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贫困标准
4.1世界贫困标准
1990年,世界银行为了比较各国的贫困状况,对各国的国家贫困标准进行了研究,发现在34个有贫困标准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中,贫困标准从每年200多美元到3500美元不等(按1985年购买力平价将各国货币表示的贫困标准换算成美元),而且贫困标准与各国居民收入水平成高度正相关。
其中,12个最贫困国家的国家贫困标准集中于275~370美元。
因此,世界银行在1990年采用了370美元作为衡量各国贫困状况的国际通用标准。
同时,为了有效地反映印度、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埃及、肯尼亚等国的贫困状况,世界银行将275美元(约合1天0.75美元)作为国际通用赤贫标准,用于比较各国的极端贫困状况。
按1985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每年370美元的高贫困线很快被简化成∃1天1美元%的贫困标准,被各界熟知并广泛接受。
1994年,世界银行对贫困标准重新进行了研究,按1993年的购买力平价测算,10个最贫困国家的平均贫困线约为每天1.08美元。
世界银行当年按此标准重新测算了各国的贫困状况。
虽然十多年过去了,各国的物价水平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变动,贫困标准的实际数值也已不再是1天1美元,但是,在贫困状况的研究和衡量中,人们仍习惯将1天1美元%称做贫困标准。
4.2我国贫困标准
4.2.1我国农村贫困标准
农村贫困标准。
中国农村贫困标准在1985年、1990年、1994年、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根据全国农村住户调查分户资料测定。
其他年份则使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更新。
中国最后一次详细测定绝对贫困标准是在1997年,采用了世界银行推荐的确定贫困线的基本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最低营养需求。
最低营养需求是指维持人体生存所必需的营养需求。
根据营养学家建议,中国采用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作为最低营养需求。
(2)计算食物贫困线。
利用全国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根据穷人&的实际消费价格和消费结构计算出能获得最低营养需求的食物支出,以该食物支出作为食物贫困线。
(3)计算非食物贫困线。
采用世界银行的马丁法,利用计量方法找到低非食物贫困线和高非食物贫困线。
(4)计算贫困线。
食物贫困线+低非食物贫困线=低贫困线。
达到低贫困线的农户,只能得到基本食物消费和一些农户愿意牺牲基本食物消费来换取的最必需的非食物消费。
在1997年测定的低贫困线中,农户食物消费支出份额高达85%,这表明,低贫困线确实是一条极端贫困线。
食物贫困线+高非食物贫困线=高贫困线。
达到高贫困线的农户可以获得基本食物消费以及与基本食物消费同等重要的非食物消费(Ravallion,1993)。
(5)确定农村贫困标准。
由于在20世纪,中国农村的贫困面很大,而国家扶贫资源有限,因而,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低贫困线作为农村贫困标准,用来衡量农村贫困状况。
4.2.2我国城镇贫困标准
目前,中国各地大多自行确定城市低保标准,范围从每年1200元~3100元不等。
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为缓解城市贫困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城市低保标准与现行农村贫困标准非常不同:
一是确定基本生活需求的参考人群不同,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依据是本地穷人的消费结构和价格水平,不仅与农村不可比,而且各个城市之间也不具备可比性;二是各城市低保标准是一种扶贫工作标准,其确定还依据本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因此,中央政府无法用其来衡量各地贫困程度并据此分配扶贫资金。
5.我国的贫困现状
5.1我国城市贫困现状
从1998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对上海、天津、武汉、兰州和重庆等5个城市2500户贫困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表1.五大城市贫困家庭收入状况
城市
类别
上海
武汉
天津
兰州
重庆
调查时间
1998.12
1999.7
1999.10
1999.10
1999.10
贫困家庭人均月收入
243
108
135
114
139
当地社会人均收入
731
521
643
427
486
相当于当地人均月收入
31%
21%
21%
27%
28%
类别
上海
武汉
天津
兰州
重庆
上星期家中没有吃过肉
41.9%
44.7%
64.0%
10.6%
上星期家中有1天吃过肉
35.7%
33.7%
34.0%
27.0%
47.1%
上星期家中有2天吃过肉
28.4%
17.5%
14.0%
4.2%
32.4%
家中总是买最便宜的蔬菜
81.3%
90.4%
94.4%
83.3%
93.9%
表2.五大城市贫困家庭的食品消费状况
表3.五大城市贫困家庭的医疗消费状况
类别
上海
武汉
天津
兰州
重庆
被调查人有慢性病
33.5%
45.2%
61.1%
46.3%
43.4%
生病时不会去医院看病
50.1%
63.7%
69.5%
65.9%
67.1%
表4.五大城市贫困家庭教育支出状况
类别
上海
武汉
天津
兰州
重庆
负担不起学校的学杂费
77.1%
83.1%
64.4%
70.1%
92.6%
孩子上学没有享受政策优惠
76.8%
50.0%
60.1%
82.4%
86.5%
会因为家里缺钱让孩子退学
7.2%
27.1%
21.9%
16.0%
19.8%
注:
表1234来源与文献[6]
从调查结果看,目前中国的贫困家庭在得到政府救助及其他社会支持以后,虽然不至于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无家可归,但是仅仅是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而活下去。
在健康、教育方面,他们的最起码的需求还很难满足。
5.2我国农村贫困现状
5.2.1从数量上看,农村贫困人口群体庞大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高达数千万,数量巨大,虽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但农村贫困人口一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表5)。
如果根据世界银行的贫困线标准,即人均1.25美元统计,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群体更庞大,其数量在国际排名高居第2位,仅次于印度。
