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410319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4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人值班站运行管理规定.doc

附件2

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模式、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管理等面的规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闽电生产[2006]1140号《变电站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闽电生产[2006]1140号《变电站管理规范考核标准》

闽电安[2008]133号《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闽电调[2006]1160号《福建电网220千伏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3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

采用“巡检站模式”:

由巡检站运行人员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各变电站的监视控制、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设备巡视、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等全部运行工作。

4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

4.1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目标管理规定

4.1.1巡检站每年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

作计划,制定出巡检站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

4.1.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设备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

技术措施包括异常和未遂的控制措施。

4.1.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2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管理规定

4.2.1严格执行省公司闽电安[2003]463号《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省公司闽电安

[2005]247号《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标准》和公司长电安[2008]282号《长乐市供电有限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4.2.2巡检站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的管理,定期进行巡视、维护等工作。

4.2.3运行人员在对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进行维护等工作前,应事先汇报巡检站并得到当

值值长的同意;相关工作结束后,也应及时向巡检站汇报。

4.2.4防误装置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并放置在固定地点,只有经巡检站站长批准后方可开封使

用。

4.3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工器具、操作工器具管理规定

4.3.1无人值班变电站应配备2套的安全、操作工器具并放置在固定的地点,各种安全、操作

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相关运行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操作工器具。

4.3.2巡检站应对所辖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3.3安全、操作工器具的申领、更换、报废等事宜由巡检站提出,并正确、完整地履行相关

手续,报废的安全、操作工器具应及时清除。

4.4无人值班变电站防小动物事故的管理规定

4.4.1开关室、站用变室、电抗器室、电容器室大门、网门、窗户、通风孔等应保证严密可靠,

沙窗沙网应使用孔径小于1×1cm。

4.4.2站长应定期组织对开关室等的电缆孔洞揭盖板检查。

4.4.3因工作需要动用开关室等电缆沟进出口孔洞,当值值班长当日必须采取组织检查和验收,

站长应在一周内复查。

4.4.4开关室、站用变室、电抗器室、电容器室等墙角应放置足够的老鼠笼,老鼠笼应每班检

查一次,鼠铒每星期更换一次。

4.4.5对开关室等室内需要工作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应注明“进出开关室,应随手关门”,并

为工作负责人做好口头交代工作。

一旦出现敞开开关室门窗现象,当值值班长应立即制止。

4.4.6各站开关室等柜底缝隙应严密可靠,并保证爬行动物(如蛇等)不能入内。

4.5无人值班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贮存与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各级人员都要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现场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与贮存的安全。

4.5.1对生产工作需要而领用的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应加强管理,不得到处乱放或随意

散失,如发生不安全现象要追究所属变电站负责人和领用保管人的责任。

4.5.2分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人员,在物质保存过程中,如有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汇报自

理。

4.5.3对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贮存。

性质相抵

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也应该隔离贮存。

4.5.4负责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员,应严格收发料制度,收发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应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存放适当,防火标志清晰,不准碰撞挤压。

4.5.5易燃、易爆危险品放置的场所、要注意防潮、防火,防挤压碰撞,防滴漏跑冒。

4.5.6变电站存放汽油、松节油的仓库,应安装防爆安全灯,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库区严禁

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4.5.7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设有泡沫灭火设备,遇火燃烧及其它不能用水扑救的化学危险

品应备有干沙、干粉或CO2灭火器材。

4.5.8在变电站重点防火区域或在注油设备上确需动火工作,用火单位或班组应按规定,办理

动火工作票。

工作结束,工作班组应清理工作现场,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火种。

同时,应将工作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氧气、已炔气瓶等)搬离至安全场所,做好安全放置。

4.5.9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平时的检查,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

学品,应该定期检查,防止自燃爆炸。

4.5.10变电站存放汽油应使用专用并合格的金属存贮器且量不得超过25公升、松节油或酒精

不得超过1500毫升。

4.6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管理规定

4.6.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控制室、保护室、开关室、电缆室以及其他生产场所等处必须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运行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试验和演习。

