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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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则
提高和保障医院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和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稳定,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医院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灾害、地震灾害等。
⑵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火灾灾害、爆炸、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等。
⑶医疗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安全、食品安全,医院感染事件等。
⑷信访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医疗纠纷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医院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医院突发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医院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医院安全技术建设,采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⑴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医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医院及其有关科室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事件科室应急预案。
科室应急预案是有关科室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科室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五、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3、救护组
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六、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科室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报告人、科室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科通知等方式进行。
七、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科室要根据相关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科室。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科室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医院相关科室统一指挥或指导科室开展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科室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突发事件的分管院长牵头,其他科室予以协助。
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调查与评估
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7、信息发布
如需要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应当准确、客观、全面。
八、应急保障
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医疗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人力资源
各科室要加强应急救援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保卫科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并加以监督。
3、物资保障
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保障
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交通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
7、人员防护
指定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8、通信保障
完善和建立有线和无线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9、后勤设施
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电、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10、科技支撑
要加大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装备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院安全科技水平。
九、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本科室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宣传和培训
通过版报、横幅、标语、电子屏、网络、各种会议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技能。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一、医疗救援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国家、省、市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县、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医疗救援重大事件(I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需要省、市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医疗救援较大事件(II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医疗救援一般事件(IV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
2、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二、医疗救援程序
(一)先期处置
120急救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预案启动
发生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宣布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三)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县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各级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和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根据救援行动需要,向上级卫生部门提出需要支援的专家和数量;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县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县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本方案。
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四)应急响应终止
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和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卫生行政部门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应急启动程序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重大医疗纠纷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提高对重大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面负责重大医疗纠纷处理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在事态扩大、内部无法单独处置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县卫计局和110民警处理相关事宜;负责处理好新闻媒体的报导和记者的采访;负责咨询或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纠纷。
2.通过摄影与录音等手段调查取证,组织全体保卫和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防护器材,成立防暴小分队,做好医院特别是当事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当事人和医院利益受到损失和伤害。
3.加强医院管理和监督检查,搞好医疗安全宣传教育,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4.发生医疗纠纷时,在行政调解和处置重大医疗纠纷过程中把握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尺度。
5.负责初步的行政调解与处置,力求控制局面并能达成初步协议。
6.组长和副组长要及时获取情报和收集有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有关信息能立即上传下达。
7.及时处理有关医疗技术事宜并立即整理有关医疗护理文书,按规定封存与复印。
二、医疗纠纷分级
1.一级:
经过1至2个疗程治疗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患者预期目的,患者已提疑问的;因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使患者不满的;因误诊、漏诊或医疗差错给患者造成一定损失的。
2.二级:
发生一级医疗纠纷并经各科负责人调解无效,给患者造成较大损失,患者表示强烈不满和愤怒,有迹象表明有可能组织“医闹”或打官司的。
3.三级:
患者或家属已明确表示要起诉的;因医疗差错或事故已给患者造成残疾或造成患者死亡;已经发生围攻医务人员等“医闹”现象。
三、应急处置
一级:
由各科负责人负责处理,争取把矛盾控制在基层,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及时报告组长和副组长。
二级和三级:
当事人或知情人要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医院管理和监督检查。
要加强医院管理和安全教育并广泛宣传,增强全体医护人员医疗安全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院核心制度的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常规,防止误诊、漏诊和医疗差错的发生;要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形势分析会,加大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发生医疗纠纷。
2.加强学习,引进人才,努力提高医院诊治水平。
避免医疗事故的关键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因此,医院要引进人才,特别是引进学科带头人,同时要搞好医院的人才培训和业务学习计划,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建立机制,妥善处置。
一是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出现医疗纠纷迹象或已经出现医疗纠纷,要立即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同时立即完善医疗文书。
