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安全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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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安全监理方案

民安家园小区4#-7#楼工程

安全监理方案

1、工程概况

1.1项目建设参与者:

建设单位:

地勘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1.2工程地点:

XX市中南路延伸段(伍家乡旭光村一组)

1.3工程规模

XX市拆迁安置公司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民安家园小区4#-7#楼工程位于XX市中南路延伸段(旭光村一组),建筑面积26933平方米。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防火分类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主楼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框架抗震等级均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

各项目具体特征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m2)

层数

结构类型

1

4#楼

9622.1

11

框架

2

5#、7#楼

6454.1

11

框剪

3

6#楼

4403.2

12

框架

2、项目监理任务、范围及安全监理依据

2.1、工程项目监理阶段:

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工程项目监理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不含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电梯)。

2.3安全监理依据:

2.3.1委托《监理合同》

2.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3.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3.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3.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JGJ88-92》

2.3.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2.3.8《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

2.3.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2.3.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杜绝重特大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

4、项目监理机构

4.1组织形式:

 

4.2项目监理组织中人员的安全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4.2.1.1认真学习并熟练撑握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中贯彻落实。

4.2.1.2全面负责所监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安全监理体系,指导、监督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所监项目的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4.2.1.3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并督促其正常运行,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4.2.1.4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对所签署意见负责。

主要专项方案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害性较大的工程等的施工方案。

4.2.1.5严格执行安全监理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1.6采取有效监理手段,杜绝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所监项目安全监理实效的第一责任人。

4.2.1.7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对检查情况写出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执行。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4.2.2.1初审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交初审意见。

4.2.2.2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2.2.3严格执行先验收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然后允许施工作业活动进行,再实施实物质量验收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2.2.4日常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法规的要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对照所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总监报告,有权建议签发停工令。

4.2.2.5定期核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审核其真实性,不定期与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分,达不到70分的应向总监及时报告,并签发工程师指令。

4.2.2.6对有关安全设施的材料、设备,检查其质量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签发准用或不准用证书。

4.2.2.7对危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按总监的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直至该项施工活动结束。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隐患

隐患

不合格

隐患

6、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6.1安全监理的原则:

6.1.1安全监理以预防为主,珍惜人民的生命财产。

6.1.2杜绝重特大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6.1.3安全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或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创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工地。

6.1.4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6.2安全监理的内容:

6.2.1监控人的不安全作业行为。

6.2.2监控物的不安全状态。

6.2.3监控不安全作业环境。

6.3安全监理方法:

6.3.1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6.3.1.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办理报审。

6.3.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职责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大中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验收、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等;

(3)需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4)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

(5)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道、电缆、线网等保护措施;

(6)现场施工用电方案及管理制度;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附有说明:

如施工区、仓库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标准、位置、间距;现场道路和出入口;场地排水和防洪;施工用电线路埋地或架空;市区内施工的围挡封闭等;

(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1.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依据《安全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编制:

(1)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或分片式提升;③悬挑式脚手架;④门型脚手架;⑤挂脚手架;⑥吊篮脚手架;⑦卸料平台。

(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①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6.3.1.4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下列工程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6.3.1.5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1)程序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退回。

(2)符合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3)针对性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6.3.1.6经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签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经审查如有不遵守程序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缺乏针对性的应予退回,通知其重新编写,或修改补充后再报审。

6.3.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6.3.2.1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

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6.3.2.2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基坑、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6.3.2.3脚手架

(1)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钢管脚手架应用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剪刀撑: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

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

(7)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

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8)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9)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立网。

(10)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1)架体出入口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3)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6.3.2.4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柱应垂直、稳定、下有垫木,立柱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刀撑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撑材质:

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或疖瘤占断面的1/3以上。

(5)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6)制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

(7)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6.3.2.5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

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12)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6.3.2.6“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10m一道平网。

(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6.3.2.7塔吊

(1)进入施工现场的塔吊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牌。

(2)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3)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塔吊安装与拆卸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5)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均有效、可靠。

(6)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8)塔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9)塔吊工作时应有上指挥,下指挥和规定旗语。

6.3.2.8各类施工机械

(1)木工机械(平刨机、园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2)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电焊机

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5)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XX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

项目总监: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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