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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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万顷沙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日期:
二〇一八年月
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161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邀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招标代理库)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招标)方式选定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招标机构。
一、工程名称:
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负责全过程所有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办理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配合委托人指定的预算编制审核单位进行预算审核和修订,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及登报,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投标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二、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袁工联系电话:
84941168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
负责对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服务。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698.16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4015.18万元。
2、工程概况:
南沙区2018年度万顷沙镇民兴村、民立村、民建村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沙区2018年度万顷沙镇沙尾一村、新安村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沙区2018年度年丰村、红湖村、红洋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共3个子项目。
备注:
施工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3、发包价:
暂定19.8万元
4、取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下浮13%,服务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服务费计费额为暂定,施工工程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实际结算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价下浮13%计算,其他服务招标代理费结算以概算评审服务为计算基价下浮13%计算。
(若全过程招标服务费结算价超过19.8万元按19.8万元结算,全过程招标服务费不超过19.8万元的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5、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6、服务期: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并将招标资料送建设单位备案签收止。
五、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万顷沙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招标代理库)中。
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4、已在该项目中提供服务(包括设计、代建、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等),或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摇珠。
六、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五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
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七、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万顷沙镇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八、参加摇珠会所持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⑥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⑦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4日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至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报名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十、摇珠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摇珠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招标代理库)
二、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三、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附件1: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邀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招标代理库)
1
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0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2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4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致:
一旦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同意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遵守本报名资料。
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名资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报名资料接受获得承包资格。
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招标代理合同条款,如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们将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三、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
四、我方对招标代理与相关服务费的支付和结算方法承诺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酬金按以下方式计取:
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金额报价,本项目招标代理酬金暂定为(人民币)198000元,根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13%计算。
服务费计费额为暂定,施工工程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实际结算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价下浮13%计算,其他服务招标代理费结算以概算评审服务为计算基价下浮13%计算。
(若全过程招标服务费结算价超过19.8万元按19.8万元结算,全过程招标服务费不超过19.8万元的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2、在招标代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建设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作量结清招标代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4、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需多次招标时,招标代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招标代理酬金中。
5、我方承诺,将按照交易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须达到令建设单位满意的程度。
五、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证书编号为:
)。
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代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招标代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招标工作。
六、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的交易文件、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
七、我方理解,不论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交易费用。
八、如果我方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资料,或收到发包通知书后未能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九、我方承诺获得招标代理资格后二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要求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
十、已在建设单位其它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未列作本项目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
十一、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核对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万顷沙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招标代理库)。
承包意向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三: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承包意向人(盖章)
审核确认:
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承包意向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复印件
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
复印件
5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原件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6
承包意向人万顷沙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招标代理库)
无须提供
7
结论
注:
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
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
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