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参建单位上报整套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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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参建单位上报整套资料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B座)7-10层及13层)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
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监督站签收人:
建设单位:
(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组
姓名
单位
专 业
职务/职称
资料组
张建生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民建
专业工程师
王祥松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
朱进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
技术负责人
实体组
吕卫青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
长航工程部部长
孔伟军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
项目负责人
杜正元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水暖
安装专业负责人
蒋博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邹先华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设计负责人
附件2:
竣工验收方案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
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竣工验收方案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9月
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建各方编制了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方案。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监理单位: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EPC工程总承包单位: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面积约7500平方,具体内容包括装修、水电、等施工。
竣工验收范围:
1、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
二、验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6、《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7、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
三、验收时间及地点
时间:
拟定时间为年月日
地点:
鼓楼区郑和中路11O号A座三层项目部会议室
四、验收的组织形式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参加。
验收组成员中装饰装修和安装各专业齐全,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孔伟军担任。
参加竣工验收的人员资格已核查,符合要求。
五、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总体情况,宣布验收方案,介绍参加验收人员;
2、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3、各参建单位分别介绍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4、验收组分为资料组和实体组,一组进行工程资料检查,一组进行现场实体的检查;
5、根据资料和实体检查结果,各方表态是否同意工程竣工验收,若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提出协商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验收人员宣布该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情况以及该工程验收会议是否有效。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竣工验收人员签到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章)
法人代表:
验收日期: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工程类别及数量:
2#楼7-10层及13层;工程造价:
约1606.96万元;开工日期:
2020年3月10日、完工日期:
2020年8月31日;本工程设计单位: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邹先华,执业资格证书号:
054200658;施工单位: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茅惠进,执业资格证书号:
0358713;监理单位: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王祥松,执业资格证书号:
00507612。
验收范围:
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
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已于2019年06月05日取得编号为鼓发改备[2019]31号立项批复;于2014年5月22日取得证号为建字第32010620141029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20年1月19日取得编号为32010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0年3月10日完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本工程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原材料、设备、构件采购进行招标。
对本工程勘察工作的评价:
对本工程设计工作的评价: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加设计文件交底;按规定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工程未出现因设计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本工程设计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并按时参加装饰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评价: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内容对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实体质量按照设计图纸及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控制;监理机构配置及人员上岗符合合同要求。
并按时参加装饰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对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评价: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工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符合合同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质量规范验收标准,工程资料齐全、有效;并按规定申请并参加装饰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有关设计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情况:
验
收
程
序
验收主持人(建设单位负责人)首先介绍验收人员名单,同时介绍工程概况,宣布验收方案(方案另附),征求各方意见;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到场,作书面情况汇报;
验收组审查工程资料;
验收组检查工程实体;
验收组形成验收意见
验
收
内
容
档案资料检查情况
工程技术资料和管理档案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工程实体检查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外观检查情况
工程外观质量符合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本工程参建各方合同履行良好,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内容进行施工;工程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合理,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同意对“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竣工验收。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
工程名称: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设计单位: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章)
项目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工程主要设计依据、设计指标: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2#楼7-10层及13层室内装饰部分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共五层(原建筑地上22层),框筒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
设计变更情况及对原设计功能的影响:
本工程无重大变更。
对工程施工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目标的评价:
