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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劳动合同完整版

深圳宝安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深圳市XXXXXXXX能源有限公司

姓名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南江工业区B栋4楼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张盛良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人

张娜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日起至

日止。

2、无固定期限: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日起至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南江工业区B栋4楼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公司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劳动合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编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1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乙方工资按本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底薪2260元/月,平时加班费13元。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

(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

每月25—31日之间。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扣发乙方全部工资的5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签名)

已熟知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若有违反则按制度执行。

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深圳宝安房屋鉴定

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工作,是以现存结构为对象的检测评定诊断工作,诊断中要掌握实际结构的基本参数(整体抗力模型、构件及连接构造、材质参数、几何参数等);结构上的作用、作用变迁、使用管理;内力和抗力的分析(分析深入程度要超过设计计算);作用效应组合;必要时要直接采用结构可靠度理论方法进行可靠度分析;有时也要进行现场结构试验检验判断,深圳宝安房屋鉴定。

在这千头万绪的条件下,就要求鉴定者抓住主要问题,并筛选出起控制作用的总体概念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准确运用鉴定标准得出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等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设混凝土结构检测鉴定室、幕墙检测室、钢结构检测鉴定室、节能检测室、建筑材料检测室。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从事房屋质量检测,地基工程检测,房屋安全鉴定,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现场施工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鉴定,幕墙检测,钢结构检测鉴定,节能检测、建筑材料检测。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拥有宽敞的检测及办公场所。

现有房屋面积1240m2,其中检测用房面积982m2,各工作室面积及环境条件满足检测需要,采光充足,布局合理,线路整齐。

试验室拥有幕墙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系统、门窗保温性能检测系统、红外热像仪、超声波探伤仪、万能材料试验机(1000kN、600kN、100kN)、压力试验机(2000kN)、核子密度仪以及国内外先进的检测仪器等各类大小仪器设备180多台(件)。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现有技术人员18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5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8人),工程师56人,助工76人,技术力量雄厚,发展稳剑各主要检测人员均持有广东省或深圳市质检站培训合格的上岗证,珠宝鉴定《深圳宝安房屋鉴定》。

你最好先问问公安局对口哪个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

因为很多公安局会对鉴定机构收取少量的介绍费。

要是你找的不对口的鉴定单位,那鉴定白做了!

一般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隶属于房产局。

我就不知道深圳是不是的,你可以去深圳的房产局网站上看看。

另外,一般这种旅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到区局办理的。

房屋安全鉴定

内容:

主要业务开展:

1、危房鉴定、加固、修缮及治理;

2、房屋完损程度鉴定、修缮方案设计及修缮费用估算;

3、住宅、非住宅装修、改造鉴定及加固;

4、房屋设计、施工质量鉴定及加固;

5、桩基、基坑、爆破、道路等施工作业对相邻房屋影响鉴定及评估;

6、既有房屋的正常使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鉴定及适修性评估;

7、既有房屋变更使用功能鉴定;

8、司法鉴定及评估;

9、建筑变形、建筑形变观测;

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结构振动检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特种结构检测,抗震鉴定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节能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木结构检测,建筑结构检测,

另外:

墙体加固工程,基础加固工程,裂缝灌浆加固工程,钢结构加固工程,外粘型钢,钢板加固工程,

商铺,厂房,写字楼,等需要做租赁房屋安全检测

酒店、酒吧、旅馆、网吧、学校、休闲会所等要做整栋安全性能检测

用行业诉语叫做“特种行业”特种行业主要检测分与下几种:

抽芯钢钢筋检测,还有钻孔强度检测,楼板厚度检测,

还有关各种行业检测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等等

关于“房屋租赁管理安全检测”通知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离婚代理律师

联系人:

欧律师(婚姻案件负责人)

电话:

15207554488(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欧律师:

毕业于中山大学,一九九九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现执业于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广东省律协会员。

执业十年来,本律师先后担任十余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精通法律,通晓法理,谙熟公司企业运作,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敬业|博学|稳重|历练。

秉承“高效、勤勉、专业、尽责”的宗旨,“客户至上”的原则,“追求卓越”的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本律师所代理如下离婚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一、协议离婚:

1、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做好调解工作,以实现委托人协议离婚的意愿。

2、依法为委托人制定可行方案,处理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3、对于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为委托人制定可行方案,。

4、代为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

二、诉讼离婚:

1、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调解|诉讼和案件执行。

2、制定可行的诉讼或调解方案,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协助委托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界定,防止对方当事人私自转移财产。

4、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子女抚养权。

三、法律文件:

1、接受当事人关于婚姻家庭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析产协议|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3、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4、起草|修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

5、起草|修订遗嘱。

四、相关法律服务:

1、对协议|遗嘱进行律师见证。

2、申请亲自鉴定。

3、代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4、夫妻共同财产取证。

5、代理子女探视权诉讼。

6、代理离婚后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案件。

7、代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提起的赔偿案件。

8、代理离婚引起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9、追索子女抚养费案件。

深圳市劳动合同范本(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__公司

住所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联系人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

(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乙方的工作地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按按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福利+其他

(三)乙方当月工资于下个月底发放。

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每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福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若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约定在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仲裁、诉讼。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名的通讯地址或户籍地址为送达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3、如果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按法定程序安排乙方离岗培训,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若签订《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协议,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住所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号码联系人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

2、双方约定以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

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3。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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