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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

Documentserial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

任务一:

高校教师薪酬理念

更强调外部竞争和内部公平

调整固定薪酬向浮动、绩效倾斜

宽带结构

强调总体薪酬概念

总体来说:

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

2.基本工资: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

3.奖金部分:

全勤奖、科研奖、年终评优将和年终奖。

4.津贴部分:

加班工资、行车津贴、午餐补贴、课时补贴、驻外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

5.福利部分:

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吧

基于职位的薪酬体系

1基本薪酬

基于职位的薪点表:

技术员

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1

600

800

1100

1500

2000

2

640

860

1180

1600

2130

3

680

920

1260

1700

2260

4

720

980

1340

1800

2390

5

760

1040

1420

1900

2520

6

800

1100

1500

2000

2650

7

840

1160

1580

2100

2780

8

880

1220

1660

2200

2910

9

920

1280

1740

2300

3040

10

960

1340

1820

2400

3170

11

1000

1400

1900

2500

3300

12

1040

1460

1980

2600

3430

13

1080

1520

2060

2700

3560

14

1120

1580

2140

2800

3690

15

1160

1640

2220

2900

3820

16

1200

1700

2300

3000

3950

17

1240

1760

2380

3100

4080

18

1280

1820

2460

3200

4210

19

1320

1880

2540

3300

4340

20

1360

1940

2620

3400

4470

21

1400

2000

2700

3500

4600

22

1440

2060

2780

3600

4730

23

1480

2120

2860

3700

4860

24

1520

2180

2940

3800

4990

25

1560

2240

3020

3900

5120

26

1600

2300

3100

4000

5250

27

1640

2360

3180

4100

5380

28

1680

2420

3260

4200

5510

29

1720

2480

3340

4300

5640

30

1760

2540

3420

4400

5770

按职位把教师分为五等为:

技术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每等分别设30个职级。

学历

大专以下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1级

3级

5级

9级

12级

说明:

把学历套算到薪点表中,以上表作为标准。

例:

员工a职位是讲师,学历是硕士,就套算到薪点表第三列,第九行,即1740

工龄

1~4

5~10

11~18

19`26

27~45

45以上

+1

+2

+3

+4

+5

+6

说明:

以上表为标准,把工龄与薪点表结合起来。

即员工工龄为1~4年,在原有的职级上加一级。

工龄为5~10年,加2级,依次类推。

津贴

发放范围:

全体教工

1课时津贴:

每节课15元,外聘除外。

2加班津贴:

注:

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

N--

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

职称

实习、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课时津贴

15

18

21

25

话费津贴

70

90

120

150

注:

对于选修课、讲座、晚上上课和超额完成的课时按加班津贴资计算

4、交通津贴:

每人每月50元。

(乘校车者除外)

注:

年末考核得分为零者不发放任何津贴。

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学院收益增加率*绩效系数*1.5*当年基本工资总额

福利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住房性福利:

以成本价向教师销售住房、房租补贴,为特聘教师配给全免住房;

3、交通性福利:

为教师提供免费班车;报销员工差旅费;为员工代购优惠的公交月票等

4、饮食性福利:

提供工作餐;专设教职工伙食窗口;发放工作餐补助。

5、医疗保健性福利:

免费为员工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打预防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发放医疗药品补贴。

6、有薪假期:

保证教师双休日的正常休息;给员工一定的事假、探亲假;为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提供出外旅游考察机会

7、文化福利:

为有发展潜质,表现良好的教师提供个人进修的机会;教师子女教育提供优惠;为教师提供娱乐设施和体育锻炼设施;举办教职工联谊会;为退休教师设立摄影小组、书法协会等。

8、其他保险福利:

为教师设立汽车保险、个人财产保险等;教师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接受自助式福利的形式,比如:

教师可以选择放弃住房福利,争取更多的退休保障,再如: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该校教师,他们可以选择放弃一方的医疗保险而争取一份汽车保险。

薪资的调整

1、与考核制度密切相关的调整

说明:

考核每年一次,若考核成绩为5分,晋升2个职级,若成绩为3,晋升1个职级,为1不晋升,为0降1个职级。

2.年末调整

上调:

年末晋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

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工资向高靠.

