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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章制度4篇

教育规章制度4篇

范文大全文秘知识规章制度〔教育规章制度篇〕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

形成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学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能否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加强考风建设促进学风根本好转根据《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大学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作以下规定。

一、完善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学校负责学生工作和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是考风考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考风考纪工作。

教学学院(部、中心)(简称学院下同)是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建设的主体学院书记、院长是考风考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考风考纪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教务处负责协调全校考试的组织工作。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监察处、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等负责

对学院考试组织的过程监控、目标考核和评估。

学院承担本学院考试的管理职责整个考试过程由学院全面负责具体包括考题命制、审批、试题保密、考场申报、监考教师安排与培训、考试过程管理、组织教师阅卷、评分、考风考纪教育及对违纪作弊学生的教育、处理等。

学院要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职责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巡考是学院所有领导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

学院应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考场情况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对监考教师在考场上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进行监督对不能有效履行相关职责的监考教师要及时调换并给予相应处理。

承担监考工作是教师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任课教师参加监考是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的一个必要环节。

学院要把教师是否每学期承担一定场次(由学院确定)的监考工作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授课、答疑时严禁泄露考题、圈定考试范围应引导学生全面掌握知识。

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对待阅卷、评分工作对任何人的不合理要求及不正当行为应当坚决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教师求情干扰、干涉教师

阅卷、评分。

一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考场巡查制度教务处及学生工作部、监察处、教学督导委员会等应经常性组织巡考监督、检查学院负责的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及时发现、通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并将巡视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

学校将考试管理工作作为对学院合格考核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

学校及学院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和整改。

情节严重的按《大学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处理。

考试期间学院上报到教务处的学院巡考领导未到场巡考的一经查实按工作失职对待所负责的考试发生考试管理事故或学生大面积违纪、作弊的追究巡考人员的管理责任。

学校巡考人员在巡考期间发现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而监考人员未发现的根据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确定该考场的监考人员是否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院未对安排的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监考人员因不熟悉《大学考场规则》、《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及《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造成考试事故的学院要承担相应的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理条例》

管理责任。

发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失职监考人员或学院隐匿不报或拖延上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大学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学校对考试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屡次出现作弊的班级和学院学校要追究辅导员和所在学院领导相应的责任。

二、对学生违纪作弊的处理

对违纪作弊学生要按照《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从快严格处理。

将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结果纳入学生诚信档案“双选”时提供给用人单位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因为考试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学位授位资格。

对于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三好生、奖学金获得者如有违纪、作弊行为除按《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还要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取消职务、取消资格、追回当学期已获得奖学金的处理并取消其当学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及毕业时各类评优资格。

监考或巡考人员在发现违纪、作弊学生后,应当场收缴并保存有关证据,立即终止该生考试,填写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及时向学院负责人汇报。

学院要按照处理程序及时调查、取证并在考试结束后小时内

将根据《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教务处,并做好违纪、作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接到学院上报之后小时内须根据有关处分条例审核定性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相关校领导同时进入违纪、作弊处理程序负责处分文件的学院领导要完成核稿签半个工作日内及时张榜公布处分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为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说情开脱干扰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

如经查实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它

后勤部门在考试期间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准时打开考场教室保证电源畅通、环境卫生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学校及学院均公布考试违纪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对有关考试环节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做好对违纪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消防安全的教育规章制度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

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第五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条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物价局规范教育收费的规章制度subinfoid=sub教育规章制度()|

严格教育收费管理。

凡未经国务院同意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批准

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

切实做好教育收费文件的清理工作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将教育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通过物价网站等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

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切实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应及时退还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

严禁将讲义资料、取暖、电子阅览等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或代收费事项收费。

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政策。

”三限“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

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切实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信息公开力度把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坚持检查通报、反馈制度。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

加强宣传培训接受社会监督。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规章制度subinfoid=sub教育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

展。

、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

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

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

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教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心理咨询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心理咨询教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心理咨询教师对来访者的责任

的原”助人自助“心理咨询教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

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心理咨询教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心理咨询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的关系制度

心理咨询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心理咨询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教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教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当心理咨询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

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心理咨询教师保密制度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教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

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

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此情况可不受保密原则限制。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

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

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

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

、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

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时间:

遵循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上午:

下午: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师道德规范

、责任

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了解咨询工作的重大社会意义对这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不断充实咨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提升服务品质发挥心理咨询的功能。

、来访者的基本权利

把尊重来访者的基本权利放在第一位来访者有接受和拒绝辅导与心理咨询的权利不得强迫、利诱、歧视和拒绝来访者有隐私权不得强迫、诱导或规劝其表露隐私以免造成心理伤害来访者有维护、建立及追寻自身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权利不得强制其接受咨询者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咨访关系

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应维持专业的咨询关系不能轻易将咨询关系改变为社交关系或其他的咨访关系这样一种专业或职业性特定的地点为特定的目的关系是咨询师和来访者在特定的时间、.

