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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生产经营单位应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方可任职?

 答: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

  答: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单位的安全责任?

  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8、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主要有那几个方面?

  答: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什么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总承包单位有哪些安全责任?

  答: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12.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3.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4、哪些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答:

(1)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

15.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

(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16.实施爆破作业有哪些规定?

  答: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17.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出: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8.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

特种设备的制造和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19.水利行业哪些事故应当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快报?

  答: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其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水利水电在建、已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以及非超标准洪水溃坝等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涉险事故,应当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快报。

20.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快报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规定,发生快报范围内的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越级上报。

  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报送至水利部安全监督司(非工作时间报水利部总值班室)。

对事故情况暂时不清的,可先报送事故概况,及时跟踪并将新情况续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或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动,应当重新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补报。

21.《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填报的企事业单位有哪些类型?

  答:

主要有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学研究实验与检验、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和其他类型等。

非水利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范围内的事故,也应该报告,但应予以注明。

22.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

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2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体制是什么?

  答: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24.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利有哪些?

  答: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25.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哪些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答: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如何量刑?

  答:

我国《刑法》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如何量刑?

  答:

我国《刑法》规定: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7.什么是起重机械?

 答: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8.什么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答: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29.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定有资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操作;

(2)吊运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起重机驾驶人员要做到"十不吊"。

30.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答:

(1)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3)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工作时,其悬臂所能涉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使用起重电磁铁的起重机,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有人;(4)禁止大风或雨、雪、雾天气起吊;(5)夜间作业要保证照明度。

31.什么是起重作业"十不吊"?

答: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32.什么是安全人机工程?

答:

运用人机工程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机-环境"系统,并使三者在安全的基础上达到最佳匹配,以确保系统高效、经济运行的一门综合性的边缘科学。

33.人机系统分为哪两种类型?

答:

机械化、半机械化控制的人机系统和全自动控制的人机系统。

34.建筑施工行业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型有哪些?

答: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

35.如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答:

(1)脚手架搭设要符合标准;

(2)临边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装设安全门;(3)施工现场的洞口设置围栏或盖板、架网等防护措施;(4)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5)高处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工作服和工作鞋;(6)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7)无法架设防护措施时,采用安全带。

36.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7.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

答:

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们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8.什么是事故?

答:

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9.什么是事故隐患?

答: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0.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应如何报告?

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实际,水利部决定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月报和季度总结通报制度。

要求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等单位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填报《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月结束后5日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41.什么是本质安全?

答:

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包括"失误--安全"功能(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和"故障--安全"功能(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者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两个部分。

42.安全生产"五要素"分别是什么?

相互关系如何?

答:

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指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

(2)安全法制,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3)安全责任,主要指搞好阿暖生产的责任心;(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产科学与技术;(5)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经费。

  安全生产"五要素"既相对独立,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相辅相成甚至互为条件。

43.什么是安全技术措施?

答: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

分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两个方面。

44.安全投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

(1)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等;

(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5)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预案等。

45.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答: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工人进行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4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什么?

答: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7.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答: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

(2)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脚手架平台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安全网随建筑物的升高而升高,距离工作面最大高度不超过3m,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m;(3)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必须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防护围栏。

48.高处作业按高度可以分为几种?

答:

按照高度划分,高处作业可分为一级(2~5m)、二级(5~15m)、三级(15~30m)和特级(30m以上)高处作业四种。

49、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答:

在以下一些情况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1)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以及其他有害气体未排除或未隔离的;

(2)在带电体附近作业,且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足而未采取措施的;(3)进行三级、特级和特殊高处作业前,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的;(4)排架、脚手板、马道、梯子和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规范、规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0.脚手架出现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在搭设使用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脚手架出现的安全事故主要是坍塌,由管理不善,材质不合格、搭设不规范,模板和脚手架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稳定性差等原因造成的。

搭设使用注意事项:

(1)脚手架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合格架子工搭拆,搭拆前要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搭好后,必须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供上架作业;(3)脚手架使用中的负荷量不得超过规定;(4)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经常性检查维修,禁止违章使用;恶劣天气后,必须全面检查架子的稳定和安全性能,确保使用安全;(5)拆卸脚手架时必须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

51.土石方开挖施工中往往会发生哪些安全问题?

答:

在深基坑、高边坡的土石方开挖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坍塌事故引发安全问题;在地下洞室开挖中,往往会出现塌方、涌水和瓦斯等安全问题。

52.土方施工有哪些安全要点?

答:

(1)严禁使用掏根挖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坍塌引发事故;

(2)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先通知下方人员撤离后,立即进行处理;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检查和处理;(3)已开挖的土坡面,应采取措施防止顺坡面流水,以免造成坍塌;(4)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和电线杆等附近作业前,要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5)非经设计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6)在高于3m陡于1:

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潮湿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7)照明不足或恶劣天气(大风、大雨)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作业。

53.石方明挖施工中有哪些安全规定?

答:

(1)水工建筑物基础开挖、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

(2)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3)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面,每下降5m应进行一次清坡、测量和检查,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进行加固和防护;(4)撬挖作业时,不得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或上下层同时作业;撬挖作业的下方不得通行,且应设专人监护;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撬挖人员应保持适当间距进行作业;在危险边沿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不得多人共用一条安全绳;(5)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应设专人统一指挥。

54.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注意哪些?

答:

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防止井台上弃物坠入;

(2)提升设施应专门设计;(3)井深超过15m时,上下人员采用提升设备;(4)漏水、淋水地段,应设防水、排水设施。

55.模板安拆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哪些?

答:

(1)安拆模板时,应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2)登高作业时,模板的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扳手等工具应用绳索系挂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3)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拆除运走并妥善堆放,以防坠落伤人;(4)拆除模板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5)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6)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转运,严禁从高处扔下;(7)拆除大模板,应先挂好吊钩,然后割除顶部拉条。

拆模时,禁止在大模板或平台上放置任何物件;(8)未加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不得竖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应卧倒平放。

56.混凝土拌和时须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哪些?

答:

(1)拌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撑;

(2)外露的齿轮等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保证电动机接地良好;(3)拌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搅拌筒内;严禁向旋转部位加油;严禁进行清扫、检修等工作;(4)现场检修拌和机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

进入搅拌筒工作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57、混凝土振捣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在平仓振捣过程中,要经常观察模板、支撑、拉筋是否变形;如发现变形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指挥人员;

(2)不得将运转中的振捣器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3)使用电动振捣器,须有漏电保护器或接地装置;搬移振捣器或中断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4)不得用湿手接触振捣器电源开关;振捣器的电缆不得破皮漏电。

58.拆除工程的安全要点有哪些?

答:

(1)开工前,先对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结构强度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做好辅助工作:

拆除开始前,收集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资料,针对相应的风、水、电等进行迁移、防护或切断处理;有倒塌危险的结构物采取临时加固措施;被拆除结构物上的物资、材料及时进行清运;(3)拆除工作周围,应划定安全区,设置安全围栏,对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物下方,应设专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4)遵照拆除顺序,自上而下地顺序进行,禁止数层或内外同时进行拆除;(5)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以防发生事故。

59.闸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

(1)闸门和埋件应堆放平稳、整齐并支承牢固,不得迭层堆放,并应留有合适的人员和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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