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所需要资料适用房地产开发 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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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需要资料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

(企业)税务登记类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

 

★纳税人基本信息审核表

 

 

(一)设立登记

 

1

★税务登记表

 

2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5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6

★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

 

8

★注册经营地址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或使用证明

 

9

★有关合同、章程及协议书

 

10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11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12

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批复文件

 

13

总机构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变更登记

 

15

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审批表

 

16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17

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18

变更内容的决议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19

(三)注销税务登记

 

20

纳税人申请和解散、破产、撤销的证明文件或工商部门吊销决定等资料

 

21

年度地方各税费结算表、调查报告

 

22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四)停业、复业登记

 

23

纳税人停业申请书、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停业文件等资料

 

24

停业申请审批表

 

25

停复业报告书

 

 

(五)扣缴税款登记

 

26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六)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27

税务登记证副本

 

28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29

外出经营合同

 

30

外管证申请审批表

 

31

外管证核销证明

 

32

(七)非正常户认定

 

33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4

协查函

 

35

调查报告

 

36

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

 

备注:

以上目录如有发生就需要资料,带★号的档案为必需要项 其它的为发生项有就要

纳税人基本信息审核表

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基本存款账户

账号

其他信息审核情况:

 

审核时间:

审核人员:

纳税人(签字盖章):

本表2014年度 2015年度各一份,如本表和征管系统数据有差异的,应更新系统数据。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各类企业)

 

纳税人名称:

微机编码: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纳税人名称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财务负责人

办税员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

地址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

范围

(业务范围)

生产经营

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隶属关系

核算方式

行业

经营方式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登记注

册类型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员人数

批准开业

部门

批准文(证)号

批准日期

发照工商

机关

工商机关名称

营业执照名称

营业执照字号

发照日期

开业日期

会计年度

记账本位币

投资方名称

注册地址或国别

(地区)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

币种

所占投资

比例

利润分配

比例

附列文件

及资料

简述所在地附近的标志性建筑物或街道

网址、电子邮件地址

本栏由具有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填写: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税款的业务内容

合伙人情况(本栏内容由合伙企业填写)

姓名

身份证件

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

分支机构情况(本栏内容由总机构填写)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范围

负责人

注册资本

生产经营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所属税务

管理部门

企业总机构情况(本栏内容由分支机构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员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所属税务

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情况

筹建期起始日期

年月日

筹建期终止日期

年月日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登记编码

参保登记批准单位

参保登记批准日期

参保人数

产业

参保险种

单位类型

统筹行业

省级企业编码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人

电话

出口登记情况(本栏内容由总机构填写)

海关代码

传真

进出口权及经营范围批文号

批准机关

行业归属

(1)粮油食品□

(2)土畜产品□(3)纺织服装□(4)医药保健□

(5)轻工、工艺□(6)冶金矿产□(7)机电产品□(8)石油化工□

(9)建筑材料□(10)体育文化□(11)其他□。

专营商品

A:

机械手表(包括机芯)□B:

化妆品□C:

橡胶制品□

D:

黄金首饰□E:

珠宝玉石□F:

水貂皮□

G:

鱼翅、燕窝、鲍鱼、海参、鱼唇、干贝等□。

主管外汇

管理局

与企业出口业务有关的所属非自负盈亏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部门代码

备注

总计户

分支机构

备注栏内填写

A:

非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

挂靠单位

B:

自负盈亏的挂靠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公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

识别号

经营地址

银行开户

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年月日

帐户

性质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

时间

变更

时间

注销

时间

备注

报告单位: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报告单位(签章)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注:

帐户性质按照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专用帐户、临时帐户如实填写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

识别号

资料

名称

备注

1.财务、会计制度

2.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3.折旧方法

4.成本核算

方法

5.会计核算

软件

6.会计报表

纳税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报告日期:

年月日

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受理日期:

年月日

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本表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

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

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纳税申报类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

1

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2

★综合纳税申报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3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资料(上年度)

 

4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5

★财务报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6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7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8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9

★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

 

10

★土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

 

