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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TV液晶电视检验规范汇编

LE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整机检验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规定了我公司LE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设计、生产、检验的依据,主要包括QC检验、日抽样检验、样本抽取、结果处理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发布时,所有标准均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9379-88电视接收机主观试验评价方法

GB/T9383-1999彩色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9384-1997广播收音机、广播电视接收机、磁带录音机、声功率放大器(扩音机)的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0239-XXXX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报批稿)

GB/T13837声音和广播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2281-1990彩色电视接收机与其他设备互连配接要求

GB/T14960-1994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15859-1995视听、视频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17309.1-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1部分:

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

GB/T17625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项输入电流≤16A)

SJ/T10514-1994电视广播接收机遥控部分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T10919-199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装

SJ/T11157-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2部分:

伴音通道的电性能测量,一般测量方法和单声道测量方法修正案1

GB8898-1997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GB4943-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SJ/TXXXX-XXXX彩色电视接收机基本技术参数要求(报批稿)

GB/T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Q/SW001-2003《LE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企业标准》

3、一般要求

3.1、电视制式

采用的制式应符合相应电视制式的规定。

3.2、使用条件

使用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3.3、正常测试条件

在下列范围内的湿度、温度和气压的任意组合条件下进行测量。

环境温度:

15℃~35℃;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设备应满足其性能规范,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规范,并允许被测设备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3.4、图形符号

按GB/T5465.1—5465.2的相关规定规定。

3.4、互连配接要求

LE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应有复合视频输入接口,还可带有分量信号输入接口,如果与计算机连接,还应有VGA接口,对于LED-TV液晶平面电视接收机,应具备电视射频输入信号接入端子,至少支持PALI/DK信号的解调及解码显示,并应符合GB12281和GB/T15859中的有关规定。

4、QC检验要求和内容

4.1、检验方式

QC检验方式采取在线检验方式。

在整机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最后环节设置QC,对整机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数检验。

4.2、检验项目

A、外观、结构、内部工艺质量检验

B、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C、功能质量检验

D、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4.3、检验方法和要求

按工序操作工艺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4.4、质量记录和处理

凡在在线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有缺陷的半成品机器,均要求在流程卡上注明故障现象或故障部位,并将坏机打入前道工序维修,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经前道工序修复后方可重新提交检验。

检验人员每天作好检验记录,汇总后提交上级质量主管人员,对批量性和其它质量异常必须在第一时间反馈上级质量主管人员或经理。

5、日抽样检验

5.1、检验项目

A、开箱检验

B、工艺装配检验

C、常温主要电性能检验

D、常温负荷试验

6、开箱检验要求和内容

6.1、检验方式

开箱检验采取包装后开箱抽检方式进行。

6.2、检验内容

a、外观、结构质量检验

b、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c、功能质量检验

d、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e、包装质量检验

6.3、检验要求和方法

6.3.1、外观、结构检验要求和方法

6.3.1.1、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Ⅰ、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a、产品机壳或后盖贴纸上必须有产品商标、型号、名称、生产企业名称;

b、产品后盖必须具有警告用户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记”;

c、产品后盖上应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最大电流、电源频率、功耗等;

d、产品后盖贴纸上必须有3C认证标志;

e、产品后盖上必须加贴产品序号条码,且与纸箱、保修卡号码一致;

f、产品面壳上必须有正确的指示灯标志;

Ⅱ、产品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a、产品外观应整洁光滑,表面不应有凹凸变形、粗糙不平、划伤、脱漆、缩水、间隙、裂纹、毛刺、边缘棱角突出、霉斑、脏污、色差、网孔堵塞、金属斑点、黑点、纹理等任何缺陷;

b、外观各类文字、图案及符号丝印应端正、清晰、牢固,标识功能应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

c、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良;

d、产品铭牌、装饰件、紧固件及其它零部件应无锈蚀、变形、划伤、金属斑点、黑点等任何不良现象,且安装牢固、匹配良好,无缺损、脱落、松动、歪斜、间隙、台阶、螺孔错位等问题;

e、指示灯、接收头及其白镜或红镜安装应规范,不应漏装或歪斜;

f、开关、按键、旋钮、门锁等应操作灵活可靠,无缺损、变形、划伤、歪斜等问题;

g、各类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含RF接口、S端子接口、YUV接口、VGA接口等)应安装牢固、端子颜色正确,拔插顺畅;

h、显示屏应安装牢固,无偏斜,与机箱吻合,且无超标划伤、黑点、脏污、油渍等缺陷;

