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活动方案.docx
《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活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活动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活动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法治文明建设,弘扬社会公平与正义,加强校园法律文化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养,在前两届法律文化节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我校特举办第三届法律文化节。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南师大党委学工部
河南师范大学普法办
承办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新乡市司法局
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活动组委会:
顾问:
王海旺孙先科
主任:
张向战聂立清
副主任:
黄进才谢华
成员:
马玉栋岳杰勇皇甫艳玲魏雷东李建坡王淑婷
孙红艳李浩乔玉华胡松振陈明银白鑫刚
丁笑生赵红杰岳贤锋宋卫平李杰马福运
马新峰程保国郑学山陈俊杰董国强蒋占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
皇甫艳玲魏雷东乔玉华
副主任:
葛照金唐宋华锋
三、活动时间:
11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法律文化节开幕式
1.活动时间:
11月8日上午10:
30
2.活动地点: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3.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4.出席人员:
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新乡市领导,
各学院副书记
5.参加人员:
各学院15名学生,法学院学生代表
(二)“法行校园”模拟法庭大赛
1.活动时间:
11月16日—12月7日
2.活动地点:
小组赛、半决赛:
法学楼503教室
决赛、表演赛: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3.活动主题:
感悟公平正义,传扬法律文化
4.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本着“体验法律公正,感悟法治社会”的宗旨,通过对所选案件的仿真演绎,展现法庭审判的庄严与肃穆,倡导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使广大学生了解司法审判程序,增强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丰富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力。
5.参赛人员:
每学院组建一支模拟法庭代表队(法学院为表演单位)
6.参与人员:
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7.活动内容:
(1)通过制作与展示宣传板、张贴海报、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大学生模拟法庭的宣传活动,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增强学生对模拟法庭的兴趣;
(2)召集学校16个学院进行分组(如若学院派代表队参赛有困难,可与其他学院联合组队参赛)。
以抽签的形式将16个学院分成四组,每个学院自行组织本院的模拟法庭队伍,每组表演同一个剧本。
(3)举办方整理4个模拟法庭剧本,剧本要适合大学生表演,符合大学生能力要求,并且能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剧本所体现的法律知识要适中,易于大家理解,不能过于冷僻;各院可根据剧本自行适当扩充。
(4)分组后各个学院进行排练,由法学院师生进行专业指导,提高表演质量,以便通过表演达到传播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
(5)举行模拟法庭比赛,通过小组赛、决赛,选出此次模拟法庭大赛的最佳表演代表队。
(6)由法学院模拟法庭代表队作为表演队,表演精心编排的模拟法庭,为广大师生奉上法律饕餮。
8.活动意义:
通过模拟法庭大赛,广大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程序问题,让大家对法律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此次活动以学以致用为宗旨,促进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宣扬法律文化,进而有利于构建法治文明校园,营造人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和谐校园氛围。
9.负责单位: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部法学院学生会
10.负责人:
张文振郭要军刘茵琪张艳艳
(三)方正法律论坛
1.活动时间:
11月8日—11月28日
2.活动地点: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3.活动目的:
引领广大师生更加关注社会法治热点,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促进参赛选手逻辑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文明,创建法治文明校园。
4.活动内容
(1)法律论坛将采用“热点—讨论”的形式展开,由法律服务部提前筛选社会法治热点,将选好的热点公布,以方便参赛选手准备。
(2)参赛选手将围绕社会法治热点展开讨论,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主张及其理由,相互之间可相互质疑、辩论。
(3)各学院在11月12日之前举行预赛,选出一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选手带着院团委盖章的证明到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法学院办公楼106)进行登记,论坛分为三场进行,1-6号为第一场,7-12号为第二场,13-18为第三场,抽签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5.论坛评委:
嘉宾评委:
法学院专业教师
各学院评委:
参赛各学院团委书记
