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初步设计编制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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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初步设计编制规划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初步设计编制规划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试行)
国家林业局
2006年8月
前言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
国家林业局
主编单位: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
邓立斌、李怡
主要审定人:
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
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设计》)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1.0.3《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1.0.4营造林建设项目可以总体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1.0.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6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7《设计》编制单位和主要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
1.0.8《设计》编制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一般规定
2.0.1《设计》文档名称为***关(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0.2《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书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四部分组成。
1说明书部分由《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组成。
如果《设计》涉及专业(单项工程)较少或说明书篇幅不多,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可合并为《设计》说明书。
1)总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总说明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建设项目总概(预)算表和有关附件组成。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同时附有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2)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分别由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
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2图纸部分由《设计》图纸前引部分和设计图纸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图纸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设计图纸。
3概(预)算书部分由《设计》概(预)算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概(预)算编制说明、概(预)算表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概(预)算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概(预)算编制说明、概(预)算表。
4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部分由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前引部分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设计》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说明、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
2.0.3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际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
除此之外,对理解《设计》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在《设计》总说明书中做出必要的定义。
2.0.4各类图纸等图形表示方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5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
在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在《设计》总说明书中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2.0.6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2.0.7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8编排与印制
1说明书的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l.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说明书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设计》说明书附表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210mm)标准白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设计》说明书附图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210mm)标准白纸印制。
3说明书、设计概(预)算书、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宜用A4(210mm×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设计图纸宜采用晒蓝图纸,按A3(297mm×210mm)大小折叠左侧装订成册。
3编制要求
3.1《设计》说明书
3.1.1《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
