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暂行办法机关绩效考评专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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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暂行办法机关绩效考评专栏

 

桂绩办发〔2009〕8号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对200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试点单位

进行察访核验的方案》的通知

各考评试点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桂林市、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研究,现将《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试点单位进行察访核验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2月13日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0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试点单位

进行察访核验的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暂行办法》和《200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列入2008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试点的南宁、柳州、钦州、来宾等4个市和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总工会等8个区直单位。

对永福县、东兴市的察访核验分别由桂林市、防城港市负责,自治区绩效办进行重点指导。

三、主要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结合200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试点的实际情况,察访核验的重点内容为:

(一)未按要求完成为民办实事、重大项目和交通建设的情况;

(二)未按规定落实政务公开、规范审批和三项制度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办理领导批示及群众投诉的情况;

(四)因不依法行政引起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情况;

(五)用弄虚作假办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2009年2月15日前)

自治区绩效办制定察访核验实施方案,召开察访核验工作协调会议。

(二)组织实施(2009年3月15日前)

1.收集材料。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发改委、人口计生委、信访局、安监局、综治办、纠风办、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日常工作,收集、整理2008年度各试点单位上述六个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于2月18日前报自治区绩效办。

如确认被考评单位工作存在问题,应扣减相应分值的,同时填报《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表》(见附件1)。

2.察访核验。

2月下旬至3月上旬,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察访核验小组,进行明察暗访。

3.反馈复核。

察访核验结束,如需扣分,自治区绩效办向被考评单位发出《察访核验扣分情况告知书》(式样见附件2),指出扣分事项及依据。

被考评单位如对察访核验情况有异议,在接到告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察访核验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向自治区绩效办提请复核。

自治区绩效办接到复核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小组进行复核。

4.审核批准。

察访核验小组将察访核验报告(包括各试点单位的扣分事项、扣减分值以及有无降低评定档次的情况)和《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表》,报自治区绩效办审核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察访核验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有关材料整理及核验工作,加强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按本方案及自治区绩效办的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要实事求是。

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暂行办法》和有关工作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察访核验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足、扣分恰当,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三)要严守纪律。

在察访核验工作中,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隐瞒、修改有关情况。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扣分情况告知书

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复核申请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表

时间:

年月日

被考评单位名称

 

扣分依据

(明确违

反法律法

规规章以

及规范性

文件的具

体条款)

扣减分值

察访核验

人员签字

 

察访核验

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自治区

绩效办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填写告

知书送达

情况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附件2

编号:

桂绩办察()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察访核验扣分情况告知书

(式样)

经察访核验查实,你单位在2008年度工作中,存在着

情况,违反了的规定,拟对你单位机关绩效考评总分扣分,考评等次。

你单位如对此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复核申请表》,向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

逾期不申请复核,视为放弃复核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月日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复核申请表

时间:

年月日

复核申请单位(盖章)

 

复核

意见

 

复核人员签名:

自治区

绩效办

审批

意见

 

(单位盖章)

办领导签名:

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主题词:

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方案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2月16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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