6.3.1.2、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采取目测和手感检查,具体参阅附录B。

6.3.2、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6.3.2.1、图象、伴音质量检验要求

图象、伴音质量主要通过输入RF、AV、VGA等信号实现图象、伴音的输入输出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a、要求在敲击机箱和高低压切换时,图象应稳定无异常;

b、调节图象色度、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产品表现出的图象透亮度,清晰度、彩色鲜艳度能达到产品设计要求;

c、要求图象亮、暗场无偏色,灰度等级至少大于8级;

d、图象不能有竖条、横条、彩带、暗带、缺色、无彩、网纹、图象破损、屏幕局部不发光等任何不正常现象;

e、屏幕应无超标欠点,如暗点、明点、黑点等瑕疵;

f、图象在规定强度的射频信号和视频信号下,应无横纹、斜纹、网纹、噪波等任何干扰;

g、左右声道及其任一喇叭,伴音音量大小应适中,且伴音功率应符合企业标准和产品标准;

h、要求在敲击机箱和切换高低压时,伴音正常,不应出现断续、失真等现象;

i、伴音无断续、杂音、失真、蜂音、底噪声、机震以及元器件发出的低频或高频噪声等任一现象;

j、调节伴音各参数,伴音变化曲线不应过于平缓和陡峭,也不应有死点,跳变和滑动噪声;

k、伴音左右声道相位正常,环绕声、重低音、WOW等效果应明显。

l、开关机、转台,无明显冲击声;

m、伴音不应干扰图象,同时要求TV与AV之间,各音频输入端子之间无伴音串扰;

6.3.2.2、图象、伴音质量检验方法

图象、伴音质量检验主要采取目测法和视听法。

6.3.3、功能质量检查要求和方法

6.3.3.1、功能质量检查要求

a、要求开关、按键功能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b、要求指示灯在产品各种工作状态下,显示正常(颜色);

c、要求各类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含RF接口、S端子接口、YUV接口、VGA接口等)功能正常,图象、伴音一致性良好;

d、要求菜单各调节功能正常,符合产品设计规定;

e、遥控器各有效按键功能正常,无接触不良,反应迟钝、手感差等问题,同时要求遥控距离、角度符合SJ/T14960-94的技术要求;

6.3.3.2、功能质量检查方法

功能检查主要采取目测、视听和手感检查。

6.3.4、安全质量检查要求和方法

6.3.4.1、安全、电磁兼容检查要求

安全性能应满足GB8898-97《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a、机壳、外接端子等可触及部分不应带电;

b、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绝缘层不能破损,导体不可裸露;

c、电压切换器工作位置不应错误;

d、抗电强度和绝缘电阻满足要求(交流3000V(有效值)、1min,无击穿或飞弧;直流500V,绝缘电阻大于4MΩ);

e、各种安全标识、标记正确。

电磁兼容应满足GB10239-XXXX的4.3条规定

a、电磁兼容件使用定点厂家指定型号产品;

b、机内扎线正确,如不能缺少磁环、扎线,且扎线方法、位置必须正确;

c、机内地线、屏蔽、焊接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6.3.4.2、安全、电磁兼容检查方法

安全检查主要通过目测和高压仪测试检查。

6.3.5、包装质量检验要求和方法

6.3.5.1、包装质量检验要求

产品的包装质量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规范要求产品包装质量应满足SJ/T10919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Ⅰ、包装箱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a、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b、商标名称及注册商标图案;

c、生产日期:

年、月、日;

d、包装质量:

kg;

e、生产许可证号;

f、采用技术标准号:

企业标准;

g、3C认证标志(可选);

h、可视图象的对角线最小尺寸(以cm为单位,取整),按SJ/T××××表五规定表注;

i、包装箱最大外型尺寸:

