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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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分析

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分析

【摘要】劳动力外流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化,并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文章结合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分析了这一现象对家庭结构以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影响,并提出了改善老年人生活现状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劳动力外流;农村老年人;家庭养老

一、中国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状及其影响

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与人口增长,中国农村已经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

到“十五”时期末,农业剩余劳动力达到118亿人,同时市场经济的繁荣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流入城市,而且转移的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

根据资料统计,1990年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以543万人的速度在增长。

截至2001年底,全国农村劳动力中,在本乡以外从事劳动的从业人员达到13%。

上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地区转移的现象,称为农村劳动力外流。

表1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国性专项抽样调查

年份规模定义19978315万转移出乡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包括到乡外仍然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或劳动力未发生地域性转移,但在本乡内到非农产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19989547万199910107万200011300万20018961万200210470万200311390万200411823万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

在农村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完善的背景下,这一转移对农村家庭,尤其是家庭中老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目前,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亿,占总人口的%。

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

对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说,家庭养老是最主要的老年保障措施。

据1999年6月统计,我国农村%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而依靠退休金和集体供养的老人仅占%。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农村家庭养老出现了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矛盾尤其突出。

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方式,正日益受到严峻的挑战。

农村家庭结构核心化,空巢家庭增多

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涌般地流向城镇,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青年考上大学深造,毕业后他们一般都选择留在城市工作。

赡养服务人口的下降使农村老年人的照料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难题。

农村老年人在传统联合型家庭生活的可能性在逐步减小,农村家庭已经出现了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就显示,农村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仅为人。

农村中的空巢家庭和独居高龄老人增多。

表22005年我国镇、乡的家庭结构分布

家庭类型镇乡一人户一对夫妇户一代及其他户核心家庭隔代家庭二代联合家庭三代直系家庭三代联合家庭四代直系家庭四代联合家庭合计100100

父母与成年子女住房分离,对家庭的凝聚力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方面,外出打工者或工作者很难照顾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不能保证对老年人有效、持续地进行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这样容易造成代际隔阂。

另一方面,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后,家庭重心必然下移,一些子女把对下一代的抚育作为第一要务,这削弱了以家庭为基础的老年赡养系统,从而降低了老年人的家庭养老保障水平。

农村老人获得的情感支持不足,缺乏精神慰藉

情感支持指子女为父母提供感情交流和精神慰藉,它不但说明了子女与父母之间感情的融洽程度,也是对经济及器械支持资源的测量。

子女的外出减少了与父母之间情感沟通的机会。

虽然大多数农村老人认为子女外出闯世界是光耀门楣的事情,但子女走后留给他们的孤独感是不可忽视的,毕竟老人心目中依然渴望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在社会文化生活贫乏,社会交往范围狭窄的农村特定背景下,子女外出后带来的情感交流上的空白很难找到适当的填补方式。

一些在外工作的子女虽然经常给父母经济上的援助,使得老人在物质上比过去富裕,但许多老人生活孤单,精神空虚,以串门聊天、打牌等来打发闲暇时光,平时只能以思念来聊以自慰。

农村老人缺乏器械支持,承担繁重劳动

器械支持指各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为老人提供如打扫卫生、洗衣服、洗碗等家务帮助,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

农村特有的网络家庭结构和自由劳动时间为子女提供器械支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而目前的农村劳动力外流现象打破了这种格局,外出打工带来的居住距离增加了子女提供器械支持的成本,他们更愿意提供经济支持。

在一些劳动力大量外流的地区,老年人在子女的赞助下,有了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但是由于社会中器械支持资源的缺乏,依然无法弥补子女缺位带来的空白。

特别在生病之后,往往由左邻右舍帮助照顾,子女不大可能有空回来照顾。

外出务工者的父母本应安享晚年生活,然而,在生活缺乏子女照顾的情况下,他们虽然操劳了大半辈子,还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的调查,对“外出务工者每年回家的次数”(多项选择)的统计中可以看到,七月收获季节回家者占%,秋收、秋种季节回家者占%,春节回家者占到97%。

由此可见,大多数外出务工者平时很少回家。

此外,许多外出打工者的父母除了承担田间劳动以外,还要照料孙辈的生活起居,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了老人的劳动负担。

经济支持有限,保障水平低

经济支持主要指各子女是否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中国农村老人中,靠退休金生活的不到5%,大部分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只有靠子女供养。

子女的外出打工收入对留守老人的现金收入水平提高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收入来源的间接性,留守老人经济的改善程度呈现不稳定性。

由于部分外出务工者敬老意识淡薄以及受工资支付形式的影响,未妥善安置家中老年人,其在农村的依靠子女赡养的父母不能按时拿到生活费用,经济拮据甚至借钱度日的现象不在少数。

许多外出打工子女尽管尽了赡养义务,却仅仅满足于将老人的生活维持在温饱水平。

  二、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家庭养老带来影响的原因分析

(一)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尽管改革开放已经二十多年,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分割、城市对农民封闭所造成的农村社区大范围贫困落后的现状依然存在,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基本上都集中于农村地区,这成为农村养老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家庭角度讲,由于农村医疗保障事业滞后,子女抚养和受教育成本逐渐上升,农业绝对收益相对低下,农村家庭原本就不宽裕的经济条件难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的需要;从老年人自身讲,农村老人出于对“养儿防老”的高度信任与村庄竞争、趋同的压力把一辈子劳动所得全部花费在完成为儿子盖房、娶媳妇等“重大责任”上,因而他们年轻时难以积累用于自己老年时养老所需的资金和照顾资源,致使养老资金普遍不足。

