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可行性实施计划书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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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可行性实施计划书修改稿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订版)

 

附图:

附件: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1.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广场路1号。

法人:

李兰芝。

1.3建设单位基本概况

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亦官亦民”的残疾人事业团体。

海口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由市政府领导联系,业务是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指导。

其宗旨是:

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投身祖国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海口市残联主要任务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纪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组织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农村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收取就业保障金。

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各种内外交流与合作。

检查、指导各区残联的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1.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

资格证书编号:

工咨甲1030127002

1.5编制依据、范围和研究内容

1.5.1工作依据

1、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与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签定的关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同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

4、《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5、《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6、《海口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

7、《海口市“十二五”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8、《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发改社会〔2010〕1249号;

10、《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1、《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残联发[2006]43号;

1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意见、资料等;

1.5.2研究范围

海口市残疾人中心康复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工程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及社会评价等。

1.6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海口市滨江西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紧邻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变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用房等。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一栋地上13层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本项目总用地1964m2,其中建筑占地923m2,道路541m2,绿化500m2。

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0m2。

地上总高44.4m,其中首层层高4.8m,2至13层层高均为3.3m。

项目新建建筑物四周道路4.5m宽,总长95m。

项目道路周边绿化500m2。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m2

1964

2

建筑占地面积

m2

9232

3

总建筑面积

m2

12000

4

楼房层数

13

5

总高

m

51.6

6

层高

m

4.8/3.3

首层4.8m,其它各层均为3.3m

7

道路

m2

541

含无障碍坡道等附属面积112m2,道路占地429m2,道路长95m,宽4.5m

8

绿化

m2

500

草、灌结合

1.7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少,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目前已有成功的处理措施,对环境不构成太大的影响。

重点应放在施工中的建筑垃圾和噪音控制上,只要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可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期也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总投资额3926.71万元,其中工程费32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00.85万元,预备费290.87万元。

所需资金申请国家专项基金(按中西部地区标准补助)和自筹解决。

其中申请国家专项基金3300万元,自筹626.71万元。

1.9主要结论与建议

1、结论

项目建设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加快推进海口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海口市残疾人状况,促进海口市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项目建设符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项目建设也符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海口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以及《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实施富民强岛战略相适应,不断促进海南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将本项目建设提上日程。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的建设,将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使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机会,解脱其亲属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是建立残疾人康复长效机制的民生工程。

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可以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影响,体现海口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稳定和谐的景象。

也是唤起民众对残疾人事业重视和关心的一个重要平台。

通过项目的场址分析、工程技术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等的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建议

1、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中加强环保和安全管理,定期监测,以保证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该地区的环境和生态产生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项目在运营期间,注意建筑垃圾和生活废水的及时回收处理,保障对周围环境的安全。

3、业主从项目的建设期起,协调好相关部门落实建设资金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4、本工程为残疾人福利工程,业主单位应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优惠,尽可能争取政策支持,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5、本项目为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此次因为资金限制仅能采购部分设备,但根据《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残联发[2006]43号)要求,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必须配齐所要求的设备方可定位为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议此次未采购的必需设备待后续项目安排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建设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使项目尽快建设实施,早日发挥作用。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2.1.1“十二五”相关规划背景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到,“十二五”期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支持市县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龄、失能病残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

大力支持敬老院、光荣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

《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十二五”期间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建立低保标准与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

完善低保配套优惠政策,健全低保信息化管理网络体系。

探索建立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补充制度,完善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加强对残疾人关怀,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建立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居家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将住院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

实行住院救助与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

加强敬老院和五保之家建设,到2015年全市敬老院床位总数达2500张以上,“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该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本项目建设为“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属于海口市“十二五”期间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重要子项。

《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在主要任务中的第二点“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明确指出:

“夯实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

”。

《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到,加快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将康复医学发展系统纳入我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工作。

在宏观调整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卫生行政部门有计划地建立分层次、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着重发展好我省精神病医院、脑瘫专科医院、康复专科医院,有条件的三甲医院要设立脑瘫专科;推进三亚与佳木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合作,早日建成我省南部脑瘫专科医院;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