L×B×H,cm;

j、机壳颜色标记;

k、印有易碎物品、怕雨、向上、堆码层数极限(可选)、禁止翻滚(可选)、管屏方向(可选),及其它有关危险的警告标记,标记应符合SJ/T10919和GB191-2000的规定。

Ⅱ、包装箱材料质量

a、包装箱必须要求纸箱尺寸正确,纸箱纸质良好,纸箱装订完好;

b、纸箱无破损、裂纹、色差、斑块等不良现象;

c、纸箱表面光亮,手感平滑,切边整齐,无脱胶;

d、纸箱文字、图案清晰、准确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

e、箱体内外无脏污、涂写等影响公司产品形象等缺陷。

Ⅲ、泡沫、包装袋质量

a、所使用泡沫尺寸正确,配合良好;

b、要求泡沫溶接良好,表面干燥,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要求无破损、无脏污;

c、包装袋尺寸正确,无破损、无脏污、无水滴等任何不良缺陷;

Ⅳ、包装附件质量

所有附件本身质量应完好,具体要求请分别参阅《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整机检验规范》附录B

Ⅴ、包装工艺质量

a、产品上下、前后装箱正确;

b、包装过程附件齐套,说明书、遥控器、保修卡、用户服务指南、合格证、VGA线、螺钉、电源适配器等附件放置正确,无错放、漏放;

c、包装箱内无异物;

d、泡沫、包装袋使用正确,包装袋完全罩住产品,能有效保护机器外观;

e、纸箱上条形码,BOM贴纸粘贴正确,无错贴、漏贴和粘贴歪斜情况;

f、机器封箱规范,塑胶手挽安装牢固。

6.3.5.2、包装质量检验方法

包装质量主要通过目测法。

7、工艺装配检验

7.1、检验要求

a、要求显示屏与面框配合,无超标间隙;

b、机器内部紧固件、散热片及其它零部件等不应有缺损、锈蚀、松动、变形、霉斑、脏污等;

c、机器主板无断裂、松动,固定主板的螺钉无少打、错打螺钉现象;

d、机内无金属和非金属异物;

e、机内扎线正确,如不能缺少磁环、扎线,且扎线方法、位置必须正确;

f、机内地线、屏蔽、焊接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7.2、检验方法

工艺装配检验检验要求和不合格判据,请参阅附录C的规定。

8、常温主要电性能检查要求和方法

8.1、检验内容

a、图象通道噪波限制灵敏度;

b、彩色灵敏度;

c、双信号选择性;

d、扫描同步范围;

e、邻频道干扰比;

f、互调比;

g、彩色同步稳定性;

h、伴音噪声限制灵敏度;

i、亮度和对比度;

j、全屏亮度均匀性;

k、色度均匀性;

l、清晰度

m、视角

n、遥控距离

o、遥控角度

p、任意键功能失灵

q、其它项目

8.2、检验方法

测试方法参阅a、b、c

a、GB/T10239-XXXX《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要求》(报批稿)

b、GB/T17309.1-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1部分:

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

c、《液晶电视广播接收机(液晶显示器)生产许可证技术要求》

9、常温负荷试验

9.1、常温负荷试验条件

A、环境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D、电压范围:

AC110V—240V

E、使用信号源:

活动信号

F、常温负荷试验时间:

8小时

9.2、常温负荷试验要求

具体参阅附录B中图象、伴音及功能部分的检查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10、抽样程序

日抽样检验由公司质量部QA和检测中心检验人员负责完成。

抽样方案按照GB2828的规定和本规范11条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批,质量部负责将审批后报表送相关部门,如PMC、生产部等。

其流程见下图:

质量部QA

日抽样检验

开箱检验

工艺装配检验

常温电性能测试

常温负荷试验

合格

整机入库

检测中心

日抽样检验

生产部

不合格品

不合格

不接受

生产部返工

11、抽样方案

11.1、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类型的确定

a、开箱检查的检查水平采用GB2828的特殊检查水平S-4,一次正常抽样;

b、工艺装配检验检查水平采取GB2828的特殊检查水平S-1,一次正常抽样;

c、常温电性能测试采取每条线每日抽取一台,原则上订单变化需抽取检查;

d、常温负荷试验采取每条线每日抽取12台,原则上订单变化需抽取检查;

