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立项材料含可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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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立项材料含可研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立项申报材料

 

立项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报时间:

二〇二〇年二月

 

 

立项申报材料目录

 

一、项目预算建议书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评审报告

四、项目绩效申报表

五、采矿权灭失证明

 

一、预算项目建议书

预算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签字(章)

预算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签字(章)

主管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签字(章)

省财政厅制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填

项目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负责人

信用等级

单位性质

资产负债率

单位规格

资产总值

开户银行

职工总数

账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项目

立项部门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项目级次

对下补助

主管部门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项目编码

预算单位编码

项目地点

分类分口

国土资源口

项目性质

发展性

财政部门预算

主管处

经建处

支出功能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物款

项目类型

()(01)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

()(02)专项购置

()(03)大型修缮

()(04)专项业务

()(05)科技研究与开发

()(06)信息网络购建

()(07)信息网络维护

()(08)大型活动

()(09)企事业单位补贴

()(10)个人家庭补助

()(11)偿债支出

()(12)产权参股

(√)(99)其它专项

项目执行时间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立项依据

近几年来为改善全省矿山环境和空气质量,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日以政函〔2014〕46号文件出示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制定了“矿山复绿行动方案”,重点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整治,以改善矿山环境和空气质量为目标;2016年1月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制定的《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过省露天矿山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于2016年2月10日以气领办〔2016〕46号号文件进行通知,文件中明确各市县治理任务,明确治理任务的治理程度,明确治理程度的治理期限。

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字[2018]3号)提出“到2020年,健全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有序适度勘察开发、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的制度体系,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格局;现有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遗迹治理完成50%以上;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损毁土地复垦达到50%以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等部门有关大气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的文件精神,根据专项行动任务安排,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河口村东300m铁矿3处矿山列入2020年治理任务。

3处矿山责任主体灭失,整治要求为消除地质灾害,修复绿化。

以此为前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启动该项目,特编制立项材料进行申报,需上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方规定,符合市、总体规划。

(一)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批准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

(二)必要性

自“十二五”以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日益增长,人为活动不可避免的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大气污染加速,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健康,成为人民特别关注的民生问题,这也引起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十三五”中更是直接将环境治理作为一项主要目标。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现状,省人民政府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而露天矿山的扬尘、排污、尾矿等则为造成大气污染、环境破坏的直接因素之一。

因此露天矿山的环境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将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申报。

矿山地处市,责任主体灭失,经过多年历史无序开采,地形地貌景观和土地资源植被遭到了严重破坏。

基于以上,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不可避免。

项目的实施,不但可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改善附近居民的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还有效的保护了土地资源,解除了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矿山复绿”行动的重视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威信。

在此基础上,将治理后的采面、渣坡、采矿平台等,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的原则进行修复。

在消除地质灾害,绿化及改观了自然环境的同时,还能给地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因此,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意义,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

项目区位于市,共计3处矿山。

东方村西800m铁矿位于东方村西侧,北距G1812保阜高速约650m,北距Y171乡道约500m,矿区内存有简易道路,较平整,可满足大型机械车单向通行;

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位于清阳贯村东侧。

东距涞曲高速约400m,位于涞曲可视范围内。

矿坑东北部紧邻涞曲高速。

西距Y186乡道约270m,矿区内有简易道路平整且宽,可满足大型机械通行;

河口村东300m铁矿位于河口村东侧,未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

南距G1812保阜高速约3.1km,东距曲港高速约4.8km。

矿区周边简易村道及乡道四通八达,矿区内道路宽敞且平坦。

(二)起止时间

本项目工作周期分为勘查、设计、施工三大部分,其中勘查和设计可作为一个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实施阶段。

勘查、设计为施工的技术前提。

整体项目工作周期预计为10个月(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建设规模

本次开展工作的3处矿山,拟治理面积总计133880m2,其中东方村西800m铁矿拟治理面积约为24100m2,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拟治理面积约为80500m2,河口村东300m铁矿拟治理面积约为29280m2。

(四)施工条件

项目区分布于市市的3个乡镇,分别为东方村、玉湖村、河口村。

需治理矿山2个位于高速附近,可通过省道—县道—村村通公路—简易碎石路通往矿区,交通便利,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物资运输、水电等就近可送至现场,可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施工条件良好。

