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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店员应知应会人事制度

店长、店员应知应会知识

----人事制度

 

一、新员工办理入职程序

1、新员工上岗前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2、新员工需提供如下证明和证件:

(1)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2)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技能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3)外地户口员工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4)五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个别岗位(厨师、出纳、保安)根据要求另需出具相关证明、担保书、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员工需签字);

(6)城镇户口者,原社会保险卡或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如有),也可在入职后1个月内提供;

(7)在原单位已退休的员工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8)仍在原工作单位待岗的员工需提供待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9)在原单位下岗的员工需提供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员工需在复印件上签字);

(10)填写相关表格;

(11)新员工阅读本《员工手册》,承诺遵守并签字确认;

(12)在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上签字,录取指纹;

(13)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与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社会保险与福利等;

(14)向工作岗位所在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到,明确工作内容,签署岗位责任状,开始试用期。

特别提示:

所有提供的材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考勤管理

1、公司特殊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一般情况下职能部门人员实行标准工作制;

上班时间为:

8:

50—17:

10;

3、本公司为零售服务型企业,销售部门及相关岗位员工严格按照各大家具市场及各店面规定的作息时间及排班表上班;

4、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工作能力造成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方可执行公司加班或调休政策,否则不予处理;

5、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每天上班应按规定时间打卡。

所有员工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

如打卡机出现故障,以考勤员填写说明报告至人事部。

6、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在外出及外出回公司时按规定打卡。

7、各部门考勤的统计、核对工作由本部门与人事根据考勤记录进行确认。

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及核查考勤情况,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依据。

8、出勤情况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9、违纪种类

(1)迟到:

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岗(因公事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早退:

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因公事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旷工:

无故不上班,无故离岗,包括但不限于:

(4)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且不向主管请示的;

(5)请假申请未获批准而自行休假或假期期满仍不上班的;

(6)拒不接收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7)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其他单位就职的;

(8)辞职申请尚未批准或批准离岗日期未到而擅自脱岗的;

(9)被批准的请假理由事后查明不实的;

(10)已批准调出但不办理调出手续且脱岗超过3天的。

10、违纪处理

10.1迟到早退

(1)每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10元工资。

10分钟以上的,每月迟到早退1次扣除当月固定工资的2%;每月累计2次迟到早退,扣除当月固定工资的5%;每月3次迟到早退扣除当月固定工资的10%;3次以上扣除当月固定工资的30%。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4)超过30分钟迟到早退者扣发当天半日全额工资及当日绩效工资。

10.2旷工

(1)一月之内旷工1天的,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及三个工作日的全额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的,按照北京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每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5天的,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

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3)病事假证明必须在月度考勤汇总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证明或证明丢

失的,按旷工处理,具体按上述第2条执行

三、试用期及转正

1、试用期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试用期内,公司可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考核制度要求考核员工。

如员工未通过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与员工终止试用并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5-15天(高级管理人员提前15天,其他员工

提前5天)书面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及工作交接。

2、转正

(1)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的员工可办理转正手续。

(2)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同时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交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并由部门主管填写《转正评估表》报人力资源部。

(3)每月的转正考试日(如遇公休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所有申请转正人员均需参加考试,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或不能正常参加转正考试者当月不能转正,需参加下月考试合格后,转正日期顺延进入下月。

考试合格人员均于当月26日正式转正。

(4)基层员工的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副总核签;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的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核签;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所有董事长直属管理的人员需报董事长核签后方可转正。

四、调岗、调级

1、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有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岗位级别,每个工作岗位、级别有不同的职责和要求。

员工必须符合所在岗位、级别的职责和要求,否则将按规定进行调级调岗。

如因工作需要或考核结果进行级别、岗位调整时,由相关部门提出调岗意见,人力资源部会签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下达《级别/岗位调整通知书》,调岗员工应在接到《级别/岗位调整通知书》的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出示《级别/岗位调整交接单》,经核定交接准确无误后到新岗位报到,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传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该员工调岗情况并办理薪资变动。