二是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一旦有医疗纠纷迹象,抓住关键时刻,立即启动预案,分级处置,不失时机地引导医患双方尽快形成共识,力求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理纠纷。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当事态扩大,医院已无法协调解决时,要立即向卫计局报告,必要时向政府报告请求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影响医院秩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医院内因病人或家属寻衅闹事、殴打医务人员等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稳定医院秩序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稳定医院秩序应急工作组职责
1.如发生病人或家属在医院内与医务人员吵闹且有滋事倾向的,现场目击员工应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效,立即报告组长和保卫科长,告知事发原因、地点。
当事人尽可能回避,不要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2.保卫科长立即召集院内保卫,前往事发地点,发现殴打医务人员、投掷物品时,应及时、坚决地制止。
3.当事态严重、无法控制时,由组长决定即刻与派出所或110中心联系,告知事发地点。
同时向应急管委会报告。
4.副组长应主动组织保卫、现场医务人员或医务科人员一起将涉事方劝至医患沟通办公室,千方百计平息事态。
5.事发后,副组长应主动、及时向组长汇报事发原因、事态进展及处理的结果。
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为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时,医院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救治,保障病人的身体健康,根据县卫计局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在医疗救护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院内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2.依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
4.及时向县卫计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记录、核实;
6.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
7.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1.中毒人数超过10人;
2.中毒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1人以上;
3.中毒事故发生在医院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
4.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三、应急处置流程
1.急诊科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即刻通知医务科(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2.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通知后立刻向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汇报,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根据中毒患者人数、病情等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由急诊科组织力量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调动备班医疗急救分队参与救治。
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必要时外请专家来院协助救治或转院治疗。
3.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
(2)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3)新闻媒体关注、相关部门通报以及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4.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
5.救治工作结束后总结相关情况并报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然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出现重大险情疫情时能够迅速出动人员投入到救护工作,把自然灾害引发的伤害和疾病流行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卫生部1995年制发的《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医院医疗救护队将由临床、医技等科室组成,在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救护队到达现场,具备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出诊、会诊、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
特制定永寿县人民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指对人类产生破坏性影响的水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工作制度
(一)院外出诊及抢救
1、接到应急指挥部事件报告后,急诊科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通知急诊科、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救护队员和司机。
2、司机在接到通知2分钟内将救护车开到急诊科门口,其他人员须在3分钟内到场并出发。
3、急诊科按照要求将事先配备好的置于诊室内的有关药品、抢救设备及存放在救护车车内。
4、后勤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好的手电筒、雨具、防护服、雨鞋等物品。
5、应急领导小组带队出发,以最短时间迅速到达现场。
(二)抢救医疗器械、药品(由急诊科准备)要求:
1、巡视包3—5个。
巡视包内必备物品:
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止血带、三角巾、绷带卷;一次性注射器、手电筒、压舌板、消毒纱布、棉签等。
巡视包内必备药品:
强心剂、利尿剂、呼吸兴奋剂、升压药、止血药、抗过敏药、抗惊厥药等急救药品、处理外伤的应急药品及止痛药等。
2、急诊科必备物品包括氧气、担架、夹板、绷带、气管切开包、清创缝合包、输液用品及抢救用药。
(三)主要后勤物资要求(总务科、司机准备)
1、总务科按物资准备要求将常规配备物资于总值班室内并定期检查其完备情况,如为救护队员配备雨具、雨鞋、应急灯、手电等。
如遇特殊重大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保证具备随时调配人员及物资的能力。
2、救护车应定期检修以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3、做好其他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组成自然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队成员,见《医院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救护小组》。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应急救援救治组织、人员、药品、设施、设备常备不懈的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接到应急通知后,救治队伍迅速进入紧急状态,并落实各种应急救治药品、器械、仪器、设施、设备等。
(二)各医疗救治组人员,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执行院总值班及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执行不力、临阵脱逃的个人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救护队必须听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救援现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处理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
产科急救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产科急救工作的管理,确保母婴安全,根据市卫计局和县卫计局对产科急救工作的要求,遵循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危重孕产妇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医疗救治,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特制定产科急救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产科急救工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
1.负责医院和责任县内危重、疑难孕产妇的抢救工作,会诊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2.根据孕产妇急救中诊治、抢救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
3.负责提供产科急救应急药品、设备;
4.负责提供产科急救应急物资,负责急救车辆调配。
二、院内产科急救流程
1.首诊医师积极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二线医师或科主任,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生到场处置的同时报至产科急救工作组组长,由其组织产科急救工作组成员实施急救,情况危急时应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启动产科急救绿色通道。
2.妇产科负责产妇的整体状况的把握和控制;
3.麻醉科负责术中患者安全;
4.ICU负责器官功能维护及并发症处理;
5.各专业科室协助ICU工作;
6.妇产科指定一名医师负责记录病情并随时与患者家属沟通;
7.妇产科指定一名护士负责记录口头医嘱及计算出入量等,必要时指定其他护士负责液体通道通畅、医疗物资供应及执行医嘱等;
8.产科急救工作组负责现场协调及内外联络。
三、院前产科急救流程
1.妇产科或急诊科接到呼救电话后询问并记录地点、发病时间、初步诊断、目前病情、需求、联系电话等。
2.不需产科现场紧急处理的由急诊科出诊;要产科紧急处理的通知妇产科,由产科急救二线出诊接患者回院;
3.病情危重需要我院支援的报告产科急救工作组,由其组织急救第一梯队出诊。
(第一梯队由妇产科二线医师、麻醉科医师、ICU医师、护士等组成)
4.产科急救工作组根据急救工作状况进行人员、物资、设备调配,必要时调动急救第二梯队出诊。
(第二梯队由业务副院长、科主任及各专业组组长等组成,负责为第一梯队提供技术支援,24小时待命)
5.需要转我院者,由产科急救工作组协调人员、物资、床位等并组织抢救
。
附件:
产科急救应急处置流程图
突发意外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一、门诊导医和门诊接诊医师在工作期间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领导。
二、在门诊工作中发现,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交通事故而造成大批患者涌入时必须立即建立绿色通道,做好导诊、分诊工作,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救治准备工作,并立即向门诊部、医务科汇报组织相关急救人员到场。
三、对危及生命的急、危病人,及时护送急诊科救治。
四、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及时报告院领导,启动全院紧急处理预案。
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
一、开设绿色通道的目的
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最终达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范围
1、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脑血管意外。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等)。
3、110、119、120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措施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