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分析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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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分析研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牵头处室:

规划处

参与单位:

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于2006年11月,提出实施“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以此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导航定向”,要求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6月7日,国务院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要求“从重庆市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市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繁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在国家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将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的重要举措,是国土部门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一条很好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

我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对挂钩工作的开展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程区规划编制要点》和《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程区实施计划编制要点》,为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3月,我局首期选定了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县等7个区县为挂钩试点单位。

由工程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委托相关专业编制机构,认真开展了挂钩试点工程区规划的编制,于7月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西彭镇和北碚区静观镇等挂钩试点工程区规划进行了市级专家审查,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为了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挂钩的相关政策,根据局长办公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局规划处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组成调研组,在对我市目前已经开展城乡挂钩试点工程的九龙坡区、北碚区二个试点区县调研的基础上,对城乡挂钩的实施和管理作了深入的思考。

二、试点区县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是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重庆渝中半岛的重要组成部分,幅员面积432平方公里,与渝中区、沙坪坝区、璧山县和江津市接壤,与南岸区、巴南区隔江相望。

九龙坡区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统筹城乡、发展农村经济压力较大。

九龙坡试点工作涉及了白市驿镇和西彭镇两个镇,共2个工程。

白市驿镇工程区涉及高田坎村、高峰寺村、清河村、梅乐村、黄家堰村共5个村。

其中,拆旧区分布在这5个村,农村总人口2900人,共830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71.66平方M,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面积599平方M。

拆旧地块117个,总面积49.78公顷<746.74亩),通过整理复垦,新增耕地43.81公顷,其他农用地5.97公顷。

建新区分布在高田坎村、高峰寺村、清河村,总规模43.8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43.81公顷<耕地38.55公顷,其他农用地5.26公顷),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区8.30公顷,城镇建新地块面积35.51公顷。

该工程预计总投资12790.29万元,建新区地价款总收入约为14380.94万元。

通过本工程,可以净增耕地5.26公顷,为白市驿镇提供35.5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可盈利1590.64万元<未扣除出让金和其他规费)。

西彭镇工程区涉及三府、迎新、千秋、新民、树民等5个行政村。

其中,拆旧区分布在这5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154.28公顷,涉及总人口8986人,共2771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71.69平方M,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面积556.77平方M。

拆旧区地块571个,总面积154.28公顷,通过整理复垦,新增耕地124.97公顷,其他农用地29.31公顷。

工程区建新区也分布在这5个村,总规模124.97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24.97公顷,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区19.80公顷,城镇建新地块面积105.17公顷。

该工程预计总投资15760.38万元,总收入为41805.08万元,净收益26044.70万元。

<二)北碚区

北碚区静观镇位于华蓥山下的南麓,位于东经1063107-1063653与北纬293122-295830之间,东与三圣镇连界,南与水土镇相邻,西与天府镇毗邻,北与柳荫镇接壤,有省道公路―土偏公路横穿全镇。

下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和29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幅员面积72.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总面积达3342.17公顷,人均耕地0.93亩。

静观镇是以花木为主导产业的一个农业镇,2000年被中国花卉协会和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花木之乡”的荣誉称号,2003年被确定为重庆市45个中心城镇之一,同时被列为重庆市的百强镇和商贸中心镇。

北碚区试点工作涉及了静观镇,共1个工程。

北碚区试点工程区涉及静观镇斜石、双塘两个村。

其中,拆旧区分布在这两个村,搬迁户数为2224户,共6676人。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14.61平方M,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面积344.03平方M,拆迁总面积为76.51公顷,通过整理复垦,新增耕地68.86公顷。

