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协议最 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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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协议最模板
合同编号:
项目
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人:
项目建设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全力服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总投资(暂定):
人民币万元
3、建设地点:
4、建设内容:
第二条项目建设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2、工期目标:
年月日达到入驻条件。
3、安全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条项目建设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前期工作代理及建设实施代理。
乙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全面负责。
本代建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前期工作代理内容:
(1)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投资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依法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
(3)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4)协助甲方和办理土地、拆迁等审批手续;
(5)接受甲方和委托,办理立项、规划、环保、消防、人防以及市政公用设施接用等报批手续。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移交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资料。
(7)项目建设的其他前期工作。
2、建设实施代理内容:
(1)按照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限额设计;
(2)组织施工、监理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组织项目施工;
(3)负责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建设实施代建阶段有关手续;
(4)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5)按月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6)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7)负责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批;
(8)全面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并达到验收合格;
(9)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甲方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第四条资金支付方式
1、项目建设资金支付
项目总投资暂定人民币万元,最终金额以金额为准。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代建单位管理积极性,甲方按照以下进度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款项。
乙方结合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项目参建单位支付款项。
(1)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万元;
(2)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万元;
(3)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万元;
(4)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万元;
(5)如后续涉及本项目建设资金的预算调整及支付,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项目完成决算审计后,根据审计报告金额支付剩余建设资金。
2、项目委托代建费用支付
委托代建费率:
依据财建[2016]504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
万元(人民币)
工程总概算
费率(%)
算 例
工程总概算
项目建设管理费
1000以下
2
1000
1000×2%=20
1001-5000
1.5
5000
20+(5000-1000)×1.5%=80
5001-10000
1.2
10000
80+(10000-5000)×1.2%=140
10001-50000
1
50000
140+(50000-10000)×1%=540
50001-100000
0.8
100000
540+(100000-50000)×0.8%=940
100000以上
0.4
200000
940+(200000-100000)×0.4%=1340
委托代建费用计算公式:
计费基数项目总投资×代建费率
本项目委托代建费总价人民币(暂定)万元(大写:
万元整),以决算审计审定实际投资总额×代建费率据实结算。
(1)签订代建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委托代建费的%,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年月日前,甲方支付至委托代建费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3)项目完成决算审计后,根据决算值据实结算代建费,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申报,审批后甲方支付至总终代建费的%,剩余%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天内结清。
第五条、印章使用及资料借阅流程
为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公司职务。
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涉及到项目建设过程中需使用甲方印章及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等资料),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共同审阅后,甲方负责人进行用章登记和报备,盖章的文件甲方留存复印件备查,具体用章流程详见补充协议。
第六条、项目交付
乙方应在项目交付日向甲方移交下述资产及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图纸规定的建筑及构筑物;
(2)建设规划规定的公共设施;
(3)确定的其他公共设施;
(4)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档案、工程决算资料、资产清单、设备仪表清单、维修操作手册、质量保证书等;
(5)项目交付标准:
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例如:
精装修交付,包含土建、室内装饰(硬装,不包含软装家具等)、机电设备(水、电、气等能源到位,并完成调试试运行)、智能化系统、园区市政外网。
(另行协商)】
(6)其他。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定位,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2、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
3、甲方应当及时明确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等需求,并向乙方进行交底;
4、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向代建单位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委托代建单位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规划、初设概算、施工、环保、消防、林业、地震、人防、园林及市政公用设施接用等报批手续;
5、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依法进行项目设计评审及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等工作;
6、监督并协助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7、有权按合同约定监管乙方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
9、甲方协调派驻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项目决算送达甲方后,甲方协调完成审计工作;
10、审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
11、参与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接收并使用项目;
12、协助汇编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获得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公章、印鉴的使用。
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使用上述公章、印鉴的要求。
甲方指定为上述公章、印鉴使用流程的负责人,与乙方指定的负责人对接。
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另行制定公章、印鉴的使用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4、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以甲方名义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审批、备案及许可手续。
2、根据已确定的项目图纸编制项目预算。
3、按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采购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并对招标事宜的合法性负全责。
4、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按要求报甲方备案、对所签合同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及过程进度付款。
5、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
6、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编制本项目建设计划,报甲方审批,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计划实施工程建设。
7、在项目建设期内,因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核定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确需变更工程设计或者调整项目概算的,和甲方商议后,进行会签,并由甲方负责申报,乙方可根据财政局审批的结果做相应调整;
8、办理建设期的相关保险;
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
10、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
12、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3、负责组织申报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及竣工验收;
14、保证项目建成后全面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其他建设、调试、试运行等活动的进行;
15、整理、汇编和移交工程建设档案和技术资料;
16、编报代建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批复的资产价值向甲方办理资产移交并协助甲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17、乙方在本项目涉及到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使用的一切公章、印鉴,由乙方负责,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指定上述公章、印鉴使用流程的负责人,与甲方指定的负责人对接。
18、乙方建设本项目应建立建全施工日志、档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日志、档案每天向甲方备案,由乙方发送至甲方指定的邮箱(甲方指定邮箱:
)。
19、按照《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时间和内容,整理、汇编和移交工程建设档案和技术资料。
20、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在建设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妥善,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1、乙方对代建项目的工期、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负全面责任,并对工程质量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22、乙方不得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23、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保密
1、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的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其他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协议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贷款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等披露的除外。
4、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
5、其他,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例如:
档案馆建设应符合《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规定的保密事项及省市档案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政策变动或政府文件要求需解除或作废该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对已完成未结算、实施中及其他已发生费用未结算的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付清款项,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该协议。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承担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3、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政策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4、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的影响。
5、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工作日,各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果自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工作日内各方不能根据上述第四项之规定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任何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单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规定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前期工作代建单位未能恪尽职守,致使前期工作因质量缺陷造成工程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约定,因擅自变更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其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从项目代建管理费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由乙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4、乙方因本协议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代建费金额。
5、因甲方迟延拨付工程款项导致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工程交付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因违约而导致的争议,由本协议各方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
(1)如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各方均有权要求变更、解除本协议或针对本协议项下服务另行签署其他书面协议。
(2)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在各方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各方无法预见的困难,导致协议目的难以实现的,各方可经协商决定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2、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后果
(1)一方拟解除协议的,应先向另外一方发出解除协议的动议,该动议不是解除通知,另外一方收到解除协议的动议后共同协商解除事宜。
收到解除协议的动议或发出解除协议的动议后,应立即停止履行与本协议相关的工作。
(2)经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的,各方应进行清算。
经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甲方应按下列方式支付价款,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已完成工程且具备验收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并按照审计结论进行决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经委托有资质的造价鉴定机构及质监部门进行造价鉴定及质量评定,依据造价鉴定的结果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相关政府性文件;
2、专家论证意见;
3、本合同;
4、甲、乙双方往来公文及补充协议;
5、本合同各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会议纪要、备忘录、承诺书、工作联系单等书面文件;
第十五条、甲方指定为本项目对接人,身份证号:
,职务。
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第十七条、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甲方要求承担建设任务。
第十八条、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