与医疗资源相配套,创新思维,加快建设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工作的示范和指导。

启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康复职能。

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将适宜的社区康复训练项目列入全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建立综合医院、康复机构或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实现医院治疗、机构康复、社区康复之间的有效衔接。

完善民办康复服务机构级别评定和质量管理办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机构。

《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是本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项目建设是顺应海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海南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途径。

《海口市“十二五”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中指出:

“十二五”时期,海口市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医疗康复方面给予制度的保障。

其中完善海口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首要任务。

没有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没有任何的保障可言。

本项目正是在省、市各级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项目建设符合各级规划的要求,是完成相关规划的任务,尤其是实现《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提到的加快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更是初步实现海口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途径。

2.1.2海口市残疾人工作情况背景

海口市地处热带滨海,是一个具有热带滨海风光特色的省会城市,热带资源呈现多样性,现有面积2304.84平方公里,辖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行政区,共有23个镇和18个街道办事处,150个社区居委会、249个村民委员会、2504个经济社(村民小组)、4个农垦农场、2个省属农场。

海口市常住人口183.5万人。

非农业人口91.48万人,农业人口61.46万人。

现有残疾人10.31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的5.61%,其中肢体残疾人有2.96万人,占28.71%;视力残疾人有1.41万人,占13.68%;听力残疾人2.14万人,占20.76%;言语残疾人0.14万人,占1.36%;智力残疾人0.73万人,占7.10%;精神残疾人0.6万人,占5.82%;多重残疾人2.29万人,占22.21%。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为2.7万余人。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和从根本上消除残健差别,是正确反映和兼顾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本质上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不少残疾人身残志坚,不向命运低头,敢于向困难挑战,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难能可贵的业绩,他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非常值得包括我们健全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来学习和弘扬。

实践证明,在残疾人这个特殊的群体中同样蕴藏着大量的智慧、人才和可贵的精神,他们同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残疾人只要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就能够用残疾的身躯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他们的价值,发挥他们的潜能,鼓励他们顽强地走向社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同时也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康复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

2007年,省常委会、市委书记陈辞来到新环节不久的海口市残联进行调研,特别指出“残疾人康复必须有专业的培训、专业的人员”。

2008年11月,在全国残疾人代表大会期间,中残联领导重点强调海口是全国唯一没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省会,要求海口市要重视这项工作。

2009年,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发[2009]1号),用一个完整章节的篇幅强调了加强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及相关建设要求。

市残工委每年也定期召开由分管副市长主持的康复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海口市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及国发13号文件,认真推进包括康复工作在内的残疾人各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五”以来,海口市政府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市白内障盲省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口市健康快车卫生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hi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残疾人康复项目政策文件,海口市残联认真实施包括残疾人年度康复工作项目、彩金公益金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创建项目在内的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市残工委各单位各司其职,将一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医保、新农保范围,并不断扩大不住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康复优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对康复等救助资金的发放纳入财政惠民“一卡通”发放范围等。

2007年,龙华区作为全省首个,成功创建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2010年,美兰区也获得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荣誉称号。

2010年,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

如何在建设过程中保障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成为了海口市残疾人工作的重心。

2010年3月,市发改委批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立项。

结束了海口市作为省会城市,没有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历史。

政府主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抢抓机遇、破冰试行。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残联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中心主大门建设工程、中心园林绿化、内部道路布局及无障碍道路建设项目等一系列工作,并于2011年3月成功迎接了中残联、市政府领导的莅临检查指导。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将建成一个高水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并将其打造成国际旅游岛的一张名片。

充分发挥海口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条件,通过自办或与专科医院合作的方式,发展个体化康体服务,着力发展残疾人现代康复服务及配套休闲体育(辅助残疾人康复),市海口市发展成为新型的残疾人现代康复基地。

到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的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

