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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施工质量常态化管理

施工质量常态化管理

1.三检及交接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避免不合格产品转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特制定此制度。

1)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和分部施工结束,班组长应按照技术交底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和检验批记录)报项目部技术人员复验.

2)项目部质检员收到班组自检记录即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复查,评定质量等级,对复验部位要有产品验收标识和验收记录,以备月底质量评比进行奖罚。

3)公司工程部对项目施工部验收评比结果按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六到位、三定位)进行抽查核定,出具质量检查结论。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质检员、班组长和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参加,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签字齐全.

5)交接检查时后一工序施工前应对前一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满足优良、合格标准双方交接。

6)未经过三检及交接检查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和检验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不得报设计、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7)各项检查记录均应整理齐全后归档,作为质量验收和质量管理资料内容一部分.

8)凡不按此制度执行的项目,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并按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给予处罚.

2.实测实量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实测实量体系标准,并形成常态化的工程管理制度,客观真实的反应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促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为集团公司“高品质”的质量方针提供保障。

2、适用范围

廊坊银行项目。

3、人员配置及职责要求

3。

1业主单位(以下称甲方)

3.1。

1甲方责任人为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

3。

1。

2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各自所对接的监理、总分包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抽检,落实相应单位对出现偏差的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

2监理单位

3.2.1监理单位责任人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人专职)。

3.2.2负责督促各自所对接的各总分包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并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全检,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

3总分包单位

3。

3.1各总分包单位必须成立实测实量检查小组(2个人),检查小组人员须专人专职,禁止负责实测实量之外其它任何工作.检查小组人员名单须上报甲方、监理。

禁止随意更换、抽调小组人员。

3.3.2各总分包单位检查小组须对各自所承建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并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

4、实测实量检查内容

4。

1实测实量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钢筋砼工程、砌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抹灰工程、水泥砂浆地面工程、防水工程、涂饰工程、墙砖饰面砖工程、地砖饰面砖工程、室内门安装工程、入户门安装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

实测实量档案管理及操作流程

5.1实测实量档案管理

5。

1.1总包应结合实测实量操作细则、并依照检查单元建立完善的实测实量档案。

实测实量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表及建筑图纸,检查记录表应同建筑平面、立面图相对应(检查部位于图纸上标注,检查数据于记录表上反应)。

6.1.2总包单位应及时将监理、甲方复验合格的实测实量档案资料报送至甲方存档。

6.2实测实量工程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

6.2.1总包单位须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实测实量自检.在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对实测实量不合格的,应主动及时整改。

施工单位自检的实测实量档案资料各应在各分项工程具备实测条件后5日内报监理进行验收.

6.2。

2监理单位需对施工单位所报实测实量自检结果进行30%的比例抽查复验。

对复验结果不合格的,监理单位除在实测实量检查记录表上记录以外,还须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抽检结果及整改期限.监理单位复检合格后将施工单位的实测实量档案报送至甲方申请复验。

监理单位报甲方复验时间应在接到施工单位自检资料5日内完成。

6。

2。

3甲方对监理单位的实测实量结果依照检查单元随机抽取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复验。

对复验结果不合格的,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验范围全部复检、整改,直至合格.

4.质量专项检查制度

对重要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进行检查。

总包单位应先行自检并填写工程检查有关内容,备齐有关资料,首先通知内部质量检查工程师检查签证,后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签认重要工序、隐蔽工程检查证,否则不得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凡到工地布置、指导、检查工作时,均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及时改进。

5.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

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

6、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每月7日,周质量例会不得迟于周二召开。

月质量例会必须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

7、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6.工程材料设备及材料复试管理制度

原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各种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和出场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2)凡标志不清晰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证明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根据工程质量要求的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抽样复检,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查。

3)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查。

4)材料质量抽查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要能反映该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均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量.

5)用于主体结构的两块制作,养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中拆模试块根据现场模板周转程度而定,首次浇筑的混凝土还需做开盘鉴定试块.