11

★土地交易合同

 

12

契税证明

 

13

★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4

★建筑施工许可证

 

1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6

★房地产开发企业平面户型面积图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17

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18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19

★开发产品销售明细表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统计表

 

20

相关涉税合同

 

21

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申报表

 

22

★《地方税费清结(结算)表》

 

备注:

以上目录如有发生就需要资料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情况

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应纳税额

申请延期

缴纳税额

申请延期缴纳期限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人民币(大写)¥

当期应付职工工资

支出预算

当期社会保险费

支出预算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管理部门意见

县(区)税务机关意见

税种

延期缴

纳税额

延期缴纳

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意见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

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使用。

3.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附报以下材料:

A.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

B.资产负债表;

C.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D.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4.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批的,可不填写“(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5.本表为A4型竖式,各级税务机关分别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名称

申请延期申报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规定申报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

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年月日前

预缴税款

核定方式

□上期实际缴纳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预缴税种

税目

税款所属时期

上期实际

缴纳税额

核定预缴税额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期申报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逐项填写无法正常申报的税种;

(2)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税务机关批准的准予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

(3)预缴税款核定方式:

采取哪种核定方式在相应的“□”内打“√”;

(4)核定应纳税种:

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5)核定预缴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的税额。

地方税收减免税申报(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微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地址

登记开业时间

经营项目

生产经营收入

职工人数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利润总额

应缴地方税收

实缴地方税收

减免税项目明细

税种

所属时间

计税额

减免税额

纳税人申请要求及依据:

 

年月日(章)

主管地税机关意见:

 

年月日(章)

县(市)区地税机关意见:

 

年月日(章)

上级审批机关意见:

 

年月日(章)

说明:

1、本文书依据《征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设置。

2、本文书一式四份,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各一份。

3、本文书规格为国际标准A4型竖式。

2014年度地方税费清结算表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性质

 

地税电脑编码

 

地址

 

所属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税种

税目

计税金额

(1)

税率

(2)

应交税款(3)

已交税款(4)

本期欠税(5)

本期应补(退)税款(6)

往年旧欠税款(7)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源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滞纳金

 

 

 

 

 

 

 

 

 

 

 

 

 

 

 

 

 

合计

 

 

 

-

-

-

-

-

纳税人(章):

检查时间:

查补地方税费入库情况

备注:

 

 

税费款入库金额:

 

负责人:

经办人:

 

 

 

 

滞纳金:

 

主管会计:

主管税务机关(章):

入库时间:

 

 

 

税单号码:

 

2014年1月29日

2014年1月31日

 

 

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分局二份,纳税人一份。

日常管理类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

1

网上办税协议

 

2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3

呆帐税金确认申请审批表

 

4

核销死欠确认通知书

 

5

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6

询问(调查)笔录

 

7

税务事项通知书

 

8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

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10

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11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

 

备注:

以上目录如有发生就需要资料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合并(分立)原因

批准合并(分立)

文件和决议

合并(分立)时间

合并(分立)前基本情况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

生产经营

地址

是否欠税

合并(分立)时欠缴税款情况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种

税额

税款所属期

合并(分立)后基本情况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

生产经营

地址

备注

告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纳税人需要说明的与纳税有关情况:

纳税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时使用。

3.合并(分立)原因:

填写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中确认的合并或分立原因。

4.合并(分立)文件和决议: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填写批准合并(分立)的文件、文号和企业的合并(分立)决议;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只填写企业的合并(分立)决议。

5.合并(分立)前基本情况:

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前的所有纳税人情况。

是否欠税栏按照有无欠税填“是”或者“否”。

6.合并(分立)时欠缴税款情况:

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时所有各方的欠税情况

7.合并(分立)后基本情况:

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后的所有纳税人情况。

8.纳税人需要说明的与纳税有关情况:

由报告的纳税人填写与纳税有关的情况。

包括:

资产的分配、主要业务的归属、人员安排等。

9.本表一式多份,税务机关存档一份,合并、分立的每户纳税人存档一份;解散、撤销、破产的纳税人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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