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钉墙支护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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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钉墙支护细则
上海市绿洲湖畔商务港12#楼
土
钉
墙
支
护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专业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5.旁站监理工作
6.安全生产的监理措施
7.附录及附表
土钉墙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12#楼设计为住宅楼,位于本基地的最北端,紧邻虬江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极为严格。
土钉墙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为4.95m,除最后一层土钉的角度为20°以外,其余均为10°,共打入五层土钉,挂ф6.5@200×200的钢筋网片,喷100mm厚混凝土。
设计单位: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上海哲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设计要求
1.2.1土钉墙的施工参照《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
97)有关规定执行。
1.2.2土钉墙的施工必须遵循“边挖土、边支护”的原则;施工土钉墙必须与挖土密切配合;挖土必须遵循“分段、分层”的原则。
分段长度15~20m,分层厚度根据每层土钉的间距取1.0~1.6m,严禁超挖,绝对禁止一挖到底。
建议间隔施工,确保每一段的砼养护36小时。
1.2.3土钉采用打入法施工;在搅拌桩上钻孔时应避免开孔过大而削弱搅拌桩的强度;钻位定孔误差小于50mm,孔斜误差小于±5°。
1.2.4土钉注浆采用压力注浆工艺,注浆压力应控制在0.4~0.6MPa左右,同时应小于上覆土压力的2倍。
1.2.5土钉使用48×3.0钢管;钢管一端封闭,钢管头部(靠近基坑一端)3m范围内可不设注浆孔,其余部分管壁开直径为5~15mm左右的注浆孔,注浆孔间距800mm,呈梅花状布置。
1.2.6水泥浆液配比,水泥:
水:
外加剂=1:
0.5:
适量;水泥强度等级32.5;注浆量平均为25~30L/m。
1.2.7土钉钢管与面层中钢筋网片、联系钢筋及井字形钢衬垫之间须焊接牢固,焊接长度不小于30mm,且土钉露出岩土面长度不应大于面层厚度。
1.2.8土钉注浆完成后,周围的空隙用水泥袋或毛巾塞牢以防止漏水。
1.2.9喷射混凝土的施工应满足《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规定,采用干法;喷层砼强度为C20,现场拌制,配比为:
水泥:
砂:
石子:
水=1:
2:
2:
0.5,速凝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喷砼面层宜采用二层喷射,也可一次喷射完成100厚。
粗骨料径5~10mm,喷层初凝小于10min,终凝小于30min。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2.1.1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1.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及《工程测量规范条文说明》(GB50026-93)
2.1.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2.1.9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1.10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等文件
2.1.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2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2.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划分要求,本工程作为一个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2.2.2原材料与混合料的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2.2.2.1每批材料到达工地后,应按有关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2.2喷射混凝土的混合料和锚杆用的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以及拌和的均匀性,每工作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两次;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检查。
2.2.3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2.2.3.1喷射混凝土必须做抗压强度试验;当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可增做相应的性能试验。
2.2.3.2检查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所需的试块在工程施工中抽样制取。
试块数量,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作一组。
2.2.3.3检查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试块应在一定规格的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
试块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并乘以0.95的系数。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试块制作方法详见附录1。
2.2.3.4当不具备制作抗压强度标准试块条件时,也可采用下列方法制作试块,检查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
2.2.3.4.1按本细则附录1的要求喷制混凝土大板,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7d后,用钻芯机在大板上钻取芯样的方法制作试块。
芯样边缘至大板周边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0mm。
芯样的加工与试验方法应符合《钻取芯样法测定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YBJ209的有关要求。
2.2.3.4.2亦可直接向边长为150mm的无底标准试模内喷射混凝土制作试块,其抗压强度应换算系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2.2.3.5采用立方体试块做抗压强度试验时,加载方向必须与试块喷射成型方向垂直。
2.2.4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1同批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同批内标准试块的抗压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2.2.4.2同组试块应在同块大板上切割制取,对有明显缺陷的试块,应予以舍弃。
