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置量化专项措施12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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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置量化专项措施1218
定置量化专项措施
一、作业前准备
1、上班前不准喝酒,统一班前班后会,身体不适或精神状态不好的职工禁止作业,严格遵守矿及机修中心各项规程、制度。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检修人员必须穿防砸鞋,扣好袖口、扎好裤脚、系好鞋带。
3、由负责人向参加作业人员贯彻当日作业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4、认真检查使用工具、吊装用具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物、料整理码放
1、物、料码放要分类码放,横平竖直。
2、对物料堆、H架堆、U型棚堆等码放超过1.5米的集堆进行整理时,先从外围、安全区域开始循序渐进整理。
3、需要攀爬集堆进行挂摘钩头起吊作业时,先清理出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路径、通道,路径、通道不安全时严禁作业人员上下攀爬。
4、攀爬前,扣好袖口、扎好裤脚、系好系紧鞋带。
5、攀爬速度要慢、稳,手扶牢、脚踩实,严防磕碰、挤压滑倒。
6、雨雪霜冻大风天气,严禁攀爬、起吊作业。
7、作业人员挂好或摘去钩头后,及时沿安全通道返回地面,严禁在料堆上滞留作业。
8、物料码放底层基础要牢固可靠,严禁基础不稳叠加码放。
9、严禁攀爬晃动、不稳固的集堆。
10、码放易滚动的物、料时,要用木楔垫牢,防止崩塌。
11、现场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积水等其它安全隐患时,及时清理再作业。
12、攀爬皮带面料堆时,速度要慢、稳,以防滑倒。
13、雨雪霜冻天气或带面有水时,严禁攀爬皮带面料堆。
三、电缆整理与码放
1、卷电缆时,操纵装置启停按钮人员不得远离按钮,听到盘送电缆作业人员喊停或卷电缆装置出现故障时,立即按停止按钮。
2、送电时,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卷电缆装置。
开始送点采用点动式送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常送电。
3、当发现电动机反转时,应立即停止卷电缆装置,
4、卷电缆装置前站一人负责送电缆,操作时应手远离电缆与电缆盘的结合点0.5米以上,且只允许按压电缆,严禁向上托电缆,防止电缆盘卷松散。
5、发现卷电缆装置电机卡住时,立即停止卷电缆装置。
6、工作人员要保持警惕,防止发生碰手事故。
7、其后方作业人员负责整理捋顺电缆,当电缆出现打卷时,立即停止卷电缆装置。
8、作业人员应站在电缆盘外侧,防止人员在电缆盘卷时被带倒发生意外。
9、电缆盘卷结束后,切断卷电缆装置总电源,并在配电柜上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0、电缆吊运严格按吊运措施进行,对盘好电缆的电缆盘进行起吊时,一定要拴住滚筒起吊,严禁钩头挂在外框上起吊。
11、电缆码放时应将两侧方形框架平稳放置地面,严禁将电缆架倾斜或电缆滚筒垂直于地面放置。
12、码放要分类整齐。
码放底层基础要牢固可靠,严禁基础不稳叠加码放。
13、码放易发生滑动、滚动时,要用木楔垫平、垫牢,防止崩塌。
14、码放的电缆盘用名牌标清电缆规格型号等参数。
15、厂房门口、过道处严禁码放电缆。
四、起吊、运送
(一)、一般规定
1、从事起吊作业必须由有经验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
2、认真检查起吊用具、各起吊点、物件、绳索等的质量、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起重机械、工具、设备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根据物体的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过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吊用具。
5、了解作业环境及相关周边环境的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起吊搬运过程中发现有物料影响安全时,要及时清理,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作业。
6、严禁站立在被吊运物件上或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
7、进行起吊作业时,不能站立在重物下方,不得将身体的任一部位伸入重物下面,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8、严禁物、料重心不稳、摆动时或行车未停稳时,挂摘钩头。
9、挂好钩头后,人员必须退至安全距离外。
10、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严禁说笑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行车(桥式、门式)吊运
1、行车每周派专人进行一次机电大检修,包括跳电试验、各种保护试验,机械检修和轨道整道及紧固轨道螺栓,检修工作好行车检修记录。
2、整个起吊过程指挥人员手势要清晰、明了、规范,不允许多人同时指挥,行车司机要听从指挥,下方作业人员要把好警戒,其他闲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任意通行。
3、起吊钩头挂好后,行车应缓慢平稳起动带紧钩头,待挂钩头人员检查各个钩头已经挂牢、起吊用具完整可靠,人员撤到安全位置后,方可继续起吊、行走、卸车。
4、行车起吊行走期间,行车司机要仔细观察路线周围情况,并不断发出行车信号。
起吊高度不宜过高,以便于行走为原则。
严禁被起吊物件从人员经过。
5、到达卸车地点后,需要人员协助找正位置时,操作人员要站在被起吊物两端稳扶被起吊件,并不得将手脚等身体任何部位置于其下方。
8、用行车倒运支架或设备部件,行车与倒运车辆停稳后方可摘去吊具,并挂好吊具,严禁吊具滞留在倒运车辆或被吊物件上,严禁吊具随地拖行。
9、吊具过多时,必须取下多余吊具或挂好挂牢多余吊具,防止干扰行车安全使用。
10、用圆环链作起吊工具时,必须用Φ34以上新圆环链制作,并每天检查使用状况,发现变形或裂纹,严禁使用,并交给当班班长,用氧焊割报废扔进废件车内。
11、严禁个人随意制作或用旧链条、有断丝钢丝绳制作吊具。
12、钩头固定不牢或钩头挂在物件薄弱部位,起吊时不能承载物件重量的,严禁起吊。
13、严禁行车起吊斜拉物件或起吊重量超过行车大、小钩规定重量的。
14、卸车点附近不能有障碍物,以便于人员躲闪。
15、设备卸车必须摆放整齐,并留有600~700mm间隙,以便于进行检查及调试等作业。
16、夜间作业时要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17、配有遥控器操作的行车,严禁一手操作遥控器,一手挂摘钩头。
18、遥控器与行车要确保一台行车只有一部遥控器,严禁一台行车使用多个遥控器,严禁各行车接收器频率相同。
19、门式行车不得吊运兜风大件或超负荷起吊。
20、雨雪霜冻大风天气,室外行车严禁使用
21、挂好钩头后,挂钩人员和遥控器司机退至安全距离,并作好两头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在被起吊物件下方或行走路线上作业、通行或逗留。
22、门式行车警戒方法:
挂钩人员和遥控器司机分别站行车两跨轨道外,跟随行车行走方向一起走动,沿途观察,吹哨警示,一呼一应,哨声短而有节奏,表示沿途安全,哨声长而急促时,立即停车。
23、警戒人员严禁在行车前方行走或站立在行车上警戒,沿途有异物挡道时要提前停车,异物清除后方可行车。
24、起吊皮带面,挂好钩头后,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带面料堆,严禁滞留料堆上。
25、卸车用钩头抽出钢丝绳时,作业人员要远离卸料点,以防钢丝绳揉人,中途发现钢丝绳绊住时,立即停车,再落下钩头,故障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26、将起吊绳逐渐张紧,将物体吊离地面不大于100mm。
进行试吊。
检查物体应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料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
27、卸下吊运物料时要垫好衬物,放置平衡,然后拆除绳索吊具。
衬物不得使用钢管或易滚动物体充当。
(四)人工搬运、手拉葫芦和千斤顶使用
1、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前,先清理作业地点杂物、积水等,防止作业人员绊倒、滑倒。
2、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互叫互应,用力均衡,轻拿轻放、齐起齐落,防止伤人或损坏设备。
3、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起吊梁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手用力均匀,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手不得离开小链或将手拉小链栓在大链上或其他固定的地方,防止滑链跑链。
4、使用千斤顶起重时,应将支撑部位垫平找正,千斤顶底座及顶杆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的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超过全长的2/3。
5、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使负荷均衡,保持水平状态并且同起同落。
(五)叉车吊运
1、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2、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
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5、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6、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潘北矿矿区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
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9、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0、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1、叉车在潘北矿矿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2、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3、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
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
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14、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15、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
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16、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7、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六)起重机吊运
1、不论被起吊物件重量多少,必须先稍微起升离地面150~200mm,保证起重机性能稳定、制动器等灵敏可靠后再起升。
2、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
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吹哨子。
指挥信号不清时,严禁动车进行起吊。
3、起吊前先检查吊具是否牢固可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
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物件严禁起吊。
4、起重机运行时,起重机应精力集中,谨慎操作,注意观察四周情况,严禁与他人闲谈。
5、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车。
6、严禁吊物上站人。
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逗留和通过。
7、进行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8、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
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或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9、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10、作业地点有电缆、电线等障碍物时,应与其保持在最大回转半径1.5倍的安全距离,距离不够时严禁作业。
11、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有正班长以上人员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被起吊物件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
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辆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
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3、野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霜冻、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4、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5、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6、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