6)试块应按规定时间或温度进行送检施压,并及时取回试压块报告进行汇总,评定,评定应符合国家规范,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试块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8)钢筋焊接试验必须经有上岗证的焊工试焊送检合格后方可开始焊.

9)其他常用建筑材料,构件检测试验按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进行。

7.质量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2、 隐蔽工程的概念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

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验评标准“土建工程篇”,安装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设计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条,工程报验单A7表)。

二、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1、验收的条件:

  

(1)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在自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工长通知质检员验收合格后请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第303条第5款)。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同上第4款)。

  2、验收人员资格:

  

(1)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职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检验批是工程检验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

对检验批的数据主要是靠质量工程师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验的。

二、分项工程验收

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分部工程验收的前提。

从分项工程开始,做好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

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大小不同.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即可.由项目工长自行汇总报验.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在其所含分项工程的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中各分项验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项目在工程报验前,还要经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部复核无误后再向有关单位报验。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检验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第一步验收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开始再做一次全面检查;第二步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检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第三步组织竣工前的竣工资料备案、消防备案、电梯备案、人防备案验收.第四步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第五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及施工五方在地方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

8.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每道工序验收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企业标准,要求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班组人员熟悉施工步骤、质量标准要求以及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为保证项目施工部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此制度:

1)根据工程特点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均编制技术交底,其内容应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满足设计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技术规程、企业工艺标准的规定.

3)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

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要求以及产品保护和安全措施等几部份,内容应全面,并且有针对性,不得照搬企业标准.

4)一般工程技术交底由项目施工部技术负责人在分项施工前编制结束,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由技术负责人对各专业班组进行交底。

5)重点和大型工程的技术交底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由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把主要施工措施和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班组交底并现场指导施工.

6)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对专业班组进行交底。

7)技术交底签字应齐全,交底内容应做抽检工作,技术交底应做到先交底后施工。

9.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一、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由于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

我们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和半成品要进行标识和防护,由各分项工程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恢复,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二、保护措施

1、对土建分部的成品保护措施

(1)墙、板如需开洞、开凿应事先同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严禁在砖墙板上随意开洞、开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切割结构钢筋。

(2)砖墙及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

开槽、开洞使用专用开槽机及开孔机。

(3)现场设置的施工设备应由木板或其它材料垫离地面,防止油污粘贴在地面上.

(4)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

(5)在已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了干净手套和穿了干净工作服后方可进行施工.

(6)管道、电气、通风以及顶棚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勿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如有滴落,应立即用汽油或其它溶剂擦洗干净。

(7)积极开教育全体参建职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如发现,将立即责令当事人出场.

2、对安装分部的成品保护措施

1)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路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理和风管。

2)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3)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3、对装饰原材料的成品保护措施

1)所有原辅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3)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预防措施,禁止软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4)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施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5)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加贴保护膜.

6)每道工序的完成人员均须将本人工号打在流程卡上,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并接受质管人员的随时抽检。

7)当班质管员负责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按工艺标准进行检验,并检查流程卡填写情况,在流程卡上签名确认。

8)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按流程卡上的合同号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

9)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须进行覆盖,且登记造册。

4、对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过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孔。

2)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孔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4)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7)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9)每批发运的材料包装上均贴有物品标签,注明所标示包装中包含有的材料名称、对应合同号、规格、数量、发运地等内容。

10)运输车辆应状况良好,车厢板上铺垫橡胶板,以减少运输震动造成的损坏。

11)应尽量避免在阴雨天气运输材料,如必须运输则应由油毡严密遮盖。

12)押车员应随时注意检查材料包装及摁孔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整理.

