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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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管理制度汇编

公路监理管理制度汇编

一、工作管理制度

二、设备管理制度

三、监理旁站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车辆管理办法

六、生活管理制度

七、每日早会制度

八、总监办会议制度

九、总监办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十、总监办管理奖惩制度

十一、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

十二、总监办工作纪律

十三、总监办的职责与权限

十四、总监办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监理规定

十五、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十六、综合部的职责与权限

十七、专业监理工程师共性的职责与权限

十八、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十九、驻地办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合同部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一、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二、工程技术部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三、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二十四、项目协调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五、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六、地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七、中心试验室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八、小施工标段监理组组长的职责与权限

二十九、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一、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二、内业资料、文档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三、内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三十四、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五、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六、交通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三十七、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三十八、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三十九、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四十、监理员职责与权限

四十一、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四十二、监理人员行为准则

四十三、监理人员勤政廉政奖惩办法

四十四、监理工程师廉政制度

四十五、

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民主集中制的管理模式,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赋予的各项权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服从总监理工程师与副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和领导。

2.必须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全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艺及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发现问题时,下达口头指令无效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协调处理,必要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3.认真执行“自上而下”的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汇报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每天都要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他们的到岗执业情况。

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汇报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等,重要问题要写出书面的汇报材料。

4.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

5.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人员回家探亲或有事离开总监办或工地现场,必须向主管请假并征得同意,然后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回到总监办要履行销假手续。

6.要挂牌上岗,平等待人,文明监理,不感情用事。

说话、办事要做到“有礼、有据、有节、有度”。

设备管理制度

1.总监办和驻地办所需仪器设备由总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经理申请购买,进场后要分类建立仪器设备清单或档案,由综合办保管,使用人可制作备份。

2.试验仪器由试验工程师负责管理,非试验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使用试验仪器要登记台帐。

3.测量仪器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非测量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测量仪器。

4.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领用,使用人自己负责保管,非消耗品每人只能领用一次。

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由综合办专人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使用办公电话要长话短说,不得长期占用。

5.通讯设备如手机等自费购置,总监办按规定标准每月报销一定的费用。

6.生活设施用品由总监办统一安排,每人限领一套。

其他如电视机、热水器等公共设施由后勤负责管理。

7.领用设备要进行登记,离开总监办要办理移交手续。

凡损坏、遗失办公或生活设施者,应予赔偿。

监理旁站制度

1、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

4、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5、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6、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档案管理制度

驻地办档案资料原则上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文必须进行登记。

监理人员可借阅,并可根据需要制作备份。

借阅时应办理手续,阅毕及时归还。

总监办档案资料分以下几类:

1.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包括施工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等。

2.设计文件。

包括设计图纸及概预算文件。

3.监理机构与人员档案。

包括机构设置及其成员的简历、分工、进退场日期等。

4.总监办设备档案。

包括试验与测量仪器、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交通与通讯工具等。

5.与业主、项目管理处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6.与省、市质监站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7.与承包人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8.与其他单位(含设计单位)往来的文件函件。

9.监理月报。

10.监理通知与现场指令。

11.质量保证资料。

包括原材料试验报告、标准试验报告、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等。

12.会议纪要。

包括工地例会纪要、现场协调会纪要等。

13.计量与支付凭证。

14.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文件。

15.监理日记。

16.工程照片。

车辆管理办法

1.总监办配备的车辆是为总监办的监理工作和生活服务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管理。

2.监理人员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综合办口头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安排出车。

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总监办。

3.驾驶员必须树立为工程服务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必须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保证随叫随到。

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出私车(如遇特殊情况,个人也可以申请用车)

4.车辆和驾驶员须相互对应,要专人专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交换开车。

5.驾驶员必须作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工作,若发生人为故障,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6.要文明开车、安全行驶,非特殊原因,罚款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7.车辆维修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指定专人参与。

车辆维修必须有详细的维修记录。

生活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作息制度,除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外,应根据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按时就餐。

休息时间要安静,不得随意打扰他人。

1.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电、节水,不浪费粮食。

2.搞好卫生值日工作,自觉维护总监办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3.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注意树立自身和公司形象。

4.晚间不得擅离住地,不准单独到娱乐场所游玩。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外面过夜。

5.注意放火、防盗,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并锁好门窗。

每日早会制度

1.为对现场的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总监办和驻地办实行每日早会制度。

2.早会由总监办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长参加,并安排监理人员做好记录。

3.早会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长应填好监理日报提交总监办和驻地办,会上各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组长对前一天各管段施工工作面开展情况、完成的工程量、存在问题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要总监办解决的问题。

4.正、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早会上对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提出意见和看法,对当天的监理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5.每日早会时间控制在30-40分钟。

总监办会议制度

监理的会议制度是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手段,监理会议制度执行得好,有利于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履行合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监理会议一般分为工地会议、总监办内部会议、总监办与承包人联席会议和临时性会议。

1、工地会议的形式

1)工地会议按监理合同段分别召开。

2)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专题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联席会议等六种形式。

2、工地会议的目的

1)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

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工地会议的目的:

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现场协调会的目的:

在于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4)专题会议的目的:

在于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5)监理例会的目的:

在于监理工程师对近阶段监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理工作方向,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6)监理联席会议的目的:

在于业主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明确工程建设目标,确保工程监理和施工顺利进行。

3、工地会议记录

1)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固定格式),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

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在会后3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

会议纪要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2)现场协调会由各方自行记录。

总监办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1.监理人员回家探亲、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地或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请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序。

2.正、副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按浦南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顾问公司请假,回到工地时向顾问公司销假并报公司备案。

