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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总体框架

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总体框架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征求意见稿)

 

一、分类建设框架的研制背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

推动地方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等制度,努力形成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实行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

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

建立与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

到2015年,形成各类型院校定位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分类发展格局”。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高校分类定位标准和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机制,开展高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完善以办学绩效为导向,适应高校分类发展的办学资源配置机制,引导各高校在本层次本类型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大力促进全省高校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分类建设框架的功能

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框架采用二维分类法,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根据社会和人的发展需求及广东高等学校发展的基本现状,在纵向上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分为3个大型、7个小型,在横向上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分为4个大类,并拟从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与服务、现代大学制度、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维度确定各类型高等学校的建设标准,一方面为政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与方向、重点与特色等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另一方面引导各高校根据自身特色进行合理定位,选择发展路径,形成定位合理、竞争有序的高等教育系统。

三、分类建设框架的原则

以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及省相关教育规划为依据,遵循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坚持科学性、引导性、适应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原则,构建体现国际水平、国家需要、广东特色的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框架。

(一)科学性原则。

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实践探索,系统搜集并掌握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框架。

(二)引导性原则。

分类框架旨在引导各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并根据学校发展历史与现状、特点与优势等适时调整发展方向,科学谋划与确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战略,在同类型高校中争创一流。

(三)适应性原则。

统筹考虑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历史和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与政策需求等因素,以使分类框架与广东社会需求、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和教育改革的客观需要相适应。

(四)开放性原则。

为促进分类建设框架在国内外得到充分理解,推动广东省高等学校参与国际对话和国内交流,我省高等学校分类框架将吸收与借鉴美、英、德、日、法、澳等国家和我国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高等学校分类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从国际视野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高等学校分类基本框架。

(五)动态性原则。

分类框架在保持一定稳定性的同时,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分类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纵向上分“型”:

分为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应用型本科学校和技术技能型院校三类。

1.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理论层面上,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支撑,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力量。

产业层面上,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相关战略部署,到2015年,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达33000亿元,比重超过50%。

到2020年,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10%以上、34%、23%、12.5%和约13%。

因此,未来广东无论是新兴产业发展还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都需要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

政策层面上,2015年4月—9月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并遴选出17所高校整体或部分学科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培育计划。

2015年9月14日,省政府举行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共建协议签署仪式,省教育厅分别与深圳、佛山、东莞市政府签署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协议。

2016年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等5所高校列入首批建设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引导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瞄准世界一流,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世界一流”。

因此将高水平大学作为单独一类进行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实践层面上,受发展基础和政策支持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全国包括广东,乃至全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发展差别也非常大。

通过长期政策支持和制度推动,广东高水平大学内部业已形成一定的层次,既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2所“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有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4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含“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省属或市属重点建设高校。

这从我省拟培育的14所高水平大学、5所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含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可见一斑,例如深圳大学、广州大学等综合类院校与中山大学相差甚远,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理工类院校与华南理工大学相差较远,并且这些差别将长期存在。

因此,这些在我省具有打造国内“双一流”潜力的大学不宜采取统一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应将这些大学划分成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2.应用型本科学校。

理论层面上,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化,社会和企业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和细化,这就要求大学要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产业层面上,从产业发展看,根据相关产业规划,未来我国将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广东省将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展需要一大批面向生产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清华大学一项大型调查的结果表明:

当前明确需求应用型人才的企业占66.2%,需求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占13.7%,既需要应用型人才又需要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占9.8%。

政策层面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其中提出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等战略部署。

2014年4月26日,由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2014年春季论坛的178所高等学校共同发布的《驻马店共识》指出,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战略部署,以产教融合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中国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之路”。

2015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根据此意见,省政府正在积极制订《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域内部分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本科转型。

高校层面上,经过长期发展,广东已经形成一大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并且随着政策出台及扶持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本科高校正在向应用型本科学校转型。

实践层面上,与高水平大学相类似,应用型本科学校这一类型内部也存在很大差别,既有可以招收专业硕士甚至博士的高校存在,也有大量仅招收本科甚至还招收少量专科生的高校存在。

因此,在分类框架中应该将其进行区分,划分成引领型和提升型为宜。

3.技术技能型院校。

理论层面上,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工业化大生产促使科技进步与生产关系越来越密切,人才的类型和层次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除了高层次理论研究型人才外,社会需要更多的是多类型、多层次、高质量的职业型人才。

教育的对象已从少数“精英”扩大到培养有知识、掌握一定科技技能的劳动者。

职业技术教育完全不同于普通教育,承担着传授职业技术技能和推进继续教育的重要使命,因此要求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产业层面上,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广东省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定位,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六大主体产业。

广东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时期,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层次结构,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政策层面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

《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18年,建成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进省,形成具有广东特色、适应发展需要、基本达到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建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衔接、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横向贯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一大批具有区域、国家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一流高等职业院校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

