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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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表
矿山名称:
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址:
广西上林县西燕镇
提交单位:
广西上林康华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二O一七年二月
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提交单位:
广西上林康华矿业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17年2月
附图(共13张):
1、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及土地损毁现状评估图(1:
2000)
2、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及土地损毁预测评估图(1:
2000)
3、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复垦分区图(1:
2000)
4、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部署与土地复垦规划图(1:
2000)
5、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图(1:
10000)
6、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现状A-A′地质剖面图(1:
1000)
7、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恢复治理工程部署与土地复垦规划
A-A′剖面图(1:
1000)
8、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施工大样图(1:
1000)
9、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遥感监测影像图(1:
10000)
10、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三维效果图
11、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场最终境界平面图(引用)
12、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露天开采终了剖面图
编制单位对本方案的初审意见
《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经初步审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编写方案报告大纲按有关规定编写,内容较全面,对野外工作调查和报告编写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二、根据该工程项目特点、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以及采矿、生产可能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范围确定为:
本矿山评估范围基本以矿权范围为基础,北面和南面向外延伸至矿区范围外山顶,东面和西面向外延伸60-150m,故评估面积35.7488hm2。
符合编制规范要求。
三、该项目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附录A的表A,确定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
符合编制规范要求。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矿山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矿业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现状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因此,现状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较轻。
根据各地段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对地下含水层、土地资源及地形地貌的不同的破坏程度,现状评估划分为较轻区1个区。
五、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
预测采矿活动引发或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采矿活动引发或遭受危岩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采矿活动引发或遭受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因此,未来采矿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等影响与破坏较轻。
因此,预测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严重。
六、根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的结果,将评估区治理恢复分区综合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两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位于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表土场、空压机房和矿山道路地段,一般防治区为评估区内除重点防治区外的其他区域,治理恢复分区基本符合矿山未来开采实际情况。
七、根据评估结果及治理恢复分区结果,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主要为露天采场清理浮石修坡及修整台阶、覆土植被恢复、边坡复绿等,治理措施较为合理可行。
本方案实施的复垦工程,可复垦面积4.6440hm2,合69.66亩。
以及对损毁土地复垦时需按原地类复垦的原则,本方案拟将露天采场底部平台和各安全平台复垦为灌木林地;将工业场地、办公生活、表土场、空压机房复垦为有林地;将矿山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将露天采场边坡遮盖复绿,复垦方向合理可行,本方案土地复垦率:
90.40%达标。
权属清楚分别为上林县西燕新桃村村委会,矿山并未占用基本农田。
八、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重点应放在地质灾害上。
具体监测内容:
露天采场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等,符合矿山实际。
九、为确保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单位应专门设置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管理机构。
方案符合矿山的实际和满足恢复治理生态要求,同意将该报告送交专家审查。
审核人:
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2017年3月24日,专家组对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林县西燕镇新桃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对照意见对报告逐一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
1、P26页图中的矿山位置与P29页、P30页、P31页图中所示位置均不符。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调整矿区相应位置,详见P48,49,50。
2、P2.4.4岩溶发育特征的描述中未作岩溶发育程度的定性描述。
应补充。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矿区岩溶弱发育。
详见P51
3、P36页未对“旱地”的分布特征进行描述。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矿区周边旱地分布情况,详见P54
4、图号1中未进行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经(Ⅲ)级别的代号标示。
图中“C2PM”的地层代号的表示错误,应为“C2Pm”。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标示较轻区评估范围并修改地层代号表示方法,详见附图1,
5、P34~35页“工程地质特征”描述中未对矿区岩层产状及其工程条件进行描述与分析。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完善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岩层倾向335°,倾角38°,岩层层理清晰,平直稳定,岩石致密坚硬,节理裂隙较发育。
岩体工程地质性能、工程力学性能良好,一般可作为优良的地基持力下卧层,详见P53
6、图号1中未标示评估区地下水的大致流向(P34页文字说明中为“总体上为自南向北”)。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标示地下水流向,地下水流向总体自南向北,详见附图1-4
7、预测评估中预测未来采矿活动引发、遭受露天采场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但P54页3.3.7预测评估分区中“本矿山地质现状评估结论不一“。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统一预测评估分区结论,详见P73.
8、P55页4.1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中的分区与预测评估的危险性分区不吻合。
建议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区”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进行重新复核。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区:
严重区对应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的重点防治区,较轻区对应一般防治区。
详见P74
9、P65页挡土墙稳定计算中:
未提供土质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基础埋深500mm.,修正后地基土容许承载力取500.0kpa无依据,建议复核。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承载力特征值fak(KPa)400kpa,,详见P83
10、建议增设排水沟深沉池。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增加截排水沟沉淀池,详见P87
11、P61页平台内侧、采场边坡底部排水沟建议取消砌筑边墙,建议采用人工开挖槽式打水沟。
平台内侧排水沟平同位置是否与绿化植土槽重合?