(不交叉岗位调整不需填写交接单)

2、员工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级别/岗位调整申请表》,直属上级及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复。

之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核准,无误后下发《级别/岗位调整通知书》,调岗员工办理《级别/岗位调整交接单》,交接准确无误后到新任职岗位报到,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调岗情况及办理薪资变动。

3、员工拒绝执行公司合理的调岗调级决定的,属严重违纪行为。

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五、休假和请假管理

1、法定休假

公司员工享有如下法定节假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带薪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休假期间的薪资,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级别工资标准发放。

(带薪年假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或未经审批而私自离岗的按旷工规定处理)。

带薪年假不得与事假及其他假并联。

3、事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经批准后不到岗或离岗属于事假。

(2)主管级以下人员请事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2天(含)以上由部门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请事假1-2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事假3天(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单》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查,员工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或未经审批而私自离岗的按旷工规定处理。

(3)除特殊情况,事假不得与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带薪年假并联。

(4)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标准为:

事假扣款=本人月工资标准÷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

(5)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含)天,擅自超出部分一律按旷工规定处理。

员工当月请病/事假一天者,扣除月效益奖的10%,当月请病/事假累计两天者,扣除月效益奖的30%,当月事假在三天以上七天(含三天)以下,扣除月效益奖的60%;当月病假累计在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三天),扣除月效益奖的40%;当月请病/事假累计七天以上者(含七天),当月无月效益奖。

事/病假全年累计超过10(含)天,取消参与年效益奖金资格。

4、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上班时,须出具北京市一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收费证明及病假条,方可按病假处理。

(2)主管级以下人员请病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病假2天(含)以上由部门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请病假1-2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病假3天(含)以上由副总经理报总经理审批。

长期病假由董事长审批。

(3)员工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在当日上班时间提前2小时致电(短信息无效)所在部

门经理(如电话不通时可越级请假),以便公司及时安排当日工作。

(4)员工请病假在20天内(含20天),病假期间工资一律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请病假超过20天,公司有权视情况在员工病愈后为其重新安排工作,员工应服从

安排。

5、婚假

(1)公司正式员工结婚可以享受结婚假。

(2)员工休婚假需本人持结婚证书,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试用期未满不能申请结婚假。

员工入职前已办理婚姻登记的,不得在本公司休婚假。

(3)满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休3天婚假;晚婚员工(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享有10天婚假,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休完,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4)员工休婚假不在岗期间,可领取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级别工资。

6、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休7天丧假;员工的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亲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休3天丧假。

需赴外地料理丧事时,可根据路程远近,按国家规定另给路程假。

(2)员工休丧假必须提供相应亲属死亡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有效丧假期间享受相应的全额工资。

7、产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为前提)

(1)女员工分娩,享有90天产假(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

(2)妻子分娩时,男员工可享受5天工作日的产假。

属于晚育的,可根据法定申请享受晚育奖励假。

(3)女员工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若合并使用,每星期半天。

哺乳期需到人力资源部填写申请表,获准后方可执行。

(4)产假期间无生育保险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育津贴。

8、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原因患病、受伤无法工作时,需持医院证明及工伤认定机构有效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可按工伤程序处理。

具体认定及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倒休

员工倒休是指延时工作或休息日加班后经所属领导批准,允许其在将来的工作日休息以代替延时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加班。

倒休时间不得超过延时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加班时间。

倒休按以下办法执行:

(1)非法定日加班,一律安排倒休。

(2)倒休时间分为两个周期:

第一个周期为每年的4月至8月,第二个周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的3月。

(3)倒休办法:

无特殊情况在周期内经审批的加班可申请倒休。

倒休前需填写《倒休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可在本有效周期内倒休。

10、请假/倒休1天者,必须提前2天填写《请假单》/《倒休申请单》并交主管领导审批;请假/倒休2天(含)者,要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倒休申请单》并交主管领导审批;如未经事先批准而擅自休假(请假/倒休),视为旷工。

由于员工无法预先办理正常请假/倒休手续时,需及时向所属领导电话说明(不得只发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请假/倒休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休假。