(二)农村老人家庭地位受到严重冲击,家庭养老保障水平低下

在传统农业社会里,父母在家中的权威很高。

而伴随着现代化和工业化,中国农村产业结构已由原来的单一农业向农、工、商多元化发展,相当部分的农民家庭,父母在家务农,子女出外打工,商业、运输业和饮食业中获得的收入在农民家庭中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传统生产经验的效用逐渐减小。

父辈的经济支持对子女来说是已不是那么重要。

在生活成本日益增加的情况下,老人还成为了一个负担。

年轻人经济上的独立使他们在家庭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上升,成为家庭事务的决策者,相应地,缺乏经济收入的老人往往处于家庭权力的边缘地位。

利益结构的变化必然导致家庭内部权力结构的改变,父母失去了掌管大家庭经济的权力,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而子女在经济上却有较强的独立性,这使农村家庭养老内在凝聚力不足。

“孝道”观念淡化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中国人更重视对孝文化的继承。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3亿,有四分之一的省市进入老龄化社会。

对大部分农村来说,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十分落后,国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到农村的内容极少,这就决定了我国农村还需要保持家庭养老的传统。

然而,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先后出台,但在很多地方却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致使整个社会的孝道环境受到污染。

许多农村年轻人受到中西融合的多元城市文化的强烈影响,盲目西化,个人主义意识上升。

传统的家庭至上、父母至上的意识为“崇尚年轻”、“追求自我”的文化所取代,家庭养老失去了文化依托。

此外,在现代市场竞争和追求时尚的社会中,许多人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较片面肤浅,忽视了对农村青少年的伦理思想教育,从而使得他们的伦理道德观念极为淡薄,有不少农村青少年根本不懂什么是孝道,更无从谈起如何实施“孝道”。

三、探索劳动力外流背景下农村养老工作的新思路

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发展有偿家政服务,增加老年人社会支持的选择范围

中国农村中可替代子女作为器械支持提供者的社会资源非常少,政府养老院只对孤寡老人开放。

同时子女的外出使得网络家庭结构越来越少;子女外出带来的经济支持增加了老人的支付能力。

因此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发展有偿家政服务,扩大敬老院的容量,提高服务质量,接收更多的老年人入住。

经济条件好的村也可以村为单位创办敬老院,解决留守老人无人管理,无人赡养的问题。

要鼓励已经富裕起来的村民兴办家庭托老院,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加老年人社会支持的选择范围,应对劳动力外出导致的器械支持资源减少。

目前许多经济发达的农村已经已经出现私人开办的养老院。

这些私人性质的社会服务机构的出现说明,农村存在着对家庭服务的巨大需求。

许多老人特别是农村老人的传统观念非常强烈,他们不肯离开自己的生活圈子,因此由当地的机构或个人代替子女提供器械支持,由外出子女提供经济补偿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

发展社区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加老人与外界社会的接触和沟通

对于世代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社交范围狭窄的农村老人而言,子女是老人获得情感支持的主要途径。

对于子女外出带来的情感支持以及与外界接触频率的减少,可以通过发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来解决,增加老人与外界社会的沟通。

西方国家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与外界社会的沟通和周围朋友的接触不仅能够改善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能够有效地缓解老人的精神压力。

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确保老年人有丰富的精神生活。

要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三德”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文娱体育活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比如可以大力发展农村老年协会。

当老年协会组织起来后,老人们相互关爱,老有所为,为他们创造一个轻松欢愉的生活环境。

量力而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留守老人在温饱、医疗、生活照料方面都有不同类型的需求。

因此在国家救济的同时,各地应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解决老年人之所需。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根据农村老人的数目和年龄,在经济上提供一定的养老物质资助,尤其要注意那些有高龄老人的贫困家庭。

鉴于中国目前财政经费有限的现状,可以用实物补助代替现金发放,如补助粮食、盐、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

其次,对赡养年迈父母的家庭,可给予优先使用社会服务设施的特权,如对其中低收入家庭,从经济上给予补贴,对其中高收入的家庭,可减免一定的税收。

凡与老人合住的家庭,住房面积可适当放宽,对家庭住房紧张的要优先优惠划拨住宅基地。

加强传统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营造辐射效应

家庭道德作为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分辨家庭问题是非的客观标准。

个人如果将其内化,它就成了支撑行为的内在需要。

因此,首先要加强舆论宣传,教育青年农民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多种丰富多彩的道德建设活动,创造一个孝敬老人的和谐舆论氛围。

要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的意识,在广大农村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要继续开展评优树模活动,特别是对好媳妇照顾邻里老人先进事迹的宣讲。

树立和表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弘扬正气。

如广东省通过实施“美德在农家”活动,投入专项资金建起全国级“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和省级示范点、市级示范点、县级示范点,鼓励家家签订《美德在农家责任书》,将道德规范融入村民日常行为,使农村的风气和面貌有了新的改观。

健全养老法制,规范养老行为

道德是一种“自律”行为,法律则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他律”准则,如果没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道德的自律作用会降低。

因此,福建农村的家庭养老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使之由道德的软约束转换为法制的强制监督。

要根据农村养老的地域特殊性,制定符合农村各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老人法规,减少农村家庭养老的纠纷发生,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厦门市就结合本市实际,在1998年就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可以把家庭养老纳入乡规民俗,利用子女婚嫁或父母进入老年期的时候,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落实具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比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联合有关部门以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以桦川县十多个村屯为试点,开展了“准新人婚前自愿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活动,突出了宣传教育、超前预防、及时调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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