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年号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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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年号文

某某学院文件

湘工职院发〔2015〕78号

关于印发《某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司〔2014〕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某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

某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某某学院

2015年9月18日

抄送:

院领导。

某某学院党政办公室2015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

某某学院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司〔2014〕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个人素养

1、政治觉悟:

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爱国爱校,顾全大局;

2、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服从安排,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3、理论修养:

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好班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进行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班级管理

辅导员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学生积极向上,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学生中无重大违纪现象,无重大人员伤害事故发生。

具体以《某某学院班级考核办法》为基础进行班级管理效果评估。

(三)额定工作量

1、每名专职辅导员要求跨两个年级带班,带班数为4个自然班级或者学生满180人。

带班超过4个或所带班学生人数超过180人按照400元/月·班或者8元/月·人为基数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超工作量劳务报酬。

2、兼职辅导员每学期带班数量不超过2个,返聘辅导员每学期带班数量不超过3个。

兼职(含退休返聘)辅导员按照500元/月·班为基数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带班报酬。

每学期初由各系将各辅导员的带班情况经学工部(处)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

3、为落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每系配备1名由辅导员兼任的心理健康指导老师,由学工部(处)聘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系部共同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辅导员兼心理指导老师的带班数为3个自然班级或者学生满135人。

4、接受并完成学工部(处)、所在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准则

1、辅导员考核采用100分制,超过100分时,则以得分最高的辅导员为100分,其他辅导员的分数为与之进行相应折算后的得分。

2、辅导员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三种形式(详见《某某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

由学工部(处)、系部和学生等共同参与对辅导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转岗等挂钩。

各系部应认真做好辅导员考核工作,考核如有不实,各系学管工作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影响系部总体考核。

3、辅导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思想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考核对象为带班满1个学期以上的专兼职辅导员。

5、辅导员年度考核由学工部(处)与系部共同组织,程序为:

(1)系部组织各考核主体进行考核。

各考核主体使用相应的考核量表对辅导员进行评价和打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2)系部汇总本系考核资料,初拟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处)。

(3)学工部(处)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结合督导室和本部门督查的情况,对全院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进行综合平衡。

(4)学工部(处)将考核结果反馈系部,经核定后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并经学院考核委员会审定后院党委会讨论通过。

(二)月考核(总分:

100分)

1、考核内容:

详见附表1,各系可参照该表执行,但不得变更一级、二级指标。

2、考核要求:

各系须将本月辅导员考核结果于下月5日前交学工部(处)。

不及时交资料者,将影响该系辅导员的超工作量报酬和考核津贴的发放。

学工部(处)对考核资料进行抽查。

(三)学期考核(总分:

100分)

1、考核内容:

详见附表2,各系可参照该表执行,但不得变更一级、二级指标。

2、考核要求:

各系须将本学期辅导员考核结果于学期放假后一周内或年度考核前一周交学工部(处)。

不及时交资料者,将影响该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学工部(处)对考核资料进行抽查。

(四)年度考核(总分:

100分)

1、考核内容:

详见附表3,各系可参照该表执行,但不得变更一级、二级指标。

2、考核等级:

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90-100分,且在本系年度考核中排名为前10%者(或者系部排名第一名),推荐为优秀等级;70-100分,推荐为合格等级;60-70(不含70分),且在本系年度考核中排名为后20%者推荐为基本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且在本系年度考核中排名为后10%者(或排名最后),推荐为不合格等级。

3、考核内容:

详见附表3,各系可参照该表执行,但不得变更“考核指标”栏的内容及分值。

4、考核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期或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①专职辅导员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一年内所带班级数量少于6个者。

②由于辅导员履职不到位,导致所带班级有重大事故发生,如学生罢课、游行、群访、打群架、人身安全事故,班级发生刑事案件等现象者。

③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3天及以上,辅导员未向系部和学工部(处)书面报告相关情况者。

④辅导员违反学院和系部财务管理规定,XX私自收取学生费用者。

⑤有符合学院教职工考核一票否决条款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期或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①所带班级发生学生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②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2天,未及时向系部报告相关情况者。

③学生私自外出租房未教育制止、未报告系部者。

④辅导员在学生中散布不实言论者。

⑤有符合学院教职工考核一票否决条款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①学生考试舞弊情况严重者。

