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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基本制度.docx

期权交易基本制度

 

期权交易基本制度

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二、《期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三、《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四、《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

主讲: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部部长魏振祥

 

 

郑商所期权10年研究历程

郑商所的期权研发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5-2001年——学习、研究期权。

最早开始期权的探索性研究。

1995年开始研究期权。

1995年6月19-21日参加在加拿大举办的国际期权市场协会年会,郑商所被接纳为会员,成为中国唯一一家加入国际期权协会的交易所。

之后,1996、1997、1998、1999、2002、2004、2005年分别参加了国际期权市场协会年会。

1996年3月编制"期权交易基本知识"培训资料。

1996年邀请香港专家来郑商所讲课,介绍期权交易知识。

1997年8月5日制订郑商所期权交易设计方案,内容包括绿豆期权合约、交易细则、期权操作系统方案、期权交易报价显示屏幕等。

1998年、2001年分别派员到香港交易所、CBOE,学习期权理论与运作;进一步完善郑商所期权交易细则。

2001年制定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小麦期权规则。

2001年派员在CBOE(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和依利诺斯理工学院专门学习期权理论与运作

第二阶段,2002年——研究、推广期权理论知识,启动期权培训工程。

2月,出版《期权投资》一书。

4月16日郑商发[2002]23号文成立期权开发工作组。

6月,参加在加拿大举办的世界期权市场协会第16届年会,并赴美国就期权交易规则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咨询。

聘请清华、人大、上财等院校教授及国外专家作为期权开发顾问。

7月16日,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共同举办的"小麦期权与机制创新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邀请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小麦期权和机制创新研讨会。

7月24日向证监会上报关于进行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的汇报。

7月31日制定"期权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8月,启动全方位系列化的“期权培训工程”。

“期权培训工程”集研究、开发、宣传、推介、普及、教育、专业培训、实际操作为一体,旨在交流与研讨期权、期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宣传期权交易经济功能,了解期权运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期权研发工作的进展。

8月3日在郑州召开部分会员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等有关问题。

8月5日郑商所"期权培训工程"系列活动之一--"美国期权市场报告会"召开。

美国期权结算公司高级顾问李振刚博士做了题为"美国期权市场发展概况及运作原理"的报告,近300位投资者到会听取了报告。

同日,李振刚博士与交易所期权研究人员进行了座谈。

大家就期权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推出小麦期权交易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8月8日李振刚博士到证监会汇报工作,汪建熙秘书长听取意见。

聘请李振刚博士为郑商所期权顾问。

8月16日,台湾成功大学教授李伯岳考察郑商所。

郑商所领导与小麦期权工作组等部门工作人员,就小麦期权有关问题与李教授进行座谈。

8月18日聘请台湾国立成功大学政治经济研究所教授李伯岳先生为郑商所期权顾问。

8月19日郑商所"期权培训工程"系列活动之二--"芝加哥期权市场运作概况报告会"在郑举办。

会员单位代表、投资者及交易所全体员工共300多人听取了报告。

8月30日郑商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郑召开。

会议讨论了期权交易管理办法、期权模拟交易、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等文件。

8月31日在杭州举办期权知识培训。

9月3日对交易所全体员工进行了期权交易规则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9月5日交易所部门业务人员在郑商所交易厅进行了首次期权软件运行测试。

9月10日起草拟订"小麦期权模拟交易计划"。

11月4日上报"小麦期权模拟交易报告"。

12月召开“2002中国(北京)国际期权研讨会”。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与郑商所主办的“2002中国(北京)国际期权研讨会”和“国际期权报告会”在北京举办,来自美国、欧洲、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的专家及证监会、协会有关领导共同参加。

获当年期货市场十大新闻。

第三阶段,2003年至今——期权推广、模拟。

中国期权研发重心已经转向期权交易基本运作与实施。

2月,成立期权部。

3月13日召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交易规则座谈会。

3月19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郑商所棉花期货、期权上市的请示。

3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关于筹办期权模拟交易竞赛"的报告。

4月1日-4日举办"交易所员工期权模拟交易竞赛"及赛前培训。

4月16日在《期货日报》刊登《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

4月16日举办"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做市商座谈会。

4月17日-25日举办"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

5月28日“网上期权模拟交易”网站建成,“网上期权模拟交易”报名开始。

6月30日“网上期权模拟交易”正式开始进行。

4月至9月举办的期权模拟交易,标志着计算机技术的成熟。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与郑商所主办,CBOE等境外机构协办,举行了分交易所职工、会员、投资者三阶段、递进式的硬麦期权模拟交易。