建新区也分布在这两个村,面积79.44公顷,占用农用地68.86公顷,包括农民集中安置区12.36公顷,城镇建新地块面积其中用于56.50公顷。

本工程预计总投资为23518.77万元,总收入约为20345.12万元,净投入3173.65万元。

三、推动城乡挂钩的必要性和意义

本次调研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重庆市农村居民点内部挖潜潜力大,推动城乡挂钩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而运用城乡挂钩政策工具,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促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大,我市开展城乡挂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如表1所示,根据调研的资料显示,拆旧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都在100平方M以上,而且分布散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生活环境差;而建新区农村安置区综合人均用地都在20-30平方M之间,农民都集中居住,配套基础设施齐全,生活环境良好,并且通过实施城乡挂钩,农村居民点可以减少80%以上,减少的农村居民点为城镇建设的发展提供了用地的保障。

表1城乡挂钩试点工程农村居民点整理前后对比

工程区名称

拆旧区

建新区

整理前后

农村居民点

减少的比例

<%)

农村居民点

面积

<公顷)

人均用地

<平方M/人)

农民安置区

面积

<公顷)

人均用地

<平方M/人)

白市驿镇

49.78

171.66

8.30

29

83.33

西彭镇

154.28

171.69

19.80

22

87.27

静观镇

76.51

114.61

12.36

20

83.85

如果按照调研的情况进行最保守的测算,以2005年为基期年,全市农村居民点36.08万公顷,规划期末农村常住人口以发改委确定的940万人计,人均用地水平50平方M,则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减少的理论潜力为31.38万公顷。

因此,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进,通过城乡挂钩,全市农村居民点挖潜的潜力巨大,能够为城镇建设提供较强的用地保障。

<二)我市开展城乡挂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缓解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供不应求的矛盾

利用挂钩周转指标,可减少利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有限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急需使用的重点工程上。

同时,通过实施挂钩计划可以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出的结余指标用于乡镇或城区建设,解决了规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

例如,九龙坡区和北碚区通过城乡挂钩,分别为城镇建设提供了140.68公顷和56.50公顷的土地,这些用地指标都不需要占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节省下来的计划指标可以用于其他重点工程上。

2、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试点工程的规划来看,通过规划的实施,将农民集中安置,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农民新村,既节约了土地,又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缩小城乡差别。

同时,配以土地整理建设,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对土地进行改良,既保持了工程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农业生产条件和劳动条件也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了土地生产力,更加适应农业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提高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

通过实施城乡挂钩规划方案,对农村居民点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使得分散零碎、占地面积大的农村建设用地有所改善,集约和节约利用程度得到提高。

以白市驿为例,拆旧区的容积率为0.22,建新区的容积率为1.5,提高了7倍左右,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同时,田块将更加成块、成形,农田水利设施也将更加完善,耕地的产出效益将会增加,其耕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4、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合理利用

从调研的情况看,城乡挂钩工程的实施,不仅仅单一针对农用地或者建设用地,是对工程区所有用地的综合统筹,通过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实施,开展了建设,保护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也改善了环境,保护了生态。

四、我市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挂钩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挂钩工作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

工程区内建新地块与拆旧旧地块严格对应。

工程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规划规模控制原则。

一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二是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计划周转指标,专项用于工程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

3、工程区独立原则。

工程区域其他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不得重复、交叉,复垦的耕地不再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4、先建后拆原则。

农民住宅迁建房向中心村和乡镇集中,必须做到先建后拆。

建新拆旧要充分考虑与当地风格的生态环相协调,与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配合搞好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

5、尊重群众意愿原则。

建新拆旧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建新拆旧方案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和拆迁户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助安置,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要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优先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经济基础和资金保障能力的乡<镇)、村开展挂钩工作。

<二)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到位

试点各区县将挂钩政策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的政策工具,对挂钩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挂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挂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市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规划处、利用处、法规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处、权籍处为成员的挂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委托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工程区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各试点区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了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负责挂钩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明确。

<三)制定配套措施,规范管理

为促进挂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程区规划编制要点》和《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程区实施计划编制要点》,就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工程区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鼓励政策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明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严格审批,确保挂钩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我市挂钩试点工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从工程区的选择、实施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做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1、精心选择工程区,严格审批程序。

在工程区的设置上确定了以下条件:

