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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版.docx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

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

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

<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

<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

<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

<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

<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

<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

<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

<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

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

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

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

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

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一)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二)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三)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四)具体补种建议详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按“0-1-6个月”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途径:

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

重组(酵母)HepB:

每剂次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

重组(CHO细胞)HepB:

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二)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

未在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

2.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

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3.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HepB;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体重<2000g者,也应在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并在婴儿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接种。

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500g者)、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

5.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后1~2个月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

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HepB。

(三)补种原则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出生时接种1剂。

2.接种途径:

皮内注射。

3.接种剂量:

0.1ml。

(二)其他事项

1.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2.早产儿胎龄>31周且临床情况稳定时,可以接种BCG。

胎龄≤31周的早产儿,临床情况稳定时可在出院前接种。

(三)补种原则

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4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二价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共接种4剂,其中2月龄、3月龄接种1剂IPV,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bOPV。

2.接种途径:

IPV:

肌肉注射。

bOPV:

口服。

3.接种剂量:

IPV:

0.5ml。

bOPV:

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二)其他事项

1.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

如儿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可不再接种bOPV。

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

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三)补种原则

1.<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2.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既往无tOPV免疫史的儿童,对于2019年10月1日(即开始接受2剂IPV免疫程序儿童的出生日期,各省可根据具体实施日期按此原则确定)之前出生的,补齐1剂IPV,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补齐2剂IPV。

3.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

两剂次间隔≥28天。

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共接种4剂次,分别于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

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二)其他事项

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

(三)补种原则

1.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2.≥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五、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6周岁时接种1剂。

2.接种途径:

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二)其他事项

6~11岁使用儿童型DT,≥12岁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DT。

(三)补种原则

1.>6岁未接种DT的儿童,补种1剂。

2.其他参照DTaP的补种原则。

六、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

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二)其他事项

1.满8月龄和18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MMR疫苗(2020年5月底前,8月龄儿童仍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2.如需接种包括MMR在内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应优先接种MMR疫苗。

3.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4.当针对麻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内的6~7月龄儿童接种1剂含麻疹成分疫苗,但不计入常规免疫剂次。

(三)补种原则

自2020年6月1日起,201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MMR接种的,使用MMR补齐。

2007年扩免后至2019年10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MMR补齐。

2007年扩免前出生的<18周岁人群,如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用MMR补齐。

如果需补种两剂MMR,接种间隔应≥28天。

七、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共接种2剂次。

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

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二)其他事项

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省份或在乙脑流行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时,建议接种1剂JE-L。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

(三)补种原则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L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八、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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