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各项制度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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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各项制度标准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1.对经理部下发的通知,安全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对重点注意事项反复教育。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施工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讲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3.施工作业过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人员立即制止,并作纪录。
4.经常性对全员进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以增进全员的安全意识
环境保护制度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
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2、坚决执行组织机构会商制度,每月20日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施工条件、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坚持教育为主,经常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岗前培训和转岗学习,努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群体保护意识的提高。
5、加强施工中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生产指挥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重点将采取经常检查及跟踪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6、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资条件,使职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建设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安全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安排,精心部署,并在其监督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现场,制定内容完整、标准明确、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实施标准,同时强化贯彻落实,严格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执行标准作业,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完善安全标准工地的考核制度,定期定人定岗考核评比,凡不合格的岗位和工班组,要求立即进行整顿,并对其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在职职民工明确建设安全标准工地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证。
5、确立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中的侧重点。
对重要岗位的安全标准建设,重点监控,明确专人负责实施,考核中,也将重点考核点,进行考核。
6、确立日常和定期检查制度。
对各施工项目中的具体的施工作业、防护作业、违章违纪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堆码成方,三通一平良好。
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现场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到位并齐全完备。
8、每项单位工程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做到每项工程安全生产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严密监控其整个作业过程,不断总结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
9、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定期审核其上岗作业资格,推行标准化作业,明确岗位职责。
10、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备,勤于保养,精心爱护,不挪做他用。
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防护用具,能够充分了解并能熟练使用。
11、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对安全标准工地的建设,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工作进一步加深、抓细、抓出成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有特种设备使用的各作业队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安全负责。
2、购置特种设备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审核同意,且是由国家认可的生产厂制造,且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
3、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前,各队必须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持相关报告,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4、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5、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由其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其复印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公司机物部和安质部备案。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6、必须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应急措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并严格执行。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并按要求获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目的:
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2、范围:
适用于中铁三局五公司廊沧高速公路登高作业
3、责任者:
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4、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管段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
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
应保持间距2.5m以上。
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低压)
4.3.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
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
人字梯拉绳须牢固。
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3.15.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3.16.非生产高处作业如:
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4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4.4.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4.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
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4.3.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4.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5.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
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4.5.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高坠事故预防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安全“三宝”。
在作业现场人员应做到:
①进入作业现场的职工要戴安全帽;②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③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2.“临边、洞口、井口”防护
临边、洞口、井口防护栏、防护盖板在大部分作业地均有设置,但存在着不够规范、易被挪动或效果不佳等问题。
因此,在作业现场必须做好各项临边、井口的防护,同时建议对一些高处坠落防护设施应设专门进行研究与制作,如对于洞口的防护盖板可研制一些用于不同洞口尺寸的“安全盖板”,既不可挪动,又有明显标识,这类安全设施对预防高处坠落是十分有利的。
3.把好九道关
(1)材质关,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如板子、锣纹钢等)。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栏杆等。
每个平台所使用的圆木、板子,必须选择质量较好的新材料,不得使用虫蛀和断裂的木材。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
木跳板厚度必须达5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设1m高的栏杆和立网。
(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m的架子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摇晃。
(6)承重关,脚手架均布载荷,不超过27MPa。
如超载,应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
严禁施工人员从架上爬上爬下,造成坠落事故。
(8)挑梁关,悬吊式吊蓝脚手,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篮护和立网外,挑梁架搭投要平坦和牢固。
圆木规格(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0公分,方木板厚度均匀,不得小于5公分;
(9)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操作。
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结构承重外脚手架:
(1)立杆:
采用48~51㎜的钢筋,壁厚为3~3.5㎜,立杆基础平整、夯实,下脚加通垫板,并设金属板墩或绑扫地杆,接长搭接使用“一字型”对头长扣,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模杆采用40~51㎜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3)脚手板:
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4)护身栏及挡脚板:
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
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剪力撑:
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
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6)与结构拉接:
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3、浇灌砼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要进行夯实或垫板,并加绑扫地杆。
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
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
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
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
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
禁止铺设探头板。
架子的大面必须打十字盖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大横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力戗,距下部地面高度超过2m时,两侧需绑两道护身栏及挡脚板。
4、脚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
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
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
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
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
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
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
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
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
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
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7)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吊装安全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1、参加吊装人员(包括民工),凡患有必脏病、高血压、贫血症、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等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大桥吊装前,必须成立吊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装吊组织及人员分工。
落实岗位责任制,统一指挥。
3、吊装期间,应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保证吊装期间的正常供电,并做好自发电的准备工作。
4、吊装期间,应组织保卫小组,日夜值班,对施工现场进行保卫,并在装吊作业区设置防护拦或标志牌,严禁汽车和行人通过,参观人员需经领导同意后,在指定地点参观,不要成群结队在作业区内久留。
5、施工现场要有医务人员值班,并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救护担架、车辆,在渡船上要配备水中救护器材,以保证及时抢救落水人员。
6、墩台四周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塔架、立柱要安装铁制楼梯,以供工作人员上下。
7、吊装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持装吊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如电话、报话机等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装吊,待设备修复之后继续吊装,故障未排除严禁盲目操作及设备带病作业。
8、施工便道应远离吊装线,下面及周围禁止通过,否则必须在装吊前进行改道。
9、吊装期间,要设立吊装专职安全检查员,对钢丝绳、转向滑车等设备,每天要进行多次检查,运动部分要常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
10、夜晚及天还未亮和大雾能见度不能通视全桥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如遇大风及雷雨时应立即停止停止作业。
11、吊装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发现事故苗头,要检查原因,加强安全教育,当出现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物体打击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11-12-26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施工技术安全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廊沧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三、基本规定及技术措施:
1、为了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出适合本管段内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的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定责任制。
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搬运装卸笨重的机具设备和建筑材料时,必须应指派经验的负责人统一指挥;吊装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放溜绳,起重设备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安装稳固,制动必须灵活可靠,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3、拆除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向下传递应采用绳索吊下,严禁往下投扔,凡有可能受到物体打击的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各种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砂轮、电锯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轮轴、皮带轮等,都必须安设防护装置,严禁用手、脚和其它物件制动磨擦轮、齿轮、皮带轮及其它传动装置。
施工现场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