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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质量管理分册正文

15质量管理3

15.1目的3

15.2职责3

15.2.1项目经理3

15.2.2项目现场经理3

15.2.3项目总工程师3

15.2.4责任工程师4

15.2.5质量工程师4

15.2.6安全工程师4

15.2.7材料工程师4

15.2.8资料工程师5

15.3项目质量管理目标5

15.3.1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确定的依据5

15.3.2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落实5

15.4质量管理计划5

15.4.1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5

15.4.2质量计划的编制内容6

15.4.3质量计划的管理6

15.5质量控制管理6

15.5.1工序质量控制6

15.5.2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7

15.5.3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7

15.5.4施工生产要素质量控制8

15.5.5工程质量的样板管理9

15.5.6成品保护9

15.6质量验收9

15.6.1质量验收分类表9

15.6.2检验批的验收10

15.6.3分项工程的验收11

15.6.4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11

15.6.5主体结构工程验收11

15.6.6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12

15.6.7专项验收12

15.6.8单位工程验收12

15.7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13

15.7.1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13

15.7.2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13

15.7.3质量问题处理结果的验收13

15.8附录14

15质量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要点:

质量目标

质量计划

质量控制:

工序控制、特殊过程控制、生产要素控制(人、材、机、方法、环境)、样板、成品保护

质量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质量事故处理

15.1目的

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始终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运行,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15.2职责

15.2.1项目经理

建立并保持项目内部以及项目与相关方信息沟通的渠道;

审核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批准施工技术方案;

批准项目物资申请计划;

签发由项目发布的文件;

组织评审与处理一般质量事故,批准其处置方案;

组织工程竣工交付。

15.2.2项目现场经理

组织工程施工;

组织对施工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和再确认;

监督产品防护和产品标识工作;

组织对分包商进场验证和协调分包商的管理;

主持生产例会;

组织对质量问题的评审,批准其处置方案;

组织竣工验收.

15.2.3项目总工程师

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等作业指导文件;

组织编制进度计划及各项资源需求计划,审核物资申请计划;

指导和安排图纸、技术资料的发放与处理;

评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组织工艺鉴定,参加工程验收;

审批纠正、预防措施;

组织对计量器具设备的管理;

参加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组织制订相应的处置方案(措施)。

15.2.4责任工程师

对分包商或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编制相应专业的物资申请计划;

组织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制定纠正措施;

委托检验、试验,审核、保管及分送试验资料到各有关部门或岗位;

与监理或业主驻场代表联系解决图纸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实施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和再确认。

15.2.5质量工程师

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包括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和再确认;

参加过程检验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发现、记录、报告不合格品;

参加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确认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

验证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检查;

负责项目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15.2.6安全工程师

对现场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必要的监测;

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负责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不符合项处置后的确认;

负责施工设备的日常管理;

负责对特殊岗位人员资格的确认,并保存其资格复印件。

15.2.7材料工程师

编制项目负责采购部分的物资采购计划;

负责进场物资验证,保存验证记录;

建立物资台帐;

负责对业主提供物资的管理;

负责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负责对供应商的再评价,并将结果报告商务采购部;

负责物资的贮存、标识、保管、发放和回收。

15.2.8资料工程师

建立项目受控文件清单;

负责图纸、技术法规文件和资料的收发及保管;

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15.3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15.3.1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确定的依据

(1)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2)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3)企业对业主的质量承诺

15.3.2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落实

(1)分公司必须将项目质量管理目标通过“项目管理责任目标书”的方式,落实到项目经理部,并与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利益挂钩。

(2)项目经理应将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在经理部内部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的管理岗位及责任人。

(3)分公司在进行项目分包策划时,应将项目质量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个工程子项目,并在分包工程招标和签订分包合同时加以明确,要与分包单位的经济责任相一致。

(4)项目经理部在分包管理中,必须严格按照分包质量责任和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必须对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能力、质量管理过程、质量实施的动态进行密切监控,并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15.4质量管理计划

15.4.1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

(1)项目投标函、承诺、合同;

(2)项目结构分解及项目分包管理计划;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要求;

(4)国家和地方政府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5)总公司项目管理规范。

15.4.2质量计划的编制内容

(1)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

(2)项目管理职责与权限;

(3)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

(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5)过程持续改进的要求;

(6)适用于本项目的标准和规范;

(7)用于项目质量管理的各种资源的配置;

