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自主采购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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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自主采购方案模板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
自主采购方案
一、采购事项名称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
二、采购事由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现有执法车辆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安全无保障,不能满足我局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需求,需要通过车辆租用的方式解决执法用车辆不足的问题。
三、采购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一)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上限********.00元。
(二)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车辆租用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按采购人的实际用车需求提供车辆租用服务;
2、供应商提供租用服务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卫生整洁,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承担车辆所需燃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故障维修费、司机人工费等,采购人除承担司机在外住宿费以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车辆产生任何交通事故赔偿损失、违章罚款或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用车人员承运险,采购人用车人员用车过程一切交通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正常行程安排,提前到达用车地点,在行车期间供应商驾驶员必须听从采购人的指挥;
7、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采购人保持每天24小时沟通和联系。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所有行动、任务和检查结果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严格做到“四不”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
2、供应商在提供车辆租用服务时,供应商对采购人遗漏在供应商车辆上的文件资料负有严格保密、妥善保管的责任,并及时联系,归还采购人,不得擅自拆封、损污、处理文件。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分车型、区域,按每一辆车每一天的租用服务费用进行报价;
2、各供应商按照《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报价表》(附件1)的格式进行报价;
3、各供应商的报价和合计报价不能高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价格上限表》(附件2)中规定的价格上限和合计价格上限,任何一项报价高于价格上限或合计报价高于合计价格上限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各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低于供应商企业成本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一天租用服务内同时到达多个区域,按到达区域价格最高的计算;
6、各区域包括各区域内的所有行政区域;
(二) 付款方式:
如无服务质量问题,根据实际租用服
务量,按季度或按月为周期结算费用。
六、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报价范围;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询价文件发售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询价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网址】)、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包括住所地所在省、市两级)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包括住所地所在省、市两级)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被修复或未上传,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评选规定
(一)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竞争的意向供应商不少于3家;
(二)评分方式:
本项目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评分表》(附件3)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交规定:
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定服务供应商。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3个工作日),上午09:
00~11:
30、下午2:
00~5: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详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三楼)递交响应材料。
(二)响应材料: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信用报告;信用咨询;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1);
9、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
10、管理制度;
11、供应商可以提供的优惠条件;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装订要求:
以上响应材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四份分装,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
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采购公告:
1、公告期限: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3个工作日);
2、公告地点: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二)询价安排:
1、询价时间:
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
2、询价地点: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三楼
3、联系人:
陈小姐
4、联系电话:
********
(二)监督举报
1、监督部门: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
2、投诉电话:
********,********
3、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附件:
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报价表
2.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价格上限表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评分表
4.授权委托书
5.执法车辆租用合同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报价表
车型
区域
价格(含税)
越野车
惠城区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龙门县
商务车
惠城区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龙门县
合计价格
备注:
1、以上报价是每一辆车每一天的租用服务价格,一天内同时到达多个区域的,按到达区域价格最高的计算。
2、以上报价含燃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故障维修费、司机人工费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2021年月日
附件2: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价格上限表
车型
区域
价格上限(含税)
越野车
惠城区
650元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750元
龙门县
850元
商务车
惠城区
700元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800元
龙门县
900元
合计价格上限
4650元
附件3: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评分表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租用价格
80
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供应商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应商价格得分=(基准价/价格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价格以合计价格计算。
2
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评分。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4-6分;无不得分。
3
管理制度
10
具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业务,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4-6分;无不得分。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局组织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手写签字: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附件5:
执法车辆租用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方案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及内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甲方不定期向乙方租用车辆,主要用于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现场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的执法车辆保障。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租用车辆期间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其乘客需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自觉遵守公共纪律,严禁私自乱动车辆设备,如因乘客原因造成的车辆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须明确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和安排,负责和乙方沟通。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手续证照齐全、卫生整洁、车况良好的车辆。
租用期间,乙方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甲方保持每天24小时沟通和联系。
2、乙方提供车上人员承运险,人员上车后,下车前的保险责任、甲方人员在用车过程的交通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人员离车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车辆产生任何交通事故赔偿损失、违章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正常行程安排,提前到达用车地点,在行车期间乙方驾驶员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如车辆租用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如车辆租用期间因车辆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5、驾驶员要保证提供安全、准时、高效的服务,遵守诚信。
出发前检查车辆运转情况及车上必备救援物品,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行驶,不危险性超车,不进行危险活动(包括饮食、打电话、聊天等),不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在危险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有效调整和控制车速及车距等,保障甲方人身安全。
四、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的所有行动、任务、检查结果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做到“四不”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
3、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租用服务时,乙方需对甲方遗漏在乙方车辆上的文件资料负有严格保密、妥善保管的责任,并及时联系,归还甲方,不得擅自拆封、损污、处理文件。
4、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保密期限为永久。
五、结算方式
1、甲方按实际租用服务数量向乙方支付租用车辆费用。
2、租用车辆费用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项目价格表(附件)执行,其他租用车辆价格按市价执行。
3、乙方承担车辆所需燃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故障维修费、司机人工费等。
除租用车辆司机需在外住宿,司机住宿费用另计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车确认单位、租用车辆明细表和发票。
(如需甲方支付司机住宿费用,乙方也应提供发票。
)
5、如无服务质量问题,以实际发生租用费用为准,按季度付款。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且违约方需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上限(40万人民币)5%的违约金。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
3、如乙方提供的车辆租用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也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如一方地址、电话或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用价格表
车型
区域
价格(含税)
越野车
惠城区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龙门县
商务车
惠城区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大亚湾区
龙门县
合计价格
备注:
1、以上报价是每一辆车每一天的租用服务价格,一天内同时到达多个区域的,按到达区域价格最高的计算。
2、以上报价含燃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故障维修费、司机人工费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