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救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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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救预案

XXX流域防洪工程

 

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标段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XX流域防洪工程

XX堤段(XX标段)

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时控制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水利部、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1.3.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和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2结合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安装安全事故。

(6)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7)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8)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建设期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项目部成员、现场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1.4.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组成。

2.2项目部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

根据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项目部的统一部署和水利行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程内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3建设单位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职责

2.3.1水利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生产负责人

成员:

项目部成员、现场管理和各班组负责人。

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班组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准备的具体措施。

(2)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和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3)和时向市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4)配合工程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

(5)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6)配合有关部门发布和通报相关信息。

(7)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9)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4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2.4.1工程项目开工前,在项目部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框架内,施工班组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特点和范围,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4.2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2.5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职责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救援,提出并实施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现场保护的有关工作。

(3)根据授权负责现场信息发布工作。

(4)为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供资料。

(5)完成与现场事故救援有关的其他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3.1.1施工班组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的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

3.1.2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工程项目部和现场管理等知情者应当按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市水利局和市人民政府;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涝灾害的险情,工程项目部和现场管理等知情者应当立即报告市防汛指挥部。

4应急响应

4.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I级、II级、III级、

级4个等级。

4.1.1I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4.1.2II级(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1.4

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4.3事故报告

4.3.1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按管理权限向市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从发现或发生起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4.3.2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测设计单位名称和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和时续报事故原因分析;有关参建单位的名称、资质情况,项目质量与安全责任人的姓名以和执业资格等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建设单位、施工、设计、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处置的各班组和施工人员应当服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和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2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和施工班组等工程参建人员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3事故应急处置时,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和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4事故应急处置时,根据事故状态,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交通限制标志,并和时发布通告,防止人员、设备进入危险区域。

4.4.5事故应急处置时,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和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和调查评估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告知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

5.2善后处置

5.2.1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项目部和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对受损工程结构部位,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整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5.2.3项目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5.2.4事故发生班组和工程其它参建班组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事故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工程项目部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急指挥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和时进行整改。

5.3.1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和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和造成的后果(包括工程结构损坏、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和其效果。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班组、事故责任人和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

5.3.3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4项目部、事故发生班组和工程其它参建班组,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5.3.5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正常情况下,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工程现场抢险和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和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部应当组织工程有关参建班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

同时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工程设施抢险队伍。

由参建班组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事故调查队伍。

由从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和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

由项目部、现场管理和各参建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班组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1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

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件

(1)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工程安全生产机构。

(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件1

XX流域防洪工程XX堤段(XX标段)

工程安全生产机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XXX

 

附件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和格式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基本情况:

事件类型:

初步原因:

事件地点:

伤亡情况:

抢险情况:

救护情况:

财产损失:

已脱险和受险人群:

现场指挥部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预计事件事态发展情况:

 

需要支援项目:

接收信息部门和人员姓名

 

下次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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