这个群体的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
2005年,全国的贫困发生率为2.5%,国定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则高达711%;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贫困发生率均在7.0%以上,其中,青海最高,为11.5%。
[7]
表5.2001-100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
单位:
万人
年份
绝对贫困人口
低收入人口
合计
2001
2927
6102
9029
2002
2820
5825
8645
2003
2900
5617
8517
2004
2610
4977
7587
2005
2365
4067
6432
2006
2148
3550
5698
2007
1479
2841
4320
2008
4007
--
4007
注:
资料来源于文献[8]
5.2.2 从分布上看,农村贫困人口总体分布广泛与局部分布集中并存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分布范围广泛,除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区完全消除了生存贫困以外,其余省区均有不同程度的贫困现象。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592个国定贫困县广泛分布在全国21个省区。
但农村贫困人口在分布上也呈现出局部集中的特征:
(1)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是向中西部地区集中。
2005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达2042万,占总数的86.34%;国定贫困县共526个,占总数的88.0%。
(2)从民族分布上看,主要是向民族地区集中。
2004年底,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共1304万,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49196%[9],其国定贫困县共267个,占总数的45100%,其中,中西部民族地区共有国定贫困县252个,占总数的42157%(西藏的74个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没有包括在内)。
(3)从地形分布上看,主要向自然条件恶劣地区集中。
2005年,山区农村贫困人口达1228万,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51190%;在592个国定贫困县中,有384个是山区县,占总数的64.86%。
5.2.3 从类型上看,农村贫困呈现多元化特征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面临经济贫困、环境贫困和文化贫困,三者相互交织,增加了农村贫困问题的复杂性。
贫困概念首先是“总收入水平不足以获得仅仅维持身体正常功能所需的最低生活必需品”,包括食品、住房、衣着和其他必需的项目。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低下,难以维持基本的物质需求。
2004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579元,低收入人口854元,远远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2936元;其恩格尔系数分别为7113%和66.5%,远高于全国农民恩格尔系数47.2%。
环境贫困是农村贫困的另一情况。
如前所述,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沙漠化地区、高寒区、地方病高发地区、水土严重流失地区;国定贫困县有1/2以上分布在这些地区。
另外,文化贫困也是农村贫困的一种情况。
在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设施薄弱,教育水平严重落后,人们受教育程度极低。
据统计,2004年,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文盲半文盲比例达18.3%,低收入户文盲半文盲比例达1410%,均远高于7.5%的全国水平。
[10]
6中国贫困发生的原因
6.1城市贫困发生的原因
城市贫困是我国高速发展中出现的“新贫困”,该社会现象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
根据已有研究,城市贫困的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6.1.1社会经济因素
包括人口压力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日益突出、不同行业或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加速扩大等。
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速度快、经济发展被人口增长所抵消,这是我国城市存在贫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中、西部地区的城市贫困发生率高于东部地区。
而行业或部门间的收入差距,也是城市贫困的重要致因———在低收入部门就业更容易陷入贫困。
6.1.2制度与政策因素
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造成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被认为是导致20世纪90年代末城市贫困恶化的首要因素。
而由于失业保障体系不完备,医疗保险没有惠及全民,政府对城市中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社会救济非常有限等,使得一部分城市人口陷入深度贫困。
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共同影响下,城市贫困人口急剧上升,下岗、离岗人员成为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
第三,个人及家庭因素。
家庭人员的人力资本水平越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越大,贫困发生率越高;家庭成员的人力资本水平越高,越不容易陷入贫困。
户主的受教育水平为高中或中专、大专以上,家庭陷入贫困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就业人员占家庭人口比例越高,越不容易陷入贫困。
另外,在健康和教育方面面临较大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家庭陷入贫困的可能性高于其他家庭。
