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估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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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1、目的
1.1为提高项目工程安全、规范工程安全检查方法,特制订本细则。
1.2主要采用现场巡视及检查的方式,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做全面的评估,同时针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作专项扣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重大风险。
1.3统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2、安全管控体系:
2.1成立安全管控小组:
各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管理班组。
2.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
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施工安全,包含施工现场、生活区、临时办公区巡检、自查;对监理及甲方下达安全隐患落实及回复;参与周安全检、月检以及重大、突发事故的事后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工作与安全相关的工作。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重点部位检查:
对关键重要、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如施工塔吊及施工外脚手架等详见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5、工程安全关系处罚办法:
5.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及业主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如因一施工单位原因拖延整改占用相关单位的场地,造成对相关单位的工序、进度影响,则处罚款10000元和赔偿相关单位的相应损失。
5.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未不及时外运。
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4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5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6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
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对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文明要求执行、且能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予以坚持施工单位,奖励2000~10000元。
5.7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100~5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每根或每处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8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相应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处,罚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5000元。
对于上述原因造成施工人员轻伤的,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5.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相应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10“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项·条。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在监理人员或业主管理人员要求整改但拒不整改的,处责任单位500元/次。
防护合格,且能施工全程保持的,相应工程完工时奖励责任单位10000元。
5.11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一天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加。
奖励同前。
5.12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处,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13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
电锯、电焊机等),罚款500元/台,未按监理及业主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台,罚款总额累加。
5.14在全市大检查中,对受到安监站或政府相关部门批评的单位,处罚款20000元,另负责人罚款2000元。
受到安监站或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施工单位,奖励单位10000元,另负责人奖励2000元。
5.15因施工方措施不利或措施不及时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安全事故,每次罚款1000~10000元。
5.16蓄意影响监理或业主开展计量工作,或弄虚作假,妨碍计量正常进行,罚款1000~5000元。
5.17未经监理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除进行必要剥离,达到检验目的外,每次罚款1000~3000元。
5.18材料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3天内),罚款300~500元;不及时送检(进场内3天内),导致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处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0~3000元;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不及时退场(3天内),处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对于明知不合格的材料,还在使用的,处责任单位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5.19建筑材料须在取得见证送检合格报告后,才能使用,如提前擅自使用,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罚款3000~5000元;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下午17:
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处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5.20对于蓄意影响、阻挠监理及业主正常验收工作,或验收过程中同一工序发现二处或两次未进行自检者,每次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21施工方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或监理有效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处责任单位罚款500~3000元。
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未及时解决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的,处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或终止合同。
对工人在现场内外打架斗殴,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的,处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5.22监理部签发的监理通知或周例会、业主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方无正当理由未执行的,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处责任单位罚款200~20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5.23罚款额由业主及监理按本细则约定内容与事实严重程度酌情确定。
罚款通知一式三份,业主、受处罚单位、监理部各一份。
罚款在当月付款中扣除,工程结算时汇总后的罚款予以扣除。
5.24每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参与人员: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监理及甲方工程师。
对于无故不参加的,给予每人次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5.25每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参与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总监等。
对于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26总结与分析:
监理、甲方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各责任单位,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级安全员参加,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分析,共同分析吸取经验与教训,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对于无故不参加的,给予每人次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5.27安全目标及奖罚措施、安全责任追究:
5.27.1安全目标:
在集团检查中,综合评分按集团要求不低于90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排名前一。
5.27.2奖罚措施、安全责任追究:
对于集团综合排名第一名且同时满足工程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合格率大于等于90%、综合评分不低于90分且无重大风险通报,获得集团检查通报表扬的,给予总包单位10000元人民币奖金。
注:
以上奖金额度为税前金额,获奖单位所提供发票申请。
5.27.3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项目被集团通报的,必须停工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可复工,并处以10000元人民币处罚,保留相应索赔权利。
5.27.4每月评估综合评分低于80分,对总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处罚。
5.27.5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隐患,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要求乙方处理,如乙方不理会,所有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书面知会乙方后即刻生效,无需乙方书面认可。
5.28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陆续增加新的细则内容。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10
2
目标管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10
3
施工组
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10
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10
5
安全检查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10
6
安全教育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班前安全活动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分
10
8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10
9
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10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10
10
安全标志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3.0.3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现场围挡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分
10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10
3
施工场地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10
4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10
5
生活区域
生活区是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扣2分
工人宿舍是否出现煮饭现象,扣2分
工人宿舍是否出现电线乱拉乱现象,扣2分
厨房灶炉是否设置隔火带,扣2分
箱配电箱等缺少接地与零线保护系统,扣2分
10
6
现场防火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10
小计
60
一般项目
7
治安综
合治理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8
8
施工现
场标牌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8
9
生活设施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8分
无卫生责任制,扣5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8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5分
8
10
保健急救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分
8
11
社会服务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分
8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分
10
2
立杆基础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妥
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3分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分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1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小横杆
设置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1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2分
10
8
杆件搭接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分
5
9
架体内
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分
5
10
脚手架
材质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4~5分
5
11
通道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5
12
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扣8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10
2
悬挑梁及
架体稳定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20
3
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10
4
荷载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10
5
交底与验收
脚手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10
小计
60
6
一
般
项
目
杆件间距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10
7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体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10
8
层间防护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扣5分
10
9
脚手架材质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5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20
2
保证项目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3
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10
4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10
5
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10
小计
60
6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10
7
一般项目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10
8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10
9
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6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10
2
保证项目
支撑系统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6分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0分
10
3
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6分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4分
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10
4
施工荷载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5分
10
5
模板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5分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10
6
支拆模板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8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4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模板验收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扣5分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扣6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4分
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1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