11.2、批质量的表示

11.2.1、开箱检查和常温负荷试验批质量表示

日抽样检查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批质量,合格质量水平(AQL)见下表:

检查项目

Z类不合格品

A类不合格品

B类不合格品

检查水平

抽样方案类型

开箱检查

不允许

0.65

2.5

特殊检查水平S-4

一次正常抽样

工艺装配检查

不允许

4.0

4.0

特殊检查水平S-1

一次正常抽样

11.2.2、常温电性能测试批质量表示

样本测试,如出现一个A类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批不合格。

样本测试,若出现B类指标不合格,则根据开箱检查情况和常温负荷试验情况综合判定该批质量。

11.3、样本的抽取

样本应从经生产线检验合格的成品中随机抽取,具体要求:

LED-TV的抽取原则上应等台数间隔抽取,每个交验批次首尾机器必须抽取,同时不允许连号抽取。

11.4、样本数量的确定

根据交验批此数量,按本规范11.2.1条的规定,确定样本数量。

批次的组成应由同订单、同型号、同等级、同种类(尺寸、性能、成分等),同生产条件,且连续生产的产品组成。

11.5、抽样的开始和继续

本规范规定,每个批次交收验收,原则上不使用转移规则。

12、缺陷分类和判据

12.1、本规范中将缺陷分为Z类、A类、B类不合格。

a、Z类不合格系指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可能造成人身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

b、A类不合格系指可能导致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设计使用功能,为任何用户和商店都不能接受的缺陷。

c、B类不合格指不会严重降低产品设计功能,为一般用户和商店可以接受的缺陷。

12.2、判定缺陷的标准

开箱检验缺陷分类判据见附录B

安全检验缺陷分类判据见附录B

工艺装配检验缺陷分类判据见附录C

常温主要电性能检验缺陷分类判据见附录D

12.3、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本规范中,批质量以产品为计数单位进行判定,而不是以不合格数为单位进行判定。

12.3.1、不合格的统计方法

按本规范规定的缺陷类型,分别累计样品中每类不合格品总数。

其中:

a、有一个或一个以上Z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A类和(或)B类不合格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Z类不合格品。

b、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类不合格,也可能有B类不合格,但不含Z类不合格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A类合格品。

c、有一个或一个以上B类不合格,但不含有Z类不合格或A类不合格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B类不合格品。

没有一任何规定缺陷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合格品。

12.3.2、检查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安全检查及全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个Z类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批次检查中除Z类不合格外的无论那类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本规范附录一规定的不合格数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除安全检查以外的其他检查(如开箱检查的其它项目、工艺装配检查、常温电性能检查、常温负荷试验)有一种检查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即判为不合格。

只有四种检查都合格的产品批才能判为合格批。

12.4、检查结果的处理

12.4.1、合格批

检查合格的批,质量部门应通知生产部办理入库手续。

12.4.2、不合格批

对于由Z类不合格品而判不合格的批,不准入库,全数退回生产部返工,并同生产线进行100%的检查。

检验部门对重新提交的批进行检查。

如还出现Z类不合格品,则应暂停生产,直到真正找到原因,消除缺陷才能恢复生产,恢复检查。

对由于其它不合格类而判为不合格的批,如不能接收入库,则须全数退回生产部返工合格后重新提交检验,经同生产线100%检查后,再重新提交检查。

如仍拒收,则再返工。

在重新提交批进行检查时,发现转为Z类不合格类,则按12.4.2条处理。

12.4.3、样本的处理

经过抽样检查的样本,合格的,重新整理包装,作为合格品入库。

AQL值,决不意味着允许有意识地提交不合格品。

检验过程中,任何检查方式发现的含Z类不合格、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的产品,均应退回生产部返工合格后重新提交检验,经检验部门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12.4.4样质量记录及处理

检验员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填写LE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试看检验报表和日抽样检查记录表。

要求正确完整、签字齐全、结论明确。

报表于指定时间交部门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后报部门经理批准,然后由部门文员下发各相关部门。

 

附录A

开箱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批量

不合格品

Z类不合格品

A类(AQL=0.65)

