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元宵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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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元宵节
台州元宵节
篇一:
台州为何正月十四过元宵节
台州为何正月十四过元宵节
元宵节是我国的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因正月为元月,而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故又称“上元节”。
我国各地的上元节活动大同小异,大街小巷张灯结彩,人们赏灯,猜灯谜,吃汤圆,成为世代相沿的习俗,节日名称也演化为“元宵节”。
在台州,元宵节为正月十四,其节日气氛也有着与众不同的特征和内涵,台州元宵夜吃糟羹更是在全国独一无二。
一、有关正月十四元宵节的传说。
传统元宵节为正月十五,但在台州,却以十四为节,尤其在千年府地临海城区最为典型,历史也最悠久,俗称“台州府十四夜灯会”。
在当地,流传着许多关于十四日元宵来历的传说。
其中流传最广的不外乎“孝子说”、“战事说”、“筑城说”。
“孝子说”
元至正十四年(1354),方国珍率浙东农民军攻入台州府,建国称王,在北固山建天坛,以今台州城隍庙为金殿,并下诏普“天”同庆,包括传统节日。
方国珍的母亲信佛,
每月朔、望两天(即每月的初一、十五)吃素斋,每年的元宵节与中秋节刚好是方母吃斋之日。
方国珍是个孝子,为了使母亲能与“天下百姓”同乐,他便下诏提前一天过元宵。
此后,在台州,正月十四闹元宵便成了风俗。
“战事说”
戚继光在台州抗倭时,有一年正月十四,戚家军在海边打垮了一股倭寇。
倭寇逃往内地。
时天色已晚,戚家军赶到,百姓纷纷点灯帮助戚家军搜索残敌。
一时间,城里城外,每间房屋,到处灯火通明。
倭寇无处藏身,全部被消灭。
为纪念这一事件,百姓把元宵节改到正月十四夜。
“筑城说”
据《民国临海县志》记载,台州正月十四元宵节与糟羹的来历有密切的关系:
“唐筑城时,天寒以是犒军,遂成故事。
”民间传说则较为详细。
当年大将军尉迟恭(一说台州刺史尉迟缭)奉命修筑江南长城,筑好长城这一天,刚好是正月十四,台州百姓为了庆祝这一“节日”,纷纷拿来家中的米饭、
芋艿、粉丝、芥菜等食物前往军营犒劳将士,可由于天气冷,刚到军中时便已凉了,大家过意不去,为了能让每个士兵都能吃上一口自家的菜,便把所有东西倒在了一起,烧成了“大锅羹”,后来演变成糟羹。
这一夜,百姓们通宵点灯庆贺,从此台州形成每年正月十四亮长夜灯的习俗。
二、正月十四元宵节来历的思考。
无论是“孝子说”,还是“战事说”、“筑城说”,笔者认为,都不能作为台州元宵节为正月十四的依据。
原因很简单,民俗具有“集体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任何一种民俗的形成,都不是一年二年或是十年二十年就能形成并普及的。
而一种民俗一旦形成,更不是某一个皇帝或某一个有影响的人一句命令就能消失或改变的。
民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它是社会集体共同认可的一种规范。
钟敬文先生主编的《民俗学概论》中指出:
“民俗文化不是个人行为,而是集体的心态、语言和行
为模式。
个人行为构不成民俗,民俗的形成、发展永远是集体参与的结果。
”同时,民俗的形成,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
如春节,传说早在新石器时期尧舜时就有过“春节”的风俗,但一直到汉代才逐渐定型。
元宵节亦然,上元节(即元宵节)因“正月为元月,而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而名,是经过长期演变,至汉武帝期间才形成。
因此,由于修筑长城或因抗敌的“筑城说”、“战事说”而把节日提前一天,很难成立。
一种民俗一旦形成,就会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方式长期相对的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很难改变。
如我国的缠足习俗,清初,清朝统治阶级就颁布诏令“禁止缠足”,但直至清末,此风仍在盛行;又如,“元旦”这个节日,原为正月初一,中华民国改元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今已近百年,但在民间,许多百姓仍然没有接受“元旦”这个节日。
因此说,元宵节由方国珍一声令下,而改为正月十四,这种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再者,《台州府志》记载:
吴越国钱镠时,就有“俗以十四为重”的记
载。
可见,台州正月十四闹元宵的习俗在五代间便已存在。
“传统节日的形成有其自身规律,无法与历史上的某个人物或事件发生联系。
”(顾希佳《风俗十讲》)也就是说,节日风俗的传说往往是后人对节日风俗起源的一种解释和附会。
在实际形成过程中,是先有节日风俗,然后才有传说,这也是我们对同一节日风俗有不同传说的解释。
那么,台州元宵节为什么要定于正月十四呢?