同时以点带面,全面建成具有康复指导和视力残疾康复、听力残疾看副、肢体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验配供应等一系列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美观大方,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同国际接轨的残疾人康复中心。

本项目正是围绕“康复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样的主旨下提出的。

2.1.3海口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情况

在“十一五”期间,全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不断朝着建设“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努力,海口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得到有效的加强。

一是社区康复服务逐步开展,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已有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优惠的康复服务,其中1500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5000多人次在城市社区和村镇的到来便捷的服务,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的身体功能,增强了参与社会的能力。

二是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

龙华区和美兰区先后于2007年和2010年成功创建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配备了康复器材,在社区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积极开展了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

三是坚持加大对残疾人康复人才的建设,五年来共培训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人才400多人次,提高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机构训练康复和社区康复相结合,积极开展康复救助,做好重点康复项目工作,使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其中为163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班12期;为8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487名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的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45万元;举办6期聋儿家长培训班,共培训聋儿及家长120多人;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3500多件,完成装配各类假肢80例,为65名小儿麻痹症术后患者装配矫形器;积极实施“无白内障患者”项目,完成白内障患者复命手术3017例;为20名盲人进行了盲人定向行走培训。

五是积极开展残疾预防。

每年坚持深入开展“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宣传和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减少了残疾的发生。

2.1.4海口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应当看到,经过多年的努力,海口市残疾人工作成绩显著,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

但是,受历史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残疾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同健全人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事业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一些残疾人生活还有一定困难,等等。

希望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残疾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充分考虑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差距,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关爱残疾人的良好风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米泉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社会文明进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亟待提高。

2009年度,在被调查的残疾人中当年接受过康复服务的占23%。

同时还应该看到,目前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总体上水平和层次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海口市康复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康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质量亟待提高,残疾人康复资金不足,分布不均,没有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方式,距“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还有较大距离;目前海口市只有少数的综合医院设有康复科,专科医院也只是应对急性期的治疗,未开展后期康复服务,而康复领域中尚无较完善的康复机构来承担指导实施残疾人的系统康复服务。

海口市的残疾人机构康复长期处于零散状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直未建立,专业化骨干康复机构长期处于空白,对社区康复的示范性指导难于持续,海口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与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相适宜。

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康复工作的主导作用,抓住重点康复项目的事实和契机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争取增加财政对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争取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关心,使残疾人康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不断完善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加强康复服务人才培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形成康复工作投入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级康复服务机构,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步伐,加强对基层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对基层康复院的培训力度,探索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运行机制及长效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康复救助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以最大的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出发点,力争实现2015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确保残疾人康复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将建成一个高水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并将其打造成国际旅游岛的一张名片。

充分发挥海口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条件,通过自办或与专科医院合作的方式,发展个体化康体服务,着力发展残疾人现代康复服务及配套休闲体育(辅助残疾人康复),市海口市发展成为新型的残疾人现代康复基地。

到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的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

同时以点带面,全面建成具有康复指导和视力残疾康复、听力残疾看副、肢体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验配供应等一系列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美观大方,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同国际接轨的残疾人康复中心。

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主要内容有:

康复门诊部、大型感统训练厅、脑瘫训练厅、个人工作系统室、低视力康复厅、社区康复指导室、职业社会心理康复咨询室、残疾障碍功能评估室、听觉言语康复厅、偏瘫截瘫训练厅、综合康复训练厅、手术科室、康复工程室、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室、中医理疗室、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及亲属康复等待休息室及配套设施等,并设有能容纳100余个残疾人康复床位。

据初步测算,康复中心建设完成后,每年举办专职、社区看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3至4期,培训200余人次;可对1000余人进行康复专业治疗与指导,人均训练周期六个月。

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残疾人康复事业是社会的基本责任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海口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建设海口残疾人康复中心列为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海口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建设)是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提升海口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

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残疾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他们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困难,理应得到全社会更多的理解、尊重、关爱和支持。

切实尊重残疾人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政府、社会与残疾人共同的责任;这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文明风尚,也是时代的呼唤、社会的渴望和人民的企盼。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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