B类(AQL=2.5)

n

Ac,Re

n

Ac,Re

A1

26~50

不允许

20

(0,1)

20

(1,2)

A2

51~90

20

(0,1)

20

(1,2)

A3

91~150

20

(0,1)

20

(1,2)

A4

150~280

32

(0,1)

20

(1,2)

A5

281~500

32

(0,1)

20

(1,2)

工艺装配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批量

不合格品

Z类不合格品

A类(AQL=4.0)

B类(AQL=4.0)

n

Ac,Re

n

Ac,Re

A1

26~50

不允许

3

(0,1)

3

(0,1)

A2

51~90

3

(0,1)

3

(0,1)

A3

91~150

3

(0,1)

3

(0,1)

A4

150~280

3

(0,1)

3

(0,1)

A5

281~500

3

(0,1)

3

(0,1)

 

附录B

开箱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序号

检查内容

不合格判据

B1

包装质量

B1.1

包装箱

B1.1.1

包装箱标记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生产地址,其中之一缺或错

商标名称、注册商标图案,其中之一缺或错

3C认证标记及生产厂编号、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可视图像对角线最小尺寸,其中之一缺或错或难以辨认

贮运标志(怕湿、向上、小心轻放、LCD屏方向、堆码层数、包装箱外形尺寸、机壳颜色标记等)其中之一缺或错

包装重量缺或错

生产日期缺或错

以上标志不清楚但仍可辨认

A

A

A

A

A

A

B

B1.1.2

包装箱上美工图案,功能描述质量

包装箱上各类美工设计图案与实际不符

包装箱上功能描述与实际不符

以上图案和功能描述文字难以辨认

以上图案和功能描述文字不清楚但仍可辨认

A

A

A

B

B1.1.3

包装箱尺寸、材料等质量

包装箱实际尺寸明显与机器大小、泡沫不匹配,长宽高任意值误差超过5mm

包装箱实际尺寸稍微与机器大小、泡沫不匹配,但不会造成装箱困难和运输损坏,长宽高任意值误差在3~5mm之间

包装箱材料或色差过大

包装箱材料过差,造成纸箱明显偏软或塌陷

包装箱材料较差,纸箱稍软但不会塌陷亦不会造成机器损坏

包装箱严重受潮,造成纸箱明显偏软或塌陷

包装箱轻微受潮,纸箱稍软但不会塌陷亦不会造成机器损坏

包装箱内部或外部破损、涂写及脏污严重影响公司产品形象

包装箱内部或外部破损、涂写及脏污不会影响公司产品形象

A

B

A

A

B

A

B

A

B

B1.1.4

包装箱包装工艺质量

产品倒装或前后反装

A

包装过程中漏放附件

A

包装过程中附件、泡沫以及撑垫放置不正确,可能使产品或附件受损

B

包装箱内不应有异物

——明显、可能损伤产品或可能会损害公司形象

——不明显、不会损伤产品和不会损害公司形象

A

B

包装袋未完全罩住产品,可能使产品划伤、磨花或脱漆

B

B1.1.5

包装箱各类贴纸

包装箱上错贴或漏贴各类贴纸

A

包装箱上条形码号码错误与机器编号不符或缺少

A

贴纸粘贴歪斜明显,影响产品形象

B

各类贴纸损坏、脏污、文字和图案模糊、颜色差异过大,影响产品形象

B

B1.2

泡沫质量

泡沫尺寸偏差,泡沫放置困难

——与正常尺寸偏差大于5mm,无法放置或封箱

——与正常尺寸偏差大于3mm,小于5mm,勉强放置和封箱

A

B

泡沫密度偏小或偏大,造成泡沫抗冲击能力或抗缓冲能力不足,有可能会造成机器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B

泡沫外观破损、脏污、水滴或含水量过大

——非常明显,无法接受

——较明显

A

B

泡沫左右放置颠倒

A

B1.3

包装袋质量

包装袋破损、脏污、外部水滴、皱折

——非常明显,无法接受

——较明显

A

B

包装袋内外或前后放反,无法有效保护显示屏和外观

A

包装袋大小型号用错

B

B1.4

附件质量

B1.4.1

说明书质量

说明书放置错误或少放

A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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