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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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安全
川口至大河家(省界)高速公路
房建CDSG-FJ2标段
消
防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甘肃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川口至大河家(省界)高速公路房建CDSG-FJ2标段编号:
致: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川口至大河家(省界)高速公路房建CDSG-FJ2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
消防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川大公路房建工程CDSG-FJ2标段本项目位于起点K0+300位于民和县城川口镇南庄子村,与民和互通立交A匝道终点AK2+090.565顺接,经川口镇、巴州镇、古鄯镇、七里寺、满坪镇、官亭镇,终点K68+700.061位于官亭镇以南约4Km处黄河大桥北岸。
路线全长(整体式+左幅)66.047Km。
根据全线收费、服务、养护管理等要求,本合同段主要工程包括:
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站、超限劝返战及路政管理用房等。
总建筑面积:
12577.17㎡;其中主要建筑物为框架结构,附属建筑物为砖混结构。
(一)古鄯服务区(K28+233)工程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总用地面积67200㎡,总建筑面积8442㎡;建筑基底面积5466㎡;绿地面积18690㎡。
包括南北区其中综合服务楼,地上2层,局部3层。
总建筑面积3343㎡,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9.75m。
维修车间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39.4㎡,室内外高差0.3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5.4m框架结构。
变电所地上1层。
总建筑面积138.2㎡,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5.7m。
锅炉房地上1层,。
总建筑面积232.5㎡,室内外高差0.3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6.6m。
水泵房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141.76㎡,室内外高差0.3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5.4m。
隧道变电房地上1层。
总建筑面积154㎡,室内外高差0.3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主体高度4.7m。
(二)古鄯收费站(K29+650),古鄯收费站总用地面积11673㎡,总建筑面积3349㎡;建筑基底面积1543㎡;绿地面积5152㎡。
框架结构,工程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收费站办公楼,地上3层,局部4层。
总建筑面积2977.12㎡,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11.25m。
劝返站地上一层,建筑面积42.38㎡,室内外高差0.30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4.5m。
天棚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02㎡,层高7.00m,建筑主体高度7.60m。
隧道变电站(K32+953~K40+617),隧道变电房地上1层。
总建筑面积154㎡,室内外高差0.3m,建筑基底面积㎡,建筑主体高度4.7m。
隧道水泵房地上一层,层高3.8m,建筑面积61㎡,室内外高差0.30m,建筑主体高度3.8m。
建设单位为:
青海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为: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勘察单位为: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为: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为:
甘肃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消防组织系统
(一)消防管理组织: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网络
项目经理
消安文明
防全施工
木钢泥安电架
筋子
工工工装工工
消防管理组织网络图
组长
副组长
专职消防员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
1、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
赵银栓为组长和宋沈继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2、确定安全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对分包单位实行总承包责任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双方要签订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协议书。
3、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纪要。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
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义务消防队驻场。
5、消防设备、警示牌、纪律牌平面布置图详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二)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现场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二、防火教育记录: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操作证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
7、施工现场不管什么地方一律不准用电炉,木工棚、仓库严禁吸烟。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9、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特别在进行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0、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对现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应划分作业区,易燃易焊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临建设备、仓库、易燃材料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5、安装使用电气齐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一起,并应注意防火。
7、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以下
(1)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虽比较多,要加强看火人员。
在焊点垂直下放尽量清理易燃物。
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接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无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照明和动力用胶皮按规定处理,不准在易燃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有电气电线要严格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行使职责,实施管理。
2、现场设立和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其正常性能以备用。
3、每周一次检查现场消防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现场木工棚及使用明火的工棚内严禁吸烟,并做好当天气落手清工作,当天的锯木刨花要及时清理,不留隐患,一旦出现火灾事故,与吸烟者或责任人同罚。
5、使用电焊、气焊必须经消防管理小组副组长同意和先查看现场易燃物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严禁使用碘钨灯或木架、竹片烤火,一经发现必要重罚。
7、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消防警惕。
一旦发现失火及时报告“119”并大声呼喊以便组织抢救,减少损失,保护集体财产。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定如下: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2、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
责任人系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承包队长,责任人应根据建筑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3、建筑工地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
做到不定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到有效落实。
4、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5、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要求规范,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6、建筑工地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7、建筑工地内易燃仓库、简易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烤火取暖、烘物,严禁使用各类电器炉灶等。
8、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
9、凡在甲方单位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该单位防火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青海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国家财产,公司生命的安全,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消除隐患,杜绝火灾,确保安全”的消防工作总目标。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安全人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持钩考核。
3、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指定和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定期考核下消防安全责任人。
4、负责安排全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更改重大火险隐患,审批消防费用。
5、领导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方案。