简言之,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偏低、无固定职工或从事体力劳动的居民户,以及在健康和教育方面面临较大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家庭,最有可能陷入贫困[11]
6.2农村贫困发生的原因
6.1 经济因素
6.1.1 经济基础薄弱。
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水利设施、能源、交通、信息条件等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
以四川为例,在水利设施和能源方面,四川民族贫困县共有耕地面积23.27万hm2,灌溉面积仅5.66hm2,占耕地面积的24.31%,远远低于四川省的60.97%,其用电量仅及成都市农村用电量7.11%。
在交通方面,据统计,2004年,全国有261个乡镇、5.4万个村不通公路;在全国104.3万km的砂石路面、土路面及无路面里程中,农村公路就有92.3万km,占88.50%;还有未纳入统计的村与村之间的简易公路约12010万km。
在信息方面,2005年底,农村电话普及率仅为13100%,而同期城市电话普及率达到35.90%;有2190%的行政村未通电话,5.52%和4.19%的全国人口未覆盖广播和电视。
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60%,而同期城市互联网的普及率则高达16.90%[12]
6.1.2 产业结构单一
贫困地区,尤其是特困地区,第一次产业的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通常是居高不下,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的产业结构。
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
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上,农业比重偏高,非农产业比例偏低,在农业生产内部,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生产比例极低,在农业生产与其他农产业生产上,以农业为主,林业、牧业、渔业所占比例很低。
以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西部地区为例,其三大产业的GDP结构,农业为15.97%,比东部地区的比例7.58%高出1倍多;其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5.46%;其农业总产值占到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1125%[13]
6.1.3 市场发育程度低
目前,中国农村市场发育程度很低,主要表现在:
①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展落后。
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之间的非对称性达到了极端的地步,即只有农产品市场而没有生产要素市场。
近年来,农村生产要素市场有了较快发展,但发展得还很不够。
②市场规模狭小。
由于农村“大而全”、“小而全”的自给自足,地区、部门的行政性封锁,以及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落后,致使市场发育十分缓慢,市场异常狭小。
③市场透明度低。
其信息误差率高,缺乏系统性,传递渠道少,市场行情不清,从而容易诱发盲目生产,重复建设。
④市场无序化现象严重[14]
上述三者决定了农村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力低下、农业生产收益低,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难以实现通过发展农业生产而增收的目的;限制了农村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难以在区域经济的推动下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6.2 环境因素
6.2.1 自然条件恶劣
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呈块状、片状分布在西北和西南的高原、山地、丘陵、沙漠等地区。
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
或高山坡陡,水土流失严重;或低洼谷底;灾害侵袭频繁;或干旱严重,降水量少且时间短;或沙尘肆虐;土地沙化严重;或地表水渗透严重,地表水源无法利用;或高寒阴冷,有效积温严重不足。
这些地区不仅不适合第一产业生产,而且,如果以发达地区的自然条件标准衡量,相当多的地区都被认为是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区。
在这样一种环境中,人们根本就无法摆脱自然条件制约的贫困境地。
以贵州省为例,目前全省居住在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地区的极贫人口有50万,这些地方水土资源匮乏,人口超负荷,人地矛盾突出。
这部分人不进行移民搬迁,将无法解决贫困问题,还会使生态环境大大恶。
6.2.2 地理位置偏僻
从区域范围来看,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偏、远、边地区,距离省会等中心城市相对较远。
由于自然条件、财政投入等原因,这些地区交通条件十分落后,运输渠道不畅,人们出行极为不便。
远离中心城市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①延长了生产要素和农产品在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流通的时间;②妨碍了社会资本的投入,限制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③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④信息闭塞、见识有限,限制了农民自我发展的拼搏精神。
6.2.3 生态环境恶化
农村生态环境本身具有天然脆弱性,一经破坏,将难以在短期内恢复。
而近年来人为因素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日益严重。
自然资源遭受无节制地开采;城市污染物和工业污染物大量向农村转移;农村人口大量增加,加速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农民生态环保意识落后;生活、生产垃圾未经处理而废弃等。
这些行为进一步恶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一方面导致农村耕地减少,农业收益降低,农民农业收入下降;另一方面,恶化了的生态环境会增加自然灾害的发生,自然灾害频发又会反过来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两者进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