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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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岗位职责
理事长岗位职责
理事长岗位职责
篇一:
理事长工作职责理事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赢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
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调、处理本合作社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接待联络工作,以及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件。
四、负责重要文件和重大事项的落实督查工作。
五、负责规化及政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本合作社人员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作化内部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和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作化整体运营健康、有序。
二、按照理事会制定的年新计划,认真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负责贯彻执行;定期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针对年度预算指标按月分解,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按月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为成本费用的控制提供有效、真实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资料。
四、对供应、销售业务、费用报销流程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切实履行好财务核算监督职责。
五、认真履行好核算和监督职能,确保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信息可靠,支出合理。
六、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并对盈亏情况及时查明、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防止资产的流失。
七、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按国家和合作社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报废等转账手续,按月提职折旧。
八、负责现金的收支、银行信贷结算的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认真做好记账、对账、报账工作,按时编报会计报表。
九、及时计提和上交有关税费,做好成员二次反利方案,及时办理年终决报表。
十、合理筹划各类财产保险,协助处理财务损失的理赔事宜。
十
一、
篇二:
理事长的职责理事长的职责理事长的职责第一条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长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理事长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三)讨论决定本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四)讨论决定本社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
(五)讨论决定对本社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
(六)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七)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八)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九)履行章程和社员大会授子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理事长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理事长应严格执行各项报告制度,按期向社员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执行监事的职责第一条执行监事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的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执行监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
可连选连任。
第二条执行监事的职权:
(一)监督理事长对社员大会的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向理事长提出工作的建议;
(六)提出临时召开社员大会的建议;
(七)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条本社理事长、财务负责人及亲属不得担任执行监事。
监督制度财政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并加强对所辖单位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每年要对所属两个单位及五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详细而认真检查,查找问题,并积极整改,以推进我镇财务制度的全面规范。
对涉农资金管理等项目,设有向社会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
488000
3.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本盈余分配制度用于规范合作社的盈余分配顺序和分配内容]第一条范围本合作
社的盈余分配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盈余分配顺序的规范,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对合作社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内容扣除当年成本、经营支出和管理费用等,年终盈余按下列顺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盈余10%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盈余5%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风险金,按盈余10%提取,用于本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利润返还,按交易额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五)出资额分红,按税后利润中占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六)出资额利息,按出资额投放的多少进行分配。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合作社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时,转增后留存合作社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应不少于合作社注册资金的25%;
(三)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四)合作社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五)合作社在亏损时,出资额分红则变成分担债务;
(六)出资额利息与合作社盈亏与否没有关系,是每年都应该支付社员的收益合作社生产经营制度合作社生产经营制度
(一)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
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
(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社员需要的种子种苗、生产原料和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品,开展社员需要的运输、储藏、保鲜、加工等服务;
(四)统一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对外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
(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广告发布和市场开拓;
(六)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地方名牌等,提升产业和品牌;
(七)统一申报各种科研、示范、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八)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贷款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他事业。
合作社会议制度合作社会议制度第一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二条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
(三)决定增减出资金额和出资金额转让;
(四)决定本社的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长、执行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七)决定社员出资金额、单个社员最高出资金额和从事生产的社
员的最低出资金额;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九)决定赢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十)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社员大会每年召开2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建议;
(三)理事长认为必要的。
第四条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五条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也
可以按交易额与出资金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方式,但单个社员拥有的表决权最多不得超过总表决权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处理,一名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的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七条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长须提前10天将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书面告知社员。
篇三:
理事长职责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七、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
员。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议事规则
一、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本社股金分资格股(基本表决权股)、附加股(附加表决权股)。
二、每股资格股的表决权为一票,每股附加股的表决权为一票。
其中,认购附加股的必须具有资格股的股东身份。
附加股的总股份不得超过资格股总股份的20%。
三、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四、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会议制度
一、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2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四、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三日向全体理事通报会议内容。
五、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月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本社参谋;
三、做好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工作;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许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
签字后,方可生效;篇四:
理事长、监事长工作职责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职责
1、领导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事理事会会议;
2、接受成员大会、理事会的临时授权、处理事务。
3、拟定合作社总体发展目标、制度和计划,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提名产生合作社下设机构组成人员,讨论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研究制定其它重大事项。
5、组织合作社开展各项工作,带动社员增收。
7、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出现的与合作社章程相
违背的有关重大事宜。
8、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9、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重要合同等相关重要文件
10、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1
1、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1
2、在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紧急处置权,必须符合本社利
益,事后及时向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1
3、审定本社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本社的机构设置。
1
4、审议本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1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会成员和本社职员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提高社员代表
大会审议。
四、讨论决定合作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
五、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事宜。
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组织的财产安全。
七、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讨论决定本社社员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九、聘用和解聘本社的工作人员。
十、讨论决定对本社社员和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十
一、代表本社鉴定合同。
十
二、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服务总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互相合作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双赢提高成员收入促进农民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篇五:
理事长工作职责.理事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组织成员股金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解聘本组织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组织签订协议、合同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发布:
201X年4月26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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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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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
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