实践层面上,截至2016年5月,我省147所普通高校中有职业型院校85所,占比达57.8%。

受发展基础、环境和政策影响,我省职业型院校发展呈现参差不齐的状态,既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一批引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国家级示范校或骨干校及省级示范校,也有一批在省内具有引领和示范功能的高职院校存在,还有大量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存在。

因此,从学校总量和发展现状看,应将其划分成示范引领型、改革提升型和规范发展型。

(二)横向上分“类”:

分为综合类、理工类、文科类和农医类

理论层面上,从高等学校类型发展历史看,古典大学时期,大学主要设哲学学科,传授学生文法、修辞和雄辩术,培养具有文化知识的社会管理人员和教会人士。

中世纪大学时期,大学主要设置文、法、神、医四类学科,解决人的精神、肉体和社会管理问题。

现代大学时期,伴随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理工类和经管类大学逐渐兴起。

因此从发展脉络和逻辑上,可以将高等学校划分为综合、理工、文科和农医四个类别。

产业层面上,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产业发展趋势为第一产业比重逐步下降、第二产业基本保持稳定,呈现小幅度徘徊、下降、上升交相替代的状态。

第三产业基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15年三大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为8.6:

39.8:

51.6,三次产业形成“三、二、一”发展格局。

国内有学者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根据广东三次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和各学科专业在校生比重对本科学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量化分析发现,与第一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门类主要是农学;与第二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门类依次是工学、理学、管理学和经济学;与第三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门类依次是文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和工学。

因此,在第一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需要一定数量的农业院校,在第二产业发达的地区需要大量理工和财经类院校,在第三产业发达的地区则需要文法、经管和理工等多种类别的高校。

因此,以学科门类进行划分,有利于将高等学校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起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高等学校类型的需求,按照各校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将高校分为综合类、理工类、文科类和农医类四个类别。

政策层面上,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提出:

“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加强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提出,“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专业集群。

……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集中力量办好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提出:

“加强以医学、师范、艺术、体育、农林、水利、海洋、石油等专业为主的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

”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力争进入世界ESI前1%和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的学科数量翻一番”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水平提升和突破创新机制、汇聚资源提供有利条件,瞄准国际一流水平全力打造若干龙头学科。

注重学科集成发展,有效整合学科资源,围绕龙头学科打造优势特色学科群”等系列建设路径。

2016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

“推动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科学科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跃上新台阶,建成若干所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一批高水平理工科学科”。

《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

“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专业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体系融合发展。

”可见,以学科为基础推动院校建设,是当前我国及广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路径、政策导向和具体思路。

以学科类别进行划分,更有利于分门别类推进理工、农医及文科类等学科建设,更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提升学科质量,推进优势、特色、新兴、紧缺及基础学科发展。

因此,按照学科类别对高等学校进行横向划分,是贯彻国家及广东系列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实践层面上,以学科门类进行划分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例如中国及广东省统计年鉴上将高等院校划分为综合、理工、医药、财经、政法类等。

同时,高等学校办学实践表明,综合类、理工类、医药类、财经类、政法类等高校自身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都各有其特色、规律等,在相关政策管理与引导上应有所区别。

综上,根据学科相关度,按照科学简化的原则,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在横向上分成综合类、理工类、文科类和农医类。

五、分类建设的总体框架

(一)纵向分型基本框架

国内外对应类型*

基本职能

授予

学位

办学

定位

国家/

省工程

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一流大学

博士I型

研究型I型

国内一流高校

创新型人才培养;基础与应用研究;高端科技引领与国家战略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高水平大学

博士II型

研究型II型

国家一流学科或省一流高校

复合型人才培养;应用与基础研究;科技引领与国家及区域战略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应用型本科学校

引领型

硕士型

教学研究型

省一流学科

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科技引领与区域战略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提升型

学士型

教学型

——

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地区战略服务;文化传承

技术技能型院校

示范引领型

副学士1型

产教深度融合型

国家示范与骨干

名师级工匠培养;应用与教学研究;区域战略服务

改革提升型

副学士II型

校企合作型

省一流与省示范

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用与教学研究;区域战略服务

规范发展型

副学士III型

教学实践型

——

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教学与实践研究;区域战略服务

*为保证广东省高等学校能够参与国际对话和国内交流,促进分类框架在国内外得到充分理解,本分类框架特选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分类框架,设置国内外对应类型。

其中,授予学位参照的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的分类,办学定位参照的是学术界典型分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分类方法,国家/省工程主要参照国家或广东省关于高等学校的建设项目。

(二)横向分类基本框架

类型

综合类

理工类

文科类

农医类

基本职能

培养多种类型的学生,服务一、二、三产业

培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工类人才,服务第二、三产业

培养各级各类的文法经管科人才,主要服务第三产业

培养各级各类的农林医药类人才,服务第一、二、三产业

解释说明:

理工类学科包含理学(不含药学类)和工学两门学科;人文类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八门学科;农医类包括农学、医学和理学(药学类)三门学科。

(三)总体框架

类型

综合类

理工类

文科类

农医类

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一流大学

高水平大学

应用型本科学校

引领型

提升型

技术技能型院校

示范引领型

改革提升型

规范发展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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