笔者认为还得从元宵节本身形成的时间以及当时台州的社会习俗和饮食习俗来讨论。
传统元宵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
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即正月十五),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
至清代,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
篇二:
浙江台州的元宵节和中秋节都与全国不同步
浙江台州的元宵节和中秋节都与全国不同步。
正月十四过元宵,八月十六过中秋。
今天台州人正过元宵节,必备食品为“糟羹”,类似于云阳人的“藕粉”。
将各种菜肴、海鲜等放入羹中一起煮食,呈流状半稠食物,也就是一种“羹”。
糟指菜肴多且杂。
最吸引人的还在于:
今日晚餐是可以同享的。
也就是不论是谁都可从主人家里盛一碗“羹”吃吃,谁家吃的人多,谁就沾满了喜气和吉祥、好运!
去别人家盛“糟羹”的,多以青少年男女和小孩居多。
吃不完的或不好吃的可以
台州糟羹的来历,除以上提到的“筑城说”以外,还有许多传说,其中流传较广的是《解粮官巧做糟羹》的故事。
明朝嘉靖某年正月十四,民族英雄戚继光带兵进驻台州。
解粮官禀报,说军粮第二天才能到,而粮库里的粮食连当晚也不够吃,明天早饭更没有着落,能不能向城里百姓借粮?
戚继光不同意,说不能给当地百姓增加负担。
解粮官思前想后,想出一个办法。
他带领士兵把剩下的粮食磨成粉,兑水熬成糊状,再加入各种时令蔬菜、肉类、豆制品和调味品,制成味道不错的糟羹。
当晚和第二天早上,全部将士都吃这种糟羹。
消息传出,当地百姓非常感动,后来每到正月十四,百姓们都会想起这件事,家家户户做糟羹吃,这种食俗直到现在都保留着。
这就是关于台州糟羹来历流传比较广泛的一种传说。
糟羹的制作方法很简单,也很独特。
据清《台州外书》载:
元宵时,“以肉、菜和粉,杂荠、笋为羹,以多为贵,谓之吃糟羹。
”常以芥菜、肉丝、猪耳朵、猪尾巴、豆面、冬笋、香菇、木耳、豆腐干、油泡、川豆板、芋头等时令蔬菜,切成丁状或末状,在锅里烧熟,加水烧开,再用米粉调水,倒入锅中搅匀,烧成糊状即成。
古时,曾用酒糟调和,故称“糟羹”。
随着台州府城居民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台州糟羹的配菜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
尤其是添加贝壳类海鲜肉丁,味道特别鲜美,清代就盛传“正月十四是元宵,家家糟羹蛤蜊调”的民谣。
旧时,农村还有“讨糟羹”的习俗,这一晚,小孩子在家吃过自家的糟羹(有的甚至不吃),便三五成群,结队去别人家去讨糟羹吃,有的还带有自家碗筷,所到人家,都会给你一碗满满的糟羹,讨者以多吃家数为荣,而家里则以送人多为荣。
□卢如平
元宵,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源于西汉。
元,为“开始”、“第一”的意思;宵,意指“夜”。
因此,元宵节(正月十五夜)的含义是新年第一个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
如果将春节比作一台大戏,除夕是这台戏的高潮,那么元宵节就是这台戏的压轴好戏。
“
孝子改节说
明代临海城关秦鸣雷,生弥月丧母,五龄丧父,出嗣于伯父秦文,未几秦文亦亡故,由其伯母(继母)杨夫人含辛茹苦扶养长大。
嘉靖二十三年(1554),秦鸣雷27岁中进士,廷试对策,阁臣进呈拟第三,时方明世宗祈雨郊坛,看其名,大喜,亲擢第一,为状元。
