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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范本5篇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5篇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以下是整理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1)

  甲方(委托人):

  某某建筑公司

  联系

  乙方(居间人):

  联系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工程名称: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甲方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真实可靠。

在乙方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承包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服务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专业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的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

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履行专业分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

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专业分包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专业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1本项目居间服务报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税后),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

  4.1.2本合同签字生效,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总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时,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间服务报酬万元,特殊情况延迟支付不得超过3日。

  4.1.3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不需要居间人开具任何,具体账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承诺向乙方、建设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服务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居间服务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服务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

  3(2/日);按所欠居间服务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建设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合同、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服务报酬的支配权等。

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8.1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

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

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

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

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确的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4)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

居间人姓名1、XX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XX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XX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XXX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

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

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

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

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

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XX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5)

  编号:

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

_______;结构:

__________;朝向:

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_____________元;租期:

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

  房屋权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

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

看房费用为:

每次_______元。

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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