一是政府重视,部门协调配合,乡<镇)自身有积极性,具有利于挂钩工作开展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二是建设用地需求矛盾较为突出,具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三是编制工程区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可行;四是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确保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加强挂钩周转指标管理。

挂钩周转指标由市局按工程区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

并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对挂钩周转指标进行管理,并使用工程区内拆旧地块上的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废弃工矿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增加的农用地和耕地归还,归还的面积不得低于建新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其中新增的耕地面积不得低于建新时下达的挂钩周转耕地指标。

挂钩周转指标必须单独使用,并优先用于农民新村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3、严格挂钩工程区实施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先建新后拆旧的原则,筹措建设资金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工程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挂钩工程区。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先建新后拆旧的原则,筹措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

挂钩工程区内涉及的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调整、互换、使用,必须统一纳入工程区,按工程区整体审批,封闭运行,不占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工程区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工程区内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依法供地。

建新地块内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应是国有土地。

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并依法给予补偿。

经营性用地,一律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供地。

村民拆建安置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或使用集体土地。

4、加强对挂钩工程区的监督检查。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未向市局书面报告工程区实施进展情况。

市局根据工程区年度实施方案,对工程区实施情况组织评估。

对连续两次评估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该工程区。

涉及使用周转指标的,从该区县当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相应予以扣减。

<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各试点区县在制定挂钩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工程区选点布局全部实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工程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以及集体土地征收,农民补偿安置的,全部实行公示。

在推进挂钩工作中,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拆旧地块原则上控制在相邻的两个村范围之内,严禁大拆大建;房屋拆迁采取自愿、不搞强行搬迁;农民安置房有多套户型可供选择。

对仍需务农的农民,在房屋位置和设计上,充分考虑其生产半径等实际问题。

对已进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户,纳入小区建设,避免二次搬迁。

各试点区县出台了挂钩工作的农民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

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进行顺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六)科学规划,确保节约集约用地

在深入分析当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预测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规划,编制工程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安排建新区的建设用地比例,确保工程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各类用地结构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七)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工程资金

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解决工程区建设资金的筹措问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工作顺利开展。

大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政府财政直接投入资金;招商引资;公开招标;政府投资公司入资;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入资等。

<八)将拆旧复垦的耕地进行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例如,北碚静观镇采取农户入股的方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形成农业的产业化基地,引导和支持当地村民在企业就业,获得租金收入和务工收入。

五、开展城乡挂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偏差

城乡挂钩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集约节约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也是落实28号文件的措施,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很重要的平台,对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城乡统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试点工作中,一些地方对挂钩试点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够到位,对《通知》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未能较好地领会城乡挂钩的内涵,动机不纯。

有些区县把城乡挂钩仅仅当作增加指标的手段,而不是把它作为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用地保障的一项措施。

例如九龙坡的西彭镇的那个试点工程,将农村居民点减少而增加的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外,认为通过城乡可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这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

首先,城乡挂钩能够解决的是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而不是规划指标,其增加的城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城镇规划,即城乡挂钩不占计划指标,但要占规划指标;其次,城乡挂钩的主要目的是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实施规划的新的政策工具,而不是增加指标的手段。

同时,对搬迁农民进行集中安置,人均用地不足30平方M,对农民的生产生活特性考虑是否充分、农民生活条件是否得到改善、农民是否满意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论证和研究。

有些区县对城乡挂钩并没有十分重视,认为前期投入大,拆迁复垦困难多,而且也不能解决规划指标的问题,其现实性不强,因此,推动力度较慢,工作开展困难。

例如全市选择了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县等7个区县为挂钩试点单位,但是,上报城乡挂钩方案的却只有九龙坡和北碚两个试点单位。

<二)与相关规划协调和衔接比较困难

挂钩试点工程区的实施是对城乡用地布局的统筹规划与调整,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

但由于试点工作刚刚起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尚未完全开展,村镇建设规划普遍滞后,挂钩试点专项规划普遍缺位,工程区实施规划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不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由于各个规划归属不同、管理部门不同、时序不同,要在挂钩工程中充分考虑加以协调,融入到实施过程中,难度很大。

