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超环境管理复习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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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全超环境管理复习要点
环境管理复习要点
一、环境
环境通常是指以人类为中心的、作用于人的外界影响与力量及其范围或境界,即人类生存的环境。
二、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在全球环境或区域环境中,所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
环境问题通常是指因自然变化和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或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
三、环境问题的分类
1、第一类环境问题,又叫原生环境问题,
2、第二类环境问题,又叫次生环境问题。
3、第三类环境问题。
四、到目前为止已经威胁人类生存并被人类认识到的主要环境问题
1、 全球变暖。
2、 臭氧层破坏。
3、 酸雨。
(PH<5.0)
4、 淡水资源危机。
5、 资源、能源短缺。
6、 森林锐减。
7、 土地荒漠化。
8、 物种加速灭绝。
9、 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五、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职能部门(国土资源部、人大建设部)依照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标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手段,对一切影响环境质量的行为所进行
的规划、协调和督促监察活动。
这种理解将环境管理由被动转为主动,能更好预防
和解决环境问题。
六、环境管理对象和内容
对象:
环境管理的对象是人类作用于环境的行为,这些行为根据其主体可以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公众行为。
内容:
1、环境管理的内容按管理范围分类
(1)资源环境管理。
(2)专业环境管理。
(3)区域环境管理。
2、环境管理的内容按性质分类
(1)环境质量管理。
(2)环境计划管理。
(3)环境技术管理。
七、环境管理的特点
1、区域性。
2、综合性。
3、社会性。
4、自适应性。
5、全面长远性。
八、环境管理的三大基本政策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谁污染谁治理;
3、强化环境管理。
九、环境管理的手段
1、法律手段;
2、经济手段;
3、行政手段;
4、科学技术手段;
5、宣传教育手段;
十、可持续发展手段。
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起需求的能力的发展。
一十一、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
(1)同代人的公平。
(2)代与代之间的公平。
(3)公平分配有限资源。
2、持续性原则
3、共同性原则
一十二、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即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一十三、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1.减量化原则2.再利用原则3.再循环原则(资源化原则)
一十四、循环经济促进法
我过于2008年8月颁布了《循环经济促经法》,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十五、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十六、环境保护法的特点
1、 科学技术性。
2、 综合性和广泛性。
3、 社会公益性。
4、 可持续发展性。
一十七、环境保护法体系
环境保护法体系就是由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组成的统一体。
一十八、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 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3、 环境责任原则。
4、 公众参与原则。
一十九、环境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责任就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二十、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
2、行为有危害后果;
3、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4、行为者有过错。
二十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而破坏或者污染环境,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二十二、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类别或者形式,是行政处罚的外在表现形式。
对污染环境者给予行政处罚的基本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等。
对破坏环境者实施的行政处罚形式主要有罚款、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责令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没收等。
二十三、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依法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违法失职,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所属人员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二十四、行政处分的对象
行政处分的对象包括单位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行为,情节较重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二十五、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制裁的机关不同。
行政处分由受处分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由有管辖权和行政处罚权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做出。
前者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2、制裁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在环境保护中违法失职或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是对破坏或污染环境的违法单位,或者非履行环境保护公职的人员实施。
3、制裁的形式不同。
行政处分包括记过、撤职以至开除等形式,但不包括罚款;行政处罚则包括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没收等形式,其中大多数形式只能对单位实施。
4、制裁的程序不同。
行政处分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或者《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则依照《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较为严格有序。
5、救济措施不同。
不服行政处分者可依照《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申诉,但不得依照《行政复议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者可在法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制裁的目的和作用不同。
行政处分主要是惩罚不称职者,以教育其今后自觉、公正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着重在思想教育;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经济的惩罚来促使其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其中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等,则是使其不能继续破坏或者污染环境。
二十六、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包括破坏环境者和污染环境者的民事责任两大类。
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又称公害的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1、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有环境损害事实存在。
(3)致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十七、环境保护单行法的分类
1、自然资源保护法。
2、环境污染防治法。
二十八、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1、 强制性。
2、 规范性。
3、 可操作性。
二十九、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7、限期治理制度。
8、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三十、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预测性、客观性、综合性、法定性等基本特点。
三十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
1、依照法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分为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有:
综合性规划的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2、建设项目根据其所作环境影响评价深度的不同,又分为三种形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报告表;
(3)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十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1、项目环评;
2、区域环评;
3、战略环评。
三十三、“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三十四、“三同时”制度的使用范围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4、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三十五、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种类,向有关政府部门交纳一定费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三十六、排污收费制度的基本理论
排污收费制度的基本理论:
外部性成本内在化。
三十七、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社会财务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水平及其排放源规定的限量阀值或技术规范。
三十八、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国家环境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2、地方环境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
三十九、ISO14000系列标准组成
1、环境管理体系(EMS)、
2、环境审核(EA)、
3、环境标志(EL)、
4、环境行为评价(EPE)、
5、生命周期评价(LCA).