(五)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95.0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86.95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费6.10万元,项目勘查费51.62万元,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24.45万元,项目招标费6.86万元,监理费13.60万元,工程验收费7.32万元,决算编制与审计费4.88万元,工程管理费12.19万元,不可预见费11.67万元。

由于矿山均为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需上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工程概算结果,申请上级财政资金595.09万元。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预期社会效益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矿山地质灾害,减轻了矿山环境污染,间接对大气污染整治起到一定作用。

(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的原则

为保护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利于矿山周边社会的和谐稳定,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采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因地制宜、因灾设防、重点突出的原则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3)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针对治理区植被遭受破坏的实际情况,依据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

(4)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属公益性、社会性项目,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有限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做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的结果。

(二)预期环境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减轻了对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使得区内部分土地得到良好利用。

符合当前政府提倡可持续发展政策,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和谐治理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对矿山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土地得到平整,土壤得到改善,使破损山体得以植被恢复,增加地面林草植被,水土得以保持。

茂盛的草木能净化空气,调节气侯,美化环境,并能促进野生动物的繁殖,改善生物圈的生态环境;进行土地复垦,可防止水土流失,再现林地可耕作,荒坡荒沟可长草,种树绿化后,可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总之,项目实施后,会取良好的环境效益,符合当前政府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政策,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和谐治理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预期经济效益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防灾工程,防灾工程是以防治和减轻正在或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为主要目的的工程。

防灾工程的经济效益主要由减灾效益和增值效益两部分组成,并以减灾效益为主,增值效益为辅,或只有减灾效益而没有增值效益。

治理区内主要为露天采面、采矿平台、残山、边坡和渣堆,如果不对这些土地进行治理恢复,一方面严重影响治理区周边农业生产,给周边村民造成持续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等级,土地使用价值下降。

本次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有利于农业生产,且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摘要)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单位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单位性质:

单位主管部门: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项目类型:

其他专项

项目性质:

发展性资金项目

项目地点:

项目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主要工作内容

在充分搜集研究调查区内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进行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根据地质环境现状编制该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因地制宜对市存在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使矿山区域内的露天采面、采坑、渣堆及平台进行综合治理,对遭受挖损、占压和破坏的土地资源进行整理修复,对裸露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考虑后续养护需要,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以满足项目区后续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4、预期总目标

通过对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改善附近的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消除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使地形地貌和植被得到恢复,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改善本区地质环境条件,促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5、项目总投入预算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95.0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86.95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费6.10万元,项目勘查费51.62万元,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24.45万元,项目招标费6.86万元,监理费13.60万元,工程验收费7.32万元,决算编制与审计费4.88万元,工程管理费12.19万元,不可预见费11.67万元。

五、部门评审报告(摘要)

 

六、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投资及分年度预算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单位:

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总投资

以前年

度合计

本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以后

年度

项目投资总预算

595.09

595.09

省本级预算安排

595.09

595.09

1、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595.09

595.09

2、基金预算拨款

3、核拨单位预算外资金安排

4、部门其他收入安排

二、非省本级财政安排

1、中央财政

2、市级财政

3、县、乡财政

三、社会渠道资金

1、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

2、国内政府贷款

3、商业银行贷款

4、项目单位自筹

5、个人自筹

6、捐赠资金

7、其他渠道投资

 

(二)项目总投资预算构成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表6-1项目费用概算总表

工程手段及费用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占总费用(%)

备注

1

2

 

一、工程施工费

486.95

81.83%

 

1、土石方工程

366.61

61.61%

 

2、砌筑工程

20.02

3.36%

 

3、绿化工程

100.32

16.86%

 

二、其他费用

96.47

16.21%

 

1、前期工作费

58.48

9.83%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6.10

1.03%

 

②项目勘查费

51.62

8.67%

 

③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24.45

4.11%

 

④项目招标费

6.86

1.15%

 

2、工程监理费

13.60

2.29%

 

3、竣工验收费

12.20

2.05%

 

①工程验收费

7.32

1.23%

 

②决算编制与审计取费标准

4.88

0.82%

 

4、工程管理费

12.19

2.05%

 

三、不可预见费

11.67

1.96%

 

总计

595.09

100.00%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

二〇二〇年二月

0前言

0.1立项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单位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单位性质:

单位主管部门:

0.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张建,矿山地质环境科科长,先后从事执法监察、矿山环境工作。

作为矿山地质环境科负责人,每年需陪同勘查单位、监测单位对所有地质灾害点、矿山点进行巡查、核查,在此过程中结合理论、实际和独特的地质、植被特点,形成了新颖可取的治理思路。