下调:

年末降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工资向低靠。

注:

在某一等中薪级升满30级,若有升级情况出现,则自然过渡到比其高一等对应金额的薪级。

在某一等中薪级退至1级,若有退级情况出现,则自然退到比其低一等对应金额的薪级。

第一条薪酬的构成。

薪酬的发放由货币形式与非货币形式构成,货币形式有: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员工福利。

非货币形式有:

表彰嘉奖、荣誉称号、奖章授勋。

第二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分为:

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与岗位密切挂钩,由岗位等级确定。

我校教师一共设四个职称八个等级,按等级高低确定等级基本工资,见下表。

职务/职称

岗位等级

岗位工资

教授

一级

2600

二级

2400

副教授

三级

2200

四级

2000

讲师

五级

1800

六级

1600

助教

七级

1400

八级

1200

2、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学校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工龄工资见下表,

工龄

每年工龄

工资增加额

工龄(年)

每月工龄工资(元)

每年工龄工资总额(元)

1-10年

1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20

24

36

48

60

72

84

96

108

120

10年以上

0

11

12

13

14

….

100

100

100

100

120

120

120

120

3,学历工资

学历工资和员工学历挂钩,为吸引高学历人才来我校,学历越高学历工资越高。

见下表。

学历

固定工资额

博士

XX

研究生

XX

本科

XX

第三条:

基本工资的调整

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

1、调职:

根据调整(升/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2、调等:

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3、调级:

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4、调整工资率:

根据教学考评结果或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调整;

第四条、绩效工资

教师的绩效工资划分为:

课时费、科研成果费、辅导员管理费。

1课时费

课时(节)

课时费(元)

1<=课时<=20节/每周

课时费Y1=15*n(15元/节)

20<课时<=30节/每周

课时费Y2=15*20+(n-20)*20(20元/节)

30<课时<=40节/每周

课时费Y3=15*20+(30-20)*20+(n-30)*40(40元/节)

2科研成果费

校报上发表文章

100元/篇

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

300元/篇

国家级级刊物上发表文章

1000元/篇

3辅导员管理费

班级管理——班主任/辅导员

200元/人

院(系)管理——系主任

500元/人

党支书

800元/人

第五条、奖金。

奖金是学校为鼓励员工在行政工作和教学科研等领域取得的优秀成绩而设立的奖励。

1奖金分为科研奖金、全勤奖金、先进个人奖金、招生奖金

2科研奖金。

是学校为鼓励员工积极开展学术成果工作,推动学校科研水平设立。

3全勤奖金。

是学校鼓励员工按时上下班,不缺勤而设立的奖金。

4先进个人奖金。

是学校鼓励员工积极表现,争做模范。

校级先进个人年度奖励200元,省级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5招生奖金。

学校为鼓励员工积极为学校宣传,特设立招生奖金。

每招收一个专科生奖励500元,每招收一个本科生奖励1000元。

任务二

辅导员享受学院同职务(称)人员基本待遇。

为确保辅导员专心搞好本职工作,成为学生工作专家,同时发挥辅导员专业能力对学工工作的作用,辅导员可承担一定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般每周不超过4学时。

4学时以内按同职务(称)超课时计发岗位(课时)工资,超过部分按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津贴计发。

工资=档案工资+岗位(课时)工资+质效工资。

其中岗位(课时)工资的40%和质效工资的40%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

辅导员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切块标准高于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标准,具体发放办法为:

(一)所带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0人的,考核合格,以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月发放;多于150人,按每多一人增加2元的标准计发;少于135人,每少一人减2元计发。

(二)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40%和学院按额定岗位(课时)工资多切块的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