四十、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代表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的各种环境要素(环境污染物)的监视、监控和测定,从而科学评价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的操作过程。
四十一、环境监测的任务和分类
环境监测的任务:
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的监测。
环境监测的分类:
1、监视性检测
(1)环境要素监测
针对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分别从物理、化学、生物角度对其污染现状进行定时、定点监测。
(2)污染源监测
对各类污染源的排污情况从物理、化学、生物角度进行定时监测。
2、特定目的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2)纠纷仲裁监测。
(3)考核验证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3、研究性监测
四十二、PDCA
要
素
名
称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
规划(策划)
Plan
环境因素
法律与其他要求
目标与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实施与运行
Do
组织结构和责任
培训、意识与能力
信息交流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控制
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
检查与纠正措施
Cheat
检测和测量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记录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管理评审Action
管理评审
四十三、环境容量
环境容量是指某环境单元所能承纳污染物的最大数量。
四十四、环境评价
环境评价是指从保护环境质量的角度,对评价的环境质量的优劣及其变化,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描述、评定。
四十五、环境评价的分类
1、 按评价的时间划分
按时间划分可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质量预断评价。
2、 按评价的区域划分
按区域分有工业区(或厂矿)环境质量评价、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海域环境质量评价、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评价、水域环境质量评价。
3、 按环境要素划分
按环境要素分有水体质量评价、大气质量评价、土壤质量评价、环境噪声评价以及光、热、磁的评价还包含若干要素在内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
4、 按评价规模化分
按评价规模划分为单个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性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
四十六、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是指为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把“社会-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复合生态系统,依据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地学原理,对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研究而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
四十七、环境规划的分类
1、按规划的主体划分。
2、按规划的层次化分。
3、按规划的要素划分。
4、按时间跨度划分。
短期规划以5年为限,中期规划以15年为限,长期规划以20、30、50年为限。
5、按环境与经济的制约关系划分。
四十八、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亦称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
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
四十九、产业结构分类
1、农业(包括种植、林、牧、渔);
2、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煤气)和建筑业;
3、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五十、资源的分类
1、有限资源;
(1)可再生资源;
(2)不可再生资源
2、无限资源。
五十一、中国的大气质量标准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五十二、大气环境管理对策
1、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
2、 合理利用大气环境容量;
3、 以集中控制为主,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4、 建立并逐步扩大城市烟尘控制区;
5、 按功能区实施大气环境目标管理;
6、 发展植物净化;
7、 强化污染源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8、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五十三、水环境质量标准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五十四、水资源管理的方法
1、 建立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 加强水资源开发、保护的科学决策;
3、 强化水资源规划;
4、 健全和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 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及市场运营。
五十五、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直接原因
1、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2、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3、种植和养殖品种单一化;
4、外来物种入侵;
5、气候变化。
五十六、自然保护实行分区管理
1、核心区;
2、缓冲区;
3、实验区。
五十七、区域环境概念
所谓区域,其面积必须有一定的大小,同时在这个地域中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自然生态系统。
五十八、区域环境管理的特点
1、 复杂性
2、 地域性
五十九、城市环境
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六十、城市环境的组成
一是城市的自然环境。
由城市空间范围内的地质、地貌、土壤、大气、地表水以及城市生物系统等自然因素构成的环境的总体。
二是城市的人工环境。
它是在前者基础上建造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建设设施环境等。
六十一、城市环境的特征
1、 复合性;
2、 人为性;
3、 开放性;
4、 脆弱性;
5、 可改善型。
六十二、城市环境管理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 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3、 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4、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5、 城市质量报告制度;
6、 提高城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水平;
7、 加强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六十三、流域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
2、边界活动控制原准;
3、双赢原则。
六十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工作程序
1、环保预审;
2、环评备案;
3、“三同时”。
六十五、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的内容
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的内容的核心就是把环境保护融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使环境保护成为工业企业的重要决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