A-A剖面图及文字说明未见具体标注或说明。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经复核各台阶平台均需要覆土,砌筑排水沟边墙可以有效的防止覆土流入排水沟,因此砌筑排水沟边墙方案比较切实可行,因此本方案保留采场坡脚排水沟,详见P80
12、补充监测工程的布置,建议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布置监测工程。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布置监测工程,详见P109
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
通过对《报告表》审查,认为《报告表》基本符合编制要求,提供的附件、附图基本齐全,但编写的内容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附件审查
1、缺编制人员职称证书。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编制人员职称证书,详见P194附件10
2、编制单位对本方案的初审意见中“矿区内矿山山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矿区外矿山道路复垦为有林地”,在本方案里没有此相关内容的表述。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矿山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表述内容,详见P7
3、土地权属人意见表填写的内容不完善,缺矿山占地范围(拐点坐标)、损毁地类名称及其面积,也没有权属复垦后土地的质量要求及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未附土地权属证复印件。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土地权属人意见表,由于客观原因土地权属证复印件已遗失,详见P183
4、项目编制合同书中,委托方名称错误,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就将应矿山名称改为公司名称,刘建荣改为沈建忠。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将委托单位修改为广西上林康华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沈建忠,详见P191
5、在图件方面:
现状评估图、预测评估图分区编号顺序错误。
地质环境影响及土地复垦规划图有林地、灌木林地的图颜色不易区分,截排水沟没有注明水流方向及其与外界的联系。
土地利用现状图(下浦)的说明中,总面积、用地各地类及其面积与方案所述的不一致。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分区编号,调整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图例色差,注明截排水沟水流方向,与外界联系为自然衔接,统一矿区面积,详见附图及P54土地利用现状一节
二、文本审查
1、在矿山土壤概况的表述中,矿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占用有林地、灌木林地的土壤状况表述不清楚,缺土层厚度、表土层厚度、土壤质地、砾石含量、土壤养分等理化性状。
植被概况的表述互相矛盾,如“项目区内岩溶山峰裸露,地处荒坡”与“植被覆盖率较高”。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重新对矿区内外土壤情况进行分析,详见P45,并对矿区内植被情况重新表述,详见P46
2、社会经济概况缺矿区所在村委的情况(如人口、耕地面积、作物产量、经济收入水平等)。
同时,矿区所处的位置是云姚村,与后面所述的“新桃村委”不一致。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项目区所在村委新桃村的社会经济概况,并调整矿区标示位置,详见P46
3、土地利用现状表述矿区内有旱地,但其它章节表述只有灌木林地和有林地,另外,松树属于乔木,不能表述成“生长有乔木和松“。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核实矿区范围内无旱地,纠正乔木和松树表述为生长着乔木松树,详见P54
4、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预测评估和土地损毁预测评估的表述中,没有详细说明工业场地、办公生活、表土场、空压机房、矿山道路等各种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其对土地的破坏程度。
同时,本矿山为新建矿山,尚未进行开采活动和配套设施建设,预测对土地的损毁不存在“新增破坏面积”。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对土地损毁及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重新进行评述,详见P68,P69
5、在预测评估分区中,应将“现状评估分区”改为“预测评估分区”,同时,应将“较轻区(Ⅲ)”改为“较轻区(Ⅱ)”。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将现状评估分区修改为预测评估分区,将较轻区(Ⅲ)修改为较轻区(Ⅱ),详见P73。
6、边坡覆绿工程中,栽种爬山虎采用“上挂、下爬”的方法应改为“上爬、下挂”,同时,要种植双行才能达到“上爬、下挂”的效果,故栽种的株数也应重新核算。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爬山虎种植方式为采用“上爬、下挂”的方法分部在各平台与边坡的接触线及阶段边坡顶部接触线处种植爬山虎,详见P90。
7、在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估各评价单元的表述中,因没有介绍损毁前各地类的详细情况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故损毁土地复垦为有林地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如露天采场复垦为有林地就很难实施。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对复垦为有林地土地实用性评价进行评估,详见P93。
8、序号“6.2.1”与“6.2.2”标题重复,段落序号与有错误,评价因子的选择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
因复垦方向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农村道路,因此,选择排水条件和土壤坏境质量作为评价因子欠妥。
另外,表6—14各评价单元土地适宜性评价因子评价表中,评价因子的情况没有来源依据或佐证证明,缺土壤坏境质量(重金属污染情况)。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重新编排6.2.2标题及段落序号,详见P98