回公司销假上班后,持有关证明于当日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员工请婚假、丧假、产假,休工伤假及年休假时,如其中两项休假合并使用,不得累加,但员工可选择较长的假期。

六、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培训是公司指导员工全面了解企业,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掌握工作程序和方法,增长知识和技能,提高素质和效率,改善工作态度和激励发展的重要途径。

2、培训形式分为内训和外训。

3、被公司录用的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4、新员工培训:

通常情况每月5号集中组织一次培训,为期1天。

但根据各岗位具体情况,该培训期可能延长,一般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新员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概况;

(2)公司企业文化,包括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经营宗旨等;

(3)职业道德;

(4)行为规范;

(5)业务知识、产品知识和技能;

(6)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其他。

(8)新员工入职培训后将组织考试以考核培训成果。

考试不合格的,公司将重新培训并组织补考。

如补考仍不及格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终止试用。

5、在职员工培训包括:

(1)销售技能培训(销售人员)

包括签单练习、订单管理、销售数据汇报、销售技能、市场执行等方面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规划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准备课件和授课。

(2)提高课程培训

店长晋级业务课程、员工转正培训、员工晋级业务培训,人力资源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并实施。

(3)岗位技能培训:

6、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涉及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所处环境、行业状况、市场发展前景及对策研究;

(2)企业的经营思想、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3)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及独立经营的态度;

(4)组织设计与人力资源管理;

(5)企业现代管理技巧;

(6)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7)个人修养的提升。

7、管理人员培训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涉及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目标及当前的问题;

(2)明确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3)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4)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良好的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和控制能力。

8、基层员工培训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涉及以下重点内容:

(1)培训相应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

(2)培训按工作进度和秩序保证工作进行任务完成能力;

(3)保证工作任务质量、准确力的控制能力;

(4)降低成本的能力。

9、员工参加公司外聘或外联培训,受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1)签订了《员工培训协议》的员工,应按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公司提供服务。

(2)公司为其支付过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员工本人的原因,没有为公司服务满《员工培训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员工应按《员工培训协议》规定的数额向公司支付补偿费。

10、公司为其支付过多次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员工本人的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分别计算每次培训需补偿的费用后按累计数额向公司支付补偿费。

11、培训管理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七、绩效考核管理

1、本着绩效优先、奖优罚劣、公平公开、激励竞争的原则,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年终进行全年绩效考核。

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可不同。

月度绩效考核连续2次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调岗(级)调薪,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如员工经再次考核仍不能胜任新岗(级)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经考核后拒不服从公司调岗(级)调薪决定的,属严重违纪行为。

2、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不断的绩效改进,建立和培养企业所需要的关键能力,鼓励并驱动企业所需要的行为。

在对员工的价值创造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价值分配来激励员工的内在动力,不断提升员工、部门和公司的绩效,促进员工个人职业能力的发展,引导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公司目标相一致,以保证公司年度和长远目标的实现和必要的人力资源调整。

3、绩效考核具体按照《公司销售绩效管理办法》及《职能岗位绩效管理办法》中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八、薪资、福利管理

1、薪酬

(1)公司制定员工薪酬制度的原则是:

同功同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竞争有力。

(2)公司执行员工薪酬制度的准则是:

以岗定薪、按劳取酬、岗变薪变、级调薪调。

(3)公司将为每位员工设定工作岗位,同时为每位员工确定工作岗位的级别,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4)员工收入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各种相关补贴、加班加点费。

其中绩效工资最低为0,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经绩效考核后确定;加班加点费按规定计算。

(5)工资实行月薪制。

薪资计算期间为上个自然月26日至本月25日,次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如5日为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6)工作不满整月的员工,工资计算标准为:

本人月工资标准÷应出勤天数×已出勤天数

(7)女职工产假期间享有生育保险的,公司不再支付工资。

(8)员工工资与考勤挂钩。

(9)员工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办法参见《销售及职能岗位绩效管理制度》。

(10)公司代扣代缴员工工资及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11)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填报《薪资核定单》,确定员工工资。