本工程从施工开始,我司定时对工地进行巡查,施工状况良好,施工质量有保障,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整体来看,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设计单位同意本工程(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竣工验收。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监理单位: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章)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监理机构:
现场总监:
王祥松证书编号:
00507612
专业监理工程师:
蒋博证书编号:
苏建监专2018010235
专业监理工程师:
唐殿军证书编号:
苏建监专2018000069
专业监理工程师:
冯琴证书编号:
苏建监专2018000953
安全监理工程师:
朱袁证书编号:
宁建监安(17)第01637
见证员:
吴一星见证号:
见证房第20160314号
等组成,对整个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展开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
1、监理工作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①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③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④现行的国家、地方施工规范、标准;
⑤本工程设计图及相关资料;
⑥本工程监理规划、细则。
2、质量控制: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监理部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主动参与、积极帮助,全面配合,超前服务。
具体做到:
(1)事前控制:
监理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施工机械、工种、特殊人员等到进行了检验;对部分材料进行了见证抽检;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审核意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监理都提前和业主、施工单位沟通、协商并形成统一的预案。
2)事中控制:
监理部坚持了工序验收,隐蔽验收制度,监理按部位实施了抽检;对施工质量上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及时通知整改:
在工地例会上对施工质量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3)事后控制:
监理部有计划的对已完成工程项目分别进行了施工报验、外观评定和质量检测。
对工程部位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意见,重要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整改。
通过严格把关,各分部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均符合设计、验收要求。
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等进场使用见证情况:
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等进场报验合计76次,全部合格;
监理见证取样19次
施工检测见证情况:
各类施工检测见证试验3次,全部合格。
功能性检测情况:
1、卫生间的防水情况
经蓄水试验检查,无渗漏水情况。
2、通水、通电检测检查情况
通水、通电检查检测符合要求。
3、室内环境检测情况
有资质单位检测报告结果,并符合要求。
主要工序及分部工程的质量认证情况:
1、同意施工单位对地面、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涂料、电气照明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子分部的质量自评意见
2、组织和参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最终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监理抽查质量情况统计及汇总:
(1)给水管道、消防管道、空调管道试压抽查:
在相应的压力及测试时间下,无渗漏,结果符合要求。
(2)排水管通水试验抽查:
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3)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抽查:
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1、监理通知单:
8份
2、会议纪要:
19份
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及现场的检查结果,同意竣工验收。
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
工程总体施工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完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经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同意对本工程(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工程质量缺陷情况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缺陷。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施工单位: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章)
项目经理:
项目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工程类别及数量:
2#楼7-10层及13层;工程造价:
约1606.96万元;开工日期:
2020年3月10日、完工日期:
2020年8月31日;本工程设计单位: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邹先华,执业资格证书号:
054200658;施工单位: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茅惠进,执业资格证书号:
0358713;监理单位: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王祥松,执业资格证书号:
00507612。
验收范围:
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7-10层及13层。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
本工程涉及到装饰、水电等分部工程。
执行工程主要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本工程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有: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在整个项目施工中,严格执行上述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各方执行全部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
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和复试的情况:
本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为:
墙体龙骨DU75*50*0.6*3000,吊顶龙骨DU50*19*0.5*3000,镀锌角钢,干压陶瓷砖600*600*9.4,石材150*150*20,阻燃胶合板,岩棉板1200*600*50,纸面石膏板2400*1200*9.5,立邦无机内墙面涂,JSA-101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石材干挂AB胶,吊顶龙骨DU50*19*0.5*3000,电线N-BV2.5,电缆N-YJV5*6,PVC-U排水管材,聚丙烯PP-R管材,砌筑水泥,无纺墙纸0.53*10,方块地毯50*50。
施工检测情况:
合格数19项,合格率:
100%。
工程主要部位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情况:
室内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墙面螺栓拉拔试验,检测结果为合格。
吊顶吊筋拉拔试验,检测结果为合格。
主要工序及部位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本工程涉及到的装饰、水电、消防、等工程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施工过程我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8份,并及时整改回复8份。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我单位在业主和监理的严格监督下,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严把质量关;单位工程质量自我评价为合格,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遗留质量缺陷情况及其影响:
无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工程名称: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7-10层及13层办公用房精装修工程
验收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
7500㎡
类别
装饰装修
开工日期
2020.3.10
竣工日期
2020.8.31
验收意见
1.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齐全。
2.已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
3.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工程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5.该工程满足使用功能及安全性要求。
6.参建各方一致同意该工程(郑和中路114号【B座(2#楼)】2号楼7-10层及13层)验收。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项目负责人: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项目负责人: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项目负责人: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