1封面: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设计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章可增加扉页,内容同封面,并在扉页编制单位上加盖公章。
2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为复印或扫描等复制件。
3编制单位职签页: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设计单位(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设计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设计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设计单位主管领导(可选)、《设计》编制处(科、室)处(科)长(主任)(可选)、《设计》编制处(科、室)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可选)、《设计》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
4设计人员名单页:
分专业列出编制人员名单。
5前言:
(可选)
6目录:
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取舍。
3.1.2《设计》总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
1总论
1)项目提要
2)设计依据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
5)设计的指导思想
6)项目总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
7)环境保护
8)职业安全卫生
9)消防
10)节约能源
11)抗震防灾与人防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
13)项目总指标
14)提请初步设计审批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阶段设计的要求(建议)
15)初步设计文件组成
16)重要参考文献(可选)
17)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可选)
2项目总平面设计(功能区划)
3各专业(单项工程)生产(功能)工艺(或技术路线)设计及工程设计
4设备选型
5建筑设计
6结构设计
7供电与通信设计
8给排水设计
9采暖通风设计
说明书附表
设计说明书附件
3.1.3《设计》总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的说明
1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
2当大纲中部分内容没有选择时,后续相应的顺序号可依次调整。
3大纲中部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
3.1.4总说明书编制要求
1总论
1)项目提要:
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或项目区范围)、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名称、项目法人代表、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性质、项目建设目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期及建设进度安排、项目投资总概算与资金来源等。
2)设计依据:
包括项目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文件;设计的气象、水文、地质及主要原料来源和储量报告等设计基础资料;设计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等。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简要描述以下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区相关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水文、气象、土壤、植被及面积,人口及其结构,工农业生产情况及人均产值,收入,生活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等。
——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概况:
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建设成就、经验及问题等。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有关其他概况:
如营林生产情况,土地资源与森林资源,劳力资源,种苗供应,生态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
简要描述项目产品(或功能)方案,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主体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辅助设施及公用配套工程
5)设计的指导思想:
表述项目设计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6)项目总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
描述项目总的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
7)环境保护: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计。
8)职业安全卫生:
针对不同项目需要,对用电设备安全、野外防火作业、仪器设备操作安全、职业疾病防护等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9)消防:
根据建(构)筑物的消防保护等级,考虑必要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道路、安全出口、消防给水和防烟排烟等措施。
10)节约能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叙述能耗情况及主要节能措施,包括建设物隔热措施、节电、节水和节燃料等措施,说明节能效益。
11)抗震防灾与人防:
提出项目建(构)筑物抗震防灾与人防措施等。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
设计的管理机构、项目定员(人员编制),提供项目年总运营费用(或经营成本)。
13)项目总指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产品规模、主要建(构)筑物数量、主要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编制、主要建(构)筑物数量、投资测算指标、总投资概算及构成、投资来源等。
14)提请初步设计审批时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阶段设计的要求(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
15)初步设计文件组成:
表述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
16)重要参考文献:
包括《设计》文件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可选)。
17)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
汇集《设计》中使用的专门术语的定义和外文首字母组词的原词组(可选)。
2项目总平面设计(功能区划):
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描述总平面(或功能区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1)营造林建设项目:
描述土地落实及其它土地资源变动材料情况、小班核实与补充调查、营造林用地数据精度与可靠性分析、土地资源分布特点与利用现状、可用于营造林的土地资源数量、分布及其特点等营造林用地及森林资源调查情况;应用的经营区划系统并说明经营区划结果;说明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情况。
2)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说明自然保护区边界的确定、自然保护区内部功能区区划、与外部的衔接条件、区内原有的工程设施、居民点、资源利用项目的标注等;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站、管理点、苗圃、码头、了望塔(台)、动物救护站、检查站、哨卡等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的确定(含比较方案);描述交通运输路网、防火路网、防火隔离带网等布局(含比较方案)。
3)林木种苗建设项目:
说明基地(场址)及周边环境状况、基地地形地貌、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说明基地(场址)供水、供电、给水、排水、消防、环境以及交通等外部条件情况;说明基地(场址)分区布置情况、周边布置及扩建方案、仓库设施、消防安全保卫设施、土石方量计算及填挖方量平衡等;设计基地(场址)内外部运输、灌溉、排水、防洪及竖向布置等。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项目:
分别说明营林基础设施的示范林地道路的规模、等级和布置;设计简易观测记录站、监测预警的预测预报中心、区域预警中心、中心测报点、测报点、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中心、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检疫检验站、检疫除害设施、森林病虫害防治培训中心、森防物资储备中心、防治设施及主要附属设施的组成、级别确定、规模、选址布局和总体布置。
5)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分别说明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的林火气象站,火险了望监测系统的地面巡护站、巡护道路、了望塔(台),林火阻隔系统的防火隔离带、防火林带、防火道路,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航空护林的停机坪、油库、道路,防火专业队伍营房等及其主要附属设施的组成、级别确定、规模、选址布局和总体布置。
3各专业(单项工程)生产(功能)工艺(或技术路线)设计及工程设计:
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或专业、单项工程),说明其生产(功能)工艺(或技术路线)设计及工程设计。
1)营造林建设项目(工程)
——建设任务量与建设期:
根据项目布局,以小班统计表的方式确定建设任务量、项目的建设期。
前3年的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建设地点。
——营造林设计:
应包括立地类型划分及质量评价,划分林种并确定各林种面积、比重等内容的林种设计,选择树种的原则、造林树种及树种面积及比重等内容的树种设计,产品方向、造林技术、造林模型等内容的造林设计,中幼龄林培育(确定森林经营模型)、经营周期内产量预测等内容的森林经营设计,新造林前3年的抚育设计、造林施肥设计、抚育追肥,种苗需求量测算、种苗供应方案等内容的种苗供应方案设计,营造林用工量测算及构成、机械台班数量测算、劳力与机械台班分配和年度安排等内容的劳力与机械台班需求量设计。
——森林保护设计:
包括防火线和防火林带,防火林带的造林树种、配置方式、造林方式及防火线维护、防火林带抚育管理措施等设计;森林防火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包括了望台位置、个数,了望台的建筑结构与高度、通信设备、交通工具、人员组织等;森林病虫兽害防治设计包括确定病虫鸟兽害发生面积、地点、种类,设计检疫、预测预报、防治措施、仪器设备、组织形式等;护林点设计,确定护林点位置、个数、护林员的数量、通信方式、建筑物与设备等;在围栏设计中确定围栏的位置、样式、材料、长度等。
2)生态保护项目(工程)
——说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的边界确定、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内部功能
区区划、与外部的衔接条件、区内原有的工程设施、居民点、资源利用项目等;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管理局、管理站、管理点、苗圃、码头、了望塔(台)、动物救护站、检查站、哨卡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确定(含比较方案);说明交通运输路网、防火路网、防火隔离带网等布局(含比较方案)。
——保护与恢复工程设计:
确界立标的界碑、界桩、标牌的数量和规格,碑、桩、牌的刻写内容等;保护管理站(点)的布局、建设规模和结构等。
检查站(哨卡)的布局、建设规模和结构等。
摩托车道和巡护步道设计的路的规模、路面宽度、等级及最大纵坡、平曲线半径和纵坡坡度等;林(草原)防火工程设计的林火微波监控台、了望塔和防火隔离带的建设地点、数量、结构等设计;围栏建设地点、规模、种类和规格等设计;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工程的生动物救护站(点)的位置、结构、规模和具体建设内容等设计。
物笼(棚)舍的布置、规格、材料和规模等;围网的规格、材料和规模等等设计;食物、饮水补充点的布置;生态廊道的布置、类型和规模;动物信道的布置、规模;鹰墩的布置、材料和规模等;隐蔽地/生物墙的位置、规格和规模;留放枯倒木的布置;人工洞穴的布置、分布密度和结构等。
——野生植物及生境保护工程设计。
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保护措施和方法等;植物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结构、规模和组成等;珍稀植物苗圃的设计(参照相关设计规范);树木园的设计(参照相关设计规范)。
——植被恢复工程设计。
包括封山(沙、滩、湖)育林(草)的建设地点、封育方式和封育设施的设计等;人工辅助自然恢复区域和恢复措施等;防沙治沙的范围和具体措施。
——栖息地与生境改善设计。
包括外来有害生物种类、发生情况和具体的控制措施;生境改善的区域、具体措施和方法等。
——湿地保护与恢复设计。
包括湿地水源保护工程设计,其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设计按照国标《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执行;蓄水堰、缓坡水塘的建设地点、规模和结构型式;主退水汛道疏竣建设地点、流向、截面等;管护码头选点、斜坡码头坡道的坡度、宽度等;防护林带的种类、植物配植方式、具体建设地点和规模。