(12)薪资变更:

因转正、升(降)级、调岗/调级发生的薪资变更,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填写《薪资变动单》,相关人员按照薪资核定程序核签。

(13)员工薪酬属保密事项,严禁外泄或相互探听。

泄露或私自探听薪酬事项属严重违纪行为。

(14)所有涉及薪资的单据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专职人员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翻阅、复印。

因工作需要员工本人签字的各种单据属于公司所有,不得私自复印留存。

如有违反属严重违纪。

(15)薪酬支付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福利

(1)公司为员工提供如下福利:

午餐补助、交通补助、因工作需要的通讯补助等。

具体标准参见《公司福利标准》,并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九、员工离职程序

1、员工离职需按规定流程办理。

2、员工离职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的:

(1)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上签字;

(2)向公司指定人员交接业务工作及办公物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3)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上交工作笔记、公司文件(各种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文档、移动储存设备、电子邮件等)、工作证件、考勤卡、名片、胸牌、徽标、制服等,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持交接单前往各部门确认有无借款、欠款等未了事宜,如有,必须解决;

(5)全部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员工签字;

(6)在规定时间到财务部领取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并签收;

(7)其他按规定应办理的手续。

3、员工离职属于本人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1)向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

(2)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核准同意;

(3)向公司指定人员交接业务工作及办公物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上交工作笔记、公司文件(各种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文档、移动储存设备、电子邮件等)工作证件、考勤卡、名片、胸牌、徽标、制服等,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5)持交接单前往各部门确认有无借款、欠款等未了事宜,如有,必须解决;

(6)全部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员工签字;

(7)在规定时间到财务部领取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并签收;

(8)在规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并签字;

(9)其他按规定应办理的手续。

4、自动离职

未经同意私自离岗离职,达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按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按《劳动合同》规定对公司作出相应补偿。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

如员工提出离职,则接到离职申请的部门应立刻通知人力资源部和物流部门,立刻暂停该员工的系统网络权限。

十、工作交接与时限

1、员工内部调动岗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必须与接管人员就公司财物、信息资料、所负责各项工作的进展状况、未及办理事宜、需特别注意的事项等办清交接手续。

交接手续是保证员工所在岗位工作的连续性,防止由于人员更换出现混乱情况的重要措施。

员工必须积极配合,做到全面、真实、无错漏。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内部调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工作交接过程除交接人员和接管人员参与外,还必须有至少一名监交人员在场负责监督证明,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交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明确交接工作中交接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

工作交接完毕,必须以书面交接清单形式确认交接成果,交接人员、接管人员和监交人员必须在清单上亲笔签字。

3、高级管理人员因在工作中接触公司的各方面工作较多,很难一次交接清楚,所以在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还应有6个月的工作协作期,以帮助工作接管人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其他员工在离职前就应全部交清工作。

如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接管人员对离职员工原先负责的工作有查询,离职员工有义务配合解答,特别是在交接过程中未提及、但属离职员工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4、因离职员工本人原因,造成交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而延误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间而引发的责任由离职员工本人自行承担。

5、工作交接过程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恶意逃避责任或制造障碍阻挠交接工作的,或故意损毁、盗取公司财物、数据、文件资料等均属严重违纪行为,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奖惩制度

公司制定奖惩制度是为了增强员工的企业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切实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奖励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表彰、嘉奖、晋升的奖励:

 

(1)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创新、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超额完成利润指标、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的;

(5)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领导及同事一致好评的;

(8)坚持业余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相关职业证书的;

(9)被政府相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

(10)被公司授予“优秀员工”的;

(11)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效的;

(12)非销售人员为公司带来客源信息,实现经济效益的;

(13)非招聘人员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并被考核录用的且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

(14)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

(1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2、惩处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视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下班后,穿制服离店;

3.当班时间不佩戴胸牌、徽标、不穿制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

4.当班时在经营场所吃东西,接待客户时喝水,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

5.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6.服务时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

7.擅自动用或挪用店内物品、设备、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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