秦曾任南京礼部尚书,总校《永乐大典》。
秦对伯母极为尊敬孝顺,因伯母信佛,初一、十五都要戒荤吃素,为了使他的伯母也能和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口福,特将元宵提前一天,中秋推迟一天。
类似的还有明南京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监祭酒谢铎(太平县人),元末割据台州、温州、庆元(今宁波)三路的方国珍(黄岩县人),清台州知府刘敖侍母至孝而改元宵、中秋的传说。
计谋说:
戚继光在台州抗倭时因作战机密被泄露,戚将军将计就计把元宵节提前一夜,从而一举歼灭入侵倭寇。
从此,元宵改为十四。
爱民说:
相传有一年正月十四,戚继光带兵进驻临海桃渚城。
解粮官张里道将军来帐前禀报,说大批军粮第二天上午才能解到,而库里的粮食当晚已不够用,请示能否向城里百姓借粮。
戚继光说桃渚城里的百姓多次遭倭寇洗劫,而且为了支援戚家军已经省吃俭用了,怎好再给他们增加负担。
让张里道回去再想办法。
张里道想来想去,想出了一顿饭两顿吃的办法,他带领士兵把剩下的粮食磨成粉,兑水熬成糊状,再加入各种蔬菜、肉类、豆制品和调味品,制成味道不错的糟羹。
当晚和第二天早上,全部将士都吃这种糟羹。
消息传出,桃渚百姓非常感动,为纪念此事就把元宵改为正月十四,糟羹也成为元宵的传统食品。
灭倭说:
有一年正月十四,戚继光率领戚家军在海边打垮了一股入侵的倭寇。
倭寇无船出海,只得往内地逃窜。
逃到黄岩时天色已晚,他们像丧家犬一样到处乱窜,有的躲进桔林,有的藏身民房。
戚继光率军赶到,百姓纷纷点灯燃烛,帮助戚家军搜索残敌。
一时间,城里城外,每间房屋,每片桔林,到处灯火通明。
倭寇无处藏身,全部被消灭。
为纪念这一事件,百姓把元宵节改到正月十四夜,并在房前屋后、桔林内外点灯燃烛,后来相沿成俗
唐初筑城说
开工说:
相传唐初大将尉迟恭(一说为刺史尉迟缭)征来大量民工修筑台州城。
时近年末,天寒地冻,材料又缺乏,开工不久连砌墙用的蛎灰浆都严重短缺,眼看工程进度慢了下来,一位老农献计说,用米粉加黄泥搅拌成浆,粘度效果很好,一试果然。
筑城是重体力活,一民工因不堪饥寒,偷吃了筑城用的米粉糊,按律当处理。
尉迟恭(或说为刺史尉迟缭)仁慈体民,遂将一部分米粉糊拌黄泥筑城,一部分掺菜、笋等烧成羹给民工当点心。
民工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筑城速度大增。
因此事发生在正月十四,故台州的元宵改为十四,并吃糟羹。
[类似还有一说为:
开工这天是正月十四,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滴水成冰,冻得民工双手麻木,连工具也拿不住。
任凭筑城官催逼,工作效率依然很低。
这时,有个民工心想:
天气实在太冷,只有喝酒才能御寒。
可是民工都是穷人,哪有钱买酒。
于是他向筑城官建议:
“老酒糟里有余酒,去酒坊里弄些酒糟来,加上菜、米粉,煮几锅羹给大家喝,暖和了身子好干活。
”筑城官一听,觉得有理,当下就派了几个人,弄来几担酒糟,烧了大批“糟羹”给民工喝。
民工喝了糟羹,果然周身发热,干活也有劲了,筑城进度很快。
城造成后,人们为了以志纪念,就保留了正月十四吃糟羹的习俗。
]
犒军说:
唐初台州(临海)常遭海盗烧抢,当时刺史尉迟缭(又说大将尉迟恭)发动士兵筑城防盗。
开工时,正值民间闹元宵,海盗趋机在台州湾登陆。
尉迟刺史得知后,一面派兵剿盗,一面加紧筑城。
当晚,风雪交加,造城进度很慢。
百姓们聚在一起商议,烧些什么食物夜里送去慰劳筑城的将士呢?