——科研与监测工程设计。
科学研究中心包括科研中心(站)的选址、结构、组成、设施设备配置等;生态、资源与环境监测设计包括各种监测站(点)的选址、结构、规模和监测对象;固定样地的位置、数量、形状、规格设计;固定样线的位置、数量、规格设计;鸟类环志站的设计依照《鸟类环志技术规程》进行。
——宣传与教育工程设计。
包括宣教中心和陈列馆的选址、结构和规模等。
——局、站址工程设计。
包括管理局、分局和管理站选址、结构、规模、内容等。
——环境绿化工程设计,环境绿化的布置、植物配置方式和树种选择等。
——生态旅游工程设计。
包括容量设计;布局设计主要有包括功能区划分、出人口设计、游览道路系统设计、游览河湖水系设计和建筑布局设计等;游览线路设计主要有道路的路面宽、平曲线、竖曲线的线形及路面结构等;生态旅游建筑工程及其它设施设计有设施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等。
3)林木种苗建设项目(工程)
——苗木培育方式与生产规模设计。
确定产品方案,各类苗木的产量、苗龄、苗木种类、育苗方式和育苗地点等。
——种子处理与储藏设计。
说明设计原则、设计规模、工艺流程特点、处理方法、车间组成及主要工艺设备的选择和布置。
——工厂化苗木培育设计。
说明设计原则、设计规模、工艺流程特点、生产方式方法、
车间组成及工艺设备布置;原料、燃料和辅助材料、成品和废弃物的数量、规格及去向,其中包括苗木生产所需原料的来源、供应方式,拟定原料准备(如基质等)方案;主要操作指标和能源消耗指标;主要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大田苗木培育设计。
说明设计原则、设计规模、工艺流程特点和生产方法;培育前准备,包括整地、土壤改良、消毒和作垄;苗木培育,包括苗木来源、移植、嫁接、经营管理、出圃和再移植等设计;主要机械设备选型。
——温室工程设计。
说明温室建设用地位置和现状、设计依据、设计原则;温室功能设计,包括覆盖材料选择、温度调节系统设计、湿度调节系统设计、灌溉及施肥系统设计和自动控制系统设计;温室主体结构及配套设备,温室外接参数(包括供电、总热负荷、供水等)、基础及地面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型式、性能指标、结构及覆盖材料、顶部排水等)、内遮阳幕的技术参数和性能、灌溉系统的配置形式和设计要求、施肥、苗床、湿帘/风扇、喷灌机、计算机控制、供热和配电等的设计。
——灌溉、排水工程设计。
说明基地用地现状、用地结构、土壤性质和水源状况;灌溉、排水系统设计原则和依据;井位和灌溉范围确定、灌溉方式选择、灌溉面积划分、灌溉系统管线平面布置、田间排水工程和灌溉自动控制系统设计;主要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种质资源保存与良种示范设计。
资源保存:
种质资源的来源、种类、数量及保存位置确定、整地方式、土壤改良、苗木种类确定、栽植时间和密度确定、抚育方式;试验示范测定;优良品系展示。
——环境绿化工程设计。
包括环境绿化的布置、植物配置方式和树种选择等。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项目(工程):
对监测预警项目、测预报中心、域预警中心、测报站、中心测报点、测报点、检疫御灾、林业有害物物风险评估中心、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检疫除害设施、隔离处治、森防物资储备中心及防治设施等进行设计。
5)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工程):
对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火险了望监测系统、了望监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扑火机具、航空护林工程、防火专业队伍营房等进行设计。
4设备选型:
说明主要仪器设备的选型、规格和技术参数。
5建筑设计:
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
6结构设计:
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
7供电与通信设计:
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说明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外部电源情况及各工程对电源的要求、负荷等级、备用电源的运行方式项目、供电负荷计算、电源电压、供电电压、供配电系统的确定及变电室设置情况;室外供配电线路布置、敷设方式选择、主要电气设备、线材的选择;防爆等级、防雷、防静电要求及设施;继电保护和功率因数补偿;电力拖动、控制和信号;照明电源、电压、容量照明标准及配电系统形式;通信系统形式。
8给排水设计:
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说明各工程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部位及水量明细表及水量平衡方案;水源取水方案的选择和确定,由城市供水时说明接管点位置、水压、水量;对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循环水、直流水和制冷水系统分别进行介绍。
对消防用水量计算原则,消防水池及消防泵选择应予以说明;室外给水管道材质、水工计算、管网压力、管网平面布置的确定;室外排水(包括雨水)系统划分及管道平面布置;各工程污水量及其成分、性质;污水处理方案及流程、处理深度及达到的标准及污水处理的主要设备及构筑物的选择。
9采暖通风设计:
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说明锅炉、制冷、空调以及水处理等附属设备的能力、选型,说明选定设备的规格、技术参数、台数;室外管道平面布置、敷设方式确定、水工计算、管道材质及保温防腐措施等。
说明书附表:
对设计说明的有关表格。
设计说明书附件:
设计依据批复文件: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厂(场)址选择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资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设计合同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有关协议;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3.2《设计》图纸
3.1.1《设计》图纸要求
1项目《设计》图纸应按有关要求全部签署。
2主要包括区域位置图,总平面(或区划)布置图(包括方案比较图),建(构)筑物的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给排水管道、热力管道、供电等各专业系统图和总平面图等。
3项目《设计》中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图纸应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
3.2.2专业(单项工程)设计图纸
1营造林建设项目(工程)
1)位置示意图:
主要图素应包括地形、地貌(水系、山脊线、山峰等)、行政区划界、经营区划界、道路和居民点等。
2)现状图:
以小班调绘图为蓝本,主要图素有:
地形、地貌(水系、山脊、山峰及计曲线等)、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