(8)质量记录要求。

15.4.3质量计划的管理

(1)质量计划有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2)项目质量计划有项目经理部负责贯彻实施,随着项目施工展开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项目质量计划应随时进行调整。

(3)项目质量计划应在分包工程展开前,要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要求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的质量计划制定贯彻实施质量计划的管理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实施。

15.5质量控制管理

15.5.1工序质量控制

(1)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管理

1)项目应在以下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

Ø对产品(工程)的适用性(性能、精度、寿命、可靠性、安全性)有严重影响的;

Ø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Ø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Ø会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

Ø会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问歇时间;

Ø某些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Ø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Ø用户反馈的重要不良项目;

Ø紧缺物资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2)工序质量控制点的管理

质量控制措施的设计:

Ø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Ø设计控制点施工流程图;

Ø进行工序分析,找出主导因素;

Ø制定工序质量控制表,对各影响质量特性的主导因素规定出明确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

Ø编制保证质量的作业指导书;

Ø编制计量网络图,明确标出各控制因素采用什么计量仪器、编号、精度等,以便进行精确计量;

Ø质量控制点审核。

可由设计者的上一级领导进行审核。

质量控制点的实施:

Ø将控制点的“控制措施设计”向操作班组进行认真交底,必须使工人真正了解操作要点;

Ø质量控制人员在现场进行重点指导、检查、验收;

Ø工人按作业指导书认真进行操作,保证每个环节的操作质量;

Ø按规定做好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取得第一手数据;

Ø运用数据统计方法,不断进行分析与改进,直至质量控制点验收合格;

Ø质量控制点实施中应明确工人、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

(2)自检、交接检、专检

构成检验批的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专业责任工程师依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组织班组对完成的工序进行自检,并由班组长填写《施工质量自、交接检记录》,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下道工序或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检查,检查合格后各方在《施工质量自、交接检记录》上签字;

预检工序,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业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工程师进行预检并填写预检记录;

隐检工序,质检员在专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施工,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5.2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受控的唯一方法。

因而,为确保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必须确保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15.5.3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1)特殊过程的范围

Ø钢结构焊接

Ø地下防水

Ø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Ø灌注桩

(2)特殊过程的控制方法

Ø人员资格和设备的鉴定标准

Ø可靠适宜的施工方法和作业程序

Ø连续监视测量及记录的要求

15.5.4施工生产要素质量控制

(1)管理和作业人员控制

1)以项目管理目标,合理配置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并进场不断的开展岗位职责培训和岗位绩效考核,不断强化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管理责任。

2)在强化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能力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充分调动分包单位对质量管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3)严格执行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好进场队伍的劳动力素质关。

4)加强对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

5)严格现场管理制度和生产纪律,规范人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的行为。

6)加强激励和沟通活动,调动人的积极性。

(2)材料的控制

1)严格材料质量验收和质量检验。

2)严格材料堆放的挂牌制度,规范材料标识和材料使用记录,确保材料使用的可追朔性。

(3)施工设备的控制

1)施工设备选型合理,确保机械设备的性能对施工质量的保证。

2)严格设备进场检验,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

3)确保设备的计量功能的完好与精确,严格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计量的可靠性。

(4)施工方法的控制

1)施工方案应随工程进展而不断细化和深化。

2)针对工程特点,突出主要矛盾,选择最佳方案。

3)围绕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大跨度、大悬臂、高大的结构部位的特殊工程,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5)环境的控制

1)自然环境的控制,针对不同施工部位的施工特点,充分了解掌握施工现场水文、地质和气象条件,合理利用有利条件,规避不利条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技术措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2)管理环境控制,根据承发包的合同结构,理顺各参建施工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建立现场施工组织系统和质量管理的综合运行机制。

确保施工程序的安排以及施工质量形成过程能够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协调运转的作用。

3)劳动作业环境控制,做好施工平面图的合理规划和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的布置,做好必要的标识,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施工照明、作业环境的通风等措施。

15.5.5工程质量的样板管理

实施样板控制,是项目避免因盲目进行工序施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的分项工程和特殊工序、关键工序都应实施样板控制。

实施样板法控制分项工程一览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人工挖孔桩、锤击桩、静力压桩、土方回填、需放样的模板和钢筋工程、灰土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重捶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等

2

主体工程

需放样的模板和钢筋工程、复杂的砌筑工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工程、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安装

3

装饰装修工程

清水砌体勾缝、饰面板安装、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室内抹灰细部、门窗安装、饰面和地面块材的镶贴、各种石材饰面的施工、细木楼梯扶手、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