(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当场公布成绩)
6.奖项设置:
法律论坛评委将根据各位才赛选手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并评出最佳口才奖1名、最佳风尚奖1名,由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和普法办公室颁发证书。
7.参加人员:
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8.工作单位: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实践部法学院学生会
9.负责人:
郭要军刘茵琪李景营赵越董晓文
(四)法律推理问问答
1.活动时间:
11月18日—20日
2.活动地点:
河南师范大学校园东、西两校区
3.活动主题:
认知法律知识,活跃校园文化
4.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法律问问答,以新颖的活动吸引大一新生,激发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与学习兴趣,提升其对校园布局的了解和熟知,感受师大的博大魅力,同时培养同学们的沟通交流能力、发散推理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全面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5.参与人员:
全校各院大一新生
6.活动内容:
(1)通过制作与展示宣传板、张挂条幅、利用校园广播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并通知各院组织学生参与;
(2)各学院需选拔5名大一新生,组成参赛小组,设组长1名,并于18日之前到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法学院办公楼106),将参赛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3)在东、西两个校区设置5个法律问答点,各小组分别找寻比赛地点,并回答法律问题,先到达的小组先对其提问问题,直至通关各个法律问答点;
(4)此次活动从回答问题的准确率和所用时间长短为评分依据,进行评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7.负责单位: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法学院学生会
8.负责人:
郭要军刘茵琪赵越赵晓颖
(五)法援在行动
1.活动时间:
11月12日—17日
2.活动目的:
为辉县山区募捐衣物和图书等财物,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使山区民众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
同时,加强大学生对山区的了解与认识,提升大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广大民众奉献爱心,关爱他人。
3.活动内容:
(1)11月5日,在学苑餐厅西侧主干道旁设立募捐点,进行主题为“温暖山区群众法援在行动”的募捐活动,对捐赠的物品和捐赠人进行实名登记;
(2)11月6日,在师大家属院进行相同主题的募捐活动;
(3)捐赠物品先安置在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择日与新乡市志愿者协会义工大队一同送至辉县山区,表达我校师生和新乡市民的慰问。
4.捐赠物品要求:
(1)衣物要求干净卫生,必须经过清洗晾晒,不能过于破旧;
(2)图书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印刷质量问题,适合儿童阅读;
(3)对于捐赠的其他生活用品酌情接收,对于失去该物品原有使用价值或者使用价值较低的拒绝接收,保证捐赠物品可以安全、卫生、舒适、有效的使用。
5.参加人员: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新乡市慈善协会义工大队
6.负责人:
郭要军刘茵琪张佳楠韦笑威
(六)普法宣传
1.时间:
12月4日
2.地点:
新乡市烈士陵园和人民公园主干道
3.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国民的法制观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文化知识的渴求;为给予广大学生参加和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为他们提供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我们值此法制宣传日之际,深入社会宣传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为构建法制和谐社会贡献我们大学生的力量。
4.活动内容:
(1)对周边村镇及市内主要社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市民对法律援助的认识程度,并进行有关法律援助知识的普及;
(2)与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对走访中发现的、符合法律援助要求的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行援助专项行动,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3)在新乡市部分社区、街道进行普法宣传,向市民们发赠法律常识宣传手册,扩大群众对法律的知晓。
5.活动时间流程:
(1)由本中心主任及实践部和服务部部长、副部长分别带领14—15人(以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干事为主,其他学院学生为辅)于12月4日早上7:
30出发前往人民公园、烈士陵园等地点。
(2)到达以后,执行上述具体内容。
(3)中午12:
00返校。
6.举办单位: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新乡市司法局
7.负责人:
郭要军刘茵琪张艳艳李景营
(七)法律文化节闭幕式
1.活动时间:
12月
2.活动地点: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3.出席嘉宾:
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新乡市领导,
各学院副书记、团委书记;
4.参加人员:
全校广大师生
5.负责单位:
法学院学生会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6.负责人:
张文振郭要军刘茵琪韩雨良
本届法律文化节共设优秀组织奖6个(以学院为单位),由河南师范大学学工部和普法办公室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