<三)城乡挂钩工程资金投入大

挂钩工程的实施一般需要政府前期投入启动资金,进行拆迁安置。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九龙坡区总投资为2.86亿元,北碚区总投资为2.35亿元,投资数额巨大,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要拿出这么一大笔钱十分困难。

如果挂钩工作要更大范围的全面展开,将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四)城乡挂钩工程拆迁难度大

一是搬迁农民多。

工程实施是对整个工程全面的统筹,涉及拆迁人口较多,增大挂钩工程实施难度。

如九龙坡区工程共搬迁户数为3601户,共11886人,北碚区工程共搬迁户数为2224户,共6676人;二是动员农民搬迁的问题。

由于挂钩工程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经费问题,生产生活方式也将有所改变,农民在拆迁过程中顾虑较多,增加了工程拆迁难度。

如果不能合理的处理这些问题,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三是拆迁农民发展问题。

如果在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农民谋生方式、经济发展稳定性、土地经营方式等不明确的情况下的盲目搬迁,或者农民转化为市民,在几年后,将会造成新一批失地农民,如何保障其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问题。

<五)城乡挂钩工程权属调整复杂

在农村居民点的安置过程中,有些可能集中安置,有些就地安置,有些需异地<跨村、社)安置,有些转为城镇户口,有些仍为农民,这就使得农村居民点的安置用地会使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交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交织、可交易土地和不可交易土地交织,如果不能很好的规范土地权属的调整和确定,将很可能导致土地财富的流失。

因此,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规范挂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属关系的调整是挂钩工作的关键之一。

<六)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有待优化

目前,农村居民点调整中,多数倾向于全部推了重来,对因地制宜的合理调整和优化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原理体现不够。

农村居民点的调整应当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合理确定调整方式,该集中的要集中,该分散的要分撒,该结合的要结合,不能全部一个模式。

六、进一步推进挂钩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开展挂钩工作

本轮规划实施以来,规划编制的政策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重庆市直辖后,国家为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时调整、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一大批国家级重点建设工程的提前实施和西部大开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等,导致建设用地量急剧扩大。

同时,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原来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布局进行了调整<如北部新区、大学城、特色工业园区等建设工程),大部分超出了原土地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另一方面,从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上看,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全部用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同时,2007年成为了全国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责任和义务重大。

目前,国土资源同意开展挂钩试点的有天津、四川等8个省市,重庆市没有在试点之列。

因此,应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对重庆的支持,开展挂钩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开展规划编制,促进区域统筹协调

在城乡挂钩工作开展之前,在工程区范围内,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将产业导向、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各类用地布局等多项内容融合在一起,为城乡挂钩工程的实施提供规划依据。

在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编制城乡规划实施方案,通过规划全面指导工程区建设发展。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努力,才能把挂钩工程做好。

<三)配合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

在实施农村居民点的调整布局前,必须明确工程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农民调整方向<是转为市民还是仍做农民,或者农村化市民),生产方式调整方向<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或者两者兼有),才能合理的选择调整方向、布局模式。

在没有明确的产业导向之前,不宜盲目的开展挂钩工作。

<四)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挂钩工程的重大意义,并保证工程的透明和公开,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

二是要制定并公布科学合理的宅基地拆迁安置的补偿标准和措施,制定和建立相应的矛盾协调办法和处理机制。

三是在实施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实惠,注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降低。

<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多渠道增加投入

由于挂钩工程投入巨大,因此必须建立多方面的投资渠道。

一方面,政府可以把每年的土地复垦专项经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此项工作。

实施挂钩工程有结余用地指标后,可以取得一定的土地收益,也可以用于挂钩工程的实施,进行循环使用。

另一方面,也可以出台配套政策以及管理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此项工作当中。

<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城市化进程

土地流转机制包括农用地流转机制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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