2.2.4.3每组试块的抗压强度代表值为三个试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当三个试块强度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一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用中间值代表该组的强度;当三个试块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该组试块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2.2.4.4重要工程的合格条件为:
f'ck-K1Sn≥0.9fc
f'ckmin≥K2fc
2.2.4.5一般工程的合格条件为:
f'ck≥fc
f'cckmin≥0.85fc
(注:
字母含义具体规定等参见GGB50086-2001第57页)
2.2.4.6喷射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查明原因,采取补强措施。
2.2.5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2.2.5.1喷射厚度可用凿孔法或其他方法检查。
2.2.5.2喷层厚度检查断面的数量规定:
每一个独立工程检查数量不得少于一个断面;每一个断面的检查点,应每间隔2~3m设一个,总计不应少于5个点。
2.2.5.3合格条件为:
每个断面上,全部检查孔处的喷层厚度60%以上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50%;同时,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
2.2.6锚杆质量的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2.2.6.1全长粘结型锚杆,应检查砂浆密实度,注浆密实度大于75%方为合格。
2.2.7锚喷支护外观与隧洞断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2.2.7.1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2.7.2无漏喷、离鼓现象。
2.2.7.3无仍在扩展中或危及使用的安全裂缝。
2.2.7.4有防水要求的工程,不得漏水。
2.2.7.5锚杆尾端及钢筋网等不得外露。
2.2.8锚喷支护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合格条件进行验收。
2.2.9锚喷支护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2.2.9.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待用材料试验报告。
2.2.9.2喷射混凝土强度、厚度、外观尺寸及锚杆抗拔力等检查和试验报告,预应力锚杆的性能试验与验收试验报告。
2.2.9.3施工期间的地质素描图。
2.2.9.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2.2.9.5设计变更报告。
2.2.9.6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2.2.9.7竣工图。
2.2.10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相应的报告与资料:
2.2.10.1实际测点布置图。
2.2.10.2测量原始记录表及整理汇总资料,现场监控量测记录表。
2.2.10.3位移测量时态曲线图。
2.2.10.4量测信息反馈结果记录。
2.2.1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
2.2.12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为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2.2.13施工中应对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2.2.14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2.15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表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土钉长度
mm
±30
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1
土钉位置
mm
±100
用钢尺量
2
钻孔倾斜度
°
±1
测钻机斜角
3
浆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4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检查计量数据
5
土钉墙面厚度
mm
±10
用钢尺量
6
墙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3.1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
主要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是否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总、分包单位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职称、上岗证等。
3.2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实现有效预控。
在土钉墙支护开工前认真审核施工方案,要改变施工单位将施工方案仅作为一种资料来完成的做法,确保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主要应从施工方案内容的完备性和施工方案编制的针对性几个方面着手,要求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遵循“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充分达到指导现场施工的目的。
3.3做好定位放线的复核工作,使土钉墙准确定位。
根据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对施工单位引入场地的控制点进行复核,确定该点的正确性。
然后,利用该点对施工单位所放出的轴线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确保定位准确。
3.4原材料质量监控。
主要核对进场的钢筋、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保资料,特别要注意核对水泥的出厂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书、检测报告与现场堆放的包装袋上的标识是否相符,材料准用证是否符合防伪复印的要求,如果检测报告不能反映该批水泥的质量情况,坚决予以退场。
做好见证取样,并监送至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先报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技术管理文件,组织工程验收。
4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原材料
4.1.1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可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必要时,采用特种水泥。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MPa.
4.1.2应采用坚硬耐久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
干法喷射时,砂的含水率宜控制在5%~7%;当采用防粘料喷射机时,砂含水率可为7%~10%。
4.1.3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宜大于15mm;当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材。