6、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职工扑救,保护现场,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
7、仲裁处理公司消防安全方面的有关问题。
8、公司保卫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生产安全部,协助、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项目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经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施工、行政管理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落实分级责任制,明确基地、项目(车间)、班组(承包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消防责任书,经常组织活动。
3、负责确定项目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防火重点部位,落实用火、用电、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
4、负责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加可对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训练,督促消防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保养。
5、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更改,发生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公司处理。
6、负责对下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考核,消防器材的费用和义务消防队员活动经费的审批。
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上级,积极组织扑救,同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三、施工项目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车间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项目(车间)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定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大部位及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施工项目(车间)的用火、用电、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管理工作,审批动火证,落实防火措施。
4、负责施工项目(车间)操作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对管辖班组(承包队)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考核,督促施工现场消防、保卫人员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养。
6、每旬安排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强力量整改,一时以整改的隐患,报告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7、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报告上级,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四、班组(承包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班组长(承包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承包人)作业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3、负责本班组(承包队)的用火、用电、危险物品、可燃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落手清。
4、负责对班组(承包人)人员消防安全基本教育和操作前的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增强操作人员消防意识。
5、明火作业前,主动办好动火审批手续,落实消防措施。
6、坚持一天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
积极补救,并保护好现场。
第四章消防工作安全条例
第一节总则
1: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实做好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整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生产特点,指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工作,生产场所及承包班组(队)。
3:
本条例由本公司保卫部的实施、消防、安全等部门的配合检查。
第二节消防工作任务
一:
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
a)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
b)确立防火责任人,明确防火责任区,制定防火责任制;
c)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实施和器材,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d)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制度;
e)建立防火档案,易燃易爆物堆放处要设防火标志,并进行严格管理;
f)组建消防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并进行安全培训;
g)开展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灭火自救能力;
h)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i)调动、组织、指挥灭火工作,调查处理火灾后果;
j)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于奖励;
二:
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实行三级消防工作管理(公司、项目公司、项目经理部队)。
第三节火灾预防
一:
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或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下列地段和施工场所为禁火区:
i.汽车停车库(场);
ii.配电间;
iii.物资仓库、木材堆放场、木工间;
iv.油漆、涂料仓库;
v.电焊、乙炔、氧气库;
vi.易燃、易爆化学仓库;
二:
集体宿舍、临时工棚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煤气罩或搭灶起炊。
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电灯、插座。
第八条:
禁止在集体宿舍、临时工棚及禁火区内烤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
三:
仓库堆放物资应按灭火方法不同堆放,留足五距(墙距、灯距、柱距、顶距、堆距),并配置一定的消防设施,禁止乱堆乱放或将可燃物堆放在高压线下、烟囱边。
四:
库房、宿舍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发现电线老化、绝缘不良、漏电发热、跳火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五:
施工现场的食堂、电(气)焊间、配电间、化学仓库、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准堆放大量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
六: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七:
高层建筑施工必须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进行作业。
八: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操作规程。
九:
高层作业的工程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进行作业,并制定出消防防范措施,选派人员进行巡查。
十、动用明火的工程必须按明火管理规定逐级报批,并经审批方可动用。
第四节火灾补救
1:
任何人发现火灾后都应当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说清起火地点、起火单位。
2: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灭火灾,抢救财物,疏散人员,并向公司报告。
3:
火灾扑灭后应当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清发生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节奖励与处罚
一:
贯彻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爱护消防器材,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2、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事故表现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积极参加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的;
4、模范地执行防火制度,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5、在消防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经济效益的。
二:
违反本条例而发生、火警给集体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经济处罚:
1、未按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擅自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的;
2、不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黑色器材的或破坏消防设施的;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进行冒险作业的;
4、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5、拦或者谎报火警的;
6、过失引起火灾,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7、有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责令整改而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
8、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行冒险作业的;
9、违反集体宿舍、临时工棚用电用火管理的;
10、未经劳动部门培训无上岗证的而进行焊工作业的。
三:
违反消防法给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危及人身安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奖励与处罚将列入行政领导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