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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围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批准页…………………………………………………………………………………………...4

1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的通知…………………………………….……5

2相关人员职责………………………………………………………………………………..6

3厂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10

4常规检查制度…….…………………………………………………………………………13

5维护保养制度……………………………………………………………………………..14

6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15

7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6

8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17

9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9

附录相关记录表卡………………………………………………………..…….19

附表1:

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20

附表2:

维保合同记录表…………………………………………………….…….21

附表3:

厂机动车辆日常检查记录表…………………………………………..22

附表4:

厂机动车辆月度检查记录表……………………………………..……24

附表5:

厂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确认表……………………………………..……25

附表6:

事故记录表……………………………………….………………….……26

附表7:

厂机动车辆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27

 

批准页

为了满足厂机动车辆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证厂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察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厂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经审定,本“管理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

为此,我单位将直接引用本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厂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年月日起在本单位正式实施。

在相关管理制度运行期间,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切实保证本单位厂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单位(章):

批准人:

日期:

年月日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经单位研究,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作如下任命:

一、安全生产负责人: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

三、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

五、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

六、消防责任人:

七、电气责任人:

本任命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相关人员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严格执行和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容: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特殊区域施工审批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办法等;

二是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等。

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定、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安全设施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并保证这项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性地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性质、特点和围等情况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害人员、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一方面可以使有关部门及时配合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二)安全生产负责人(副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开拓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方案。

7、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8、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科长)职责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熟悉并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熟悉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部学习。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

参与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参与建立、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厂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应检查外漏泄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

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坡度超过7º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企业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叉车行驶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

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档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的现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

靠档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蹦起伤人。

 5.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

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

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

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3.禁止超载作业。

 

常规检查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厂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厂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一.总则

1.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常规检查应由厂机动车辆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

二.日检

厂机动车辆日检的主要容:

①油、水和电是否足够;

②发动机的运行情况;

③制动距离;

④工作装置的运行情况;

⑤轮胎的充气情况;

⑥灯光和喇叭。

三.月检

厂机动车辆月检的主要容:

①车辆牌照、“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②日检记录的完整性;

③工作装置是否工作完好;

④液压系统是否工作完好;

⑤发动机运行是否有异声,怠速是否正常;

⑥制动、行驶、转向和传动系统是否正常。

四.年检

1.厂机动车辆年检的主要容:

①月度检查的所有容;

②制动、行驶、转向和传动系统是否正常;

③灯光和喇叭。

 

维护保养制度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厂机动车辆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在厂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可由厂机动车辆司机、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厂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厂机动车辆的使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对厂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厂机动车辆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4.厂机动车辆的定期保养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

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

5.厂机动车辆的定期保养应在安全地点进行,应注意保养人员的安全。

保养时应注意防火。

 

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厂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

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厂机动车辆。

2.厂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应当按照规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3.因故拟对在用厂机动车辆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

4.当厂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5.厂机动车辆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6.厂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厂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7.厂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8.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厂机动车辆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9.检验不合格的厂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厂机动车辆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10.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厂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

1.厂机动车辆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厂机动车辆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②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③熟悉有关厂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厂机动车辆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

④操作人员应熟悉厂机动车辆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术;

⑤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⑥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部的岗位培训、厂机动车辆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部岗位培训,培训容一般应包括:

①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②厂机动车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③厂机动车辆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④厂机动车辆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用;

⑤厂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⑥厂机动车辆事故及防;

⑦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厂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

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8.厂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胸卡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厂机动车辆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

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日常准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厂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3)厂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

(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

(5)发生各种可能影响厂机动车辆安全运行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经过全面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电气起火

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

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

(2)触电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并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

(3)货物或车辆损坏

迅速停车,抢救受损的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

在不妨碍抢救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现场。

对于需要进行转移的,应在原地做好标记。

对厂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4)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

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确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作出标记。

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预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演习工作的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厂机动车辆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环节,并根据需要请专业维保单位派人予以协助。

3.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前应制定书面的演习计划,明确演习的程序,落实相关人员的分工,尽可能多的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4.演习应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分工围的工作。

5.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

6.演习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做到:

1.厂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建立每台厂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容至少包括:

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b)厂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c)厂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厂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厂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厂机动车辆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g)产品订购、安装、改造及维修保养合同;

h)设备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每台厂机动车辆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由厂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5.厂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厂机动车辆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附录相关记录表卡

附表1:

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

序号

作业类别

姓名

证书编号

备注

附表2:

维护保养合同记录表

设备编号

维保单位

单位资质

证书编号

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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