4.1.4喷射混凝土用的骨料级配宜控制在下表所给的范围内。
喷射混凝土骨料通过各筛径的累计重量百分比(%)
骨料粒径
(mm)
项目
0.15
0.30
0.60
1.20
2.50
5.00
10.00
15.00
优
5~7
10~15
17~22
23~31
34~43
50~60
78~82
10
良
4~8
5~22
13~31
18~41
26~54
40~70
62~90
100
4.1.5应采用符合重量要求的外加剂,掺外加剂后的喷射混凝土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在使用速凝剂前,应做与水泥的相容性试验及水泥净浆凝结效果试验,初凝不应大于5min;终凝不应大于10min。
在采用其他类型的外加剂或几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也应做相应的性能试验和使用效果试验。
4.1.6当工程需要采用外掺料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加外掺料后的喷射混凝土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1.7混合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不得使用污水及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含硫酸盐量按SO-4计算超过混合用水重量1%的水。
4.2施工机具
4.2.1干法喷射混凝土机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密封性能良好,输料连续均匀。
4.2.1.2生产能力(混合料)为3~5m3/h,允许输送的骨料最大粒径为25mm。
4.2.1.3输送距离(混合料),水平距离不小于100m,垂直不小于30m。
4.2.2湿法喷射混凝土机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4.2.2.1密封性能良好,输料连续均匀。
4.2.2.2生产率大于5m3/h,允许骨料最大粒径为15mm。
4.2.2.3混凝土输料距离,水平不小于30m,垂直不小于20m。
4.2.2.4机旁粉尘小于10mg/m3
4.2.3选用的空压机应满足喷射机工作风压和耗风量的要求;当工程需要选用单台空压机工作时,其排风量不应小于9m3/min;压风进入喷射机前,必须进行油水分离。
4.2.4混合料的搅拌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4.2.5输料管应能承受0.8MPa以上的压力,并应有良好的耐磨性能。
4.2.6干法喷射混凝土施工供水设施应保证喷头处的水压为0.15~0.20MPa。
4.3混合料的配合比与拌制
4.3.1混合料配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4.3.1.1干法喷射水泥与砂、石之重量比宜为1.0:
4.0~1.0:
4.5;水灰比宜为0.40~0.45;湿法喷射水泥与砂、石之重量比宜为1.0:
3.5~1.0:
4.0,水灰比宜为0.42~0.50,砂率宜为50%~60%。
4.3.1.2速凝剂或其他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外掺料的添加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
4.3.2原材料按重量计,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水泥和速凝剂均为±2%。
4.3.2.2砂、石均为±3%。
4.3.3混合料搅拌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4.3.3.1采用容量小于400L的强制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60s。
4.3.3.2采用自落式或滚筒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20s。
4.3.3.3采用人工搅拌时,搅拌次数不得少于3次。
4.3.3.4混合料掺有外加剂或外掺料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4.3.4混合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严防雨淋、滴水及大块石等杂物混入,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
4.3.5干混合料宜随拌随用。
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干混合料掺速凝剂后,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4.3.6用于湿法喷射的混合料拌制后,应进行坍落度测定,其坍落度宜为8~12cm。
4.4喷射前的准备工作
4.4.1喷射作业现场,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4.4.1.1拆除作业面障碍物、清除开挖面的浮石和墙角的岩渣、堆积物。
4.4.1.2用高压风水冲洗受喷面,对遇水易潮解、泥化的岩层,则应用压风清扫岩面。
4.4.1.3埋设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
4.4.1.4喷射机司机与喷射手不能直接联系时,应配备联络装置。
4.4.1.5作业区应有良好的通风和足够的照明装置。
4.4.2喷射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风、水管路,输料管路和电缆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试运转。
4.4.3受喷面有滴水、淋水时,喷射前应按下列方法做好治水工作:
4.4.3.1有明显出水点时,可埋设导管排水。
4.4.3.2导水效果不好的含水岩层,可设盲沟排水。
4.4.4采用湿法喷射时,宜备有液态速凝剂,并应检查速凝剂的泵送及计量装置性能。
4.5喷射作业
4.5.1喷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5.1.1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
4.5.1.2混凝土一次喷射厚度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
4.5.1.3分层喷射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终凝1h后再进行喷射时,应先用风水清洗喷层表面。
4.5.1.4喷射作业紧跟开挖工作面时,混凝土终凝到下一循环炮时间,不应小于3h(此条为强制性条文)。
4.5.2喷射机司机的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4.5.2.1作业开始时,应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应待料喷完后,再关风。
4.5.2.2向喷射机供料应连续均匀;机器正常运转时,料斗内应保持足够的存料。
4.5.2.3喷射机的工作风压,应满足喷头的压力在0.1MPa左右。
4.5.2.4喷射作业完毕或因故中断喷射时,必须将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清除干净。
4.5.3喷射手的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4.5.3.1喷射手应经常保持喷头具良好的工作性能。
4.5.3.2喷头与受喷面应垂直,宜保持0.60~1.00m的距离。
4.5.3.3干法喷射时,喷射手应控制好水灰比,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呈湿润光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
4.5.4喷射混凝土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4.5.4.1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工程不得少于7d,重要工程不得少于14d。