9、复垦方向最终设定的复垦地类与P58-59近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表述不一致。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统一复垦最终方向,详见P76、77
10、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中,露天采场和矿山道路复垦面积与土地损毁预测评估的面积不一致,且没有矿山道路说明原因。
表土的需求量计算结果依据不足、不准确,需要重新核算,因露天采场底部平台、各安全平台、生产平台均已至岩石,工业场地、空压机房、表土场、矿山道路等土层厚度不明,设计挖坑植树有难度,同时,开挖树坑刨出来的渣石土没有说明处置方法,也没有说明种树的密度。
在表土收集方面,从矿区的景观图片看,很难按照设定的收集面积、厚度进行表土收集,也没有明确收集表土的质量要求。
此外,报告中剩余340.14m3土方没有说明处置方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重新对表土需求量进行分析,详见P98
11、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方面,缺表土收集工程设计,另外,植被恢复工程设计种植松树、银合欢采用挖坑种植实施难度很大,且挖出来的土石渣没有处置设计,种植灌木和播撒草籽没有设计有机肥。
另外,在边坡复绿工程设计中,种植槽种植爬山虎按每米2株进行栽种达不到“上爬下挂”的效果,应改为“双行种植,每行每米2株”。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①增加表土收集工程设计,详见P104②复垦灌木林地采用撒播混合灌木种子与草籽的方案补充设计施用有机肥详见P101③爬山虎采用双行种植每行每米两株,详见P103
12、在表土场防护工程布置中,P84表土场防护工程的相关内容有的在P6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已表述过,两者不同之处建议进行整合。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整合两者不同之处,详见P104
13、露天采场复垦工程布置不切实际,不易操作。
如露天采场底部平台、各安全平台均已至岩石,清理废渣后没有土地给予平整,同时,人工手持风镐开挖7113个0.5m*0.5m*0.5m树坑难度大,且对开挖树坑产生的3556.67m3碎石渣土的没有说明处置方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露天采场复垦工程布置采用撒播混合灌木种子的混合草籽,不存在挖树坑及废渣清理问题,详见P105
14、在工业场地复垦工程布置中,砌体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废渣量没有依据,开挖树坑采用炮锤破碎的工作难度较大,且对开挖树坑产生的607.5m碎石渣土的没有说明处置方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工业场地复垦工程废渣清运量依据,开挖树坑为土质树坑,不存在挖树坑及废渣清理问题详见P106
15、在矿山道路复垦工程布置中,矿山道路清理面积和产生的石渣量依据不足,没有说明道路长、宽及路面结构、厚度,开挖树坑产生的工程量(碎石渣土)289.17m3没有说明处置方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矿山道路拟复垦为农村道路,平整压实后,水泥硬化0.05m,取消清理费渣,开挖树坑工程,不存在挖树坑及废渣清理问题详见P109
16、在办公生活区复垦工程布置中,拆除、清理办公生活区产生的废渣量依据不足,从P87倒数第二行“加上拆除……”完全是复制工业场地工程内容,方案和数字都没有改动,数字全部错误,也没有说明开挖树坑产生的工程理(碎石渣土)的处置方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重新对办公生活区进行复垦设计,详见P106
17、在表土场复垦工程布置中,建议增加地面表土的犁翻松土,因压占后土壤被压实板结播撒草籽的成活率底。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增加土地翻耕工程设计,详见P107
18、在空压机房复垦工程布置中,因没有说明空压机房的设计、建设情况,因此,拆除、清理和清运的废渣量依据不充分。
同时,空压机房损毁土地是压占,复垦工程不需进行回填表土。
此外,文中多外将“空压机房”写成“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空压机房拆除量依据,并纠正多处文字错误,详见P108
19、在边坡复绿工程布置中,边坡采用上爬下挂区每米植2株爬山虎是达不到上爬下挂式的效果的,建议改为“双行种植。
每行每米植2株”。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爬山虎种植采用上爬下挂式,双行种植,每米两株,详见P109
20、在土地复垦监测设计方面,设置的监测内容目的不明确,监测方法针对性不强。
建议复垦效果只需监测土层厚度、植株成活率及其长势,水土流失监测水土的流失量,而土地损毁监测没有必要进行。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保留生产期土地损毁监测,取消复垦和管护期土地损毁监测内容,详见P11
21、在管护措施工程设计方面,管护措施内容不全面,种植的松树、灌木(银合欢)、狗牙根草除了补种外,还应增加淋水、施肥、防病虫害。
同时,对治理工程设施也需要进行有效管护和维护。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增加水肥管护,防病虫害,治理工程管护等详见P112
22、在结论与建议中,P148中写到“复垦工程实施后可获得农村道路0.112hm2”,P78复垦方向最终设定中,表6-17也有复垦后农村道路的面积,但复垦工程设计没有矿山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的设计。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增加复垦农村道路工程设计,详见P109
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
1、反对经费估算及经济可行性分析部分发表意见:
文本投资估算方案格式符合规范,采用定额准确,依据充分;
请把《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一期)》作为文本的附件;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将《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第一期》作为文本附件,详见P197附件11
2、第98页表7-1《主要材料单价表》中爬山度填列重复;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将重复爬山虎单价删除,详见P118
3、第100页表7-2错误,请更正;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纠正表7-2错误,详见P120
