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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广东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成果,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促进我市校外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关于在东莞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东教党组〔2010〕1号)和《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办〔2010〕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结合贯彻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把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建成为国家优秀校外教育机构、学习型党组织、教育系统和谐单位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争创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市校外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也是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重大考验和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班子整体具有较高的谋划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勇于创新的能力和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的能力。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研究和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符合实际,成效显著;注重加强组织自身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班子健全团结;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是党员队伍好。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有计划发展党员,建立“在党员中培养优秀教师”和“在优秀教师中培养党员”的“双培养”制度,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三是工作机制好。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完善,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四是工作业绩好。

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

五是师生反映好。

尊重师生,爱护师生,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师生拥护,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

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二是师德修养的模范。

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三是教书育人的模范。

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服务师生的模范。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决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教师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和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创先争优”的目标要求

(一)推动我市校外教育科学发展。

“创先争优”活动是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党中央提出的又一项重大活动,是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着“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

”的教育核心理念,紧密结合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具体实际,破解发展难题,突出办宫特色,推动我市校外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升服务师生、服务市民、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在活动中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增强服务能力。

每位党员不仅要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还应主动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其他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投身教育工作,主动帮助师生解决难题,多为师生、家长、市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成为履职尽责的模范、乐于奉献的表率。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实施党性教育,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等方式,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方式:

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全体党员专题动员会议,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在东莞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二)公开承诺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泛听取师生家长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家长作出具体承诺。

及时公开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完善,定期向师生家长通报落实情况,接受各方监督。

每一个党员要结合个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以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

(三)开展评议

1.领导点评。

邀请上级党委有关领导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加强对各党小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2.党内互评。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小组对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要求,组织组内党员开展相互评议,并对各党小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3.师生评议。

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民主测评会,向师生通报青少年活动中心党组织内部评议结果,结合年度考核等工作统筹安排,请师生评议,接受监督。

4.公开评选。

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根据党内互评、师生评议结果,召开专题会议,向上级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四)总结成果

通过召开“创先争优”研讨会、编制简报、制作活动版面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情况,集中提炼活动成果。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评选表彰

党支部对成绩突出、党员师生家长普遍满意的党小组和党员,适时进行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师生家长意见,向师生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五、“创先争优”活动的步骤安排

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第一阶段:

广泛发动,安排部署(时间:

2010年4月—5月)

一是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二是制定活动方案。

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支部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组织学习。

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化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第二阶段:

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

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好“九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责任部门:

主任室)

结合实施党员“双育工程”(党性教育+技能培育),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2.党员公开承诺活动(责任部门:

中心办)

全体党员要从自己所处的岗位实际出发,认真对照优秀党员的标准,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时间期限,注重承诺的可操作性和目标达成度,作出公开承诺书,党支部将以适当的方式开设党员公开承诺专栏,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党员的承诺书,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3.党员亮身份活动(责任部门:

物业部)

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岗位效能建设结合起来,设立党员示范岗,通过党员示范岗和党员挂牌行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发挥党员的“一岗双责”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党员示范岗定期考核,设立表彰奖励。

4.开展党员“传帮带”活动(责任部门:

各部门)

结合《名师工程》“以老带新”活动,每个党员选择一名青年教师(员工),专业引领,岗位示范,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思想、学习、生活上给予关怀和帮助,带动整个队伍建设。

5.“便民利民”活动。

(责任部门:

活动部、物业部)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通过问卷调查、电话、现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和市民的意见,了解他们建议和需求,解决他们在参加培训、活动过程中的困难,特别是在报名难、排队长及家长休息等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如引入电脑报名、增加报名点、设立家长休息区等。

6.“岗位练兵和比武”活动(责任部门:

中心办、活动部)

党支部从强化执政理念,提高为师生服务本领入手,围绕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堡垒工程”,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有力、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示范单位。

通过深入开展优质课评比、课堂开发周(月)、教案(或说课)竞赛、论文评比、读书活动和读书心得体会评比,推动教师提高素质、精心备课、认真上课,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上新台阶。

(1)优质课评比活动:

举办三次(2010年暑期、秋季及2011年春季)。

(2)课堂开放周(月)活动,打造透明课堂:

举办三次(2010年暑期、秋季及2011年春季)。

(3)教案(或说课)竞赛:

不定期举办3—5次。

(4)论文评比:

举办一次(2010年11—12月)。

(5)读书活动和读书心得体会评比:

举办一次(2011年2—5月)。

7.落实教研结合,开发校本教材活动(责任部门:

各专业部门)

围绕创建国家优秀校外教育场所的目标,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党支部能战斗、能攻坚的特点,要求党员教学与科研结合,进一步规范培训项目教材。

每个专业部门确定2—4个项目为重点项目,开发校本教材,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创先争优”漫画展(责任部门:

美术部)

通过漫画形式表现优秀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党员“五模范”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创先争优的内容实质,鼓励党员干部以“五模范”为标准、以先进事迹为榜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当优秀党员。

9.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责任部门:

党支部)

评选表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党员,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师德标兵,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起示范表率作用。

(三)第三阶段:

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

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采取组织通报表扬、先进典型作报告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

党支部和所有党员,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晋档升级。

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模范”共产党员。

(四)第四阶段:

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展示成果。

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形式,全面回顾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展示通过活动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服务师生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是搞好总结。

党支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三是考核评议。

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是完善机制。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先争优”活动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员如下:

组长:

殷长德(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

李明电(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主任)

熊江杰(党支部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组员:

高星原(科技部部长)谭绛霓(美术部部长)

何婕(活动部部长)彭晓芳(外语部部长)

工作人员:

龙海根、曾宇、曾娜、郭华亮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网络等平台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市委、局党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统筹兼顾,共同发展

围绕教育教学、青少年活动、团队建设、公共服务等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以活动的开展调动教师的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探索创新,增强实效

尊重党员创造精神,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活动主题、拓展实践载体和改进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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