4.6.2巡检站负责管理、检查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6.3巡检站负责建立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备专档、台账等技术资料。

4.6.4消防室(雨淋阀室、泵房室等)的门不应上锁,门上应有醒目的“消防重地,未经运行人员允许不得入内”的标示牌。

4.6.5运行人员应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用器具的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和报警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4.6.6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原则上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等物品,如施工临时需要应放置在专门指定的场所,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当天工作结束应清退出无人变电站。

4.6.7无人值班变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应保持在工作状态,并与远方监控机相连。

遇有火情时,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向远方发出消防报警信号。

4.6.8保卫部门应定期检查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施。

4.6.9当出现无人值班变电站火灾报警动作信号时,巡检站值班人员应立即打电话给无人值班变电站门卫要求其立即检查变电站内设备及房屋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同时巡检站值班长应立即派正值及以上人员到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检查处理,同时利用图像监控系统进行确认是否发生火灾,若是真的发生火灾,巡检站运行人员应立即打火灾电话报警,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门卫应先行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6.10若是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门卫发现变电站发生火灾时,门卫应立即打火灾电话报警,并汇报巡检站运行人员,接到门卫电话后,巡检站值班长应汇报相关部门,并立即派正值及以上人员到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灭火处理。

4.7外协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

4.7.1外协施工单位的基本条件

4.7.1.1外协施工单位必须是经公司安监股审查合格的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4.7.1.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经安监股审查合格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要求。

4.7.1.3外协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必须具备符合满足安全施工所需合格的机械、工器具

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7.2对外协施工单位的管理

4.7.2.1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

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及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

等。

4.7.1.2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应持有由本公司有权签发工作票人,签发的工

作票,在未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坚决杜绝无票工作。

只有在办理工

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

4.7.1.3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在工作票许可时,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所做的安全措施符合现场实际并完善。

4.7.1.4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监护,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拆除临时安全设施,不得误动运用中的设备,服从当值运行人员的现场安全督察。

4.7.1.5进入主控楼、工作现场时,每个现场成员都有责任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破布等杂物。

4.7.1.6未经现场运行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拿用工具、图纸、说明书和规程等资料,不得擅自动用站用设备。

4.7.1.7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应严格履行工作票开工、间断、转移、终结手续。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清理现场,施工设备、工器具等不得留在工作现场。

4.7.1.8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施工人员中断工作,施工人员应听从当班运行人员的指挥,不得拒绝执行。

4.7.1.9凡进入变电站的外协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4.8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4.8.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大门正常应关闭、上锁,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完好。

4.8.2外来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应事先与巡检站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巡检站人员核实后陪同进入,并在变电站出入登记中作好出入登记。

4.8.3因工作需要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相关人员应事先与巡检站联系,必须凭单人巡视资格、工作票等有效证件,经巡检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在变电站出入登记中作好出入登记。

4.8.4巡检站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检查。

4.8.5按相关保卫规定,未经审批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站。

4.8.6变电站大门、控制室、开关室等生产场所门窗因工作需要时应随开随关,工作结束离开变电站前工作人员应检查门窗的关闭情况。

4.8.7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防盗报警信号必须送至中心站、保卫部门或警方。

防盗系统应经常处于开启和监视状态。

无人变电站的门卫人员、中心站监控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

4.8.8遇有盗情等情况发生时,应尽可能保持现场。

4.8.9保卫部门应定期巡视变电站,并完善防盗措施。

4.8.10无人变电站的门卫人员、中心站监控人员每天应检查防盗报警系统是否开启,如发现报警系统故障或缺陷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4.9无人值班变电站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管理规定

4.9.1按上级布置季节性(春、秋季、安全月等)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的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9.2安全大检查应包括:

电气一、二次设备,附属设施、建筑物,防火防盗设施、安规、两票的检查等。

5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

5.1巡检站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5.1.1巡检站应能对所辖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实行监控,实现防火和防盗自动报警和远程遥视图像监控。

5.1.2巡检站应有实用的微机变电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记录和两票管理等的微机化。

5.1.3巡检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