13)材料运输至工地后,工程材料员和技术员应按清单核对数量、规格、质量等并填写回单,对无合格证明及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一律予以退回。

14)验收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存放在进工地仓库,并注意按照公司规范进行保护,做好防霉、防盗、防腐等工作。

5、装饰成品保护措施

1)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两类。

其中包括半成品的加工、动输、装卸、保管等、成品的保护方案,根据成品所在的部位、材质、色别等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对已安装好的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

2)制定成品保护等级,易碎易污染易损成品为重点保护等级,贵重成品的保护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3)编制成品保护标牌,保护标牌根据保护等级及材种不同制定分类,标牌的规格、字体、色别应清晰鲜明,标牌用语应简洁明确.

4)成品保护应由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召开成品保护现场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产品保护教育。

5)对工人进行产品保护技术交底,并定期召开产品保护专题会,组织工人学习产品保护知识,认识到产品保护的重要性.

6)限制成品区人员的进出,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并建立成品区人员登记措施。

7)成品保护可分固定式成品和移动式成品保护两种,固定式成品采用隔离式保护,移动式成品采用集中式包装保护。

8)严格按照工序施工,避免成品因工序错乱而造成的污损。

9)加强工程调度阶段的成品保护,避免不同工种施工而产生的成品损坏。

10)地面成品保护:

施工延续阶段,地面铺设保护用的材料;

施工全部结束后,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养护期间严禁上人。

11)墙面成品的保护

涂料施工时,应注意对以完工的工程保护,防止二次污染发生.

施工延续阶段,其它部位施工人员进入已完成墙面区域,需填写施工许可表,方可进入现场,重点部位设立保护栏和保护标志。

施工全部结束后,进行人员控制的同时,还应对重点保护部位采用封闭式保护。

12)对成品区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保护与总体工程的配合和联络体系。

6、吊顶成品保护

1)吊顶安装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

2)板材不得受雨淋,并注意防潮。

3)在板材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接击,防止损坏。

4)吊顶内的水管、汽管,在未钉罩面板前应试水试压完毕,以防因漏水而污损吊顶。

5)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操作吊顶。

6)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7)不得将吊杆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8)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9)吊顶应安排在上层楼面、层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

7、石材成品保护

饰面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是一道绝不能省略的工序,因为,在施工操作中,即便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最后因保护不善,造成饰面缺陷,同样满足不了功能和装饰效果.

1)柱面、窗套安装后,对所有面层阳角都要用木护板遮盖.

2)墙面易污染部位应贴纸或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不被污染。

3)拆除脚手时,注意不要碰撞饰面表面,以免引起缺陷。

8、内墙涂料成品保护

1)每次涂饰面均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涂料,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扫地面,干燥后,也不能接近墙面泼水,以免沾污涂料面。

2)每遍涂料施工后,应将门窗关闭,也不得靠墙立放铁锹等工具。

3)在施工中,如遇到气温突然下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最后一遍有光涂饰完毕,空气要流通,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光泽不足。

5)明火不要靠近墙面。

6)门窗、踢脚板等要保持整齐干净。

7)涂料施工完毕,应按涂料使用说明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养护,涂膜完全干燥后才能投入使用。

9、细木制品成品保护

1)细木制品安装完毕后,最好刷一遍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2)细木制品安装完毕后严加保护,不得碰撞,不得刻划,防止污染。

10.培训上岗制度

一、总则明确培训需要,对所有从事与本项目施工人员安全、质量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本制度规定了人员能力培训的机构、职责,能力培训指导方针、原则、内容、方式、实施、要求以及继续教育、岗位资格控制和档案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人员的培训管理与上岗资格的控制。

二、培训范围:

特殊工种、机械操作人员、管道安装施工人员、电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零工.

三、培训程序

(1)指导方针操作工人培训是项目施工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企业发展、培训先行"的培训理念,通过组织培训与自学等形式为操作工人创造“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机会,提高操作工人整体素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2)培训原则操作工人培训应坚持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与操作技能技能一起抓的原则;坚持面向项目安全生产,学用结合、满足需求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严格考核、讲求实效、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3)培训方式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学员工作难度、工人工作压力等参数选择讲授法、研讨交流法、自学等适当的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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