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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

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南平市阳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建设项目名称

南平辉煌木线加工

建设单位名称

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

主要产品名称

木线条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木线条100万m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木线条100万m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年10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7年10月

调试时间

2018年6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南平市延平区环保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8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4万元

比例

30%

实际总概算

100万元

环保投资

25万元

比例

2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4)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4号公告附件;(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JH819-2017);2017年6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1日;(11)《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0月;

(12)《南平市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年12月14日;

(13)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竣工验收委托书》;2018年12月28日;

(14)《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第一版;2016

年5月实施;

验收

监测

评价

标准、

标号、

级别、

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40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4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5

甲醛*

一次值

0.05

mg/m3

6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1.2

mg/m3

1.1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1.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属于南平工业园区长沙组团,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详见表1.1-1。

表1.1-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GB3095-2012)摘录

甲醛、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1.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西溪,根据《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表》,西溪新建村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西溪新建村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沙溪口坝下水域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功能区划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详见表1.1-2

表1.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一览表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名称

Ⅲ类

标准来源

1

pH(无量纲)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2

高锰酸盐指数

≤6

3

BOD5

≤4

4

氨氮

≤1.0

5

总磷

≤0.2

6

悬浮物

≤30

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SL63-94)中三级标准

1.1.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属于南平工业园区长沙组团,项目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北侧靠近G25高速公路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详见表1.1-3

表1.1-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0

4a类

70

55

1.2污染物排放标准

1.2.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有组织排放废气

1工艺粉尘废气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有机废气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木材加工)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相关标准值见表1.2-1。

表1.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

污染物

执行标准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15

3.5

120

甲醛

《工业企业挥标发准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木材加工)

0.18

5

非甲烷

总烃

1.8

60

2)无组织排放废气

表1.2-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

执行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周界外浓度

1.0

甲醛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企业边界监控

0.1

非甲烷总烃

标准》(DB35/1782-2018)表1

2.0

(木材加工)

厂区内监控点

8.0

1.2.2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长沙村农户蔡求木蔬菜地施肥(详见附件-6),不排放。

1.2.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靠近G25高速公路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详见表1.2-3。

表1.2-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类

70

55

1.2.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开料、四面刨工序产生的木屑、刨花、板材边角料,胶水、胶粘剂包装桶,检验过程产生的次品,员工生活垃圾等。

固废排放标准如下表:

表1.2-4固废排放标准

污染物

内容

执行标准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危险固废

《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环保部2013年36号公告规定

1.3项目地理位置及敏感目标

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属于南平工业园区长沙组团,项目北邻G25高速公路,东面距离200m为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东南面距离500m为西溪,西南面距离700m为长沙村,南面距离15m为福建新力量医药有限公司(福建新力量医药有限公司不生产制药,主要是药品仓库),西面距离约8m为南平市建业机械厂,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1.3-1及附图-4。

表1.3-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项目所在方位

距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的环境功能级别

环境空气

长沙村

西南

7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高速交警支队

200

水环境

西溪

东南

5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表二

2.1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租赁南平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的生产厂房,将原有已建成的五层楼厂房改造成生产车间,原有一层楼厂房改造成仓库,利用原有三层办公楼作为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利用原有公共卫生间,主要生产集中在生产车间中。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在补环评手续前,已经南平市延平区环保局行政处罚,(详见附件-4),环评时主要建设内容已经建成,验收时主要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对比没有变更,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1。

表2.1-1项目建设内容及变更一览表

项目组成

环评及批复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变更内容

建设规模

年生产木线条100万m(1840m3)

年生产能力达木线条100万m(1840m3)

不变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不变

项目投资

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略有增加主要补充环保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

不变

生产工艺

详见图2.2-2

详见图2.2-2

不变

工作制度

年生产300天,单班制,每班8h

年生产300天,单班制,每班8h

根据定单安排生产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4900m2

生产车间4900m2

不变

仓库520m2

仓库520m2

不变

风干房55m2

风干房55m2

不变

辅助工程

办公楼756m2

办公楼756m2

不变

公共卫生间24m2

公共卫生间24m2,建设贮液池10m3

不变

环保工程

四面刨工序粉尘

四面刨、砂光工序安装集尘系统、粉尘通过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不变

砂光工序粉尘

修补、涂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不变

噪声

隔声、减震措施

不变

固废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

不变

8

2.2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2.2.1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为杉木板料、钙粉、涂浆胶水、水基型胶粘剂等,其原料消耗如