发生的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不再有别的瓜葛这种关系中没有长远的利益、情感联系不存在对方会利用这种关系对自己进行控制和威胁再加上保密性原则就可以使咨询双方敞开心扉投入到咨询过程中。

、保密

在咨询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均属机密应予以保护未经来访者授权和允许不得外泄凡是咨询记录、录音、录像、来往信函、相关文件和测验结果及解释应妥善保管严禁外泄。

因故必须提供给相关人员参考时必须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提供和阅读资料者也有保密责任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当维护来访者权利和保密原则发生冲突时即来访者的行为伤害到自己和他人、社会安全时可以不受保密原则的限制同时设法阻止来访者发生这种行为遇此情况要冷静处理。

、同行关系应尊重其他咨询者及其有关同行的权利和技术合作共事互相帮助不得妨碍他人的业务工作接受和处理来访者时若发现来访者正在接受其他咨询人员的咨询应征得该咨询者的同意并要求取得相关资料否则应拒绝给予咨询或立刻停止咨询。

、具体守则

有些心理咨询的守则既需要心理咨询师遵守也需要来访者明确。

咨询师在咨询初期即向来访者说明基本守则的内容包括会谈时间、会谈频率、会谈地点、会谈费用与咨访关系等并取得来访者遵守的承诺。

在随后的咨询过程中双方要言行一致地维护这个基本守则。

()会谈时间与频率

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初次会谈时便应该向来访者说明每次会谈的时间长度和频率。

一旦确定后尽量不要改变除非是有特殊情况出现时这便是关于时间的基本守则。

如果偶遇到必须延长时间或者变更时间的情况必须说明缘由。

()会谈的地点和会谈室的布置

心理咨询的实施地点要固定最好是专用的会谈室内部的布置和座位也应固定。

()会谈费用与收费方式

鉴于我校对内采取免费咨询在此不做详解。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来访者注意事项及流程

来访者最好提前到心理咨询室办公室预约(或电话预约)、登记先登记后咨询您可以自由选择咨询教师。

心理咨询室一般是按照来访者的来访先后顺序安排咨询时间的因此咨询需要提前预约不能随到随谈请您理解并遵守。

预约之前请先查看一下您的课程表看一看哪天的哪一个时间段您有空闲时间以便在预约时更快的与咨询师协商确定咨询时间。

预约咨询时间后要守时不要提前也不要迟到。

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赴约应务必提前通知咨询师以免浪费资源。

如未事先告知而没有按时来访我们视为您自动放弃咨询资格。

一次咨询的时间一般为分钟左右一般不超过分钟因此注意您的倾诉时间用大量时间去讲述一件事的细节其实是不必要的。

咨询师更关注您内在的思想观念及对问题的认识。

如咨询师对上一个来访者咨询尚未结束请您在接待室稍作等候但请您一定保持安静。

请事先想好同咨询师谈些什么以便较快进入主题更加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理解。

如首次咨询请认真、如实填写《心理咨询档案》首页以便咨询师工作存档与保证每次咨询的连接。

对咨询师的问题最好如实作答坦诚诉说您的真实情况和感受以便让咨询师更容易对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不必过分地关注自我的表现与形象。

咨询师并不太关心您表层的东西也不会对您进行价值判断而是更注重解决您的心理困惑。

不要希望一次咨询就“根治”。

心理问题的产生有一定的过程而解决心理问题往往也要有一个过程那种希望立即有“良方”或“特效解药”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不要期望由心理咨询师给您“决策”。

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适合自己的选择。

心理咨询师只能为您提供不同的观点和视角帮您分析问题让您更清楚自己的“症结”最后的“大主意”还得由您自己拿。

来访者如果对咨询进程不满意可随时终止咨询或变更咨询师。

咨询流程图

心理咨询流程:

认真阅读来访者注意事项选择心理咨询教师预约咨询时间按预约时间来访

我们的宗旨:

您的成长是我们的期许您的独立是我们的骄傲我们的目标是助人自助!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镇江市香江花城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

“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一、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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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次数:

咨询人员必须遵守:

一.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

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二.能在报刊上报道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技巧

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三.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四.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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