4.5.4.2气温低于+5°c时不得喷水养护。
4.5.5冬期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4.5.5.1喷射作业区的气温不应低于+5°c。
4.5.5.2混合料进入喷射机的温度不应低于+5°c。
4.5.5.3喷射混凝土强度在下列数值时,不得受冻:
4.5.5.3.1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低于设计强度等级30%时。
4.5.5.3.2矿渣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低于设计强度等级40%时。
4.6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施工
4.6.1喷射混凝土中钢筋网的铺设要遵守下列规定:
4.6.1.1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
4.6.1.2钢筋网宜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与壁面的间隙,宜为30mm。
4.6.1.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4.6.1.4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锚钉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时钢筋不得晃动。
4.6.2钢筋网喷射混凝土作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4.6.2.1开始喷射时,应减小喷头与受喷面的距离,并调节喷射角度,以保证钢筋与壁面之间混凝土的密实性。
4.6.2.2喷射中如有脱落的混凝土被钢筋网架住,应及时清除。
4.7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4.7.1土钉支护的基坑开挖应按设计要求分段分层进行,在未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土钉与喷射混凝土支护以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深度的开挖。
4.7.2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允许在距离四周边坡8~10m的基坑中部自由开挖,但应注意与分层作业区开挖相协调。
4.7.3采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为防止边壁出现超挖或造成边壁土体松动,应辅助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松动部分必须予以清除。
4.7.4土钉支护施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4.7.4.1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人工修整边坡,埋设喷射混凝土厚度控制标志。
4.7.4.2喷射第一层混凝土,厚度宜为30~50mm,每次喷射不少于2~3遍。
4.7.4.3钻孔安设土钉。
4.7.4.4注浆,安设垫板。
4.7.4.5绑扎钢筋网,喷射第二层混凝土。
4.7.4.6设置坡顶、坡面和坡脚的排水系统。
4.7.5为防止基坑边坡的裸露土体发生坍陷,对于易坍的土体可考虑采用以下措施:
4.7.5.1对修整后的边壁立即喷上一层薄的砂浆或混凝土,待凝结后再进行钻孔。
4.7.5.2在作业面上先构筑钢筋网喷混凝土面层,而后进行钻孔并设置土钉。
4.7.5.3在水平方向上分小段间隔开挖。
4.7.5.4先将作业深度上的边壁做成斜坡保持稳定,待钻孔并设置土钉后再清坡。
4.7.5.5在开挖前,沿开挖面垂直击入钢筋或钢管,或注浆加固土体。
4.7.6土钉墙顶的地面应做混凝土护面,在坡顶和坡脚应做排水措施,坡面可根据具体情况做浅部排水系统,如泄水孔。
4.7.7土钉支护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4.7.7.1孔深允许偏差±50mm。
4.7.7.2孔径允许偏差+5mm。
4.7.7.3孔距允许偏差±100mm。
4.7.7.4钢筋保护层厚度≥25mm。
4.7.8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7.8.1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自下而上,一层喷射厚度宜为30~50mm;
4.7.8.2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保持垂直,距离宜为0.6~1.0m。
4.7.8.3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宜为3~7d。
4.7.9喷射混凝土中的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7.9.1钢筋使用前应调直、除锈。
4.7.9.2钢筋网宜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与坡面的间隙按设计要求为30mm。
4.7.9.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4.7.9.4钢筋网与土钉或其它锚定装置连接牢固。
4.7.9.5坡面上的钢筋网在每边的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并不少于一个网格边长,如为搭焊则焊长不少于网筋直径的10倍,锚头加强钢筋应采用焊接连接。
4.7.10如无设计要求时,土钉注浆材料宜选用1:
0.5的水泥净浆,采用水泥砂浆,其配合比为1:
1~1:
2(重量比),水灰比宜为0.4~0.45。
4.7.11注浆作业遵守以下规定:
4.7.11.1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及松动的废土清除干净,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应用水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4.7.11.2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4.7.11.3土钉钢筋宜设定位器,土钉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4.7.12喷射混凝土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0mm,水灰比不宜大于0.45,应通过外加减水剂和速凝剂来调节所需工作度和早强时间。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宜分别控制在5min和10min左右。
当采用干法施工时,空压机风量不宜小于9L/min,以防止堵管,喷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喷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4.7.13土钉支护挂网喷射混凝土的其它一般要求可参照《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和《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
4.8监理工作影像资料的管理。
4.8.1专人负责监理工作影像资料的管理,对照片或电子文档进行编号、排序、记录、整理。
影像资料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内容。
4.8.2对下列部位或监理工作过程进行拍摄记录,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4.8.2.1土钉验收。
4.8.2.2钻成孔过程。
4.8.2.3土钉安装。
4.8.2.4土钉注浆。
4.8.2.5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