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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了解)

  

(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1.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1)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趋激化,对科学理论的指导提出了强烈的需求。

  2.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1)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努力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直接的主观因素。

  

(2)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理论来源:

  

(二)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1.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2)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2.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立场。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

其次,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最后,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3.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1)这种品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彻底的科学性、坚定的革命性和自觉的实践性,而彻底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

理论上的与时俱进正是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2)这种品质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这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

  (3)这种品质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

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实践没有止境,认识和创新也没有止境。

  4.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最进步是社会,共产主义理想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基本难道运动规律的科学分析基础之上的,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一、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1.世界观与哲学基本问题

  

(1)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的学说和理论体系。

方法论和世界观是统一的。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哲学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它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其一,思维和存在、精神与物质,谁是世界的本原,即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的问题。

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者正确地认识存在。

该问题之所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理由在于,它是人们生活中所面对的基本问题,是任何哲学派别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思维和存在、精神与物质,谁是世界的本原?

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思维能否认识或者正确地认识存在问题。

对它的回答,哲学可以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与哲学基本问题相一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在解答了世界是什么之后,还有世界是怎么样的问题。

对它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观点。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形而上学则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世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2.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1)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

  列宁指出: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从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

  

(2)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①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②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③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④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1)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①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运动的。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②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暂时的静止,静止是相对的。

静止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样两种运动的特殊状态。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稳定性、有条件性。

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③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

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即一去不复返;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

  

(2)社会的物质性表现

  ①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②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③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48号

(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1.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1)马克思主义认为: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性(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2)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政治活动、社会改革活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

  (3)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①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③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2.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

  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2)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3)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社会实践,实践既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也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根源,是人的生命表现和本质特性。

  二、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1.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性,事物一产生就会与周围的事物发生联系,发生联系这种性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性。

  

(2)联系的普遍性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要素、部分、方面及其发展的各个阶段、过程都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网结,,并通过这个联系之网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联系的多样性 事物的联系是极其复杂而多样的。

按照联系的特点和性质可分为:

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意义:

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一定形式的运动意味着一定的变化;变化的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所谓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所谓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在构成辩证法的体系中,存在诸多规律和范畴。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斗争性)统一(同一性)关系的哲学范畴。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贯通指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①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②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其形式多种多样。

可以区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为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①区别是:

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②联系是:

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4)掌握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3.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1)事物的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

“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

在总的量变中渗透阶段性或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4.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1)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成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①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容矛盾运动的结果。

②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③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④辩证否定的实质是在“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3)事物的辨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4)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的思维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

因此,可以简要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从本质上讲,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2.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

因为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唯物辩证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

其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地位,是根本的方法。

该方法的具体展开,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

  3.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模型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这些方法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

三、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彰武

  1.规律及其客观性共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

  面对规律,人们不能藐视、创造和消灭,但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

  2.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正门对面

  

(1)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二者按其作用范围不同,都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

  

(2)两者之间的联系

  它们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是,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3)两者之间的区别

  ①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

②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

③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④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要困难得多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1.意识的作用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4)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2.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承认主观能动性,就是坚持辩证法。

实践是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坚持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还可以具体体现在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方面。

  

(1)社会历史趋向属于历史决定论的内容,讲的是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

主体选择讲的是历史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

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们的活动要受规律性的制约,但不否定人在可能性空间内的选择。

  

(2)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是选择的内在根据。

主体的能动性就体现在选择什么和怎样选择之中。

选择的方向、目标和方式是否正确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3)主体选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在于主体选择不能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背道而驰。

第三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济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点。

  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1)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即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

①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②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③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唯物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

它有两个严重缺陷:

①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②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

  

(2)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严重缺陷,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而是以实践观点和辨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

  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那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这种能动的反映不仅具有摹写性,而且具有创造性。

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辨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从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仍然是“生动的直观”,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其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上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

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式。

人的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协同起作用的结果。

非理性因素对于人的认识活动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2.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①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②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③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力量;④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3.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①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②从认识的具体过程看,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认识就算完成了,但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永远也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

  二、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

  

(2)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

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其具体含义有:

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

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2)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它具体表现在:

①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②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的近似正确认识;

  (3)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

  ②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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