②所带班级班风差,常规考核排名均在所在系后三分之一者。

③连续带班不满一年者;全学年请假超过1个月者。

④有其他失职行为者。

⑤有符合学院教职工考核一票否决条款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方可在年度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中推荐为优秀的:

①辅导员年度考核成绩在90~100分,且在本系年度考核中排名为前10%者(或者系部排名第一名)。

②所带班级中至少有一个班级有一次在当年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且本人的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在本系部前30%。

③所带班级至少有一个班级考核成绩在本系所有班级考核成绩排名的前5%以内,所带其它班级考核成绩均不在后20%以内,且本人的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在本系部前30%。

(5)特殊情况加减分,由学工部(处)统一协调、审批,如辅导员因接受学工部(处)、系部安排任务的加分情况以及其它非常规减分情况等。

5、优秀辅导员评选程序:

(1)系部组织初评,确定评选结果并向全系师生公示。

(2)学工部审核,综合平衡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定结果。

(3)主管院领导审核。

(4)报院党委会研究批准。

6、辅导员的年度考核排名在其所在系考核排名前20%内,由学工部(处)进行表彰,并作为评选学院“优秀辅导员”的候选人;辅导员的年度考核排名连续两年均在其所在系考核排名后20%内,将作为辅导员工作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该考核结果每年进行通报。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月考核结果与带班考核奖励挂钩

1、学院设立专职辅导员带班月考核奖(每年按10个月计算)。

(1)月考核分在9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前20%者(或者本系月考核第一名者),发放带班考核奖励60元/月·班。

(2)月考核分在8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前21%~50%者,发放带班考核奖励30元/月·班。

(3)月考核分在7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50%以后者,不发放带班考核奖励。

2、月考核结果与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报酬和兼职(含返聘)辅导员带班报酬挂钩:

(1)月考核平均分在9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前20%者(含20%),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报酬和兼职(含返聘)辅导员带班报酬在原基础上增加20%。

(2)月考核平均分在8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前20%~60%者(含60%),足额发放带班报酬。

(3)月考核平均分在8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后60%~80%者(含80%),带班报酬在原基础上减10%。

(4)月考核平均分在60~100分且考核排名在本系80%以后者,带班报酬在原基础上减20%。

(5)月考核平均分低于60分者,带班报酬在原基础上减30%。

(二)年度考核结果是辅导员享受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结果与专职辅导员的评优评先、续聘、兼课、转岗挂钩:

1、学院设立“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每年组织评选一次。

辅导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方可推荐为学院年度考核“优秀”。

2、辅导员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专职辅导员兼课、转岗的要求见《某某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4、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5、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表:

1、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2、辅导员工作学期考核表

3、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表

4、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学生用)

附表1

湖南工程职职业技术院年度学期月

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年月日

系部

辅导员

所带班级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得分

备注

个人规范

政治素养

4

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无拖拉扯皮现象,有协作精神,大局意识强,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任务完成不及时,每一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工作规范

8

1、“八个一工程”即每天至少找一名学生谈心,每周跟任课教师交流一次,每周到学生宿舍走访三次,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每月每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周记一篇工作周志,每月写一篇工作体会

找学生谈心和下寝每少一次扣1分,其他“八个一工程”每少一项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

3

2、正常出勤(含各种会议、升国旗等)

正常出勤每缺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工作效果

班级1

80

班级考核中应包含的主要指标:

班级月出勤率低于97%,-10分;有学生受记过及以上处分,-2分/人次;班级有最差寝室(含混合寝室),-2分/间;各类考核不详实,-10分/项;学生私自租房,-5分/人次;班级有晚归,-1分/人次;班级有未归,-2分/人次;班级有学生违规用电,-3分/人次;乱扔杂物垃圾,-2分/人次;班级有重大事故发生,辅导员工作不得力,-10分。

班级月心理健康排查工作不到位-2分/次,辅导不到位-2分/人次

该项采取班级考核折合分的形式计效果分,即:

班级考核折合分=〔(班级考核分/系部该月班级考核最高得分)*100〕*0.8;然后取所带班级折合分的平均值。

院系审核的学生请假除外(以系为单位在考核前分月统计报学生处)

