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化学部分厂区管线埋地部分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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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化学部分厂区管线埋地部分施工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1
2编制施工方案的目的及依据2
3编制施工方案的强制性条文3
4施工方案要求所具备的条件6
6施工方案实施的结果11
7安全文明施工策划11
8绿色环保措施12
9附表12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
电厂化学部分埋地管道主要为不锈钢管、焊接钢管、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组成。
电厂化学部份埋地管道不锈钢管道部分长度约为2000m,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道长度约为2000m。
其主要施工区域为水塔与化学水区域之间、灰库区域与各种水池区域。
本工程计划6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约60天。
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1.2主要工程量
工程名称
材料
规格
数量/m
H1-原水过滤车间至净水站中间水池排水管
焊接钢管Q235B
D159*4.5
95.25
焊接钢管
D219*6
18
H4-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至生水箱回水管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50*12
385
焊接钢管
A377*9
18
H2-原水过滤车间至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清水管
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A450*13.5
360
焊接钢管
A630*9
22
H5a-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至原水过滤车间压缩空气管
不锈钢管
A89*4.5
355
焊接钢管
A159*4.5
17
H5b-机务空压机房至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压缩空气管
不锈钢管
A89*4.5
335
焊接钢管
A159*4.5
22
不锈钢管
A57*3
17.5
焊接钢管
A108*4
10
H6-除盐水管
不锈钢管
A377*9
270
焊接钢管
A529*6
10
不锈钢管
A273*12
35
不锈钢管
A219*6
24.5
焊接钢管
A325*8
8
不锈钢管
A89*4.5
450
焊接钢管
A219*6
90
不锈钢管
A57*3
20
不锈钢管
A76*3
28
焊接钢管
A108*4
15
H7-精处理及机组排水槽废水管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50*12
80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00*11
22
焊接钢管
A377*9
10
H8-锅炉补给水系统中和池至渣仓及脱硫系统废水管道
焊接钢管
A377*9
10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50*12
420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160*10
90
焊接钢管
A273*6
5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90*5.5
90
焊接钢管
A219*6
5
H9a-工业废水管至冷却塔及脱硫系统废水管
焊接钢管
A377*9
13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50*12
430
H9b-工业废水管至高盐水排污井管
焊接钢管
A377*9
5.5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250*12
43
H11-凝结水精处理过滤及混床系统排水管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A315*13
110
H12a、H12b-氢气管1、2
不锈钢无缝钢管
A38*2.5
550
焊接钢管
A108*4
12
2编制施工方案的目的及依据
2.1编制目的
本方案是为电厂化学部分埋地管道的安装编制的,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为依据编制本施工方案。
在本施工方案中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都有要求,同时根据工程量,准备施工材料,配备施工机械,确定施工顺序。
因此在工程中起到具体指导作用,保证该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地施工是本施工方案的目的。
施工过程中,要求各施工班组、各施工人员严格按本施工方案施工。
2.2编制依据
2.2.1施工、验收规范及引用资料
《厂区管道安装图(埋地部分》45-F266S-H080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6-2009(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系统》DL/T5109.5-201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程》DL/T5072-2007
《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20801-2006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
《钢制管件》02S40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DL5009.1-2014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鹿寨工程项目经理部);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土建专业施工组织总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神华国华柳电《工程制度汇编》;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绿色施工方案》;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管理部分20120827)
2.2.2东电二公司下发的质保、安全体系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文件》2013版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13版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文件》2013版
2.2.3神华国华电力文件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14年4月15日
3编制施工方案的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第5.0.4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5.0.7条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严禁验收。
第5.0.8条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6.0.6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
第3.3.1.1条钢材材质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的规定,进口钢材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钢材应附有材质合格证书。
首次使用的钢材在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前应收集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及其他热加工方法的指导性工艺资料。
第4.1.1.1条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
第4.1.1.2条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
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应大于管道直径且不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第4.1.1.4条容器筒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应不小于容器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
相互平行的两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容器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不得布置十字焊缝。
第4.1.2条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5倍较薄母材厚度,且不小于25mm。
第4.1.3条焊件组对的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不应在间隙内加填塞物。
第4.1.5条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口外,其余焊口不应强力组对,不应采用热膨胀法组对。
第4.2.3条焊件经下料和坡口加工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组对:
a)淬硬倾向较大的钢材,如经过热加工方法下料,坡口加工后要经表面探伤检验合格;
b)坡口内及边缘20mm内母材无裂纹、重皮、坡口破损及毛刺等缺陷;
c)坡口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第4.2.4条管道(管子)管口端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其偏斜度△f不得超过表1规定。
表1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线的偏斜度要求
图例
管子外径
mm
Δf
mm
≤60
>60~159
>159~219
>219
0.5
1
1.5
2
第4.3.2条焊件组对时一般应做到内壁(根部)齐平,如有错口,其错口值不应超过下列限值:
a)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壁后的10%,且不大于1mm。
b)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mm。
第5.1.1条允许进行焊接操作的最低环境温度因钢材不同分别为:
A-Ⅰ类为-10OC;A-Ⅱ、A-Ⅲ、B-Ⅰ类为0OC;B-Ⅱ、B-Ⅲ为5OC;C类不作规定。
第5.3.2条除非确有办法防止焊道根层氧化,合金含量较高的耐热钢(铬含量大于3%或合金总含量大于5%)管子和管道焊口焊接时,内壁或焊缝背面应充氩气或其混合气体保护,并确认保护有效。
第5.3.3条不应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应焊接组对用卡具。
第5.3.10条施焊过程除工艺和检验上要求分次焊接外,应连续完成。
若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
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后,方可按照工艺继续施焊。
第5.3.12条对需做检验的隐蔽焊缝,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序。
第5.3.13条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
打上钢印或做出永久性标识。
第5.3.14条安装管道冷拉口所使用的加载工具,应待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
第5.3.15条不应对焊接接头的变形进行加热校正。
第6.1.4条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焊缝,不允许进行其他项目检验;
第6.1.5条对容易产生延迟裂纹和再热裂纹的钢材应在焊接热处理后进行无损检测。
第6.3.3条对下列部件的焊接接头的无损检验应执行如下具体规定:
a)厚度不大于20mm的汽、水管道采用超声波检验时,还应进行射线检验,其检验数量为超声波检验数量的20%;
b)厚度大于20mm的管道和焊件,射线检验或超声波检验可任选其中一种;
c)需进行无损检验的角焊缝可采用磁粉检验或渗透检验。
第6.3.4条对同一焊接接头同时采用射线和超声波两种方法进行检验时,均应合格。
第6.3.5条无损检验的结果若有不合格时,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a)应对该焊工当日的同一批焊接接头中按不合格焊口数加倍检验,加倍检验中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焊接接头评为不合格;
b)容器的纵、环焊缝局部检验不合格时,应在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增加检验长度,增加的检验长度应该为该焊缝长度的10%且不小于250mm;若仍不合格,则该焊缝应100%检验。
第6.3.6条对修复后的焊接接头,应100%进行无损检验。
第7.1.4条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