计发办法:

1、根据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积分,积分占全系(院)前15%者,履行相应职务(称)职责[副高及以上职务职称辅导员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量的比例为6:

2:

2,副高以下的比例为7:

2:

1],除享受同职务(称)专任教师额定岗位(课时)工资外(未达到额定学生数按比例扣减,下同),另上浮基数均数的20%;考核合格者,享受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有责任事故或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月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务津贴。

(三)质效工资的60%部分按同职务(称)额定质效工资标准随工资发放。

额定质效工资的40%和学院多切块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质效工资切块标准为副教授620元、中级职称420元、初级职称220元,不平均发放)。

福利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住房性福利:

以成本价向教师销售住房、房租补贴,为特聘教师配给全免住房;

3、交通性福利:

为教师提供免费班车;报销员工差旅费;为员工代购优惠的公交月票等

4、饮食性福利:

提供工作餐;专设教职工伙食窗口;发放工作餐补助。

5、医疗保健性福利:

免费为员工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打预防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发放医疗药品补贴。

6、有薪假期:

保证教师双休日的正常休息;给员工一定的事假、探亲假;为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提供出外旅游考察机会

7、文化福利:

为有发展潜质,表现良好的教师提供个人进修的机会;教师子女教育提供优惠;为教师提供娱乐设施和体育锻炼设施;举办教职工联谊会;为退休教师设立摄影小组、书法协会等。

8、其他保险福利:

为教师设立汽车保险、个人财产保险等;教师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接受自助式福利的形式,比如:

教师可以选择放弃住房福利,争取更多的退休保障,再如: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该校教师,他们可以选择放弃一方的医疗保险而争取一份汽车保险。

任务三

(一)、工资发放标准

1、招生期间,省办、市办主任为在校员工的,按在校期间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2、非在校员工(包括在校学生、外聘人员)按省办2500元/月、市办1000元/月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二)、工资发放办法

招生期间对省办、市办主任工资,每月发放80%,返校后根据招生业绩发放剩余工资。

完成招生任务的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完成总任务的80%以上者,返校后补发余下工资总额的10%;完成总任务的79%以下者,返校后余下工资全部扣发。

1、完成全省总体工作指标者,奖金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数(计划内指标数+计划外指标数+一切代理招生+网络招生+招办招生)标准发放。

发放标准为:

奖金=工作指标х50元/人+超额指标х100元/人;例如:

某省工作指标是1000人,实际完成招生1450人,计算方式应为:

1000人х50元/人+450人х100元/人=95000元。

2、完成工作指标者,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工资,再奖励工资总额的10%;

3、工资奖励:

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7名的,返校后工资晋升一级。

4、特殊奖励:

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3名的,奖励二居室住房一套(使用权或分期产权)或汽车一辆(使用权;价值10万元上下)。

5、未完成工作指标的,工资待遇及职务安排由校招生就业处、人力资源部另定。

注:

1、完成责任指标者,每生奖励200元。

2、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包含计划内和计划外),奖金标准为:

奖励数

指标数

31——40人

41以上

备注

30个

1000元/人

1200元/人

例如,某直属点招生160人:

计算方式为:

30人х200元+10人х1000元+120人х1200元=160000元。

3、谈成一个合作点(有具体合作内容,如输送生源或有合作项目,并付诸实施,同时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视为完成两个招生指标,按2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新合作校输送的生源有一个算一个指标,同时要求对于2005年以前建立的“四合一”合作点,给予渠道维护,其输送的生源,3个算一个,可以折算2006年指标。

4、完成责任指标的,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工资,再奖励工资总额的10%。

5、工资奖励:

学院教职员工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10名的返校后工资晋升一级。

6、住房奖励:

完成任务(80人指标以上)综合评定前10名的奖励一居室住房一套(使用权)。

7、未完成责任指标的,回校后的工资待遇及职务安排由学校视情况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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