针对市场各个层面,集培训推广、系统测试于一体,效果良好。

其中网上模拟交易阶段,持续三个月(6.30-9.26),注册用户2000多人,日均交易量12万张

全方位模拟运作。

引入期权做市商制度,为模拟交易进行双边报价;交易所十分重视,要求交易、结算、研发、工程等部门积极协作,利用模拟交易,模拟实时监控,积累了宝贵的运作管理经验。

完善了小麦期权交易规则。

在《期货日报》广泛征求会员、投资者对期权规则的意见。

5月开通期权网站。

6月参加国际期权会议、考察国际期权市场。

培训期权做市商。

2004年

3月,举办期权做市商培训班,来自交易量排前30名的会员共40人参加

6月进一步完善了小麦期权交易规则,并制定了风险控制办法、做市商管理办法。

6月,组织5家规模较大的会员赴韩、港进行了期权做市商的境外培训。

由境外专家介绍做市商业务操作经验,实际操作kospi200指数期权。

9月设计了棉花期权合约,制定了棉花期权规则。

11月6日,期权运作研讨会。

12月5-7日与中国期货业协会、欧洲期货交易所联合举办中国第一届商品期货期权培训班。

2005年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会员交流

加强市场推广

加强软件开发(会员端)

加强规则完善

【规则设计综述】自1995年至今,郑商所期权研究已历经10年。

10年来,郑商所期权研究从三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即期权市场需求开发、期权技术系统设计和期权制度体系建设,尤其在期权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02年5月,我们设计的期权交易规则已修改8稿。

2002年8月,在郑州召开部分会员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等有关问题。

2003年4月,在《期货日报》刊登《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11月,召开的“郑商所期权运作研讨会”和2004年12月召开的“郑商所期权制度论证会”与有关期权专家共同讨论修改期权交易的三个办法,重点对执行价格确定原则、棉花期权月份确定原则、配对原则、限仓原则以及自动执行时的配对原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从“基础知识式”的简易期权交易条款,到“基础知识加基本运作式”的初级交易规则,以至形成当前具有“可行性、实用性、操作性”的较为完善的期权规则体系,

目前,在国外期货交易所,基本上开展期货交易的品种都有相应的期权交易,不仅期货交易者可以使用期权,现货商也可以使用,作为一种重要的衍生工具,期权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

全国三大交易所都在进行期权的研究,郑商所非常重视期权的开发,在2002年4月份就成立了期权开发工作组,并于2003年2月份成立了期权部。

郑商所期权规则体系设计基本原则坚持“六统一”。

一是模式设计坚持国际期权市场惯例与中国实际运作的统一;二是实施步骤坚持先实施基本运行机制、后不断充实完善的统一;三是期权制度建设、合约设计原则坚持简要性与复杂性的统一;四是管理模式坚持控制风险与增加流动性的统一;五是流动性评价坚持期货交易量与期权交易量综合评定的统一;六是成功标准坚持功能发挥与投资效率的统一。

同时,我们还在四个方面争取实现“相对统一”。

一是使用相对统一的交易术语;二是开发相对统一的交易系统;三是实行相对统一的期权模式;四是制订相对统一的执行、自动平仓、结算、限仓、做市商、停板、收费等运行制度。

从期权开发工作组成立之初就根据既要考虑国际惯例,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本原则着手制定期权管理办法,多次征求会员单位、国内外有关期权专家、交易所各部门及广大投资者的意见。

目前已有四个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7章65条)

一、期权合约

优质强筋小麦期权合约

交易单位

一手2吨的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0.5元/吨,必要时交易所可以发文细拆为0.2元/吨甚至0.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与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相同

合约月份

最近3个期货月份以及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月份。

交易时间

与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相同

执行价格

在优质强筋小麦期权交易开始时,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

最接近相关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更多的执行价格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公布。

执行价格间距

当执行价格低于1000元/吨(含1000元/吨)以下时,执行价格间距是10元/吨;当执行价格位于1000元/吨至2000元/吨(含2000元/吨)之间时,执行价格间距是20元/吨;当执行价格高于2000元/吨时,执行价格间距是30元/吨

期权执行

美式——期权买方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的任何交易日内均可以行使权利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5个交易日

合约到期日

同最后交易日

交易手续费

0.1元/吨(含风险准备金)

交易代码

看涨期权(WSC);看跌期权(WSP)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1号棉花期权合约

交易单位

一手1吨的1号棉花期货合约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与1号棉花期货合约相同

合约月份

最近3个期货月份以及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月份

交易时间

与1号棉花期货合约相同

执行价格

在1号棉花期权交易开始时,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

最接近相关1号棉花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4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4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更多的执行价格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公布。