表2.2-1,实际建设与原环评没有变化。

表2.2-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原辅材料用量

储存量

生产实际用量

1

杉木板料

1968m3/a

197m3/月

1968m3/a

2

钙粉

15t/a

1.5t/月

15t/a

3

涂浆胶水

15t/a

1.5t/月

15t/a

4

水基型胶粘剂

5t/a

0.5t/月

5t/a

5

木皮

0.5t/a

0.05t/月

0.5t/a

2.2.2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关键设备见表2.2-2,实际建设与原环评没有变化

表2.2-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主要设备规格型号

环评数量(台)

实际数量(台)

1

多片锯

MJS-1300型

(台1)

1

2

四面刨

RMM-413型

2

2

3

高频拼板机

132H

1

1

4

推台锯

MJ61-30/32TDZ型

1

1

5

砂光机

/

2

2

6

小线条压机

/

6

6

7

包覆机

HJM300型

1

1

8

涂腻机

/

2

2

2.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生产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2.2.3.1工艺流程

实际生产工艺与原环评生产工艺没有变动: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途径详见图2.2-1:

杉木板料

木皮

G3

N、G5

N、G4

入库

S4

注:

G:

废气S:

固废N:

噪声

图2.2-1木线条生产工艺流程图2.2.3.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1)开料:

将外购半成品的杉木板,按工艺要求尺寸通过多片锯直接开料,得到符合尺寸要求的木线料。

此过程产生边角料、多片锯产生锯屑颗粒较大,主要沉降在锯机周围(S1),同时多片锯运行产生机械噪声。

(2)四面刨:

将开料好的木线材通过四面刨,进行刨光。

此过程产生刨花(S2)、木屑粉尘(G1),四面刨运行的机械噪声。

(3)修补刨光后的木线材分两部份再加工:

一部份根据用户的需求,需要贴木纹皮层的,用白乳胶加钙粉调和成腻子粉对木线进行修补,以消除木线材表面缺陷。

(4)模压

将修补好的木线材均匀涂覆水基型胶粘剂,贴上木纹皮,送入包覆机模压成型,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入库待售。

涂覆水基型胶粘剂和模压产生胶粘剂有机废气(G2),检验过程产生废次品(S3)。

(5)涂装:

另一部份不需要贴木纹皮层的木线材,首先将白乳胶加钙粉调和成浆料,通过涂胶机均匀涂覆在木线材表面,使木材表面平整,消除基材表面缺陷,此过程由于

10

使用浆料涂装,白乳胶中的有机组份在涂装过程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G3)。

(6)风干热风气由鼓风机鼓入经电子加热器加热后的热风进入风干室,室温控制在400C

以下,热风在风干室内循环,对线材进行风干,为防止线材开裂,一般温度不超过400C,风量不宜太大。

风干时间约3小时,一批风干后移出风干室。

风干过程产生的主要是湿度较大的热风气(G4)。

热风气中含少量游离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气体。

(7)砂光风干后的木线材再送至砂光工序砂光,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光洁度。

砂光完成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入库待售。

砂光过程产生钙粉木屑混合粉尘(G5)及

砂光机运行噪声,检验过程产生废次品(S4)。

11

表三

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废水污染源、废水处理和排放

3.1.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无需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

3.1.2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3人,其中20人住厂,生活用水量约12.6t/d。

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85%计,生活污水排放量3.35t/d(约1005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NH3-N等,目前城市污水管网未建成,项目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长沙村农户蔡求木蔬菜地施肥(详见附件-6),不排放。

已建设贮液池10m3供未施肥时,临时贮存废水用。

3.1.3废气污染源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四面刨、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涂装、模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1)有组织排放粉尘

①四面刨工序粉尘:

四面刨工序产生的主要是木屑粉尘,采用管道抽吸到沉降室,粉尘经沉降分离后,尾气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②砂光工序粉尘

砂光工序产生的主要是木屑和钙粉的混合粉尘,采用管道抽吸到沉降室,粉

尘经沉降分离后,尾气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四面刨(砂光)

沉降室分离

废气排放

布袋除尘器

 