4

屋面工程

找平层、保温层、屋面卷材防水、屋面细部等

15.5.6成品保护

项目现场经理负责组织对工程已完部分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协调好各分包商的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交叉作业,杜绝逆向施工。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时,应编入成品保护措施,并要求编制专项成品保护方案。

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项工程开始前,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确定保护对象、明确保护方法和责任人,质量员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6质量验收

15.6.1质量验收分类表

表15-002

验收分类

验收依据

责任人

形成记录

自检、交接检、专检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行规范图集标准、施工图

组织:

责任工程师

填报:

班组长

自检、交接检、专检检查记录

检验批验收

自检、交接检、专项检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行规范图集标标准、施工图

组织:

质量工程师

参加:

责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填报:

质量工程师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工程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现行规范图集标准、施工图

组织:

项目总工

参加:

技术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责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填报:

项目部资料员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部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组织:

项目经理

参加:

项目总工程师及责任工程师、分包相关人员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组织:

项目经理

参加:

公司项目管理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相关人员

填报:

项目部资料员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5.6.2检验批的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原则

根据规范要求,在工程质量验收时,检验批的划分一般按如下原则进行:

Ø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应以进场批次、生产厂家、规格、规范规定的数量为序划分;

Ø对现场制作的构件品或半产品的验收(包括混凝土、砂浆、钢筋成形),应以生产班组、品种、规范规定的数量为序划分;

Ø对建筑结构、装饰的验收,应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施工班组、连续作业的施工段、规范规定的数量(或区域)为序划分;

Ø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

Ø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Ø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室划分检验批;

Ø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不同的检验批;

Ø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Ø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Ø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Ø对管线安装的验收,应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施工班组、规范规定的数量(或区域)为序划分;

Ø对设备、器具的验收,应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规范规定的数量(或区域)为序划分;

Ø对电梯、扶梯的验收,应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Ø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Ø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2)检验批的验收

质检员在对构成检验批各工序专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质检员、责任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

检验批验收的检验项目、方法、数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检验批质量合格条件: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合格,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5.6.3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质检员、责任工程师对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进行检查,符合分项工程验收条件,判定合格,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后,质检员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总工程师进行分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有效。

15.6.4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预检报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部收到《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三日内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预验小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报验工程进行预检,并将验收意见填写在《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中。

项目管理部发现的不符合项或质量缺陷预检小组应向项目经理提出《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预验合格后,项目总工程师报请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各方签署《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5.6.5主体结构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预检报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部收到《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三日内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预验小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报验工程进行预检,并将验收意见填写在《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中。

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或质量缺陷预检小组应向项目经理部提出《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预验合格后,项目总工程师报请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各方签署《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5.6.6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有效;

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总工程师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或检测,并对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进行检验;

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抽样检验或检测,必须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进行,检验后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进行记录;

资料检查及功能抽样检验合格的基础上,项目总工程师向监理单位申请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检员、责任工程师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有效;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范要求。

15.6.7专项验收

工程按合同、图纸要求全部施工完成,质量达到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项目总工程师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专业施工单位,相关监督检测单位验收,项目经理及项目各责任工程师应积极做好验收配合工作。

15.6.8单位工程验收

条件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预检报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部收到《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三日内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预验小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报验工程进行预检,并将验收意见填写在《工程验收预检报告》中。

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或质量缺陷预检小组应向项目经理部提出《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单位工程预验合格后,项目总工程师报请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各方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项目经理在验收文件签署完毕五日内将原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在业主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后,即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交公司项目管理部。

15.7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5.7.1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1)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经理部必须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2)对于发生的工程部位必须停止施工,并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3)必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数据资料,真实反映施工情况;

(4)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决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并对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5)必须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事故处理,并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6)事故处理完毕,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事故总结,写出事故情况分析和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并作为施工档案资料移交存档。

15.7.2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的部位,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

(2)返工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的部位,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情况下,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3)限制使用

发生质量事故的部位,进行修补处理后,仍然无法保证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时,经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做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处理。

(4)不做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的部位,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因问题不严重,未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造成影响,经分析、论证也可不作专门处理。

不作专门处理质量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Ø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者;

Ø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

Ø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

15.7.3质量问题处理结果的验收

Ø事故已排除,可继续施工;

Ø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Ø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Ø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的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等;

Ø对耐久性的结论;

Ø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等;

Ø对短期难以做出结论者,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的意见。

15.8附录

附录样本15-001:

质量计划编制指导

附录样本15-002:

质量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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