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总监办和驻地办其他人员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向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

未经请假离开工地的以旷工论处。

4.现场监理人员因事离开施工现场,应事先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说明原因,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否则以脱岗论处。

5.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每天对总监办和驻地办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核,月底汇总填写考勤表。

总监办管理奖惩制度

1.凡是不遵守作息时间的,无故睡懒觉,迟到、早退者,初次罚款1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四倍,依次类推(下同)

2.回家探亲、离开总监办、驻地办或工地现场不请假者,初次罚款20元。

3.在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过程中擅离职守的,初次罚款50元。

4.现场检查或资料签认把关不严的,初次罚款20元。

5.凡是被业主或顾问公司提出批评的,有关责任人初次罚款50元;凡是被省交通厅质监站提出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初次罚款100元。

6.对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屡屡造成公司名誉损失的监理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予以清退;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工作出色的监理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优先考虑提高工资待遇。

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部以及我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实施廉政规章制度;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纪、党风的反腐败警示教育,增加监理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现场监理机构监理活动的展开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犯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5.对于违规、违纪的监理人员,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

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总监办工作纪律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均应接受政府交通部门和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承包人的钱和物;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等消费活动,在工地食堂用餐必须付款。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一旦被发现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有失职、违纪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根据合同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总监办的职责与权限

1.根据部颁“监理规范”并参照业主修订的“浦南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批准;制定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2.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会;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审查工地试验室和重要工程材料;

5.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施工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停工令和复工令;

6.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保证及环保体系;

7.总体工程开工前,批复施工单位上报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并报业主、顾问公司备案;审批结果应作为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8.下发设计变更的变更令,审查工程变更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9.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作证;

10.受理交工验收申请,组织合同工程的交工初验,评定工程质量;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或遗留工程;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1.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总监办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监理规定

根据业主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监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贯穿于监理工作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监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

1、总监办设立一名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检查承包人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权限,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规则和安全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检查机具设备是否专人操作、保养完好,禁止违章操作现象。

3.检查承包人对施工工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劳动保护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杜绝粗野施工现象的发生。

4.检查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5.督促承包人对电器设备严格操作、专人负责,监督承包人进行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

对施工区要求设置醒目的标志和警示牌。

6.总监办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地例行巡视内容,一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报,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

(三)文明施工监理

1、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场地规划设置和材料库房建设,做好防潮、防污染保护工作。

2、检查承包人规范材料堆放,要求场地硬化,材料按品种、规格存放,插挂名牌,严禁无序混放。

3、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环保设施,严禁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产、生活污水,不得污染农田和河道。

4、检查承包人对所有结构物设立施工铭牌,做好材料进场和竣工清场工作,规范施工现场,避免杂乱无章现象。

5、竣工时检查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场工作。

6、把文明施工纳入总监办工地例行巡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随时发出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承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6.组建总监办,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负责和主持总监办的监理业务工作;领导监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7.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编制监理工作计划;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

8.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给予批准。

9.组织对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审查等;签发重大级及变更工程费用增减大于200万元的较大工程设计变更令;组织召开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在监理权限内主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签发由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

11.组织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人的资格和工程分包内容、数量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备业主后批准实施,合同规定由顾问公司或业主审批的必须报顾问公司或业主审批;

12.定期向顾问公司及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应提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供顾问公司及业主评估决策;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和改进意见;

13.检查监督施工合同文件的执行,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4.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审阅总监办部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

组织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奖励或处罚;

15.组织合同工程的交工初验,评定工程质量;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综合部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负责业主(办事处)、顾问公司(代表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之间来往函件、技术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的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

2.负责总监办的翻译、打字、复印与微机、通讯的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车辆的调度等工作;

3.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财务开支、办公设备用品、资产管理等工作;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共性的职责与权限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负责所分管的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其分管的监理工作范围内,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试验数据,制止承包人使用不合要求规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制止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制止承包人在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含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3.在未及时进行检测、试验的情况下,监理认为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立即安排检测或试验,然后根据检测或试验结果再决定是否继续施工;

4.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文件,发布准许(或不准许)使用某些经测试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或施工工艺的指令;

5.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组织对所分管的工程进行质量认证、验收和计量工作;

6.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分管工程的施工工艺试验和认定工作,必要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7.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分管的工程的施工安排审核确认,或提出意见或发布指令;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负责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对其所属监理人员和监理组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全面熟悉本驻地办的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审查本驻地办工作范围内承包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适时检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当与计划偏差较大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3.对本驻地办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作指示;

4.参与审查工程变更,审查专业工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签发变更工程费用增减小于200万元的较大、一般设计变更令;审查延期和索赔的申请,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办;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审核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上报审批;

5.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及时了解掌握本驻地办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和解决的方法;

6.组织对所监理的施工单位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组织进行路基压实度、砼标号、砂浆标号等抽检试验;

7.组织合同(计量)工程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履约状况,对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必要时,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有权停止签认支付证书;

8.加强所属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9.组织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路段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试验方案;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的职责与权限

驻地办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合同文件,对本驻地办所辖施工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工程支付、工程进度、安全环保、合同及其它事项管理等进行监理服务,对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

其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总监办制定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各种监理制度、程序、用表;

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

4.审批工程原材料和一般混合料配合比以及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

5.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

6.通过旁长、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协助调查工程安全事故;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

7.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0.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制监理月报和驻地办监理竣工文件,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合同部的职责与权限

1.指导、协调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制订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和监理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掌握合同条款,严格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

3.组织检查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如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小标段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机械设备是否与标书一致,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机械设备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4.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总监理工程师商议之后批准;杜绝转包工程,把住工程项目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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