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机械操作规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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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机械操作规程1
钢筋加工机械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4、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二、钢筋调直切断机操作规程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的作业。
3.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
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为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
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
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得导孔内。
7.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8.切断3-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三、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
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2.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
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9.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1.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2.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四、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
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挡铁轴应有轴套。
3.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
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7.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绣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0.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1.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五、钢筋冷拉机操作规程
1.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
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
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距离不得少于5m。
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
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沟,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
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
冷拉应缓慢、均匀。
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7.夜间作业的照明实施,应装设在装拉危险区外。
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
灯泡应装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8.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发电机操作规程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本规程第3.2节的规定。
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纪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
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
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
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
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第3.2节和第3.4节的规定。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已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管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
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
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
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8.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每工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
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10.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12.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荷载状态下启动。
13.停机时,应先卸去荷载,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4.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及存气,方可离岗。
15.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工作。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气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
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
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
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
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卷扬机操作规程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
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式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连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器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
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
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工升降机操作规程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起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
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本规程第3.1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
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一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
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
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
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
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
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
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业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
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
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挖掘机操作规程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件事,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
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
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冻土层破碎。
5.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各绞接部分连接可靠;
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8.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在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楔紧。
10.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1.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12.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
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
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4.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它物体。
15.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
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6.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7.作业中,当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位置。
18.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19.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挡位置。
20.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
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21.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
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
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车。
22.轮胎式挖掘机行驶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监控仪表和报警信号灯应处于正常显示状态、气压表压力应符合规定,工作装置应处于行使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1m。
长距离行驶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平台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后锁定。
23.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楔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24.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25.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
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6.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27.利用铲斗降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轮胎楔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装载机操作规程
1、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
自卸汽车的车厢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
2、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
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
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4、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照明、音响装置齐全有效;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各连接件无松动;
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
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5、启动内燃机后,应怠速空运转,各仪表指示值应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温达到55℃、气压达到0.45Mpa后,可起步行驶。
6、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
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
并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
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7、高速行驶时应采用前两轮驱动;低速铲装时,应采用四轮驱动。
行驶中,应避免突然转向。
铲斗装载后升起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8、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坡不得空挡滑行和超速行驶。
9、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
卸料时,举臂反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
10、操纵手柄换向时,不应过急、过猛。
满载操作时,铲臂不得快速下降。
11、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时,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当推进时阻力过大时,可稍稍体生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