执行价格间距

当执行价格低于10000元/吨(含10000元/吨)时,执行价格间距是100元/吨;当执行价格位于10000元/吨至20000元/吨(含20000元/吨)之间时,执行价格间距是150元/吨;当执行价格高于20000元/吨时,执行价格间距是200元/吨

期权执行

美式——期权交易的买方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的任何交易日内均可以行使权利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5个交易日

合约到期日

同最后交易日

交易手续费

1元/吨(含风险准备金)

交易代码

看涨期权(CFC);看跌期权(CFP)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交易业务

1、权利金是指某品种、某月份、某期权类型、某执行价格的期权价格。

期权类型指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

【说明】关于call和put,我们使用的翻译概念是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而没有用买权和卖权。

原因如下:

看涨期权的概念是站在对未来价格走势看涨的情况下命名,所以有人买进看涨期权,就像在期货市场上当你对未来价格走势看涨就买进一样,所以按看涨期权定义与期货的思维一致,便于接受。

至于看涨期权的卖方,则是对价格不看涨或认为即便上涨,上涨幅度也不会大于权利金大小,其更多考虑是波动率。

其实,期权的一切概念皆是站在买方的角度定义,在选择概念时不必考虑卖方。

买权的概念是站在权利的执行角度命名的,因为这种期权最终在权利执行后转换到期货上是买进,所以称其为买权,它对投资者的引导是要去执行权利。

这种称呼,会把投资者在做期权时的思路引导到执行上。

而事实上,期权的执行是很少的,就像期货交割很少一样。

用“看涨期权”比“买权”好,利于中国期权的良性引导。

同理,也应用看跌期权而不用卖权。

同时用买权和卖权,在交易时存在买买权、卖买权;买卖权、卖卖权的策略概念,初学者容易混肴、糊涂、绕口。

权利金是期权交易的重心,权利金的出价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学问。

在国外,权利金理论价格已有模型可以计算,郑商所已把权利金计算模型公布在期权网站上,供投资者参考。

2、期权结算价

当某执行价格当日无成交时,由交易所闭市后公布其当日结算价。

3、期权合约了结方式

平仓、执行、到期和期权转现货。

4、交易编码

5、交易指令的种类:

(1)限价指令:

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市价指令:

指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成交的指令。

(3)取消指令:

指投资者将已下达的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

(4)止损指令:

指投资者预先设定某一价格,当期权价格触及该价位时,该指令即变成市价指令的指令。

(5)价差指令:

指同时买入和卖出同一标的物、同数量、执行价格和合约月份至少有一项不同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指令。

(6)跨式指令:

指同时买入和卖出同一标的物、同数量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指令。

(7)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指令。

6、权利金竞价原则同期货合约的竞价原则,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

计算机按照竞价原则自动撮合交易。

7、合约挂盘

8、合约最后5个交易日不增挂新的执行价格。

9、新上市期权合约涨跌停板的变动幅度同相关期货合约。

三、结算业务

10、每日无负债结算。

11、卖方单一部位持仓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按实值、平值、虚值标的物价值百分比收取。

12、组合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有不收的,也有单边收,还有按净值收的。

13、期权结算的基本方法是:

每日对期权卖方根据权利金结算价、期货结算价和执行价格与期货结算价之间的关系相应调整期权交易保证金。

14、买方执行期权时,买卖双方的期权合约分别从各自期权持仓中减去。

买方和卖方按照执行价格建立相应期货合约,并参与当日期货结算。

同时,卖方履行期权合约释放的期权交易保证金划入其结算准备金账户。

由期权执行到期货的合约不参与当日结算价计算。

15、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未提出执行的实值期权按当日期货结算价自动结算。

四执行与履约

16、执行时间

期权执行由买方在每个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提出,闭市后交易所按照持仓时间最长原则与卖方配对。

17、买方提出执行期权时,其交易保证金帐户必须有足额交易保证金,且某月份合约执行数量不能大于该月份期货持仓限制减去期货已持仓之差额。

买卖双方通过执行与履约所获得的期货部位按期货当日结算价收取交易保证金。

18、提出执行的期权合约必须是5的整倍数。

19、期权与期货部位的转换:

(1)看涨期权执行时,期权买方按执行价格获得同等数量的期货多头部位,卖方按同一执行价格获得同等数量的期货空头部位。

(2)看跌期权执行时,期权买方按执行价格获得同等数量的期货空头部位,卖方按同一执行价格获得同等数量的期货多头部位。

20、期权执行后,买卖双方的期权持仓部位由计算机相应减少。

21、达成期权转现货协议的双方共同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方可进行(现货的买方在期权市场须持有看涨期权多头部位或看跌期权空头部位,现货的卖方在期权市场须持有看跌期权多头部位或看涨期权空头部位)。

