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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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
项目编号:
附件一:
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商务部制
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以前,请先查阅《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不填;项目类别选填A农产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或B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是指项目申请单位所隶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商务部、财政部的项目可不填写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三、本资金支持的产品范围是:
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1-24章及以下商品编码:
290543、290544、3301、3501、3502、3503、3504、3505、38091、38246、4101、4102、4103、4301、5001、5002、5003、5101、5102、5103、5201、5202、5203、5301、5302。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日期
年月至年月
项目
申请
单位
名称
企业海关编码
(行业组织无需填写)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归口管理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注:
1.按照《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办法暂行管理办法》(商规发〔2005〕507号)第六条要求填写。
2.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需提供2005年至2007年生产加工及出口情况
二、A农产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项目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须包括: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三、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包括现有服务项目、产品,服务对象范围等)
四、预期服务情况、可达到的目标和成效
五、与项目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签署的优惠服务协议(另附)
(可另加页)
二、B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须包括: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管理方式、基地建设、注册备案、认证、实验室建设和使用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三、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
四、已取得的成效、对出口的影响、预期服务情况、下一步规划与目标
(可另加页)
三、其它材料(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另附)
1.建立种植、养殖、加工各环节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证明材料。
2.农产品出口基地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复印件。
3.如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卫生注册或备案,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卫生注册或备案的种植、养殖、加工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4.检测费用证明发票。
5.监控系统设备购置发票或进口合同、关单。
6.如自有实验室,需提供实验室的基础建设费用证明材料,如相关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等的购置发票或进口合同、关单。
7.如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产品和体系认证、有机认证,需提供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费用发票、有机销售证明等证明材料。
说明:
1.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指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
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确保产品可追溯回生产企业,并由生产企业追踪到直接客户。
有条件的企业应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确保可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2.自营、协作等形式的生产和加工基地是指,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与乡村地方政府、农民合作组织或农户等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订单合同等形式拥有的出口基地,实行统一的管理方式,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并提供出口原材料。
优先考虑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登记注册或基地备案的出口企业。
3.农产品或食品认证应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的认证,与认证相关的咨询应由经认证监管部门批准的咨询机构进行,认证机构的确认及名称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为准。
4.国际通行的认证是指满足重要出口市场标准的产品或体系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相关组织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
主要包括: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GAP(良好农业规范)、BRC(全球食品标准)、IFS(国际食品供应商标准)、MPS(花卉)等认证形式。
四、经费情况(单位:
万元)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总金额
申请支持金额
自筹金额
说明
1.
2.
3.
4.
5.
6.
7
8.
2.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或归口管理部门配套资金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情况说明(须由资金提供单位加盖公章)
配套资金情况说明
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法律责任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声明,确认完全明白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表格内所有内容。
本人确认申请项目未列入外贸发展基金项下其它资金的支持,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如获批准,将按照《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资金,不擅自更改资金用途,不挪用、侵占资金,不擅自调整、终止或顺延项目,承诺当项目经批准终止或撤销时,将资金如数退还财政部门。
如有违反《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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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申请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