3、建议将第104页“我国国发经济每年以7%~10%的速度”修改为6-8%;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我国国民经济每年以6%~8%的速度健康、平稳的发展,详见P124
4、第10页服条年限3年,第139页服务年限5年不一致,请核实以多少年为准。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统一矿山服务年限为5年,详见P162
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
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经济效益良好,经济性可行;
报告表按相关规范编制,符合技术深度的要求;
报告表需补充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第9页与第18页的服务年限不一致,应核实修改统一;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统一矿山服务年限,详见P36
2、第1页关于报告表编制委托时间与委托书时间不一致,应修改统一。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统一项目委托时间与编制时间,详见P36
3、图2-3和图2-4标示的矿区位置不对,标到三里镇还不是西燕镇,补充矿区开采对大龙洞风景区的影响。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①调整图2-3,图2-4矿区位置,详见P49②大龙湖风景区距离矿区十公里以上,矿区范围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以及海岸线的可视范围之外,矿山开采对景区影响较小,详见P46
4、核实明确矿区土地复垦范围是否有旱地分布(见第35-36页),如有,须有矿区复垦早地分布等内容。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核实明确矿区范围内以及拟损毁区域均不包含旱地,详见P54
5、矿区土地复垦不适宜和植松树,补充论证土地复垦有林地种植树种。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重新论证复垦有林地种植树种为任豆,详见P101
6、补充西燕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附近千户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分布图,并论述矿区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相关补充附近农村饮用水源及分布,完善矿区开采对附近农村饮用水源的影响内容。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①补充说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附近迁户农村集中饮用水保护区分布图,详见P180②补充论述矿区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关系③补充附近农村饮用水源及分布④矿山开采对附近农村饮用水源的影响小详见P198附件
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
1、污水排水口不能和自然排池系统相连接,污水外渗会造成水体、农作物严重污染,污水更不能作为农灌。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污水排水口最后汇入沉淀池,只作为矿山生产过程中抑尘防尘之用,不可作为农灌用水,详见P88
2、深沉池规格太小,深沉池设计规格存水量不能小于500m3。
报告中“78、79页,6个用地单元设计挖0.9m*0.9m*0.9m深坑,因用地单元70%是基岩,挖一个坑的成本需500元,80万的复垦费不够挖坑。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增加一个设计沉淀池,沉淀池容量不小于500m3.详见P89
建议:
3、办公生活区,9年后矿区团采时,办公生活用房如有使用价值,要保留做为农民种地,开发用地干活使用(含水电)。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办公生活区为简易钢架结构样板房,矿山服务年限结束后,建筑已不存在利用价值,方案拟将办公生活区拆除并复垦为有林地,详见P107
4、道路两旁种果树,道路保留种地,开发交通。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矿山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并做0.05m厚地面硬化,硬化工程量计入矿山生产成本,详见P109
5、采场、工业用地、空压机房、表土场,用矿山表土回填,厚度0.30米,外运客土埴0.30米,设计施工好挡土墙。
复垦后的土地可做耕地,挡土墙旁边种上果树;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露天采场底部平台和各安全平台,平台外侧修建挡土墙,覆土撒播混合灌木种子复垦为灌木林地,工业场地空压机房表土场开挖树坑回填表土复垦为有林地,详见P104,P105,P106、P107。
6、露天采场有7个平台,平台高10米,平台宽度3-4米,在平台边部起0.3米的挡土墙,填上客土,种植农作物,是一道风景。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露天采场各安全平台外侧修建挡土墙,撒播混合灌木种子复垦为灌木林地,详见104
7、复垦区有一个500M3的基水池,丰水期可存水,有电,在旱季可用灌溉。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扩大沉淀池容量,丰水期储水,枯水期用作灌溉,详见P89
8、矿山复垦要考虑到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有收益,这次复垦耕地近80亩,果树500棵,农民一年的收益可达20万元。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矿山复垦从农民利益出发,让农民有所收益。
9、新文件规定,矿山道路要硬化,防治车辆运输起粉尘。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将矿山道路做0.05m后水泥硬化,此部分预算列入矿山生产成本。
修改人:
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²)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林地(03)
有林地(031)
1.21400
0.0000
1.21400
林地(03)
灌木林地(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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