有人说送酒菜去,吃了可以御寒。
可尉迟刺史规定,兵士
不许饮酒。
另一个人想出好办法:
用带糟新酒当水,调进好菜和粉,搅成糟羹,又好吃又御寒。
果然,将士们喝了糟羹,周身发热,不怕严寒,干活更有劲,筑城进度大大加快。
从此,每年元宵吃糟羹的风俗,便在台州流传下来。
(类似还有一个传说并不涉及海盗,仅是“天寒以犒军,遂成故事”。
)
竣工说:
唐初开国元勋尉迟恭组织大批民工筑台州城,正月十四竣工。
民工回家,家人团聚,但春节已过十余天,好吃的东西也差不多了。
每户人家尽其余留年货合煮,团聚而食,谓糟羹,从此相沿成俗。
方国珍改节说
元末黄岩人方国珍起事,占领了台州、庆元(今宁波)、温州三路。
方国珍为防元朝官兵和朱元璋的部队利用节日的机会来偷袭而改“正月十四为元宵,八月十六为中秋”。
另外还有一种传说是:
方国珍的夫人董氏生日是正月十四,所以方把元宵提前一夜。
关于台州元宵节俗的传说,笔者管见所及,就有十余种之多,孰正孰伪,莫衷一是。
笔者愚见,窃以为应从流传的地域入手进行考证。
因而,笔者进行了一次调查:
台州各县市区除温岭、玉环两县市的闽南籍渔民后裔外,均以正月十四为元宵;宁波地区的宁海、象山两县也以正月十四为元宵。
由于宁海县自晋太康元年(280)立县起,一直属于台州(临海郡),直到1958年划属宁波专区;而象山县,系唐神龙元年(705)分宁海县和时属越州的鄮县置,立县时属台州,到广德二年(764)改属明州[开元二十六年(738)分越州置],故元宵为正月十四的地域仅限于唐前期的台州地域,确切地说,局限于唐广德二年(764)前的台州地域范围。
在明确习俗的区域后再来考证各种传说。
关于孝子改节说。
秦鸣雷中状元后,开始担任翰林修撰等中低级文官,这样的职位要改变州级区域的习俗,似乎影响力尚嫌不足。
54岁时,秦鸣雷担任南京礼部尚书,权力是大了,而其伯母却已亡故20多年了。
再则,传统的节日除了元宵、中秋外,还有七月半是七月十五日,春节是正月初一,若为伯母吃素而改,为何仅改前二者,而没改后二者?
并且以八月十六为中秋的区域远比以正月十四为元宵的区域大,两者为何不同?
从流传的区域和权力影响力来考证,谢铎、方国珍、刘敖等的孝子改节说均证据不足。
关于因戚继光抗倭而改节之说。
嘉靖年间,倭寇最活跃、最猖獗的时节,主要是每年清明节之后的农历三至五月间,以及重阳节之后的农历九、十月间。
查明史、台州有关方志及戚继光的有关书籍,未发现有记载戚家军于元宵前后在台州抗倭的战事。
故笔者认为因纪念抗倭而改节证据也不足。
关于方国珍改节说。
元至正十四年(1354)九月,方国珍的军队攻占台州,十五年破庆元、温州,开府庆元,割据浙东三路。
三路的区域与元宵节俗的流传区域大不相同,故也可予以排除。
篇三:
台州的风俗民情(节时)
风俗民情(节时)
元宵节与其它地方不同,在正月十四。
以张灯、观灯、舞龙、舞狮为主。
晚餐要吃糟羹。
清明带菁团、几样菜到祖坟前致祭。
立夏春收夏种之交。
有吃蛋、吃青梅、吃桂园、吃麦饼筒、称体重之俗。
这天,要喝酒,又称“醉夏“。
端午旧时端午节家家门前贴五毒图,悬艾叶、菖蒲剑、饮菖蒲酒,室内喷洒雄黄酒,小儿脸涂雄黄。
食粽之俗。
中秋以八月十六为节。
除夕腊月的最后一天晚上俗称除夕。
在此之前二十四日为“夕“打扫卫生,祭灶送灶神,年内祭天地,称“谢年”。
礼仪习俗
一、婚姻
旧式多父母包办。
婚姻程序,有说亲、踏亲、定亲纳聘、迎娶、回门等,与各地相类。
结婚仪式也大体相同,称“拜堂”。
温岭县渔区旧俗:
花轿迎娶至夫家时,轿前置火盆,撮盐入火,噼啪作响,新娘跨盆而过,以为可祛除邪气。
民国后期,城镇有行“文明婚礼”者,家长主婚,缙绅证婚,以鞠躬代跪拜。
年代,开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主,多旁介绍或自行相识,双方自由恋爱,父母同意,至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并作健康检查。
婚礼崇简,新娘由女伴相陪步行至男家,散发糖果香烟,略设家宴。
60-70年代,大多由男方以自行车队迎接,宴席酬宾,分赠袋装喜糖红蛋,无其他礼仪。
80年代后,奢风
有所抬头,彩礼高价,置办铺张,轿车迎亲,婚宴靡费,时有所见。
纳聘订婚仍在通行,不过已渐趋淡化。
集体婚礼,政府提倡,然次数有限,并未普及。
公职人员有旅游结婚者,但为数不多。
旧日婚姻陋习,换亲、冲喜等今已罕见,童养媳、纳妾、典妻(俗称“典水面”)已废绝。
二、生育
无殊俗。
产后一月内称“月里”。
娘家送产妇营养食品和婴儿衣物,称“望月里”。
产妇在月里多吃红糖、姜汁,以为保健。
旧时居家分娩,今城乡大多改入医院。
三、寿诞
()每逢生日,无论男女老幼,吃“长寿面”,称“做生日”。
小孩有吃糖水氽蛋者。
六旬以上大寿,旧时礼仪隆重,今已渐简,由儿女设家宴,送礼品以庆。
80年代,城镇渐兴送生日蛋糕。
四、丧葬
称“白事”。
送终、移铺、入殓、吊丧、出殡、安葬、做七(回煞)、小祥、大祥等,大体与各地相类。
死于外地者,尸体不得入村,须在村外搭棚以停,称为“丧厂”。
死后即葬者称“热葬”,先暂厝而后葬者称“冷葬”。
渔民海上失事,尸不能还,僧道至海滩招魂,称“招潮魂”。
扎草人火化入瓮埋葬者,称“草灰葬”。
近年旧俗如“做七”等稍有复用,营坟偏于靡费,政府提倡俭办,推行公墓建设,已渐为城镇居民所接受。
五、其他
旧时竖屋,奠基、起土要择日子,祭土神,或请道士念咒。
垫磉、拼木、上梁时要礼待土木工匠。
上梁时,梁间挂红布,巾红联,放鞭炮,抛掷五色果、小馒头、小木榔头,众人哄捡,以示彩发。
迁居时,亲朋送菜肴酒食,称“望进住”。
此类旧习大多已淡化,上梁挂红布、放鞭炮、礼待工匠等尚在通行。
洞房经
流传于温(岭)黄(岩)平原的一种独特的婚礼习俗,即在婚礼中由傧相、宾客、洞房客等人传唱和对唱的歌曲,通称“洞房经”。
包括3部分:
“念傧相”、“贺新房”和“送洞房”。
念傧相意即由傧相(司仪)念唱仪式歌,在婚宴前举行。
仪式在大堂中进行,堂前设有龙王位一个。
傧相身前摆八仙桌一张,上点3支香,1对红烛。
另有1对酒壶、2对酒盅,供新人饮“交杯酒”。
仪式开始,鞭炮、锣鼓、齐鸣。
傧相先唱“请新娘”、“请新郎”歌,新郎新朗朗东西对立。
然后行拜天地龙王、祖宗双亲、饮交杯酒等仪式。
每次拜谢都由傧相念唱一段相应的仪式歌,新郎新娘则双双出场叩头或点头。
最后以送新人入洞房为念傧相的结束。
“贺新房”在婚宴完毕后朝廷,凡来庆贺婚礼的人都可参加,或独唱或对唱,内容均为喜庆祝福之词。
善唱者,从进新房门开唱,到新娘的漂亮、能干、贤惠,以及新房内全套嫁妆全部唱遍,新娘则需用红蛋等礼品赠送“贺新房者”。
“送洞房”是“贺新房”之后由洞房客在送洞仪式中所唱。
传唱者为新郎选定的洞房客,其中与新郎关系亲密的洞房客也称“弟兄客”。
人数为6到10人,然必须双数,而且都要男性,婚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