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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招标文件.docx

土地复垦方案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KGC201007-028

 

***************************8

*********************等十一座矿井矿山

土地复垦方案

 

招标文件

 

招标人:

***************************8

招标代理机构:

*********************

二〇一〇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递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文本格式

第四章项目概况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受***************************8委托,对所属十一座矿井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

************************240万吨/年煤矿项目

***60万吨/年煤矿项目

第二标段:

***90万吨/年煤矿项目

***90万吨/年煤矿项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质量要求:

合格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范围和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停产和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名资格要求及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证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以上相关资质证书;

(4)近三年内的成功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合同、批复文件等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

2010年9月13日至9月17日8:

30——17:

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整,且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0年10月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投标截止前15天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8

地  址:

***

邮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

报名地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帐号:

收款单位: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等十一座矿井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审项目招标

2

招标人

***************************8

3

1.2

技术咨询名称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告书(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拿批复)

4

1.3

建设地点

山西左云、左权、洪洞、蒲县及晋城市

5

1.4

矿井规模

见投标须知1.4条款

6

1.5

承包方式

投标人总承包,不得分包、挂靠。

7

1.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服务质量标准,并负责完成评审和批复工作,最终拿回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

8

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1.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详见投标须知。

10

1.9

时间要求

3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送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完成(包括方案的论证与完善)。

11

2.1

2.2

投标服务内容及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1/2.2条款

12

3.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13.1

投标报价

参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文件结合市场情况,按标段每个矿井总承包一次报价。

(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拿批复)

14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15

4.6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16

15.1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16.1

投标保证金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需在开标前三日汇入我公司帐户。

18

5.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负责获得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等十一座矿井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审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19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项目不适用。

20

18.1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

一份,副本:

四份;按标段分别制作。

21

2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

地点:

时间:

2010年10月15日9时00分

22

25.1

开标时间

接标时间:

2010年10月15日8:

30至9:

00

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15日9:

00

地点:

23

33.4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因素百分制评分法

24

招标代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填写或未实质性响应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妨害招标工作正常的行为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

*********************等十一座矿井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审项目招标

1.2技术咨询名称: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告书(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拿批复)

1.3建设地点:

***************************8所属煤矿。

分别位于山西省左云县、左权县、洪洞县、蒲县及晋城市

1.4矿井规模:

见第四章工程概况

1.5承包方式:

投标人总承包,不得分包、挂靠。

1.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服务质量标准,并负责完成评审和批复工作,最终拿回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

1.7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8标段划分:

分为六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第一标段:

************************240万吨/年煤矿项目

***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矿项目

第二标段:

***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煤矿项目

***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煤矿项

1.9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包括出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修改达到上报省厅或国家部委取得批复的一切文件,并协助招标人取得省厅或国家部委批复。

市县未作规划的由投标人报出最快时间。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认为自己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快的日历天数。

1.10上述项目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次招标项目在获得采矿权范围内井田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资格的编制服务单位承揽本项目。

2、招标服务内容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服务内容:

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各矿井《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文件。

2.2招标范围: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评审及审批,负责拿回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资质范围和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4.3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业绩。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停产和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中标后在技术咨询工作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招标人有权利要求随时更换;

4.8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范围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

5.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投标邀请函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合同文本格式

第4章项目概况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6章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纪要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15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全部内容。

8.3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会(或答疑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因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部分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

11.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2.2法人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服务承诺书:

11.3商务部分:

11.3.1投标报价(包括报价说明、项目报价汇总);按标段各矿井报单价并汇总总价。

11.3.2报价的详细分项计算表。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包括:

资料收集、野外踏勘、调查、土地复垦可行性研究;适宜性评价、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研究、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投资概算、保障措施、工作计划安排等。

11.4.2技术保障:

采取切实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成果质量达到国家和

山西省技术规范要求,并保证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保障措施。

11.4.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

(2)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证件(附名

单成员的简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11.4.4其它有关说明企业竞争优势的证明材料

11.4.5其它承诺:

含质量及服务承诺;质量问题赔偿承诺;技术成果所有权归属承诺

11.4.6需要招标人配合的要求

11.4.7招标文件要求其它资料

11.5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格式见后附)

11.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11.5.2投标人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11.5.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5.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5.5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从事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征地服务、补充耕地方案等项目编制成果的主要业绩。

(业绩认定以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书或批复文件为准,提供至少一家的成果样本)。

11.5.6投标人认为提交其它资料。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的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如未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编制,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不对其进行评审。

13、投标报价:

1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一次价格。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招标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3.4报价编制参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文件,结合市场情况,项目特点等因素自行报价。

报价时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和优惠条件及理由(要求附报价说明和详细计算表),按每个矿井总承包一次报价,汇总总价。

13.5投标人在报价时按标段划分每个标段只能递交一个投标总报价和每座矿井的单项报价,每座矿井不能出现不同报价,如出现将视此投标文件无效。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作适用。

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转账(需倒送);

(2)电汇;

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于开标日期前三天办理相关事宜,并将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开户银行:

山西省太原市交行兴华街支行

帐号:

141000692018010021612

收款单位:

*********************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不计利息)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或协议;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但未能按时参加开标;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7、投标的代替方式:

17.1本项目不适用此条款。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要求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中。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要求采用A4纸装订成册。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必须密封处要有密封条,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按标段分别制作、分别密封包装,投标函需单独密封,供唱标使用)

19.3所有标书密封袋都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所投标段:

(4)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编号:

(6)投标人的名称:

(7)投标单位地址:

(8)投标截止日期:

“在2010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址,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0.3投标截止期满后,每个标段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招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22.投标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截止日期之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文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电话、投标人印章;

(2)具有本须知第19.3款所要求的标注,并非常清楚的标明“撤回”字样;具有投标签字人的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2.4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但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

23.2所有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开标会。

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3.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接受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纪检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23.4开标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投标总价、时间要求、质量承诺、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3.5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23.6每个标段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标和唱标。

24.招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给予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1.2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4.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接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纪检委等监督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25.2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省或代理公司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中受聘专家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应当保密。

25.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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