双方按达成的现货买卖协议进行与期权合约标的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当的现货交换。

五信息管理

22、交易所按即时、每日、每周、每月向会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期权交易信息。

23、每日行情信息内容主要有:

(1)每日行情:

标的物名称、合约月份、执行价格、得它(Delta)、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权利金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前结算价、结算价、涨跌、成交量、持仓量、持仓量变化、执行量、放弃量。

期权转现货量另行公布。

(2)最近合约月份及活跃月份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买卖持仓量。

(3)每日期货和期权交易量、持仓量。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8章46条)

【总体思路】框架上比照期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并突出期权自身特点;结合国际惯例并考虑期权市场初期情况特别是会员和投资者的适应能力;既能控制风险,又对市场发展不造成太多限制。

一保证金制度

1、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期权交易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的卖方收取权利金,必须交纳保证金。

2、交易所按单一部位、组合部位对期权卖方实行不同的交易保证金计算方法。

具体规定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当标的期货合约因持仓量发生变化而采取不同交易保证金比例时,期权交易保证金随之相应变化。

具体变化标准见相关期货品种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当标的期货持仓量没有达到规定标准而期权达到以下标准时,期权提高保证金。

一般月份是指除交割月前两个月以前的月份。

4、当标的期货合约出现异常情况,交易所按规定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时,期权交易保证金随之相应变化。

若标的期货合约市场风险明显增大,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投资者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时,期权交易保证金随之相应变化。

二涨跌停板制度

5、若某一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因出现单边市而采取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价幅限制时,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和价幅限制随之相应变化。

若标的期货合约没有出现单边市,而期权合约出现了单边市,则期权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和价幅限制维持不变。

6、若某期权合约或标的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交易所可以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制减仓

若标的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板,对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板的看涨期权合约实行强制减仓。

若标的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跌停板,对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板的看跌期权合约实行强制减仓。

(二)决定并公告采取临时休市,对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对部分或全部会员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

三限仓制度

7、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

单边是指:

买入看涨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为一边;卖出看涨期权和买入看跌期权为一边。

8、期权套期保值头寸、组合交易头寸经交易所审批后,持仓不受限制。

9、一般月份交易所对各合约单边持仓按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实行限仓。

10、合约月份前两个月交易所对各合约单边持仓按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以及上旬、中旬和下旬实行绝对量限仓。

11、合约月份前一个月交易所对各合约单边持仓按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实行绝对量限仓。

经纪公司名下全部投资者所有持仓的合计数(看涨期权多头+看跌期权空头、看涨期权空头+看跌期权多头分别计算,下同)不得超出该会员的限仓数额。

四大户报告制度

五强行平仓制度

12、当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13、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

属前条第

(1)项的强行平仓顺序为:

期货投机部位持仓、空头期权投机部位持仓,单一多头期权部位、期货套利部位持仓、期权组合部位持仓、期货套期保值持仓、期权套期保值持仓。

强行平仓按上一交易日闭市后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先选择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合约,再按该会员投资者该合约的净持仓亏损由大到小确定。

若多个会员需要强行平仓的,按追加保证金由大到小的顺序,先平需要追加保证金大的会员。

期权组合部位持仓是指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组合部位的持仓。

六风险警示制度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5章16条)

一申请与审批

1、根据买卖期权所能转换的标的物部位,把期权套期保值分为买期保值和卖期保值。

买期保值是指买进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以建立与现货部位相反的交易。

卖期保值是指买进看跌期权或卖出看涨期权以建立与现货部位相反的交易。

2、需进行期权套期保值的投资者应向其开户的经纪会员申报,由经纪会员进行审核后,按本办法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非经纪会员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

3、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申请,根据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等情况是否相当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

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是指期权执行后的额度,期权交易中的额度按得它(Delta)计算后仍不能超过批准额度。

二套期保值交易

4、期权套期保值申请在期权合约月份前第二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之前申请。

套期保值额度可以重复使用。

5、套期保值的期权到期后转换成的对应期货部位自动沿用期权的套期保值额度,视同期货套期保值持仓。

三监督与管理

6、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但在市场发生风险时,为化解市场风险,按有关规定实施减仓时,按先投机后套期保值的顺序进行减仓。

7、特别声明:

卖出看跌期权与买进看涨期权的买期保值效果是不同的;同样,卖出看涨期权与买进看跌期权的卖期保值效果也是不同的,请申请者自行斟酌。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略)

(6章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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