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知识产权.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296008 上传时间:2023-05-26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5.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7 知识产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7 知识产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7 知识产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7 知识产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7 知识产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7 知识产权.docx

《7 知识产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 知识产权.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 知识产权.docx

7知识产权

7知识产权

第一章概述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的特点

1专有性。

主体依法独占

2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授予该权利的地域内有效。

3时间性。

知识产权只在特定的时间内获得保护,期限届满后权利即告终止。

4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3知识产权的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商业秘密权

5植物新品种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商号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1保护创造者的权利和利益

2刺激创造活动

3促进智力成果的传播与应用

4推动科技、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5知识产权的保护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专有权利或妨碍知识产权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等损害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民事责任

3权利冲突

1约定优先原则

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3过期权利丧失原则

4综合考量原则

4诉讼时效

2年

 

5特殊程序问题

1管辖

2举证责任

3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

4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5诉前财产保全

6诉前证据保全

 

6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1国民待遇原则

2最惠国待遇原则

3透明度原则

4独立保护原则

5自动保护原则

6优先权原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的主体

1一般意义上

的著作权主体

1作者

2继受人:

仅指著作财产权的主体

3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演绎作品

又称派生作品,在已有作品基础上,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

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合作作品

两个以上的人创作的作品:

共同享有,分割或不分割

A两人或两人以上

B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

C有共同创作行为

4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影视作品

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著作权。

其他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

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1单位作品

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

2一般职务作品

为了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

3特殊职务作品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人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7委托作品

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从约定,无约定的归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可在约定的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8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

其他载体可能转移的作品,其载体的转移并不必然引起著作权的转移

9作者身份不明作品

由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的概念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2作品的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电视、录象作品;

7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3不受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

国家机关决议、决定、命令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本;

3时事新闻;

4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与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继承转让。

1发表权。

如作者生前未表示不可发表,在其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2署名权。

作品也可以不署名。

3修改权。

在某些情况下,修改权不能对抗物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应征得物权所有人的同意。

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的修改、删节。

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不受歪曲、篡改。

 

2著作财产权

1使用权。

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

2许可使用权。

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

仅指著作财产权

4获得报酬权。

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

 

第四节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

1含义:

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无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利益。

2特点:

A一般只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

B必须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C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他人作品

D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

3范围: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引用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媒体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陈列或者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法定许可

1含义:

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2特点:

A主要是作品传播者的使用行为

B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一般不适用法定许可

C是有偿使用

3范围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社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生命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作品,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

 

3著作权保护期

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以最后死亡的作者为准。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单位的作品,著作权为单位所有的,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作品的使用权的保护期

截至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五节邻接权

1概念

作品传播者队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出版者权

1版式设计专有权

2专有出版权

3出版者主要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重版、再版作品,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3表演者权

1主体:

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等人员)

客体:

表演活动

2权利内容

表明表演者身份;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3主要义务

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录制者权

1主体:

录制者(录音、录像)

客体:

录制品

2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权利

3义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5播放者权利

1主体:

广播电视组织

客体:

广播或电视(不是广播、电视节目)

2权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3义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六节著作权侵权行为

1概念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3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三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下,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

专利权也由其享有。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情况下,申请权由单位所有,专利被批准后,专利权由单位所有或持有。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3其他情况下的专利权主体

1共同发明创造中的权利主体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其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依其协议约定,如协议未约定的,归各方共有。

当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归申请人所有。

2委托发明创造中的专利权主体

申请权依协议约定,如未约定归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

当专利权归受托方享有时,委托方对该专利技术享有免费实施的权利。

3权利受让人

在获得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可以合同或继承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他人。

4外国人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申请专利,但是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而且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

1产品发明:

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

2方法发明:

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

3改进发明:

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做出的实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只保护产品,该产品指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发明创造

1违反国家、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

属于上述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还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方能真正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1新颖性

申请日以前是否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A现有技术:

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其他方式的公开

B不存在抵触申请。

C根据专利法,有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

但上述三种情况申请人必须在6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申请,逾期将使该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

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使用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2外观设计的条件

1新颖性2实用性3富有美感4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四节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申请

1原则

A形式法定原则

B单一性原则

C先申请原则

2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其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其申请文件为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

3确定申请日期。

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审查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

初审登记制。

只要经过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授予其专利权。

2、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A初步审查

B早期公开

C实质审查

D授权登记公告

 

3复审

无效宣告

1复审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无效宣告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有关当事人对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于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和期限

1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

2、实施许可权。

3、转让权

4、标示权。

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3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的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期限是10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专利权的限制

1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主力的一种行政措施。

A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B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C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新旧专利)

2不视为侵权的情况

A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B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C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D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第六节专利侵权行为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即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概念:

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A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B必须有侵害行为

C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D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2表现形式

直接侵权行为

A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B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C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D销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E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F使用专利方法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该产品的行为

G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

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概述

1商标的概念

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其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相区别而使用的商业标识、标志,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2商标的种类

1按构成要素划分。

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文字图形组合商标。

平面商标、立体商标

2按使用者划分。

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

3按特殊性质划分。

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驰名商标

集体商标:

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

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第二节商标权的取得

1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强制使用注册商标

2、申请在先的原则。

同一天申请的,使用在先。

同时使用或都没使用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2商标注册的条件

1、商标必须具有法定的构成要素……文字、图片、组合

2、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即区别力。

3、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

4、不违反禁用条款。

A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与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

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B不得侵犯他人在先的权利或合法权益

C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3商标注册的程序

1申请的代理

2注册申请

3审查和核准

 

第三节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权

2许可权

3转让权

4续展权

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5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6禁止权

第四节商标权的消灭

1商标权的注销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而且宽展期已过,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或者提出续展申请而未获批准的,商标权自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2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其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的。

3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

2商标权的撤销

1注册无效

A注册商标争议的撤销

B注册不当的撤销

C司法审查

D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2违法使用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

B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D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E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

F其他足以导致商标被撤销的情形。

第五节商标侵权行为

1概念

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可爱清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