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及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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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及验收标准
南通市2012年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
建设标准及验收标准
一、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补助5万元。
二、建设标准
总体要求:
(1)基础条件较好。
路、沟渠、水电等农田基本配套设施齐全,能适合农业机械作业;设施农业规模和技术先进性在市内达到中等发达以上水平。
(2)农业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结构合理,种植集中连片,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优势。
(3)拥有一定规模的机具设备,农业生产主要环节采用机械化作业,节本增效明显,发展潜力大。
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实力或依托单位,有利于形成新型生产合作组织和项目的运行机制。
(4)建设单位内部机构健全,有各类规范的章程,现代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且区域内农民使用新技术、新机具的意识较强。
(1)设施园艺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内连栋温室10亩以上或单体钢架大棚100亩以上,示范区集中连片。
钢架大棚钢管外径不小于22毫米,壁厚不小于1.2毫米;大棚标准拱间距0.8米,跨度6米以上,中间有横梁,两侧有卡槽。
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
作物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配有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耕整地、开沟、作畦、植保、灌溉等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70%以上。
连栋温室内环境控制设备基本配套:
通风、采暖、保温、遮光、降温、弥雾、喷灌、滴灌等技术应用率70%以上。
(2)蚕桑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示范面积200亩,辐射面积5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
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有一定规模的蚕桑产后加工场地,并配有蚕桑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以及采摘机械等,有蚕桑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在示范区范围内实施蚕桑生产机械化技术,包括桑园耕整地机械化技术、植保机械化技术、机械修剪以及产后机械化加工技术等,其中桑园耕整地机械化技术70%以上、植保机械化技术80%以上、机械修剪80%以上。
(3)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示范面积500亩,辐射面积20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
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
在示范区范围内实施名、特、优水果生产耕整地机械化技术、果园机械化植保技术及产后水果分级、打腊、包装机械化技术,技术到位率达到50%以上,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技术80%、果园机械化植保技术70%,产后水果分级、打腊、包装机械化技术50%。
(4)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年产菌包30万包以上。
拥有500平方米以上的菌菇生产基地及接种机械、灭菌消毒设备、粉碎机、搅拌机、菌包生产流水线等。
在示范区内实施食用菌生产机械化技术,包括:
培养料配制(含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机械化技术,菌种接种机械化技术,控温、控湿机械化技术,产后处理(含烘干、速冻保鲜、加工)机械化技术等,技术到位率达到80%。
(5)农产品深加工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拥有冷藏保鲜库2000立方米以上,有需冷藏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或稳定的农产品来源,常年为农副产品进行冷藏保鲜,冷藏保鲜库利用率达到200天以上,产后机械化化处理蔬菜加工率达40%以上,有主要农产品冷藏保鲜技术操作规程。
(6)瓜果、蔬菜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
核心示范区面积10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
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年机械化作业量在5000亩次以上。
实现翻耕、排灌、施肥、病虫防治、环境调控、采摘加工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其中机械化耕整地90%以上,机械化(包括半机械化)植保90%以上,产后处理机械加工率达30%。
(7)设施水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
:
淡水池塘养殖核心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并连片,浅海、滩涂养殖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并连片,辐射面积分别达到500亩和2000亩。
规划布局合理,有相对完备、符合饲养品种工艺流程的基础设施。
养殖池塘配有比较充足的补水水源、引水设施以及合理通畅的进排水渠道(海水池塘应配有沉淀池)。
具备相应的饵料加工、投饵机、增氧机、清淤机以及水质检测设备等渔业机械。
配备一定的技术人员,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科学投喂,搞好水质检测。
具有有效、具体的节水、病害防治措施。
机械化养鱼综合水平达到80%以上。
(8)设施养殖业机械化生产基地:
生猪1万头以上、家禽5万羽家禽以上、羊500头以上。
具备饲料粉碎装备、自动喂料系统、管道饮水系统、粪便处理装置以及环境控制设备等。
实现畜禽养殖的饲料加工、孵化、喂料、控温、饮水、挤奶等主要环节机械化。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镇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发展潜力大、辐射面积广的单位进行申报,并组织协助申报主体做好申报工作。
以上项目实行“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管理模式。
市农委、财政局制订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及《建前申报书》和《验收报告书》。
各申报主体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建前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档1份)分别于4月23日前报区农机局,区农机、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
市农委联合市财政局进行实地勘察,拟定项目。
四、验收办法
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考核示范基地规模或核心区建设、机械化生产水平、辐射规模与成效、主要工作措施等四个方面。
核心区建设情况以市级抽测结果为准;主要工作措施落实考核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配套技术、档案台账建立、示范宣传和总结等方面。
(详见表1-8)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机)、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并于当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两次向市农委、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供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3份。
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评审,报市政府确定补助项目。
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表1设施园艺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建设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
(50分)
配套机库
10
作物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配有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耕整地、开沟、作畦、植保、灌溉等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70%以上。
连栋温室内环境控制设备基本配套:
通风、采暖、保温、遮光、降温、弥雾、喷灌、滴灌等技术应用率70%
30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
(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2蚕桑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实际落实情况及辐射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
(55分)
配套机库
10
配备蚕桑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以及采摘机械等作业机械
15
桑园耕整地机械化技术70%、植保机械化技术80%、机械修剪80%
20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
(15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3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5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5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2
总分
100
表3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实际落实情况及辐射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50分)
配备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
10
配备耕整地、植保、产后处理等作业机械
10
果园耕整地、植保及水果产后分级、打腊、包装等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80%、果园机械化植保水平70%,水果产后分级、打腊、包装机械化水平50%
20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4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年生产能力
(20分)
达到目标规模:
15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20分
2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60分)
建有500平方米以上的菌菇生产基地
10
主要生产环节配备相关生产机械
10
培养料配制(含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机械化水平达到90%
10
菌种接种机械化技术,控温、控湿机械化水平达到70%
10
产后处理(含烘干、速冻保鲜、加工)机械化水平达到90%
10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5农产品深加工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建设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15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20分
20
有农产品生产基地或稳定的农产品来源
1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50分)
常年为农副产品进行冷藏保鲜,冷库利用率达到200天以上
15
产后机械化化处理蔬菜加工率40%以上
25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6瓜果、蔬菜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实际落实情况及辐射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50分)
建有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
7
年机械化作业量在5000亩次以上
8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实现翻耕、排灌、施肥、病虫防治、环境调控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其中机械化耕整地90%以上,机械化(包括半机械化)植保90%以上,产后处理机械加工率达30%。
25
3
主要工作措施
(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7设施水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实际落实情况及辐射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
(50分)
规划布局合理,建有相对完备的基础设施
5
养殖池塘应配有比较充足的补水水源、引水设施以及合理通畅的进排水渠道(海水池塘应配有沉淀池)
10
具备相应的饵料加工机械、投饲机、增氧机(曝气增氧机)、清淤机以及水质检测设备等渔业机械
20
配有养殖、防疫技术人员
8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7
3
主要工作措施
(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
表8设施养殖业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点
计分
标准
得分
1
建设规模
(30分)
达到目标规模:
20分
超过目标20%以上:
30分
30
2
机械化生产水平(50分)
配备相应的饲料粉碎装备、自动喂料系统、管道饮水系统、粪便处理装置以及环境控制设备
20
实现畜禽养殖主要环节机械化
20
有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10
3
主要工作措施
(20分)
成立专门实施小组,明确责任
4
制定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总结
6
机具清册、机械化作业等相关台账齐全
7
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
3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