在2018年完成的矿山治理任务重,积累了丰富的类似案例经验,从技术、经验、管理方面,均可胜任项目负责。

0.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项目类型:

其他专项

项目性质:

发展性资金项目

项目地点:

省市

项目时间:

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内容:

在充分搜集研究调查区内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进行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根据地质环境现状编制该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因地制宜对市存在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本项目需整治矿山三处,分别为东方村西800m铁矿位、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河口村东300m铁矿,整治面积约133880平米。

0.4立项依据

近几年来为改善全省矿山环境和空气质量,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日以政函〔2014〕46号文件出示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制定了“矿山复绿行动方案”,重点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整治,以改善矿山环境和空气质量为目标;2016年1月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制定的《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过省露天矿山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于2016年2月10日以气领办〔2016〕46号号文件进行通知,文件中明确各市县治理任务,明确治理任务的治理程度,明确治理程度的治理期限。

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字[2018]3号)提出“到2020年,健全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有序适度勘察开发、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的制度体系,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格局;现有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遗迹治理完成50%以上;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损毁土地复垦达到50%以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等部门有关大气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的文件精神,根据专项行动任务安排,在充分搜集研究调查区内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进行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专项调查,2020年度需治理矿山3处。

3处矿山分别为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河口村东300m铁矿。

政府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矿山治理任务一览表见表0-1。

本项目立项申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方规定,符合市总体规划。

主要法规条例依据如下:

(1)《矿产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2)《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

(3)《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6)《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2]30号);

(9)《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5号公告);

(10)《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政函〔2014〕46号);

(11)《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气领办〔2016〕24号);

(12)2020年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表0-1市矿山治理任务一览表

序号

矿山名称

位置

备注

1

东方村西800m铁矿

东方村西侧

东侧有一处小采面无植被覆盖,矿区内基本无扬尘物源,工程治理。

2

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

清阳贯村东侧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工程治理。

3

河口村东300m铁矿

河口村东侧

采矿平台区域已经复垦,矿山渣堆断面未见植物生长。

0.5项目实施必要性

自“十二五”以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日益增长,人为活动不可避免的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大气污染加速,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健康,成为人民特别关注的民生问题,这也引起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十三五”中更是直接将环境治理作为一项主要目标。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现状,省人民政府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而露天矿山的扬尘、排污、尾矿等则为造成大气污染、环境破坏的直接因素之一。

因此露天矿山的环境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将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申报,需上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本治理项目地处市,共有3处矿山,两个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之内,责任主体均已灭失,涉及3个乡镇3个村庄。

矿山现状对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多分布有大小不一的采面、渣堆、采矿平台等,景观破坏,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还存在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现象。

基于以上,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不可避免。

项目的实施,不但能改善了周边附近居民区的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还消除了地质灾害解除了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而且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威信。

在此基础上,将治理后的采面、渣堆、采矿平台等开荒为耕地或者林地,更为当地百姓谋取了福利。

因此东方村西800m铁矿、玉湖村东300m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河口村东300m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0.6项目实施可行性

本次项目的主要任务为对市内存在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主要过程为通过专项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勘查、设计,通过实地调查编制适宜的治理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严格施工。

总体治理目标为在消除地质灾害的前提下修复绿化。

使地形地貌和植被得到恢复,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改善本县地质环境条件,促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项目的实施效益持久,可行性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此项目的开展响应了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字[2018]3号)中健全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有序适度勘察开发、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的制度体系,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格局。

(2)项目区在此之前已进行不同精度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为本次勘查工作夯实了基础;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利用回收的残留资源收益进行治理已经有成功案例,省羊平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经成功实施,且治理效果良好,得到了各级政府及省厅、市局的认可。

其他省份利用残留资源进行治理也有成功经验,为本次设计思路、方法以及后期的施工都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域内先后组织实施了大量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已完成2018年限期矿山治理任务,有充足的成功经验可借鉴,其后期勘查、设计、施工、监管可行。

(4)此项目的实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注,下级部门的配合,当地百姓的支持,政府和相关部门均给予肯定。

总之,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地质条件允许、技术成熟、有政府和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已进行过很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已有成熟的经验、方式和模式可借鉴,项目工作手段、工作方法较简单;项目将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支撑单位,可保证项目支撑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具备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成。

因此,项目实施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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