粉尘

粉尘

图3.1-1四面刨(砂光)除尘工艺流程图检测布点:

12

(2)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在木线条修补、涂装过程均使用白乳胶和钙粉配成浆料,模压过程使用胶粘剂,白乳胶是由醋酸乙烯酯经聚合生成的无定型聚合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白乳胶和胶粘剂的检验报告,白乳胶中含游离甲醛0.26g/kg,胶粘剂中含总有机挥发物为62g/L,项目年使用白乳胶15t,胶中含游离甲醛3.9kg,白乳胶对光、热稳定,修补、涂装一般在常温下进行,修补、涂装过程中游离甲醛挥发量较少。

项目年使用胶粘剂5t,胶粘剂中含总有机挥发物为310kg,有机废气主要是贴木纹皮模压过程中挥发,项目使用的是水基性胶粘剂,模压为冷压,则挥发的有机挥发物主要包括乙烯醇、醋酸乙烯脂等。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木材加工),以非甲烷总烃计。

涂装后的木线条在风干房风干,无组织排放的热风气中也含有少量游离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气体。

由于无组织排放的热风气中主要是水汽,为防止线材开裂,一般风干温度不超过400C,游离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所排放的量较少。

3.1.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及空气动力设备,如多片锯、四面刨、砂光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列于表3.1-1。

表3.1-1主要噪声源距离1m处的噪声级一览表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等效声级dB(A)

遮挡

Z1

多片锯

1

85~95

Z2

四面刨

2

85~95

厂房墙体、

Z3

高频拼板机

1

生产车间

70~80

Z4

推台锯

1

80~85

围墙

Z5

砂光机

2

80~85

3.1.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开料、四面刨工序产生的木屑、刨花、板材边角料,胶水、胶粘剂包装袋,检验过程产生的次品,员工生活垃圾等,调查业主固体废物产生量约如下表:

13

表3.1-2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方式一览表

序号

项目

产生量(t/a)

采取的处置方式

排放量(t/a)

1

木屑、板材边角料

236

回收外卖

0

2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0.43

0

3

胶水、胶粘剂内包装袋

0.3

生产厂家回收

0

4

胶水、胶粘剂外包装桶

1.5

回收外卖

0

5

员工生活垃圾

6.45

环卫部门清运

0

合计

/

244.7

0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使用的胶水、胶粘剂是以PE塑料袋包装,塑料袋包装后外包装用纸质包装筒,因此外包装筒不沾染胶水、胶粘剂,内包装塑料袋会沾染少量胶水、胶粘剂,使用后的内包装塑料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14

表4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4.1.1《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福建省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租赁南平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4-6号的生产厂房,新建木线条生产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0020m2,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6200m2,建设规模为年生产木线条100万m。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南平工业园区长沙组团用地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区具有支持项目建设的环境容量,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项目“三同时”的条件下,能够做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达标排放,不影响当地环境质量达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1.2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及自行验收主要内容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及自行验收主要内容见表4.1-1。

表4.1-1主要环保措施及自主验收内容一览表

类型

产生情况

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验收执行标准及整改要求

废水

生活污水

近期用于长沙村农户蔡求木8.5亩蔬菜地施肥,远期纳入南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近期确保不排放,远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近期建设贮液池10m3,

废气

四面刨工序粉尘

安装集尘系统及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高度15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砂光工序粉尘

安装集尘系统及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高度15m。

无组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木材加工)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甲醛≤0.1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到食堂屋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噪声

设备噪声

采取减震、隔震垫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4类标准。

15

固废

胶水、胶粘剂包装桶

生产厂家回收

厂内临时贮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有关规定建

木屑、板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收集后外卖

员工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筒,分类收集后,委托园区统一转运处置。

/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四面刨工序、砂光工序各设粉尘排气筒一个,应设置排污口标志,

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主生产车间

厂界外延100m包络的范围

环境监测

制定四面刨工序、砂光工序粉尘颗粒物、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排放

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监测,建立监测的结果台账

环境管理

设立环保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建立污

染物管理台账,

环境风险

厂区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材,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原料及成品仓库注意通风防火。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详见附件-2)

4.2.1南平市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对“南平辉煌建材有限公司南平辉煌木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一、项目位于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建设规模为:

年产木线条100万米,根据报告表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功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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