班级2

班级3

班级4

……

工作数量

社会工作

5

完成学工部(处)、系部的其它工作安排。

(不含已经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工作量计算和经费补贴的工作)

+1分/8小时且工作质量良好。

全月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附表2

某某学院年第学期

辅导员工作学期考核表

年月日

系(部)

姓名

所带班级

月份

月考核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依据

提供

资料

自评

考核

学生处

复核

1.考风考纪(2%)

所带班级的学生考试违纪情况

2

班级学生考试违纪率为0,记2分;违纪率低于4%,记1分;违纪率超过4%,记0分(考试违纪率以每学期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2.辅导员月考核(60%)

月考核情况

60

月考核平均分数按60%进行折算。

3.学生评议

(15%)

学生

问卷调查

15

由各系对辅导员所带班级进行抽样打分按15%进行折算(见附表3)

4.心理健康

(6%)

以班级

为单位

2

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班级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次,缺一次,-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以班级

为单位

4

每月按时准确进行心理排查,少一次扣0.3分;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异常”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要有“异常”学生的相关记录,有教育、辅导记录;若无,则-2分/人)。

5.推优评先(2%)

学生干部培养,班级评奖评优、推荐入党等情况

2

不能公平、公开、公正地推优评选,错报信息扣1分/人次;学生意见强烈,经核属实,扣1分/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累计最多扣3分。

6.贫困学生扶助(3%)

熟悉、掌握贫困生基本情况

3

错报信息扣0.5分/人次;不了解情况,不能公平、公开、公正评选,学生意见强烈,经核实属实,记0分。

7.大型学生活动组(2%)

活动组织有序性纪律性

2

活动组织有序有纪律,记2分;有学生不遵守会场纪律、随意走动、提前无故退场-0.5分/人/次,累计扣分部超2分。

8.公寓管理(5%)

经常深入学生公寓,狠抓公寓日常行为规范和卫生

2

下寝每周少一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1

所带班级无违纪记录,记1分;有违纪记录,记0分

1

所带班级无最差寝室记录,记1分;有最差寝室记录,扣0.2分/间,扣完为止。

1

所带班级平均文明寝室率大于等于60%记1分;小于60%,记0分;

9.学生突发事件处理(3%)

罢课、打架、起火、学生自杀行为等恶性事件

3

每一起扣2分(发生在宿舍的盗窃案除外);辅导员及时到位,及时处理,无后续事件发生,每起-1分。

10.其它工作(2%)

学院安排、检查的工作

2

完成学院、学生处安排检查的其它任务

11.综合情况

考核

一票否决项

是否有符合学期或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情况

附表3

某某学院年

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表

年月日

系(部)

辅导员姓名

所带班级

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平均分

学期考核

评分

发表论文情况(附论文刊物)

论文题目

发表时间

论文刊物

所带班级所

获奖励情况

奖励类别

获奖时间

获奖级别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依据

提供

资料

自评

考核

学生处

复核

1.辅导员学期考核平均分(95%)

学期考核情况

95

按两学期考核平均分数的50%进行折算

2、所带班级团体获奖情况(3%)

获奖

情况

3

国家级加3分/次;省级荣誉加2分/次;院级荣誉加1分/次(仅指年度表彰和五四表彰);其他各类奖项视情况酌情加0.2~0.5分。

最高加分3分。

3.发表论文情况(附论文刊物)(2%)

论文

情况

2

主持省级项目加2分/项;参与省级项目加1分/项;主持院级项目加1分/项;发表论文1分/篇;个人获得省级荣誉加2分/次;院级荣誉加1分/次。

4.综合情况考核

一票

否决项

是否有符合学期或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情况

附表4

某某学院年度

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学生用)

系别:

辅导员姓名:

班级:

考核内容

考核等级

备注

优秀

(10分)

良好

(8分)

一般

(6分)

(2分)

1.经常深入班级、寝室找学生谈心、交心。

2.了解或帮助学生搞好学习。

3.在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中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推荐入党工作中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经常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班级学生对本班班团工作满意度。

6.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贫困生认定、补助工作。

7.主持召开班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的主题、形式、效果等方面。

8.主持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活泼、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9.注重学生的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10.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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